简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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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辨正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辨正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辨正
丁玉翠;李幡
【期刊名称】《学术交流》
【年(卷),期】2012(000)002
【摘要】“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不连读,两者涉及两种不同的仪礼.因为庶人无庙,故其君、上轼庙时不必下车回避,此即“礼不下庶人”.君使臣以礼,会见大臣当以礼意而非刑意,故“刑人不在君侧”.自贾谊在《新书·阶级》中以“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对之加以阐释后,所引起的争论迄今未决.在承认“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的前提下,通过对“礼”、“刑”的外延加以限制,将之修订为“某些或某种礼不及
庶人,某些或某种刑不至大夫”,这种说法在逻辑上是不通的;而据此否认“礼不下
庶人,刑不上大夫”是真实存在过的制度,其观点虽有可取,但仍然存在前提性错误;“刑无等级”比“礼有等级”更专制.
【总页数】4页(P61-64)
【作者】丁玉翠;李幡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哈尔滨150080;黑龙江大学
民商法学研究基地、哲学博士后流动站,哈尔滨15008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0.2
【相关文献】
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探究 [J], 管正平;赵生群
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新诠——读“三礼”有感 [J], 郭淑新
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问题检讨与新论 [J], 丁四新
4.“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解读 [J], 薛倩倩
5.“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问题检讨与新论 [J], 丁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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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西周礼乐制度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西周礼乐制度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西周礼乐制度礼乐制度起源于西周时期,相传为周公所创建。

它和分封制、宗法制度一起,构成整个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对后世的政治、文化、艺术和思想影响巨大。

礼乐制度分礼和乐两个部分。

周公所制定的礼,在西周用于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后来发展为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

因此,“礼”并非“礼貌”,“礼节”那样简单。

“礼”的本质是差异,用来显示社会中各等级之间的差异,也就是说,贵与贱,尊与卑,长与幼,亲与疏之间必须遵守各自的行为规范,绝对不可以混淆。

这样就形成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上下尊卑关系。

周公把“尊礼”看作推行德政的重要内容。

如果违背了“礼”,就是“僭越”。

所以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西周春秋时代贵族讲究的礼是比较多的,有籍礼、冠礼、大搜礼、乡饮酒礼、乡射礼、朝礼、聘礼、祭礼、婚礼、丧礼等等。

籍礼是用来监督平民在“籍田”上从事无偿的集体劳动,以维护称为“籍”的办法的。

冠礼是授予成年贵族种种特权,以维护贵族的利益和巩固贵族成员之间的关系。

大搜礼具有军事检阅和军事演习性质,起着整编军队、检阅兵力和加强统治的作用。

乡饮酒礼在于维护一乡之内贵族的宗法制度和统治秩序。

乡射礼具有以乡为单位的军事训练和军事学习的性质。

朝礼在于尊重国君的权力和地位。

聘礼在于维护贵族内部的等级和秩序。

祭祀天地和祖先在于维护神权和尊重族权。

婚礼和丧礼在于维护宗法制度和族权。

但是,一个社会只讲究差异,不讲和同,社会就没法和谐。

因此,周公在制“礼”的同时又作“乐”,使“礼”与“乐”相辅相成。

乐是配合各贵族进行礼仪活动而制作的舞乐,但是它超越了音乐,带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和社会色彩。

“乐”的功能是,以音乐激起共鸣情绪。

舞乐的规模,必须同享受的级别保持一致。

不同场合、不同身份的人,不但礼仪有别,所用的音乐也不一样。

例如祀天神,“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祭地时,“乃奏太簇,歌应钟,舞《咸池》”。

“礼不下庶人”辩-最新资料

“礼不下庶人”辩-最新资料

“礼不下庶人”辩“礼不下庶人”出自《礼记?曲礼》:“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崾剑?士下之,礼不下庶人。

”①汉初贾谊在《新书?阶级》中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以“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之义阐释。

《白虎通义》认为礼仅在士以上的贵族中适用,而对庶人来说只有刑而不用礼――“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刑不上大夫者,据礼无大夫刑”。

清人龚自珍《春秋决事比答问第二》:“礼不下庶人者,礼至庶人而极。

”近人梁启超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理解为古代社会的阶级原则。

郭沫若在其主编的《中国史稿》里有评述:“周朝的刑律主要是用来镇压奴隶的。

在三千条严密法网的统治下,奴隶们随时都有被黥面割鼻,砍足受宫,以至杀头的威胁……自由民触犯了刑律,也要被拿来治罪,沦为奴隶或斩首。

只有奴隶主贵族是例外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道破了奴隶制刑罚的阶级实质”。

②瞿同祖先生在《中国封建社会》一书中从宗法制度的角度理解“礼不下庶人”。

他说:“由于封建政治的成立,王国及封邑便不能不维持其整一,而由一人来统治。

为了应付这种需要,于是为宗法制度中心的嫡庶分别应运而生,确定以嫡长子的身份来承继国土田邑。

这是当时所谓圣人如周公者为百世着想所创立的抑止紊乱及争执的方法。

否则封邑领土的完整,封邑人民的治理,赋役的征收,都要发生问题,而影响及封建组织的破坏。

当时圣人所以极力提倡宗法者在于此,当时宗法制度所以盛行于天子诸侯卿大夫阶级,而不甚为庶人所注意者,也由于此。

庶人无田邑,所以用不着它,所谓‘礼不下庶人’者,礼便是以宗法为基本的祭祀婚丧等制度。

庶人用不着讲求这些用以维持封建系统的礼或宗法。

”③王占通先生持另一种观点,认为这段文字应如此分句:“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有学者在此基础上又做出自己的解释,认为“礼不下庶人”的“下”使用的义项同“大夫下之”、“士下之”,只是采使动用法,意为“国君与大夫同乘车时,国君轼宗庙,大夫应下车;大夫与士同乘车时,大夫轼宗庙,士应下车;若庶人同车,则不必下车。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辨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辨

作者: 谢维扬
出版物刊名: 学术月刊
页码: 74-77页
主题词: 庶人;大夫;诸侯;中国古代史;郑玄注;礼记;白虎通义;先秦典籍;周代;郭沫若
摘要: <正> 《礼记·曲礼》中“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一语古今说者多以为是庶人不用礼,大夫不用刑之意。

如《礼记》郑玄注于“礼不下庶人”条下说:“为其遽于事,且不能备物。

”于“刑不上大夫”条下说:“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便以为《曲礼》原意是指庶人不用礼,大夫不用刑。

郭沫若同志主编《中国史稿》(第一册)亦持此说。

最近的例子,尚有一九七九年出版的刘泽华、王玉哲等著《中国古代史》(上册),云:“礼只适用于奴隶主阶级,刑则专门对付和镇压奴隶大众,所以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其实这是误解。

周代庶人用礼的记载显见于经传。

在《礼记》中,有《王制》:“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殄。

”《内则》:“凡接子择日,冢子则大牢,庶人特豚,士特豚,大夫少牢,国君世子大牢;其非冢子,则皆降一等。

”又有:“大夫燕食,有脍无脯,有脯无脍。

士不腻羹胾。

庶人耆老不。

_礼不下庶人_刑不上大夫_简论

_礼不下庶人_刑不上大夫_简论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简论王唯(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3100)摘要:对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争议主要是因为“礼”、“刑”、“庶人”、“大夫”等概念理解的差异。

本文认为,“礼”既然作为行为准则,自然要求上至贵族,下至庶人都要学礼守礼。

所谓“礼不下庶人”,只是那些在贵族内部举行、用来巩固贵族组织的“礼”不允许庶人参加而已。

“刑不上大夫”仅指宫刑不及于大夫。

关键词:礼;刑;庶人;大夫中图分类号:D90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916(2011)03-0044-02The commentary of “Ceremony less than common people ,punishment is not to the doctor ”WANG Wei(Law School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253100,China )Abstract :The disputes on “The ceremony less than common people ,punishment is not to the doctor.”are mainly be-cause of the “li ”,“punishment ”,“common people ”,“doctor ”and different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cept.This paper argues that “li ”since ,as the code of conduct to the requirements of natural nobility ;down to the common people have Miller Shurei.The so-called “gift less than common people ”,only those held within the nobility ,the nobility used to consolidate the organization's ritual does not allow common people to participate in it.“Punishment is not to the doctor ,”refers only to castration is less than in the doctor.Key words :ritual ;punishment ;common people ;doctor1有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争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出自《礼记·曲礼》。

“刑不上大夫”正解

“刑不上大夫”正解

“刑不上⼤夫”正解“刑不上⼤夫”正解——读杨天宇《礼记译注》商兑“礼不下庶⼈,刑不上⼤夫”,语出《礼记·曲礼上》。

多年来被许多⼈误解为“对庶民不必讲究礼节,⽽⼤夫犯了罪则可以免予刑罚”。

这显然是与原意⼤相径庭的。

在当今通⾏的各种注译本中,有的仍然沿⽤类似的解释。

近读杨天宇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7⽉新1版、2007年4⽉第5次印刷的《礼记译注》⼀书,发现这部由出版社“邀请名家”所作(该“⼗三经译注”系列丛书《出版说明》语)的专著中是这样注释的:①礼不下庶⼈:谓不为庶⼈制礼。

②刑不上⼤夫:谓不制⼤夫之刑,犹如不制庶⼈之礼。

译⽂则为:礼不为下⾯的庶⼈⽽制,刑不为上⾯的⼤夫⽽制。

(页27)这样的注译与原意的差距仍然不可以道⾥计,亟须加以厘正。

造成这样严重误解的原因,固然可能因为《礼记》中对这两句话没有进⾏详细阐述。

但作为研究者,且是名家,却不应以此作为可以望⽂⽣义的理由。

其实,只要参阅⼀下《孔⼦家语》,原⽂的本义就豁然在⽬了。

请看该书《五刑解第三⼗》: 冉有问于孔⼦⽈:“先王制法,使刑不上于⼤夫,礼不下于庶⼈,然则⼤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之⾏事,不可以治于礼乎?” 孔⼦⽈:“不然。

凡治君⼦,以礼御其⼼,所以属之以廉耻之节也。

故古之⼤夫,其有坐不廉污秽⽽退放之者,不谓之不廉污秽⽽退放,则⽈‘簠簋不饬’;有坐淫乱男⼥⽆别者,不谓之淫乱男⼥⽆别,则⽈‘帷幕不修’也;有坐罔上不忠者,不谓之罔上不忠,则⽈‘⾂节未着’;有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之罢软不胜任,则⽈‘下官不职’;有坐⼲国之纪者,不谓之⼲国之纪,则⽈‘⾏事不请’。

此五者,⼤夫既⾃定有罪名矣,⽽犹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既⽽为之讳,所以愧耻之。

是故⼤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闻⽽谴发,则⽩冠厘缨,盘⽔加剑,造乎阙⽽⾃请罪,君不使有司执缚牵掣⽽加之也;其有⼤罪者,闻命则北⾯再拜,跪⽽⾃裁,君不使⼈捽引⽽刑杀。

⽈:‘⼦⼤夫⾃取之⽿,吾遇⼦有礼矣。

’以刑不上⼤夫⽽⼤夫亦不失其罪者,教使然也。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辨

作者: 李晓明
作者机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100083
出版物刊名: 法学杂志
页码: 77-77页
主题词: 《礼记》 法律思想 特权法 法律原则
摘要:"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语出<礼记@曲礼>.议者每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宗周礼冶的一项重要原则,并构成宗周礼治的基本特征,并望文生义,谓"‘礼不下庶人'主要指礼赋予各级贵族的权利,特别是世袭特权,平民和奴隶一律不得享受.平民和奴隶虽然毫无权利可言,但必须承担礼所加给的各种义务"."‘刑不上大夫'主要指刑罚的锋芒不是针对大夫以上的贵族,而是指向广大劳动人民的."①宗周礼治是否真的存在过这么一个"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如果有,其真意又之为何?对此,有人充分肯定,亦不断有人提出各种质疑.肯定论者认为,此说完全符合周代礼治的历史实际,在理论上也完全说得通.②否定论者认为,此说不仅有乖于史实,在理论上也说不通.③然则,其真果之如何也?。

“礼不下庶人


关键词 : 刑 ; 礼; 庶人; 大夫 中图分 类号 .942 文献标 识码 : " 0 . D A 文章 编号 :0 84 1 { 0 1 0 -0 40 10 -9 6 2 1 ) 30 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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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简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作者:王谷俊 来源:《现代交际》2013年第02期

[摘要]“封建社会”的中国是一个地位有高低、身份有尊卑的等级社会,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则被认为是在维护这种不平等的秩序。其实这一古代政治文明的精髓一直为人所误读,片面解读乃至于被全面否定。

[关键词]礼法 刑法 人民 官员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2-0087-02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最早见于《礼记》,是古代中国森然的等级制度下的产物。千百年来,一直为学者们所诟病,也在坊间被视作是社会阶级特权的体现,当做是社会阶级压迫和社会不平等的关键所在。看似与现代法治思想相悖,以至于如今,缺乏法治精神的政府官员私用滥用手中的权力与缺失公民意识的人民群众在权力面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似乎森然的等级制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这种等级、特权思想早已渗透入了“官老爷”和“顺民”的骨髓之中。但这显然不是其本来面目,或者说,在很大程度上,其初衷并非如此,只是在历史的演变和文化的传承中,遭到歪曲误解,最后乃至于面目全非。

一、“礼不下庶人”的初衷 《礼记·曲礼上》中记载到:“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1]在当时,周礼是非常繁复的,所涉甚广,上及宗庙,下及庶人,无一人不识礼,不同等级的人所适用的礼是不同的。此句中的“礼不下庶人”是说国君行式礼时,大夫应下车步行,而大夫行式礼时,士则下车步行。但这种礼不要求普通百姓实行,实则是当时的统治者给予百姓更多的仁慈和宽容,是对庶人的仁爱而非无礼。同时,也可以给予那些想追求更高地位、得到更高礼遇的庶人一种奋发向上的动力,只有努力突破士农工商的规制,不断往上爬,才能获得更高的礼遇。同时,任何阶级都只能享受其身份所可以享受的礼,僭越礼仪是不被允许的。必须看到,无论是分封建制的周,还是一统天下的秦,乃至于清,社会的等级秩序是不容破坏的,不同的阶级有着不同的礼法来约束其行为,任何人都不应僭越礼法。在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以“类”礼之有其相当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天子威仪天下,应“八佾舞于庭”[2];天子之臣子,应守士大夫之礼,“知书达礼”;庶人多为面朝黄土背朝天,只需要一些简单的为人礼节,并不需要太多的如贵族那样的繁文缛节,而“披发左衽”的蛮野之人,就更加不需要以礼相待了。“制定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整社会的宗法等级秩序,不同的社会关系使用不同的礼进行调整,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使用不同等级的礼;各级贵族享有的特权性礼,庶人以下平民百姓不得违法享用。”[3]这种强制性行为规范也表明了,“礼不下庶人”绝不是说礼的规范要求对庶人没有约束力。“然而由此形成了文野之分、劳心与劳力之别、贵贱身份的不同,因而也就附带有一种尊卑、雅俗的感情色彩,遂使„礼不下庶人‟的仁爱初衷蜕化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为对庶民的鄙薄和大不敬”[4],然在其衍袭过程中就逐渐由“庶人应免于礼”转变成为“庶人不应受礼”。

对于礼而言,首先考虑时代的发展,要适时地抛弃那些不合时宜的繁文缛节,适应时代发展的规律,如“礼崩乐坏”之时,孔子门人已表现出了对固守周礼的动摇。当然,克服那些不适宜的礼的同时,也要对“真礼”进行继承和发展,这些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礼仪应当也必须保留传承下去,影响更多的人。但必须意识到,那些物质文明相对更高更富足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会更知礼,“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说的就是这个理。而处高位者以及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通常也更懂礼节。无论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还是在公民意识的觉醒方面,也要采纳借鉴小平同志说的“先富带动后富”,讲“礼”也应该是“先知带动后知”,这是客观规律,强制地以普世的标准来一统礼法,最终只会让人人都忘礼。让少数人首先践行较高的德行,较高物质生活水平的人先实行更细致完备的真知、“真礼”,那余下的人便会自觉地推崇、模仿、要求文明的礼仪,“从先进”“为尧舜”乃是文明所向。古有万邦来朝,也是因为蛮夷之国认为天朝上国的文明先进优秀,但是必须认识到的是,误读的礼应纠偏,使人知道“应然”是如何,但要结合“实然”的现状,而不是强制每个人都回复周礼;糟粕的礼应丢弃,“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该因固守祖宗礼法而停滞不前。

二、“刑不上大夫”的初衷 在周代的分封制下,天子、诸侯和大夫三者形成了以礼来约束的政权形式。礼有天子之礼、诸侯之礼、士礼等等,但事实上,礼与刑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只不过“斗筲之性”[5]的庶人用刑,而饱读诗书的大夫则用礼,分而治之才是其本来面目。如上文论述的“礼不下庶人”最初并非是庶人不应受所有礼,但又不允许庶人僭越他们所应受之礼,一旦他们违反了礼的规范要求,同样是要受到最高统治者按当时相关的法律进行严厉的制裁。与此同时,“刑不上大夫”的初衷也并不是指大夫就可以免于一切刑法,当然类似犯上、僭越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也是不能免刑的,“通过对其予以放逐或杀戮,而不是损人身体,给人留下终生印迹的墨、劓、刖、宫以及对其侮辱的大辟。而且对于贵族的杀戮,也更多地是通过自尽这种保全贵族颜面的方式进行的”[6]。

“刑不上大夫”,一方面是说,对大夫应该“齐之以礼”,对庶人应该“道之以政”,只是以不同的规范准则来约束和限制罢了,而之所以对大夫用礼是由于知书达礼的大夫多是君子,“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7],谦谦君子多是有德之人,“好犯上作乱者,鲜矣”,而庶人多为草莽,“斗筲之性”不可教,只能“制”。对于大夫的礼的规定极其严格,不允许僭越,若是悖道行乱,也要依法惩办,而不是免于刑罚,但是量刑要轻且要十分慎重,处罚要酌情宽宥。“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弃市”。对他们的处罚依据为“八议”,即“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这八类人一般须奏请天子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而法家则是与这种宽宥制度针锋相对,如商鞅提出的“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8]。以及韩非子提倡的“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后来演变为“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通俗说法。法家的观点有其时代的进步性,但它抛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弃了儒家的礼仪文化,只是一种霸道,而不是王道。历朝虽实则以法家为体,但依然以儒家为用,治天下既要霸道更要王道。

另一方面,“刑不上大夫”亦是对天子君王权力的制衡,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士大夫阶层的“仗义执言”。“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即便是再有德性的君主,也要有贤臣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犯言直谏,敢于触碰逆鳞,而再赤胆忠心、敢于以死相谏的臣子,也是需要保护的,虽说伴君如伴虎,但朝不保夕、因言获罪的朝廷也会让许多忠臣越来越不敢谏言。若是君主“无罪而杀士”,则以后人人自危,不敢再谏,“邦无道”至此,那离灭国也就不远了。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史中,“刑不上大夫”这一原则多数情况下都能得到遵循,尽管在一些特定的时期,这种原则遵循并不严格,例如隋朝就经常廷杖士大夫,唐朝也鲜有个案,当然昏暗的明朝就更不用说了,对士大夫可谓极尽戮辱之能事,“六卿贵重,不宜细故辱”[9]的背后却是残暴的本性。

“刑不上大夫”初衷是要给忠君忠国的士大夫“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以保障,不会无所依靠,不会因言获罪。但到后来却发展成了官员作威作福、恃强凛弱的特权保护伞,那些贪官污吏就此认为“法不责贵”,自己有这张“刑不上大夫”的免死牌,以至于他们无法无天,滥权专权,极尽丧尽天良之能事,做出各种伤风败俗的丑事,而就因为“刑不上大夫”成了金科玉律,因此官官相护,大家相安无事。而由于“礼不下庶人”,长期被放在下等地位的普通百姓,便自然而然地丧失了公民的意识,不知道自己手上的权力,更加不懂得运用手上的权利去捍卫自己的利益。庶人们忘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他们习惯了这种等级秩序,习惯了被压制,而大夫们也忘了“天子犯法尚与庶民同罪”,他们利欲熏心,依旧活在他们的权力世界中,仍然是“使民以时”。

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对于当代的意义 前人栽树本为乘凉,最后却变为一堆不可雕的朽木。“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中的“礼”和“刑”不是简单笼统的礼法与刑罚的关系,却被过多地赋予了阶级或是等级的色彩,当然现当代的法治精神建构和公民道德建设更多地需要“刑尤详于贵,礼必逮于下”,要求“法律要更多地针对达官显贵,防止达官显贵利用手中的权力侵犯人民的利益;而礼必须推广普及到下层民众中去,让民众„自治‟。[10]”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正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也有其积极的意义。法治社会要有法治伦理思想,要依法治国,在规范量刑上不应有宽宥,处罚判刑时不应有黑幕,公平、公开、公正,量刑没有偏袒,判刑由依有据,不是任意妄为。“不上刑”要横向拓宽,而不是纵向延伸;不是特定人群的特殊权力,而是所有人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免于刑。要“活得更有尊严”,每个人都能自由表达自己的合法观点及合理诉求,“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要把权力关进笼子”,也要用制度保护每个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这样,合理合法就不会被禁言,合规合矩就不会遭罪,在监督特权不再横行的同时,也促使了公民意识的觉醒。与此同时,文明社会也要注重以德治国,着重提高官员的素质,避免“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不下礼”也应得到重视和发展。如今的“不下礼”,要求官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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