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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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巷道贯穿及盲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规范巷道贯穿及盲巷管理,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适用于企业内各巷道贯穿和盲巷的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巷道贯穿和盲巷的管理,包含生产车间、仓库、地下通道等。

第二章巷道贯穿管理第三条巷道贯穿的概念巷道贯穿是指通过不同地区或部门的巷道进行联通,以便人员、物资、信息等流通和传递。

第四条巷道贯穿的条件1.巷道贯穿需要确保贯穿巷道的稳定性和强度,保证通行的安全性。

2.巷道贯穿需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确保防火防爆措施的完备。

3.巷道贯穿需要考虑通风和环境清洁要求,保证人员舒适度。

4.巷道贯穿需要合理规划通行路线,确保流通效率。

第五条巷道贯穿审批程序1.申请人提出巷道贯穿申请,向企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的设计图纸和资料。

2.企业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包含巷道稳定性、消防安全、通风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3.审核通过后,企业管理部门颁发巷道贯穿许可证,并通知相关部门搭配贯穿工程的实施。

4.巷道贯穿工程依照许可证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进行验收。

5.巷道贯穿通过验收后,由企业管理部门办理巷道贯穿手续,开始正式使用。

第六条巷道贯穿管理责任1.巷道贯穿管理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包含巡查、检修、维护等工作。

2.巷道贯穿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巷道贯穿管理责任人应订立巡查计划,定期检查巷道的稳定性、通风情形、消防设施等情况,并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巷道贯穿管理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巷道贯穿档案,记录巷道贯穿的资料、巡查记录、维护和修理情况等信息。

第三章盲巷管理第七条盲巷的概念盲巷是指无法通行的巷道,通常被封堵或限制通行,存在肯定的安全风险。

第八条盲巷管理原则1.盲巷应尽量避开存在,企业应在设计和规划阶段尽量考虑通行需求,避开形成盲巷。

巷道贯通及盲巷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一)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地测部门提前书面将贯通点距离及巷道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向有关部门下达贯通通知书。

(二)生产、通风技术管理部门接到贯通通知书后,由生产部门负责编制巷道贯通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由通风部门负责编制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风措施。

(三)巷道贯通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必须包括防治瓦斯突出、瓦斯放炮管理、巷道施工及支护质量、防止冒顶和透水等内容。

(四)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风措施编制内容,必须绘制巷道贯通区域的通风系统图。

图上应分别标明巷道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浓度,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系统控风设施的布置和安全要求。

(五)巷道贯通的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和通风系统调风措施,必须坚持会审制度,经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向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所有参加贯彻人员必须签字备查。

(六)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至少3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按规定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七)巷道贯通采用放炮掘进时,每次装药前,班组长必须派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的通风、瓦斯情况。

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装药放炮。

(八)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每次放炮后,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班组长必须巡视检查,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处理完毕无异常后,才允许进行掘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九)凡与贯通区域平行作业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十)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贯通前,上部平巷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o贯通前放炮时,必须通知上部平巷撤人,并保持正常通风。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巷道贯通管理规定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第一条、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 必须制定预防冒顶和防止瓦斯、煤尘、爆破、透水等事故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不同采区、不同水平、情况不明的老巷以及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贯通,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稳定的, 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安全措施, 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条、矿地测部门在炮掘巷道贯通相距20m前, 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贯通相距50m前, 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 并下达贯通通知书, 通知生产、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矿通风部门在接到贯通通知书后, 按照安全措施要求提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生产单位应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情况, 制定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 准确掌握掘进进度和预计贯通时间, 每天向技术主管部门、通风区、安监处和矿调度所通报情况。

第四条、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不得进入采动应力集中区、不得在地质构造带和应力集中区贯通。

同一区段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时, 相向采掘的两个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100m, 相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60m, 并且在小于60m之前实施钻孔穿透, 只允许向一个方向掘进。

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 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时, 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 停止一切工作, 撤出作业人员, 并切断电源, 在巷道口设置栅栏, 揭示警标。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掘进巷道贯通是煤矿开采的重要环节之一,其安全稳定、质量精准是煤矿生产安全的关键所在。

为了规范掘进巷道贯通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煤矿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管理规定。

一、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范围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规定规范了煤矿企业在掘进斜巷、平巷、回采巷等矿井巷道施工和贯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适用于所有掘进巷道贯通作业,包括初次贯通、二次贯通和紧急贯通等。

二、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要求1.工期计划要明确。

在掘进巷道贯通之前,煤矿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

工期计划应考虑到煤矿生产的需求和煤炭市场变化,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2.质量检验要严格。

在掘进巷道贯通作业中,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标准进行施工。

同时,煤矿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

3.安全管理要有保障。

煤矿企业在掘进巷道贯通作业中,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控制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4.设备维护要及时。

为保证掘进巷道贯通的顺利进行,煤矿企业需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5.施工人员要专业。

在掘进巷道贯通作业中,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掘进队伍,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各项操作技能和相应的安全意识。

6.报道和通报要及时。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时,煤矿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三、掘进巷道贯通管理流程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要求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施工前准备。

包括制定工期计划、明确施工内容、安排施工队伍,检查相关设备是否达到要求等。

2. 施工过程管理。

包括质量控制、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设备保养和使用、施工现场管理等。

3. 贯通后工作。

包括巷道通风、水文测量、皮带机等设备的安装、巷道维护等。

4. 事故应急。

包括如何应对巷道发生的安全事故、怎样处理设备故障、如何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等。

巷道贯通规定

巷道贯通规定

巷道贯通规定巷道贯通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是事故的多发点。

为了确保顺利贯通和工程施工安全,结合我矿当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贯通的技术管理1、巷道贯通前,要选择合理的测量方案和测量方法,根据选定的测量方案和方法进行各项测量工作的施测和计算,以求得贯通到终点的坐标和高程。

各种测量和计算都必须有可靠的检核。

2、贯通距离大于3000米的贯通和其它重要贯通工程,须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进行误差预计,方案选择,绘制贯通导线设计图。

如果施工测量精度低于设计的要求,则需重新测量,以保证贯通误差不超过《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

3、贯通工程两工作面的距离在煤巷中剩余30米时,快速掘进于贯通前三天,测量主管部门要以贯通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及区队。

4、巷道贯通后,应立即测量贯通实际偏差值,计算各项闭合差,并对测量工作进行精度分析。

二、加强巷道贯通的安全管理1、巷道贯通必须由施工队编制贯通措施。

2、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透水和警戒设置等内容。

通风部门在贯通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在贯通过程中要打超前钻孔,以保证贯通准确无误。

贯通时,被贯通的巷道要保持正常通风,有监测系统的矿井迎头要设瓦斯监测探头,矿瓦斯监控室要随时观察瓦斯浓度变化,同时在贯通前没放一次炮都要事先检查瓦斯和通风情况,而且证明已符合规程要求时方准放下一次炮,直至贯通以后。

3、巷道贯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要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安全通风、机电、计划统计等有关部门审核,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参加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落实责任,签字备查。

4、巷道贯通的安全措施要由施工队技术人员向工人贯彻,所有参加贯彻人员必须签字备查。

5、加强掘进进度的调度管理。

在两巷道贯通相距50米时,矿调度部门建立专门台帐,每天统计当日进度,贯通剩余工程量;当两巷道贯通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

通风技术 巷道贯通课件

通风技术 巷道贯通课件





第2条 平行巷道(正副巷)与横贯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平行巷道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贯通,一个头超前 另一个头的距离不得大于横贯间距,贯通一方不得留下已 经掘出的盲巷。 2.两巷的贯通相距20m时,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 不得对接,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爆破前, 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要到对面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 情况,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 设好警戒,方可装药爆破。 3.正、副巷和横贯的施工,不得同时装药爆破,每次装 药爆破都必须停电撤人,并设置警戒。 4.横贯贯通后应停止掘进工作,对后一横贯立即组织封 闭,并随即进行改道移局扇。 5.贯通工作由安监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督措施落实,进行 贯通。

(六)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1、贯通前 ⑴在预计巷道贯通前5天,施工单位技术主管每班都要绘制进度表,并 将施工进度、剩余贯通距离、预计贯通时间等有关情况及时通知矿调 度室。 ⑵施工队组负责检查、维护局部通风机的完好,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 运转,风筒接头严密,风筒无破口。 ⑶贯通前,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的通风,除进行瓦斯检查、排 水工作外,不准做其它工作。(若是炮掘时,停掘巷道进行瓦斯等气 体检查时,对方巷道不得装药和放炮。) ⑷施工单位在贯通相距20m时,采取“边探边掘”的方式向前掘进; 贯通相距5m时,必须“长探端掘”,探2.5m,掘1m,防止误贯通来不 及调整通风系统引发事故。并且只须探通,不许贯通。 ⑸巷道探通后,立即停止掘进,施工队组将本工作面浮煤(矸)清理 干净后,向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汇报,经施工单位队长、通风队长及 技术主管批准,双方协商好具体贯通时间,方可贯通。 ⑹贯通前,按规定要求将贯通点两侧巷道的甲烷传感器吊挂到位,并 调校准确,确保断电功能灵敏可靠。

巷道贯通制度 (标准)

巷道贯通制度 (标准)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为加强巷道贯通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XX公司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巷道贯通工作,不论大小都应认真对待,防止误差,大型贯通还必须进行贯通测量误差预计。

2、贯通两工作面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余15—20M、煤巷剩余20—30M(快速掘进应于贯通前两天)时,由地测部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通知掘进队组、生产技术部、安全部、通防部等有关部门,并办理签字手续;地测部提前编制《XX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规定那个掘进头停止掘进,在地测部下发贯通通知单后立即下发。

两个掘进工作面相向贯通时,在炮掘头相距20M、综掘头相距50M时,只准从一头向前贯通,另一头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或由通风工区事先在停止作业的一头按照撤人距离钉设栅栏。

当贯通巷道与已有巷道贯通时,测量人员要在下达贯通通知单后立即在已有巷道的贯通点巷帮悬挂“贯通点”标志牌。

3、掘进队组每班要向地测部汇报进度,地测部必须严格掌握每班进度和贯通剩余距离。

调度室要在每天早上和下午的碰头会通报贯通剩余距离。

4、贯通距离剩余10M时,掘进队组按照“边探边掘,不探不进,探三进一”的原则打探眼进行施工,直至探透。

(探眼长度与掘进进度比例为三比一)。

贯通施工期间,不打探眼或探眼不合格,严禁放炮。

严禁将探眼作为炮眼进行装药爆破。

5、探透后,掘进队组及时通知地测部,由调度室通知通防部,通防部安排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指挥贯通。

6、贯通时必须先透小口,同时把贯通地点附近的水管、风管、电缆、设备等用木板和金属网等物遮盖好,以防放炮崩坏;由通防部调整好通风系统后再逐渐刷大。

7、贯通期间,掘进队组工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被贯通地点检查,只有该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贯通掘进工作面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8、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向上部平巷贯通前,上部平巷必须超前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

9、在复杂地质构造情况下的贯通工作,应制定处理破碎顶板、防止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矿井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在贯通时,综合机械化巷道贯通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技术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分别送开掘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施工队、调度室,并指明贯通的中心线和腰线以保证接通方向。

(二)通风部门接到通知后,负责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由技术科负责,严格按(92)平煤第42号文件《关于巷道贯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编制的规定》组织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防治煤尘和机电防爆等,并附贯通地点的通风系统示意图,图中表明现有通风状况、贯通后的风流方向,系统调整的设施位置,停工头的瓦斯检查地点、岗哨位置等。

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机电、调度、防突、技术、安检(监)等有关部门审查,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生产调度、技术科、通风科负责向煤电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三)巷道贯通措施要由开掘副矿长或地测副总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贯彻,参加贯彻人员必须签字,贯通过程必须由通风副总在现场统指挥,技术科长、通风科(队)长、施工单位的区队长也必须到现场。

现场指挥人员要严格落实措施,必须做到责任清楚、岗位明确、落实到人。

(四)贯通工作面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对头工作面必须有防止冒顶、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防治煤尘的安全措施,装设瓦斯监测探头,通风调度要随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

(五)贯通老巷或老空区时,应坚持有疑必探,并根据所探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

(六)贯通过程中要打超前钻孔,矿调度室和施工现场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以准确掌握贯通时间,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七)严禁同一巷道两头相向掘进进行贯通,贯通斜交或正交时,贯通点应尽量避开地质构造带或应力集中带,掘进过程中,严格制定、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和防止冒顶等安全措施。

(八)采用放炮法贯通时,必须严格执行“-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每次装药放炮前,施工队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和回风流中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设置对方工作面的警戒必须一同去两人,一人站岗、一人回来联络,只有接到联络人员汇报,确认警戒到岗后方准放炮,宜到贯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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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提高巷道工作面适宜温度和湿度,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二、职责
1.煤矿企业负责制定和实施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并对其有效性进
行评估。

2.巷道贯通通风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巷道贯通通风工作,并对巷道通风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矿工负责执行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三、工作流程
1.巷道贯通通风管理人员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巷道贯通工作的进程,制
定巷道贯通通风实施方案,并确保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在巷道贯通过程中,矿工要按照通风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适当的
通风措施,确保工作面的适宜温度和湿度。

3.工区负责人要对巷道贯通通风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
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在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台账上。

4.每个月,巷道贯通通风管理人员要组织一次巷道贯通通风例会,对
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并制定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四、通风设备和安全措施
1.矿井应配备充足的通风设备,包括通风机、风道、通风门和通风栓等。

通风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在巷道贯通过程中,要加强瓦斯抽放和测定工作,定期清理瓦斯和瓦斯测定装置,并保持通风风量充足,防止瓦斯超限。

3.巷道贯通通风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巡视,检查通风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清理通风道口的积尘和矿渣等,确保通风畅通。

4.矿工在巷道贯通作业时,要佩戴防尘口罩和安全帽,并定期接受职业健康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安全。

五、奖惩措施
1.对严重违反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的行为,煤矿企业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暂停工作或解雇。

2.对巷道贯通通风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煤矿企业将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或晋升等。

六、附则
1.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2.煤矿企业要定期对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其科学合理和有效。

3.巷道贯通通风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为煤矿工人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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