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得到适当的保护,最大程度地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发放标准2.1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根据工作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适用于不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头盔、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和防护鞋等。
2.2 劳动防护用品质量要求所有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适当的质量和防护性能,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2.3 劳动防护用品尺寸选择劳动防护用品的尺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保证其舒适度和防护效果。
3. 发放管理办法3.1 发放流程(1)员工入职时,应根据其工作岗位需求,发放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
(2)定期检查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无损,并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用品。
3.2 发放记录建立发放记录,包括员工的姓名、岗位、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数量和发放日期等信息。
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档使用。
3.3 使用培训为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防护的认识和意识。
3.4 问题处理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以便进行解决和改进。
4. 监督与评估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检查,确保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
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5. 结论制定和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是保障员工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合理的发放标准和有效的发放管理办法,能有效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和良好的劳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的制度。
以下是具体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员工,不分岗位、不分性别。
二、用品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等。
三、申领管理1.员工必须在入职时申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间如有变更,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
2.申领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申报单,并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交由保卫部门办理。
3.申领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如实使用,不得私自更换或乱用。
四、佩戴要求1.员工在进行与工作有关的操作时,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2.佩戴安全帽的要求:所有在高空作业和机械操作等高风险作业岗位的员工必须戴安全帽,不得随意摘掉或替换。
3.佩戴防护服的要求:所有工作环境要求穿着防护服的员工必须佩戴,不得随意脱掉或替换。
4.佩戴眼部和手部防护用品的要求:所有工作环境对眼部或手部有危害的员工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摘掉或替换。
五、使用管理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查验是否完好,如发现磨损或破损需及时更换。
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随意绕过或改动。
3.不得将劳动防护用品私自借给他人或私自领用。
4.使用完毕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归还保卫部门,并进行检查和记录。
六、检查和处罚1.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2.员工如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失效或不合格,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七、责任追究对监管不严、不认真履职,导致事故或人员受伤的相关人员,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追责追究,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将提请公司进行审批并及时公告。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一、总则为确保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健康,按照《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二、责任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员。
2.用人单位应当专门设立防护用品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防护用品管理部门或专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检查、保养等工作。
4.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履行领导责任,重视劳动防护工作,确保防护用品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三、采购1.采购防护用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采购程序,确保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质量。
2.采购防护用品应当注重商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选择符合国际、行业、地区标准的防护用品。
3.采购防护用品应当注重供应商的信誉和售后服务,选择服务良好,信誉好的供应商。
4.采购防护用品应当在保证商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成本。
四、发放1.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作环境危害程度,为劳动者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发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质保障和适用工作环境的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应当将发放的防护用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人员等内容记录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中,并进行财务管理。
4.发放的防护用品应当正确标识,明确防护用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厂家、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信息,以便于追溯。
五、使用1.劳动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
2.劳动者应当定期检查防护用品的状况,如发现问题需要及时汇报。
3.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开展防护用品使用培训,让劳动者了解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细节问题。
4.用人单位应当建立防护用品使用台账,记录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时检查和维护,保证使用效果。
六、检查1.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应当包括防护用品的数量、品种、规格等,是否存在损坏、污染或过期。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范文(2篇)

第 1 页 共 5 页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劳动防护工作,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涵盖劳动者与管理层。 第三条 本制度执行机构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与分配。 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系指为防范员工在工作中遭受各类危险因素伤害而设计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安全鞋、防护眼镜及口罩等。 第五条 本制度秉持“预防为主,保护至上”的原则,鼓励员工在工作中积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与管理 第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需依据员工实际工作需求,确保员工在作业中拥有必要的防护装备。 第七条 配发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依据员工岗位及工作环境制定具体配发方案。 第八条 员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需填写相应登记表格,并在使用过程中妥善保管。 第九条 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原则上由员工个人承担,但员工可向单位申请补贴或报销。 第十条 员工如需更换劳动防护用品,须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在仓库有货的情况下进行更换。 第 2 页 共 5 页
第十一条 员工退休或离职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归还单位或进行折价处理。 第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二条 员工在工作中应根据工作性质及实际需求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 员工应参加相关培训,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与维护要求。 第十四条 员工应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情况,一旦发现损坏或失效,应立即更换。 第十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需遵循制造商指导,禁止擅自拆卸、修理或改造。 第十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无有害物质污染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及高温。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处罚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不定期抽查。 第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的修改需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 3 页 共 5 页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定义1.1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者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2 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职责2.1 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参预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 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2 生产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 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选用与保管3.1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 防护器具不许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1)不许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3 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生产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
生产部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3.5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 定期校验和维护(1)由生产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车间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3.7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者变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一、目的为了合理发放,使用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劳动部及省“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受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重要防线。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的直接管理者,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以下是用人单位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方面应遵循的规范:一、采购管理1、需求评估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的风险评估结果、工作任务的特点以及劳动者的实际需求,确定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这需要对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如物理因素(噪声、高温、辐射等)、化学因素(有毒气体、粉尘、腐蚀性物质等)、生物因素(病菌、病毒等)以及机械因素(碰撞、切割、挤压等)。
2、供应商选择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和质量保证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在选择供应商时,可以通过市场调研、参考其他企业的经验、查看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和产品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3、采购验收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到货后,用人单位应进行严格的验收。
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标识标签、包装完整性,核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是否与采购合同一致。
同时,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性能进行抽样检测,如安全帽的冲击吸收性能、安全带的拉力强度、防尘口罩的过滤效率等。
只有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才能入库发放使用。
二、存储管理1、库房条件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库房,库房应具备通风、防潮、防火、防虫鼠等条件,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存储过程中不受损坏、变质。
不同种类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分类存放,避免相互影响。
2、库存管理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库存台账,对入库、出库、库存数量进行详细记录。
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及时掌握库存动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充足供应。
对于即将过期或已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进行处理,严禁发放使用。
3、发放管理(1)发放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制定明确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法规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法规。
下面是我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理解和总结,分为四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选择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头部防护、眼部防护、呼吸器防护、耳部防护、手部防护、足部防护等几大类。
在选择劳动防护用品时,首先要根据工作环境和任务的具体要求,确定需要的防护措施。
其次,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通过正规途径购买。
同时,还要注意防护用品的材质、透气性、舒适性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劳动者在佩戴防护用品时能够保持舒适且不影响工作效率。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劳动者在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首先,必须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确保其与身体紧密贴合,不得有空隙。
其次,要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磨损和损坏情况,及时更换,避免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
此外,在使用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持劳动防护用品的清洁和卫生。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维护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应集中管理,确保使用过程中的方便性和可追溯性。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登记制度,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工作岗位上随时都有所需的防护用品。
同时,还要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工作,对防护用品进行清洗、消毒和维修,确保在使用前达到防护效果。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劳动者在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之前,应接受相关的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应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选择标准、佩戴和使用方法、保管和维护等内容,使劳动者具备正确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能力。
此外,还要加强对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以应对特殊情况下的防护需求。
总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对于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规定现有各作业类别与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使用年限及发放领用流程,确保安全生产.2.范围适用于XXXX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监控与管理.3.定义劳动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护品.防护功能: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指要求护品具有的最低的防护能力.有效使用期:指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4.职责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与修改.质量安全员负责生产过程中劳动防护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各车间中心主任、部门计划员、质量安全员负责提报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与组织发放,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商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综合管理办公室、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入库.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综合管理办公室、质量安全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台账的审查.各种类作业人员有责任做好劳动防护工作,各班组长负责监督.5.流程说明6.其它说明根据现有作业类别,参照国标GB11651-89 UDC675-682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与使用年限明细表见附表 1.在选用时应根据各工种涉及的作业类别综合考虑,同一作业要求护品具有多种防护功能时,应确认其防护功能.判废规定: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即予判废.7.1.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7.1.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7.1.3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判废程序7.2.1每年由公司安全专员组织,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7.2.2凡达不到上述指标的防护用品,立即作出判废处理决定.7.2.3判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作为劳动防护用品再使用.7.激励措施各工种工人在工作场所必须准备相宜的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时候必须正确配戴.对工作时不配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根据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各工种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由本人负责维护、保管,确保无人为损坏.对不履行维护、保管义务造成防护用品损坏的,发现一次扣罚5分、对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从重处罚.各单位应对新员工进行如何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门的上岗前培训.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正确穿戴等方面的培训.在使用中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直接向各级领导报告.质量安全员、综合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各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台账进行审查、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门进行严格考核.8.相关文件安全管理奖惩制度9.附件附件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及使用年限明细表附件2: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表附件3:员工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明细表10.附加说明本规定由XX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附件1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及使用年限明细表附件2 制造部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填写。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责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监督检查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2、工会参与修订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3、各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申报,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培训、督促和检查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投入。
第三条工作要求1、劳动防护用品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防护劳动用品目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参考附录B),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岗位进行危险源辨识,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的初始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规定,结合各岗位的作业性质和作业场所的主要危险特性及劳动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时间,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表》(见附录A),确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3、购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名录见(附录B)必须在国家许可的,有安全标志的厂家采购。
采购人员应向供方索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检测证书、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识及销售单位资质审查证明,查验并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4、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附表1)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登记。
5、各部门应对在岗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知识的培训,保障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凡是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一、发放和使用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为保证职工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由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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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63138号,1996年4月2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质量检验单位必须
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
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发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
护用品。
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
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
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使用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按劳动部《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有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
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七年二月六日劳动人事部颁发的《特种劳
动防护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劳人护[1987]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