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翔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0-08-28
莱茵生物: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2011-04-23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我们作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合计9,400万元,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1.43%,实际执行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6.45%,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桂林莱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技术”)提供的项目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执行情况如下:1、2009年5月,莱茵技术于向中国农业银行临桂支行申请项目贷款7,000万元,经二○○九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目前该项贷款已全部还清,并且于2010年3月26日已经撤销该项担保。
2、2009年8月,莱茵技术向桂林市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经二〇〇九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其中的3,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目前该项贷款已全部还清。
3、2010年2月,莱茵技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项目贷款6,000万元,经二○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目前该项贷款实际执行金额为6,00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贵糖股份: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1-04-02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真实、完整。
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有效规避了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二、关于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的独立意见(一)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1、2010年度预计本公司向洁宝公司销售浆52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4884.4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91.83%,较预计减少318.56万元。
差异原因是销量减少3844.07吨,销售均价比预计升高了491.02元/吨。
2、2010年度预计本公司向洁宝公司销售白板纸99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258.6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00%,较预计增加268.63万元。
差异原因主要是销量增加239.37吨,销售均价比预计升高了787.23元/吨。
3、2010年度预计本公司向洁宝公司销售汽75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699.8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00%,较预计减少50.12万元。
差异原因主要是销量减少0.5万吨。
胜利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山东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目前担保均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担保,履行了担保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田贯三、朱龙、张宇锋、张树明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ST凯瑞: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现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风险。
2、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但存在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等相关关联方与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情况,主要系关联股东承继公司债务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通过梳理前期诉讼事项发现存在以前年度违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以前年度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金额为17,182.47万元,其中有900万仍处于诉讼阶段。
(以下无正文)。
东凌国际: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赵天博、王军、潘同文
2020年8月26日
1。
路翔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11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公告编号:2010-021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监事会召开的基本情况:本次监事会由监事长辛瀑召集,于2010年6月10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二、会议出席情况:本次监事会3名监事全部出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1、审议《关于〈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该议案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核实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了《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谭跃先生、卞耀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职工代表监事津贴为每人1000元/月,含税,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外部监事津贴为每人4800元/月,含税,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6月10日附:监事候选人简历谭跃先生,195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1978年3月至1981年12月就读于湘潭大学数学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1984年8月至1987年1月就读于东北大学自控理论与应用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99年12月至2002年11月就读于香港中文大学,获财务金融学博士学位。
000839中信国安: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我们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包含对外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19,658.33万元,担保余额为342,253.73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8.29%(其中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4,900万元,担保余额为285,869.12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0万元,担保余额为41,626.28万元)。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63,277.62万元。
有关担保事项经过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能得到充分揭示。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对公司2020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粮液: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实,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经营性业务往来除外)情形。
二、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
傅南平周友苏
干胜道
2020年8月25日。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之大集合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就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
易作出明确判断,并作为董事会决议事项予以披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
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重大资产重组发表独立意见。
八 、《 上 市 公 司 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三 十五条“交易对 方应当与上市 公司就相关资 产实际盈利数 不足利润预测 数的情况签订 明确可行的补 偿协议”应当如 何理解?
前述减值额为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 补偿期限内拟购买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会计师应当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同时说明与本次评估选取重要 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 此发表意见。 3.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应当关注拟购买资产折现率、预测期收益分 布等其他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防止交易对方利用降低折现率、调整预 测期收益分布等方式减轻股份补偿义务,并对此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 应当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务所意见。
第六十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对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的,上市公司应当
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意见
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有)。
《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 指 导 意 见 》( 证 监会公告 [2014]33 号)
的实际情况,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自我评价,独立董事是否出具了明确意见
等;
(三)公司章程规定了现金分红政策,但无法按照既定现金分红政策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重点关注公司是否按照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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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
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内容
绿景地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0-03-23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在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汇报后,经充分讨论,现将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和审慎查验,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未发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其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情况。
独立董事:刘锦湘、毛炳强、吴英伟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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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
通知》(深证上【2010】211号)等规定,作为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所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报告期末(2010年6月30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
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
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
潘文中
袁 泉
苏晋中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