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法治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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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宪法发展历史

新中国宪法发展历史

新中国宪法发展历史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史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新中国先后颁布了数部宪法,每一部宪法都对中国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一部新中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

这部宪法全面阐明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并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该宪法为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为国家政权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作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第二部新中国宪法于1978年12月4日通过。

这部宪法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对国家机构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法治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规定。

这一宪法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原则,对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三部新中国宪法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

这部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并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央和地方两级人民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等国家机构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宪法进一步巩固了党的领导地位,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此外,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还有一些与宪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

例如,1986年通过的宪法修改法、1999年通过的国旗法、2000年通过的国徽法等,这些法律对宪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补充,为宪法的实施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总的来说,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史是中国法治建设历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不断制定和修订宪法,中国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取得了显著进展。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也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今后的发展中,中国将继续不断完善宪法制度,加强法治建设,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第3册 第三单元第七课第一框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第3册 第三单元第七课第一框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例1 在中华法系中,与商业有关的民事法律得不到充分发展,重视国家利益
被看作是天经地义的,庶民个人利益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材料表明中华法系
()
A. 重视维护君主专制
B. 基于小农经济和宗族社会
C. 维护商品经济秩序
D. 侧重协调人与人的关系
解析:“与商业有关的民事法律得不到充分发展”“重视国家利益”“庶民个
1.(描述与分类、科学精神)依法治国的前提是立法,在这方面我国取得了哪些成 就? 提示: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 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法规,法律体系日趋完备,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态 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立法质量不 断提高,法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确保国家 权力正确行使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 2.(描述与分类、科学精神)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法律的贯彻,在这方面我国取得了 哪些成就? 提示: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保证了行政和司法机关按照 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人权的 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3.法治意识:继续推动依法治国 4.辨 Nhomakorabea与评价:辩证分析我国法
进程。 治发展的曲折历程。
课前预习
教材知识清单
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1.法律的产生: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2.法律的本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 3.中国法治发展的历程 (1)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 为 人类法治发展 作出了重要贡献。
4.法的特征 (1)法是维持 社会秩序 、调整 社会关系 的一种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 制定 或 认可 的社会规范。 (3)法是由国家 强制 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 约束力 的社会规范。 (4)法在国家治理中既执行 政治 职能,又执行 社会 职能。

依法治国历程

依法治国历程

依法治国历程昨天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为法治这一国家治理路径注入更大推动力。

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提出健全法制目标,到1999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再到今日,依法治国理念渗入国家治政肌理。

法学家发出“依法治国”呐喊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

“文革”中“无法无天”的混乱局面成为惨痛教训,人民期盼国家的治理走上正轨,特别是走上法治轨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也提出保障人民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

“法制”与“法治”一字之差,但概念并不相同。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步云认为,“法制”仅指法律制度,而“法治”则指的是法的治理,法律在国家治理中应处于至高无上地位。

国家当然应走上依法治理的道路,因此“法治”更具有全局概念。

李步云回忆,他与法学家王德祥和陈春龙共同撰文《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并发表在1979年12月2日的《光明日报》上。

文章提出,必须实行法治,必须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才能兴旺发达。

文章也引发了一场关于“法制”还是“法治”的大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法制史专家张晋藩等专家认为,这篇文章是法学专家最早提出“依法治国”,也是一声响亮的呼吁和呐喊。

随后,党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强调在刑法等7部法律通过后,“它们能否严格执行,是衡量我国是否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标志”。

这是建国后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法治”这一概念。

法律密集出台法治重归正轨1979年,7部法律破茧而出,即《刑法》、《刑事诉讼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这7部法律的出台也标志着我国法治进程回归正轨。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教案)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教案)

7.1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教学设计【教材结构】【教材分析】本单元以“全面依法治国”为核心,探究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原则,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

第七课围绕我国为什么进行法治建设,重在说明我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主要探究:依法治国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实践,是由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的,了解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明确新时期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原则,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

第一框“我国的法治建设的历程”,回顾了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简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着重讲述了新中国成立后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为我国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提供了法律依据。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通过学习,认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科学性;认同我国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增强依法治国的信心。

科学精神:引导学生科学理解法治建设的进程是逐步深化的。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是由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的。

法治意识:树立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法治意识,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公共参与: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参与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

【教学重点】1.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2.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教学难点】1.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2.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教学过程】导入:学生活动:观看视频议题一:追本溯源——中华法律的演进学生活动:结合视频内容和教材讨论回答教师总结:对学生的回答进行引导、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1.法律的含义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

新中国法制建设历程(一)(1949-1978)

新中国法制建设历程(一)(1949-1978)

医学与法学2019年第11卷第6期1949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现已失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现已失效)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现已失效)、《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现已失效)、《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现已失效)、《政务院及其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现已失效)1950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已失效)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现已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现已失效)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现已失效)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国徽的命令-国徽使用办法》1951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现已失效)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现已失效)、《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现已失效)、《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现已失效)1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中央人民政府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条例》(现已失效)1952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现已失效)8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政务院关于与外国订立条约、协定、议定书、合同等的统一办法之决定》(现已失效)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现已失效)1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第一百六十次政务会议通过,并经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现已失效)1953年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现已失效)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已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现已失效)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现已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现已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现已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现已失效)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现已失效)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现已失效)、《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现已失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现已失效)新中国法制建设历程(一)(1949-1978)104。

新中国宪法发展历史

新中国宪法发展历史

新中国宪法发展历史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49年。

以下是新中国宪法发展的主要里程碑:
1.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纲领》,这可以被视为新中国宪法的雏形。

2.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了第一个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此宪法将中国定义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并明确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权利保障。

3.1975年:中国通过了第二个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试行)》,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独裁、党的领导等核心原则。

4.1978年:中国开始改革开放,为了适应新的政治经济形势,颁布了《关于修改部分宪法条款的决定》,对宪法进行部分修改。

5.1982年:中国通过了第三个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方向的原则和制度。

6.1988年:中国通过了第四个宪法修正案,对宪法进行了一些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体系。

7.1999年:中国通过了第五个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保护公民人
权和基本自由的规定。

8.2004年:中国通过了第六个宪法修正案,增加了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加强了市场经济的法治。

总体来说,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也体现了党的领导地位的变化和人民权利的保障的逐步加强。

部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第三单元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部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第三单元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2.改革开放以后 (1)20世纪80年代:中共中央颁布有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方针的决议,号召并鼓励开展 群众性精神文明 创建活动。讲文明、 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 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即“__五__讲__四__美_____
三热爱 ”,是20世纪80年代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最响亮的口号。
“违法必究”是指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任何人,不管地位多高、功劳 多大都没有违法、犯法的特权;任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被及时 揭露,依法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有力保障。
(2)1982年,我国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在此前后,我国还 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等一批基本法律。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3.完善 (1)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①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 ”。
(2)20世纪90年代:我国又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 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对促进 社会风气 好转起了积极作用;1994年, 中共中央先后颁布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把 爱国主义 教育作为加强精神文明 建设的基础工程加以推进。 (3)公民道德建设:2001年,中共中央在总结以往思想道德建设经验的 基础上颁布了《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从以德治国的高度进一 步规划思想道德建设。
(4)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①提出: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建设_社__会__主__义__核__ 心价值体系 的战略任务。 ②发展:中共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 态的本质体现”。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炼、概括,形成简明扼要、便 于传播和弘扬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③评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 中国精神 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 体人民共同的 价值追求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 就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

中国从封建专制到民主法制的发展

中国从封建专制到民主法制的发展

高三复习:中国从封建专制到民主法治的发展历程黄冈中学李文雄[知识整合]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一)建立与演变1、萌芽于战国。

(1)理论上:韩非子提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理论。

(2)实践上:战国时期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建立于秦朝:(1)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

(2)统一度量衡、货币、文字。

(3)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

(4)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3、巩固于西汉。

(1)实行刺史制度、察举制度。

(2)颁布推恩令和附益法,解决王国问题。

(3)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4、完善于隋唐:(1)实行三省六部制。

(2)创立和完善科举制。

(3)调整和健全府兵制。

(4)推行募兵制。

5、加强于北宋。

(1)集中军权:解除禁军将领兵权,禁军的统领权一分为三,与枢密院相互牵制;立更戍法;建立禁军。

(2)集中行政权和财权:设参知政事、枢密院、三司使分割宰相政、军、财权;地方派文官作知州与州通判互相牵制;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

(3)集中司法权,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

(4)发展科举制:三级考试,严格程序,减少科目,行糊名法,扩大录取名额。

6、发展于元朝。

(1)健全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理西藏地区。

(2)地方:行省制度。

7、空前强化于明清。

(1)明朝:①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三司分权。

②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兵权和调兵权。

③制定《大明律》。

④设厂卫特务机构。

⑤八股取士。

(2)清朝前期:①设南书房,中枢权力一分为三,削弱和撤销议政王大臣会议。

②设立军机处。

③大兴文字狱。

④大规模改土归流。

8、衰落于晚清。

原因:(1)西方列强入侵;(2)改革和人民革命的打击;(3)封建经济逐渐解体,资本主义产生与发展;(4)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诞生;(5)西方学说传播、冲击。

9、结束: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二)认识1、发展特点:一是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机构,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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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法治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62年,弹指一挥间,但缔造了一段辉煌的法治篇章。

1949年新中国成立,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提出:“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宣告了国民党旧法统的灭亡。

国民党旧法统的废除,宣告了国民政府政权的彻底终结,为新中国的法治建设排除了障碍、奠定了基础。

为了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我国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

1954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诞生,奠定了新中国立国、治国的最根本的法律基础,也为“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新中国的法治发展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也历经曲折。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确立法律的地位和权威。

1982年宪法作出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法律的地位和权威通过根本大法的形式得到了确认与保障,并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指导下,我国现行基本法律相继出台。

同时,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还制定颁布了涉外经济法律法规。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其具有了法律效力。

一批民商、经济、行政、社会领域的法律法规相继制定。

这一时期,我国共制定、修改法律190条,行政法规353条,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已经齐全,以宪法为统帅,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从此,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主要内容、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奋斗目标的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一项极其重大的成就。

一个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部门齐全、数量适度、体例科学、质量较高、内在统一、外在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与此同时,我国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由上可知,我国法治建设在新中国成立以来走过了辉煌历程,取得了伟大成就。

但同时毋庸讳言的是,我国法治建设也历经曲折和磨难,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个环节也的确程度不同地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

我国法治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充分肯定成就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存在的不足。

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目标的指引下,不断把我国法治建设胜利地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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