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万州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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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万州府发〔2008〕95号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

城市规划区(2003版万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81平方公里范围,下同)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3000元,城市规划区外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2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6000元(附表1)。

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确定。

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土地补偿费80%部分和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和尚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由征地单位补足。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9-10-9 22:34:52 中国地产网60年甲子风云,岁月变幻。

重庆历史上大致经历过5次城市总体规划。

透过几经扩容的规划蓝图,我们可以清晰地看见一座城市的成长轨迹。

1980年开始编制、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是重庆市首个法定规划。

此次规划的重点仍然放在渝中等主城区范围,核心面积102平方公里,范围为9区12县城镇区。

这一规划体制,一直持续至重庆直辖。

“1983版总规主要解决了以下问题:明确城市的性质是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这体现了当时专家的远见;确立了‘多中心、组团式’的城市空间布局,将城市分为14个组团,一个中心,四个副中心。

”张远介绍。

不过,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城市发展的指导思想为“严格控制城市规模”。

1983版总规因此仅仅局限于南山和歌乐山之间的300平方公里。

“直辖新总规”的硬伤1998年版总规是重庆直辖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

但1998年版总规编制其实始于1993年,其在城市空间布局上首次引入“都市圈”概念。

“都市圈”范围东起迎龙、南彭,西至缙云山、白市驿,北起北碚、两路、鱼嘴,南至西彭、一品,面积约为2500平方公里,突破了铜锣山、中梁山两山屏障,扩城速度明显加快。

但由于对城市空间发展时序和速度缺乏引导,1998版总规对城市发展造成的变化准备不足,在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改善力度不够,导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一个可以佐证的数据是:2003年重庆准备再次修编城市总规时,主城人口规模已超过500万,集中居于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旧城区,城镇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14000人。

由于城市人口过度集中,加剧了城市环境压力,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一座城市的成功往往来自规划的成功。

60年甲子风云,岁月变幻。

重庆历史上大致经历过5次城市总体规划。

从“以半岛为中心、沿江两岸60平方公里”,到现在主城区的5473平方公里;从局限于南山和歌乐山之间,到突破两山阻隔的蔓延……透过几经扩容的规划蓝图,我们可以清晰地看见一座城市的成长轨迹。

山地城市空间组织的两个特殊点及其模式探析

山地城市空间组织的两个特殊点及其模式探析

山地城市空间组织的两个特殊点及其模式探析——重庆万州、贵州盘县案例中的研究与思考刘剑锋【摘要】受地形、资源动力、区位交通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山地城市与平原城市的发展路径和空间特点明显不同,而传统的城市规划和经济地理学科的一些理论基础多是以平原城市为模型,对于山地城市的特殊性和规律性研究还在逐渐积累当中。

通过作者近年在西部山地省区实践中的积累与思考(包括重庆、贵州等),本文以万州、盘县两个案例为基础,在对山地城市地形和空间特殊性的简要分析基础上,重点对山地城市规划在空间组织上面临的两个特殊点及其模式进行了探析,包括在城镇体系组织模式上有什么不同、城市的组团划分与中心体系如何应对分散与效率的问题等,希望这些探索和思考能对山地城市空间规划的理论发展与实践有一定借鉴。

【关键词】山地城市;城镇体系组织模式;组团划分尺度;中心体系1.引言——山地城市地形和空间的特殊性简析与平原城市相比,山地城市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地形起伏,也正是由于受到地形限制,山地地区容易闭塞,自身过去往往不是传统农业文明发达的地区,靠自身催生工业化进程以及承接外部产业链条延伸的过程均较慢,因此在发展动力上表现为对资源、区位、交通的依赖性明显,由此也造成山地地区各城市间的发展动力两极分化比较突出。

而在空间特征方面,地形更是对城镇空间以及城镇之间的关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这也是本文分析的重点,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总结如下:1.1城镇间比较特征——规模分化明显,首位度高一方面,地形差异多是决定城镇规模的重要条件。

以重庆为例,从图示和统计表格都可以明显看出,两翼(渝东北和渝东南)的县城间规模分化明显强于一圈(一小时经济圈)。

例如,一圈的地形相对平坦,县城规模多在20万~50万人之间,最大与最小的县城规模相差在40万人的水平;而两翼地形起伏明显加剧,县城规模大多在十几万人的水平,但最大的城市万州可以达到80万人,与最小的县城之间规模相差可以达到70多万人,分化明显。

城市内部功能区分布的五种设想

城市内部功能区分布的五种设想

土地经济学- 1 -公共管理学院09土管许杰华学号:0902090025- 2 -问题:能否结合实际谈谈城市内部功能区分布的五种设想?圈层布局设想:假设城市内部各功能区其他条件都相同,唯一影响因素是区位地租,地租随着距离中心城市的距离而递减。

圈层布局设想示意图圈层布局——成都市- 3 - 成都市是典型的圈层布局城市,由上图可以清晰的看见成都市各种用地按圈层分布。

城市中心地租最高地区为中心商业区;周围为城市居住用地;最外围为城市周边的工业区。

综合实力成都是国务院确定的中国西南地区物流和商贸中心、金融中心、科技中心和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是中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

成都是内陆开放城市和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

1992年被中国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评价委员会评为“中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第十一位,投资硬环境进入全国40强,在省会城市中第一个荣获国家卫生城市殊荣。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8~2009)》成都综合实力大陆排第四位。

近年来,成都全面遵循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可持续发展,正在努力成为中国中西部地区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

当前,成都提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将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推进地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现代服务、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

经济截止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51.3亿元,增长15%,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中西部省会第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26.9亿元,增长36%;固定资产投资4255.4亿元,扣除灾后重建同比增长1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7.6亿元,增长1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3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205元,分别增长11.7%、15.1%。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受到国家充分肯定。

中国交建:关于重庆市万州区北部新城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建:关于重庆市万州区北部新城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公告编号:临2020-027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万州区北部新城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29.72亿元,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约为115.45亿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145.17亿元,扣除按照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且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额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95.30亿元之后为49.87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航局、中交路建、一公院与西南院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投资重庆市万州区北部新城新型城镇化PPP 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附属公司四航局、中交路建、一公院与关联方西南院以现金出资新设项目公司,并投入相关配套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共计约400,296万元,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

项目公司成立后,四航局持股约为61.50%、中交路建持股约为11.25%、一公院持股约为1.50%;上述三家公司分别投资约为246,182.04万元、45,033.33万元、6,004.44万元,共计投资297,219.78万元。

西南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出资设立并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为297,220万元。

重庆“十三五”规划纲要公布解读

重庆“十三五”规划纲要公布解读

重庆“十三五”规划纲要公布解读重庆市民特别想知道五年后重庆是如何发展的?下面已经帮大家准备好了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欢迎大家阅读!市政府昨天发布《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我们描绘出美好蓝图。

医疗健康降低社保费率,三甲医院达到40个《纲要》称,社保方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完成市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北部分院等重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三甲医院建设,到2020年全市三甲医院达到40个;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加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流动人口等人群健康服务管理。

推进市级体育场馆升级改造,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到1300万。

《纲要》中特别强调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和评价问责制度,争取国家药品评审中心省级分中心落户重庆。

中新项目重庆企业有望在新交所直接上市《纲要》提出,未来5年要加快将两江新区建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羊和内陆开放的排头兵。

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000亿元左右,工业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常住人口达到290万,建成区面积达到300平方公里。

要高标准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

大力推进与新加坡在金融服务、航空、交通物流、信息通信技术等重点领域合作,构建以重庆为运营中心、辐射内陆、联通欧亚的国际贸易辐射圈。

以金融领域创新合作为例,将组建并运营好中新(重庆)互联互通基金。

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等先行先试,探索实行基于比例自律的本外币外债统一管理。

推动新加坡银行向重庆企业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

推动重庆企业及项目在新加坡发行人民币或外币债券。

创新跨境结算管理便利化措施,创新开展适应内陆加工贸易、保税贸易、转口贸易等多种形态的结算合作。

万州建设用地空间格局分析及发展趋势研究

万州建设用地空间格局分析及发展趋势研究
趋势 。
万州 中心城区建设 用地进行 处理 , 得到各个 缓冲 区各 类建设用 地 所 占比例 , 如表 1 所示 。
表 1 2 0 0 9年 万 州 区 建 设 用地 缓 冲 区分 析 表
与核 心区 公共管理公共 商业与服务业 公用设施 交通设施 居住 用 工业用 绿地 距离/ m 服务用± 乜 / % 设施用: / ) % 用地/ % 用地/ % % 地/ % %
以此 为切入点 , 把发扬传 统民居建筑文化 的呼声传递下去 。 参考文献 :
1 7 8 .
5 结语
顽强 的生命力 , 渐渐 地成 为空 间设 计 的关注 对象 , 客 家建筑 围龙
1 ] 钟 文典. 广 西客 家[ M] . 桂林: 广 西师 范大学 出版 社 , 2 0 0 5 : 客家 围龙屋作 为文 化与建筑 的瑰宝 , 在岁月更 迭 中表现 出 了 [
1 万 州 中心城 区建设 用地 空 间分析
1 . 1 影 像 处 理
在参照万州 区城市规划用地性质 分类的基础 上 , 对本次研 究 涉及 的 2 0 0 9年万州区中心城区建设用 地进行类 别处 理用于影像
解译 时监督分类取 样 。首先 对万 州 中心 城 区对 照影 像进 行实地 勘察 , 然后通过 E N V I 软件对影像进行几何校正 , 再对影像进行 监 督分类处理 , 最后 再将 分类结 果 图与实地 勘察 进行对 比, 纠正 错
A R C G I S软件 对其进行缓 中区分析和统计查询分析 , 确 定了万州中心城 区建设 用地的空 间格局 , 进而分析 出 了万州 中心 城区建设
用地发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趋 势 , 可为万州城市建设提供~定 的参考。

万州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实践

万州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实践
衬、 层次分明、 动静结合 , 力 图 创 造 出符
建筑物照明、 城市广场和景 观绿地照 明
为 中 心 节 点 ,以 长 江 游船 照 明 为 点 缀 , 构 建 出层 次 分 明 , 重 点突 出 , 体 系 完 善 的 照 明规 划 框架 。
合 万 州地 形 特 征 的 、 颇 具 规 模 的夜 景 照 明系统 , 把 夜 景 照 明 纳 入 历 史 文 化 保 护 和 自然 环 境 保 护 等 城 市 发 展 的 重 大 战
区可 俯 瞰城 区夜 景 全 貌 的最 佳 观景 点 ;
万 州 城 市 夜 景 照 明 总 体 规 划 坚 持 高 标 准 、高 起 点 和 与 自然 相 协 调 的 原 则, 充 分借 鉴 国 内 外 先 进 的 夜 景 照 明 规
划 理 念 。照 明 规划 充 分 结合 山体 、 江河、
道路 、 桥 梁等 自然地理优 势 , 依 托 于 各 类建 构 筑 物 和 重 要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 夜 景 布局 采 用 点 、 线、 面、 体 相 结 合 的设 计 策 略, 以达到夜景 形象高低 错落 、 远 近 互
万 州城 市 夜 景照 明规 划设 计 实践
杨 理 杨 璐
( 1华润燃气( 郑 州) 市政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 郑 州 4 5 0 0 0 6 ;
2 河南 工业大 学土木 建 筑学 院 河 南 郑 州 4 5 0 0 5 2 )
[ 摘 要】以 万州 区夜景 照 明 规划 为 例 , 探讨 低 中 山地城 市 夜 景 照 明规 划 的理 论体 系与 设计 实践 , 阐述 了针 对 城 市地貌、 形态 肌 理 和经 济 水 平等 特 点 编制 夜 景 照 明规 4 2 0 的科 学 性和 可操 作 性 , 以及 照 明规 划 实 施 对地 方经 济 有 力 的促 进 作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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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万州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协调城市各方面发展,并进一步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和综合性的工作。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万州城市规划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2020年万州城市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把我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秩序良好的百万人口的重庆第二大城市,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万州城区(含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江南新区)城市管理。

第三条城市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责任明确、协调高效、运行有序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

区城管、建委、交委、工商、环保、文体、卫生、民政、公安等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章市政设施管理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市政设施指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桥梁、隧道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第五条在城区道路上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挖掘道路;(二)擅自进行有损道路设施的各种作业;(三)擅自在道路上摆摊设点、设置亭、棚,开办市场;(四)擅自行驶铁轮车、履带车和超限车;(五)在人行道上停放、行驶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六)在非指定路段上停车、洗车和试车;(七)擅自在道路设施上张贴或悬挂标语、广告;(八)擅自建设各种建(构)筑物;(九)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渣土)以及撒漏其它固体、流体物质;(十)其他有损道路设施和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道路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移民开发区、住宅小区的道路建设应与项目开发配套进行。

第七条城区供水、供电、供气、消防、防洪、通信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相协调,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相应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确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必须经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占道费或挖掘修复费,办理许可证。

第九条因紧急抢修自来水、天然气、供电、通信等公用设施挖掘道路不能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在开挖道路后三日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负责修复路面或补缴道路挖掘修复费。

第十条凡需接通给排水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向给排水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接沟许可证,严禁擅自接通管道。

第十一条施工废水须经处理后方可排入下水管道,严禁直接排放施工废水。

第十二条城区路灯、路牌、桥梁、涵闸、窨井、地下管线、消防栓、公厕、垃圾站、垃圾箱、果皮箱、园林绿化保护等公共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拆除、迁移。

第三章市容卫生管理第十三条城区临街建筑和公用设施必须保持整洁美观。

临街单位和门店主必须严格执行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确因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人行道堆放物料或者其它设施的,须经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

第十六条夜间占道经营者必须在18:00时(夏季19:00时)后方可进入指定的场所经营。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沿街建(构)筑物、树木、公用设施上乱张乱贴、乱涂乱画。

第十八条临街的遮阳(雨)布、蓬等必须美观、整洁,并及时清洗、更换或拆除。

城区建(构)筑物等严禁外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第十九条城区设立户外广告牌、灯箱、布幅、张贴广告等广告设施,应符合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户外广告的整体规划。

并经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许可手续,需占用市政设施的,应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占道(挖掘)许可证;门楣招牌广告由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江南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审批和管理,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临街门楣招牌的外观设计。

经批准设置发布的各类广告设施不得覆盖道路交通标志,并应及时维护、维修和清洗保洁。

第二十条在城区进行建设施工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临街建(构)筑工程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应按规定作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等设施,实行围栏封闭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第二十一条凡在城区运行的车辆应保持整洁,不得带泥进入市区,货运车辆进入市区不得抛洒滴漏。

第二十二条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不得将污水、废水、污物排(抛)到街面。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渣土、污水、粪便,不得向路面、绿地、河道、窨井倾倒垃圾、渣土、污水、粪便等废弃物。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业废渣、经营性垃圾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不得进入生活垃圾容器。

第二十四条城区内严禁在公共场所和环卫设施内焚烧树叶、垃圾及废弃物。

第二十五条城区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为犬只限养区,限养区内除饲养警卫犬、科研犬、军犬、观赏犬、演艺犬外,禁止饲养其它犬只。

限养区内允许饲养的犬只,必须经区公安局批准,并发给犬只准养证。

第二十六条城区办理丧事应就近到殡仪馆、殡仪服务站或指定的地点进行并遵守城市市容、噪声、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规定,不得占用城镇街道和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堂(棚),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在城区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应当告知其救助机构,必要时应当引导、护送其到救助机构。

第四章规划建设管理第二十八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须向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取得其他有关批准文件,方可开工建设。

第二十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工程无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三)买卖、擅自改变建设工程使用性质;(四)临时性建(构)筑物或红线范围内应拆除的建(构)筑物逾期不予拆除。

第三十条在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五章园林绿化管理第三十一条城区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各单位负责;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街道办事处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城市苗圃、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不得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第三十三条因建设需要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应向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审批手续,领取许可证。

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应缴纳赔偿费用。

第六章城市环境管理第三十四条城区22:00时至次日清晨6:00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三十五条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在用车,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治理。

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经年检、路检或抽检超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排气净化措施,并经复检达标,方可上路行驶。

禁止排放黑烟的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

第三十六条临街门店禁止使用燃煤炉灶。

第三十七条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进行娱乐、悼念等活动,发出的音量不得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22:00时至次日晨7:00时,禁止住宅区内家用电器、乐器发出噪声扰民。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严禁发出高噪声招徕顾客。

第三十八条严禁本区城市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使用音量超过95分贝的喇叭。

禁止机动车在城区禁鸣路段鸣喇叭。

第三十九条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得将其混入生活垃圾或任意排放遗弃、污染环境。

第七章城市交通管理第四十条进入城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及交通协管员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

第四十一条严禁摩托车在管制区域内违规载人。

第四十二条城区行驶的机动车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应迅速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得就地修理。

第四十三条公共汽车(含出租车、中巴车)驾乘人员应按照批准的客运线路运营,并在规定的站点靠边上下客,不准在城区道路上随意上下客和停车待客。

第八章摊区及农贸市场管理第四十四条凡在城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严禁无照经营。

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必须进入农贸市场销售。

第四十五条城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农贸市场及其他专业市场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禁止在市场外交易。

市场交易不得影响交通、市容和环境卫生。

第四十六条禁止非法行医和游医、药贩等的流动经营行为。

第四十七条按指定地点经营的饮食摊点,必须具备必要的卫生设施,领取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第九章夜景灯饰管理第四十八条本细则所称城市夜景灯饰指为亮化、美化城市夜景而设置的装饰性灯饰。

第四十九条城市夜景灯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十条下列地区或建(构)筑物应当设置城市夜景灯饰:(一)城市桥梁、港口、车站、码头、机场、广场、公园、街心花园和其他公共场所;(二)城市主干道两旁的临街高层建筑;(三)繁华地区的临街建(构)筑物;(四)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五)根据城市夜景灯饰规划应当设置城市夜景灯饰的其他地区或建(构)筑物。

第五十一条城市主干道两旁临街商业经营单位的门面招牌,应当配置灯光或以灯箱、霓虹灯的形式设计安装,橱窗应设置灯光装饰。

第五十二条本细则第五十条规定的应当建设城市夜景灯饰的新建项目,其夜景灯饰建设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五十三条城市夜景灯饰建设实行业主负责制,由灯饰载体业主出资建设,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和灯饰启闭工作。

第五十四条城市夜景灯饰按以下时间启闭:(一)假日启闭时间1、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20:00时开启,23:00时关闭;2、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19:30时开启,22:30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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