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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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2013(word版可编辑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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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综合接地工程内业资料增加接地电阻测试、贯通地线的位置及隔离措施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希望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 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邮政编码:100036),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 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在修编过程中,借鉴国内外高速铁路静态验收的实践经验,充分体现了高速铁路工程静 态验收的特点和要求。
本规范共分19章,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轨道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 程、精密工程控制测量、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信息工程、电力工程、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房屋建 筑工程、综合接地工程、建设用地、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声屏障及屏蔽门/安全门工程、自然 灾害及异物侵线监测系统工程、报告编制等。
1.0.4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0.1静态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设计文件,包括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 文件、有关设备及材料准入资料以及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 其批复文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B
TB XXXXX-2013
JXXX-2013
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tatic acceptance
for high-speed railways construction
(报批稿)
2013—XX—XX发布

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静态验收问题探讨

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静态验收问题探讨

Environment Protection2019年 第9卷 第6期V ol.9 No. 6 2019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Railway Energy Saving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环境保护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静态验收问题探讨段建国,田立红,陆中玏,陶立勋,金 睿(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统计部,湖北 武汉 430071)摘 要: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静态验收是项目依法合规开通运营的重要前置条件。

在阐述主体和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流程的基础上,从工程合法(规)性验收、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检查角度提出了静态验收要点。

结合某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工程静态验收工作,提出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工程静态验收应加强的方面。

关键词: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静态验收中图分类号:X322;U215 文献标识码:B DOI :10.16374/ki.issn2095-1671.2019.0065文章编号:2095-1671 (2019) 06-0006-04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到 2025 年,铁路网规模将达到 17.5万km 左右,其中高速铁路 3.8万km 左右[1],铁路建设进入高峰期。

作为线性工程,铁路线路所经地域较多,可能涉及不同的地貌类型,工程占用土地,设置取土、弃土(渣)场等临时工程,会影响工程周边原有生态环境;在运营期,由于人流、物流的增加、机车车辆的运行,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振动、电磁干扰等污染[2],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铁路部门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以下简称“环水保”)工程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其中静态验收是项目依法合规顺利开通运营的重要前置条件,是检查环水保措施落实情况的重要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以及《高速铁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铁计[2012] 264号)、《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TB 10760—2013)等,以某铁路项目为例,对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静态验收问题进行探讨,1 工程概况1.1 主体工程该铁路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9年11月底具备开通条件。

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要求规范

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要求规范

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规一、静态验收前需要提供的资料施工文件:工程日志,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厂试验资料、流向、施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记录、自检自验记录、设计变更执行记录等;二、静态验收的容包括业检查和外业检查两部分。

业检查应对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外业检查应包括观感质量检查、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等,并符合相应专业标准的要求。

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的项目、数量应有可操作性,应根据业检查的观感质量的结果确定;三、通信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光、电缆接续完毕,检查合格;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检查合格,设备运行正常;3、通信工程各子系统通过测试,检查合格,系统运行正常;4、全线电磁环境清频工作完成。

四、信号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轨道电路码序测试完成,载频、码序和信号显示正确;2、列控中心、RBC、LEU、应答器、ATO地面设备及安全信息网络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单体调试、导通试验(含列控数据)等,并与相关系统的接口检查合格;3、LKJ基础数据资料齐全;4、联锁系统已按相关规定完成信号联锁调试;5、CTC系统实现中心设备与各车站设备的自动控制、列车运行状态显示等功能,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功能试验,与相关系统的接口检查合格;6、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功能试验;五、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牵引供电变电系统的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验、子系统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要求。

变电所达到受电条件。

2、接触网系统完成所有安装、架设和调整工作,完成冷滑试验,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要求,各项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要求。

接触网达到受电条件。

3、电力系统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验、子系统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要求。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3号.doc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3号.doc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交接,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移交接管使用单位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国家铁路和国家参与的合资铁路。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执行客运专线验收办法。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运营。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交付,接管使用单位不得接管使用。

第五条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接管使用单位应及时接管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第六条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

改建项目、简单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可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

建设项目一般按整个项目进行验收。

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后可分期、分段,并按批准的阶段组织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再办理整个项目的验收。

第七条竣工验收的依据: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2. 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 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4.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5. 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6. 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还应包括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国家标准等);7.经铁道部批准的相关补充标准、技术条件、暂行规范等,以及建设单位补充且经铁道部认可的相关技术标准等。

第八条验收条件(一)静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安装)已按设计文件建成;2. 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3.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4.承包人按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自检合格;5. 监理单位及咨询单位(如果有)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6. 除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外的其他征地工作基本完成;7. 竣工文件编制已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

一级建造师复习:铁路工程项目静态验收程序有哪些

一级建造师复习:铁路工程项目静态验收程序有哪些

建设工程教育网建设工程教育网常年提供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考试辅导培训一级建造师复习:铁路工程项目静态验收程序有哪些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一般在5至7月,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一般在9月,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一般在12月下旬,具体考试信息可随时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建造师行业中来,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知识点,供考生朋友们学习!(1)承包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和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申请专业工程验收,报送《:专业工程验收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2)验收工作组研究确认达到专业工程验收条件后,由验收工作组分专业进行现场验收。

(3)验收工作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等,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合格后填写《专业工程验收记录表》并签署验收意见。

(4)专业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静态综合系统验收并报送《静态综合系统验收申请表》。

(5)验收工作组确认达到静态综合系统验收条件后,在综合调试具备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静态综合系统验收。

(6)验收工作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等,对整改问题复查合格后填写《静态综合系统验收记录表》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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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总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铁总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铁总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91号)为进一步规范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总公司研究决定,普速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在执行《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的基础上,对验收主体等作出如下调整和补充,并提出相关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普速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体铁路局作为普速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体(总公司予以明确的除外),负责组织铁路建设项目静态、动态和初步验收工作。

铁路公司管理的普速铁路建设项目,由运营接管铁路局牵头,与铁路公司共同组织普速铁路建设项目或运营管段内工程的竣工验收。

静态验收报告、动态验收报告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报初步验收组织单位,初步验收报告报总公司建设管理部、运输局、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二、关于铁路建设项目静态验收条件将公跨铁立交桥已经移交完毕作为静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建设单位应将公跨铁立交桥的建设和移交纳入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同步推进,未完成移交手续的公跨铁立交桥不得投入使用。

三、严格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环水保、消防设施、电梯验收、安全保护区划定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对验收条件认真组织检查确认,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总公司(原铁道部)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4
验收分类 2、按照验收性质分类
业主组织验收; 政府组织验收;
5
验收阶段划分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阶段划分
静态验收; 动态验收; 初步验收; 安全评估; 正式验收;
业主验收 政府验收
6
验收阶段划分
1.静态验收。是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 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的 过程。
5.精测网复测已经完成,复测资料完备,复测成果已移交;
6.辅助工程(含公路立交桥)已经移交完毕;
7.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8.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
9.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编制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
17
静态验收
静态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且达到开通运营条 件、确保运营安全的情况下,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 设备尚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可进行静态、动态 和初步验收,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备必须在正式 验收前完成施工和安装。
2.动态验收。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通过联调联试、 动态检测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和确认, 并通过运行试验对整体系统在正常和非正常运行条件下 的行车组织、客运服务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检验的过7程。
验收阶段划分
3.初步验收。是在动态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建设情 况,以及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情况进行确认的过程。
23
静态验收程序
4.专业验收组应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等,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
位进行整改,专业验收组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填写专
业工程验收记录。静态验收领导小组协调专业间接口验收。
5.静态验收领导小组完成验收工作后编制静态验收报告

静态验收培训PPT


第二部分 有关要求
1 2
验收条件
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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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建筑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备用房的室内设备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 防尘、照明等要求)和防雷及接地等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 的要求; 2 其它建筑的主体完成,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各项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3 给排水系统、各种管路完成安装和试验,相关器具 安装完毕; 4 照明系统灯具、插座、开关安装齐全,已按设计要 求进行通电试验;
内容目录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基本程序 有关要求 主要内容 报告组成 常见问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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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程序
1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验收 铁路局向工管中心申请开展验收 验收领导小组组织专业验收 建设单位进行问题整改 验收领导小组编制静态验收报告 总公司专家组审查静态验收报告 铁路局和建设单位编制整改报告
五、验收领导小组编制静态验收报告
静态验收领导小组完成验收工作后编制静态验收 报告。静态验收报告报建设管理部,抄送计划统计部 、安监局、运输局、信息办、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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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总公司专家组审查静态验收报告
建设管理部将静态验收报告分送总公司专业专家组 正副组长单位。专业专家组对静态验收情况和报告进行 审查,审查意见送铁路局和建设单位,抄送建设管理部 、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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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供电系统静态验收.


静态验收的主要依据
(23)铁建设〔2010〕241号《高速铁 路电力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24)铁运(2011)10号文件中的《高 速铁路接触网运行检修暂行规程》; (25)铁运(1999)101号文件《变电 安全工作规程》、《变电运行检修规 程》; (26)铁运(1999)103号文件《铁路 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 规程》中的具体规定。
静态验收的主要依据 设计规范、验收标准其他相关标准、 技术条件: 现行的设计规范、验收标准及其他 相关标准、技术条件等,主要如下: (1)TB10008《铁路电力设计规 范》; (2)TB1009 《铁路电力牵引供 电工程设计规范》;
静态验收的主要依据 (3)TB10621《高速铁路设计规 范(试行)》; (4)TB 10011 《铁路房屋建筑设 计标准》; (5)TB 10757《高速铁路电力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6)TB10758《高速铁路电力牵 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静态验收的基本条件 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4)承包商或集成商按工程承包 合同、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 系统功能自检合格,并提供检测报 告; (5)相关工程竣工文件已按规定 的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
静态验收的基本条件 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专业工程静态 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牵引供变电各子系统的所有 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 验、子系统调试基本完成,电气设 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 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变、配电所达到受电条件合同约定、批 准的设计文件(包括批准的修改初步设 计、变更设计)、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设计规范建成,配套辅助项目是否与主 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 道部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和设计变 更管理情况;

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铁路工程完工验收交接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依据铁树立〔2020〕23号«关于重新印发«铁路树立项目完工验收交接方法»的通知»,为增强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树立管理,做好完工验收交接任务,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完工验收交接,是指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按同意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由验收机构对其停止综合评价考核,移交接收运用单位的整个进程。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第四条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依照本方法组织完工验收后,方可正式移交接收运用单位运营。

未阅历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接收运用单位运用。

第五条完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单线铁路公司准备组〔以下简称准备组〕应及时组织与接收运用单位操持有关交接手续。

第二章完工验收依据和条件第六条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完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静态验收、初步验收、平安评价和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

普通按整个项目停止验收。

在确保运输平安的前提下,经同意后可分期、分段,并按同意的阶段组织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再操持整个项目的验收。

第七条完工验收的依据:1. 国度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度公布的树立规范;2. 国度和铁道部公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 经同意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讨报告;4. 经同意的初步设计文件〔含同意的修正初步设计〕;5. 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同意的变卦设计文件〕;6. 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还应包括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国度规范等〕;7.经铁道部同意的相关补充规范、技术条件、暂行规范等,以及树立单位补充且经铁道部认可的相关技术规范等。

第八条验收条件〔一〕静态验收应具有的条件: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装置〕已按设计文件建成;2. 环境维护设备、水土坚持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3. 休息、平安、卫生及消防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4.承包人按有关规范、规范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用自检合格;5. 监理单位及咨询单位〔假设有〕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6. 除支付«国有土地运用证»外的其他征地任务基本完成;7. 完工文件编制已按规则的内容和规范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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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片区指挥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工区):为进一步提升铁路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细化工程质量卡控,规范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程序,适应当代新形势质量检测和验收标准,变盲目迎检为自信迎检,确保铁路工程静态验收一次性通过。

禁止将工程质量隐患遗留在静态验收阶段或运营后处理,规避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

根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及公司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法规、标准、办法,并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状况,特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铁路工程,各项目部/工区/分部可在《办法》的基础上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详细的竣工验收管理细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20日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铁路、客货共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和高速铁路工程。

二、目的和意义掌握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和规定,尤其是静态验收目的、验收条件、验收内容、验收要求、工作程序等,以便充分利用铁路隧道主体完工至静态验收前这一时间段(时间约一年)资源充足优势,根据“静态验收管理依据和程序”开展卓有成效的工程质量自查自纠活动,把工程质量缺陷通过整治使其降至为“零”,实现既定的“零缺陷”工程质量目标,满足铁路局和建设方期盼,以确保静态验收一次性顺利通过,避免在静态验收阶段或通车运营后进行大规模整治,规避质量缺陷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

三、静态验收管理依据和程序(一)静态验收管理依据1.《铁路客运专线静态验收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183号)2.《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TB10760-2013)3.《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207号)4.《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隧安质[2013]145号)5.《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隧股安质〔2012〕207号)6.《铁路隧道衬砌质量无损检测规程》(TB10223-2004)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8.《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0)9.《高速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4-2010)10.《铁路工程测量规范》(GB10101-2002)11.《高速铁路测量规范》(TB10601-2009)1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3.《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4.《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15.《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16.《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17.《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18.《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产品最终监视与测量流程》(QUM.02.02)(二)静态验收概念和程序1.静态验收概念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五个阶段。

静态验收是由铁路局组织,建设单位配合,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确认的基础上对工程是否按设计要求完成、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设备安装调试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并形成静态验收报告。

静态验收组在静态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经复验合格后,即转入动态验收阶段。

2.静态验收管理程序静态验收管理程序:项目部成立静态验收准备领导小组→策划静态验收准备各项工作→施工现场及竣工资料缺陷排查→落实缺陷整改→整改确认→总结及考核。

公司成立静态验收准备领导小组对项目部静态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分别在隧道线下部分及全部缺陷整治基本完成时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确认、提出意见并考评。

四、静态验收准备(一)静态验收准备的主要工作1.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相关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规范。

4.对工程能否进入静态验收程序做出评价。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静态验收准备机构包括静态验收准备领导小组、专业排查组,并符合以下规定: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系统部门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为组员的静态验收准备领导小组,负责静态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开展质量缺陷排查和自查自纠活动。

2.静态验收准备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职责:项目经理是静态验收准备自查自纠活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体策划、明确目标、组织协调、资源配置、指派专人负责、自查自纠活动效果评估和对专业排查小组考核并落实公司相关要求等;生产副经理是静态验收准备自查自纠活动施工组织第一直接责任人,接受项目经理领导,负责参与整体策划、组织协调、施工方案讨论,组织资源落实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并对落实效果负责;总工程师是静态验收准备自查自纠活动技术方案第一直接责任人,接受项目经理领导,负责参与整体策划、组织协调,组织制定自查自纠活动方案、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并对方案和交底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

3.针对多工区项目,各工区应成立以工区经理/分部经理为组长,工区/分部生产副经理、工区/分部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工区/分部系统部门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为组员的静态验收准备领导小组,负责静态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项目部各项相关工作安排和公司相关要求,全面开展质量缺陷排查和自查自纠活动。

4.各工区/分部静态验收准备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职责:工区/分部经理是本工区/分部静态验收准备自查自纠活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体策划、明确目标、组织协调、资源配置、指派专人负责、自查自纠活动效果评估和对专业排查小组考核并落实项目部和公司相关要求等;工区/分部生产副经理是静态验收准备自查自纠活动施工组织第一直接责任人,接受项目经理领导,负责参与整体策划、组织协调、施工方案讨论,组织资源落实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并对落实效果负责;工区/分部总工程师是静态验收准备自查自纠活动技术方案第一直接责任人,接受项目经理领导,负责参与整体策划、组织协调,组织制定自查自纠活动方案、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并对方案和交底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

5.为确保静态验收准备工作深入、全面、有效,项目部应成立观感质量、工程实体、结构测量、轨道工程以及竣工资料等专业排查小组,成员由各专业工程师及技术、质量、施工组成。

6.各专业排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专业的排查方案,具体实施排查和整改复验工作,编写排查报告和验收记录及总结。

(三)自查自纠活动前的准备1.静态验收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各专业排查组和有关人员集中学习“静态验收管理依据”、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准确掌握各相关方的期盼等。

2.参加应进行专项培训,培训的内容如下:铁路工程主要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技术条件;现行的竣工验收办法、静态验收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有关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等。

3.备齐检测所用的仪器和工具,如靠尺、卷尺、裂缝宽度仪、检测锤、摇表、强光电筒、检测台架、混凝土回弹仪等。

4.静态验收准备领导小组应制定详细的《静态验收准备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作目标;主要依据;人员组成;需要的资料文件;验收程序与计划安排;主要验收项目、数量;验收方法;资源配置;缺陷整改;信息处理;奖惩办法等,并将《静态验收准备工作实施细则》上报公司安质部。

5.各专业排查小组应制定全面具体的《静态验收准备自查自纠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方法;工作计划;工作标准;资源配置;仪器设备;缺陷整改;信息处理;工作总结等。

(四)自查自纠活动实施1.隧道工程自查自纠活动要点:①对隧道结构所有内表面进行数次大清洁活动,达到清洁一段、排查一段、确认一段、闭合一段、保护一段,确保混凝土表面无灰尘、沟槽无堵塞、底板无杂物,观感质量良好;②排查的重点为隧道工程突出的质量通病、惯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检测方法见表1;③无损检测测线布设:根据对既有线无损检测测线布设总结,测线布设要求为:单洞双线隧道测线布设不少于10条,即隧道中心线左右侧50cm处各布设1条,隧道中心线左右侧200cm处各布设1条,左右侧拱腰各布设1条,左右侧边墙各布设1条,上下行中心线底板上各布设1条;单线单洞隧道测线布设不少于8条,即隧道中心线布设1条,隧道中心线左右侧150cm处各布设1条,左右侧拱腰各布设1条,左右侧边墙各布设1条,底板中心线布设1条;④隧道实体质量检查采用无损检测和人工敲击检查共同的方式进行,软岩地段和不良地质地段应加密测线和敲击范围,对检测有疑问区域可采用钻孔探查或钻取芯样验证,必要时破检验证;⑤各专业排查小组应每日按照排查计划开展工作,并把每日排查情况及时总结、填写表2,在每周末18:00前将表2上报公司安质部;⑥内业资料排查应突出质量证明材料的排查,具体内容见表3;⑦对于排查发现的缺陷,要做好标识、描述、记录、分类、归纳等,并建立问题库。

2.为能有效找出现场存在的质量缺陷,项目部应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可邀请地方铁路局所属的工务段、供电段、通信段等进行授课、指导、解惑,同时安排人员到其他单位观摩,学习静态验收时排查缺陷的方法、技巧、使用的工具、缺陷判定等。

对已通过静态验收的向莆铁路、龙厦铁路在静态验收时发现的缺陷进行分析、归类,以达到借鉴的目的。

3.对排查发现质量缺陷的治理,应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和跟踪验证并逐一销号。

实行“零容忍”,决不能将缺陷带到静态验收时。

总工程师应组织技术、试验、质检、管理、施工人员对质量缺陷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查找根源,然后制定整改措施、质量标准、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验证人及督促整改人等,必要时进行试验验证,确保缺陷能有效彻底整改到位。

4.缺陷整治方案要进行多方案比选,充分考虑方案的可行性、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以及对结构、运营影响,必要时要经过有资质单位设计及专家论证,确保方案技术先进、工艺合理、经济可行、安全可靠、整治有效,而又不次生新问题。

推行处理方案报批制、评估制和效果评价制,保证方案正确合理和程序符合要求,见图1。

图1 质量缺陷处理方案管理流程图5.常见质量缺陷治理方案类型有:①修补处理。

通常当工程质量虽未达到规定,与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可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进行修补处理,如采用封闭保护、复位纠偏、结构补强、表面处理等;②返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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