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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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是指事业单位对员工请假的管理规定和程序。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
的请假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请假类型:事业单位通常规定了不同种类的请假,如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
假等。

2. 请假申请:员工需要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说明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请假原
因等。

一般要提前提出请假申请,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允许紧急请假。

3. 审批程序:请假申请需要逐级审批,一般是先由上级主管审批,然后可能需要经过
人事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批。

4. 请假记录:事业单位会建立员工请假记录,记录每位员工请假的情况,包括请假时间、请假类型、请假原因等。

5. 请假期限:不同类型的请假有不同的规定期限,如年假一般是全年度可用,而病假
可能有每年或每月的限额。

6. 假期工资:事业单位请假期间一般会支付员工的工资,具体支付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7. 请假违规处理:如果员工在请假方面有违规行为,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如扣除工资、记过、记大过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请假制度,具体的请假规定需要根据
单位的管理规定和政策来执行。

山西省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山西省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山西省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一)凡因病因事不能坚守岗位者,都须请假。

凡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以有关人员批准。

具体程序和批准权限如:1、请假一天及以下,由年级负责人批准,各处室人员由本处室外负责人批准。

2、请假二至三天,由年级负责人签署意见,教导主任批准,各处室人员由本处室领导批准。

3、请假三至六天,由年级负责人、教导主任签署意见,管理人员由处室领导签署意见,主管校长批准。

4、请假一周以上,由年级负责人、教导主任、分管校长签署意见,管理人员由处室领导、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校长批准。

5、处室领导请假,付职三天以下,由正职签署意见,分管校和批准,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校长批准。

6、校级领导请假,副职由正职批准,正职由校委会批准。

7、请假被批准后,教师将假条交回教导处并登记,管理人员和领导交回各签到处并登记。

月底汇总存档。

8、因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同请假)9、请假期满或提前到校者,应到有关处室办理销假手续。

10、不按上述各项要求履行手续者(不论替课或换工),一律以旷工论。

(二)有关问题1、本人婚假可享受10天假期。

提倡将婚事安排在寒暑假。

2、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的丧事,可给7天假期。

3、子女婚事,岳父母丧事,可给5天假期。

4、产假:符合晚育规定的可享受产假四个月。

产假期间如采取了有效节育措施,并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产假六个月。

非晚育产假可享受100天假期。

计划外生育不享受假期。

5、享受上述假期者,假期间不享受岗位津贴,除上述享受假期以外的假,不享受岗位津贴的同时,事假一天扣3元,病例假一天扣一元。

6、无故旷工一天扣20元。

7、凡一学期内累计请假一个月以上者,不得享受学校福利奖金,累计请假虽在一月内但已逾两周者,只享受学校福利奖金的一半。

8、无故旷工累计一周以内,只享受学校福利奖金的一半,累计两周,不享受学校的福利奖金。

山西省粮食局机关人员请、销假制度2017-12-12 21:56 | #2楼为了搞好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规范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新疆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新疆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新疆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新疆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请销假制度,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文件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现将有关休假管理制度规定公布如下,请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局属各管理单位认真按制度执行。

一、病假(一)病假凭医生证明两天以内的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超过两天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二)病假证明与职工请假呈批表应及时(三天内)报组织人事科备案。

(三)因急诊来不及请假时,应尽快以电话等方式说明情况,并在事后补办有关请假手续。

如无病历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二、事假1、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科室或所属单位负责人批准;超过两天,由分管领导批准。

超过三天,须经局长批准。

2、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

3、副职领导请假,由正职领导批准。

4、局属事业单位中层领导请事假一天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如因身在外地或交通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呈批表的,可先通过电话请示科室或所属单位负责人,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三、婚假、晚婚假、丧假、探亲假及计划生育假(一)婚假和晚婚假干部、职工持结婚证,经批准,可享受婚假5天。

实行晚婚者(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可增加婚假10天;休婚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二)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处理丧事假5天,工作人员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经单位领导批准,也可给予5天的丧假。

对于需要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休丧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计算假期的天数。

(三)计划生育假期计划生育假期具体按《广州市计划生育假一览表》执行。

(四)探亲假1、享受探亲假待遇的范围和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干部、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探亲对象居住在异地,并且双方居住地相距在80公里以上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父母亲的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最新规定范文(二篇)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最新规定范文(二篇)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最新规定范文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概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规范请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在职人员,旨在明确请假流程、条件及相应责任。

第三条请假应遵循真实性、合理性与尊重工作安排的原则,确保请假事由充分且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

第四条请假期间,工作人员需妥善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单位利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请假期间,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损害单位利益或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请假结束后,工作人员应按期归队报到。

如因故不能按时归队,应提前向单位请假并获得批准。

第二章请假分类与申请第七条请假分为带薪假期与非带薪假期,具体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年休假、病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调休、事假、探亲假及公假等。

第八条工作人员可根据个人需求申请相应类别的假期,但需提前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及期限。

第九条请假申请应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真实有效。

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假期管理第十条带薪假期的计算方法和使用期限,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假期则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非带薪假期的管理,如调休、事假等,由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和审批。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对于违反请假规定的行为,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单位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扣减工资待遇、警告、记过、降职乃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补充。

特殊情况下,单位有权对本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最新规定范文(二)尊敬的全体员工:为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请假管理,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我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经过深入研究和广泛讨论,特制定并发布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的最新规定。

某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某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某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1. 前言为了规范某事业单位的请假制度,提高单位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某事业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

3. 请假类型3.1 年假员工在累计工作一年后,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员工工龄确定。

员工需提前5天向主管单位或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3.2 病假员工在疾病期间可以申请病假。

病假分为普通病假和严重病假。

普通病假不得超过3天,严重病假超过3天需出具医生证明。

员工需在请假当天向主管单位或部门请假,事后需要提供病假证明。

3.3 事假员工有正当理由需要请假时可以申请事假,如家庭原因、私人事务等。

员工需提前3天向主管单位或部门申请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

3.4 婚假员工在结婚当天可以享受带薪婚假。

结婚当天可请假1天,需提供结婚证明。

如需要请假超过1天,需使用年假或者事假进行补偿。

3.5 丧假员工家属逝世可申请丧假,丧假时间不得少于3天。

员工需向主管单位或部门提前3天申请。

丧假期间,单位将给予慰问金和助丧金。

4. 请假申请和批准4.1 请假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主管单位或部门提交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中需包括请假时间、请假事由、请假类型、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请假申请需用单位规定的请假申请表进行书面填写。

申请表上需注明请假人签名和时间。

4.2 请假批准主管单位或部门对员工请假申请进行审批。

当员工请假类型为年假或事假时,需提前批准。

当员工请假类型为病假、婚假或丧假时,需视情况及时批准。

员工需确保主管单位或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休假,以上个人请假为准。

5. 请假记录主管单位或部门应当记录员工每次请假的时间和请假记录。

请假记录应该与员工工作考勤记录相匹配。

6. 规定违规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者无故离岗的员工,主管单位或部门将按规定进行处理,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考核降级、罚款、辞退等。

7. 附则本规定由某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员工请假行为,确保请假合法、公平和有效,维护单位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

2. 请假类型和要求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以下类型的请假:- 年假: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假期的天数,员工应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病假:员工确因身体疾病无法正常工作时,应向主管部门提供病假证明,并按规定请假;- 婚假:员工结婚时可享受相应的请假天数,应提前通知主管部门,并提供结婚证明;- 丧假:员工因亲属去世可享受相应的请假天数,应提供丧假证明;- 其他假:如公休假、调休假等,根据具体情况和单位规定进行请假。

3. 请假申请流程员工请假需按以下流程进行:1. 员工应提前合理时间向主管部门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类型、请假理由、请假起止时间等内容;2. 主管部门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给予答复。

如果请假符合规定,主管部门应批准请假;3.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联系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若请假期间遇到紧急情况或工作需要,员工应配合单位安排;4. 请假期满后,员工应及时复职,如有延期需求,应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4. 请假管理注意事项为确保请假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或阻止员工合法请假;- 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请假申请,确保请假符合规定,不得歧视或不公正对待任何员工;- 单位应建立假期使用统计及考核机制,对员工请假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相应考核;- 如发现员工请假行为不符合规定或滥用请假权益,应进行相应处理。

5. 附件- 员工请假申请表格- 各类假期对应的具体规定和天数以上是我们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请员工们严格遵守,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咨询主管部门。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休假规定一、请事假的理由及程序1、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2、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三、休假制度(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由于工作需要完成紧急任务,经领导安排加班加点的,目前不实行加班工资,单位可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二)年休假1、休假天数: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个工作日;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个工作日;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5个工作日。

2、休假原则:(1)工作年限满5年、10年、20年的,分别从当年起开始按规定时间休假。

年休假天数,以工作日计算,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初根据工作情况,应对本单位职工的年休假做好计划安排;对每位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都尽可能在当年内安排年休,个别确属工作原因当年不能安排年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将其假期移至下年使用;对未休假者,不得以经济和物质形式予以补偿。

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确保单位工作秩序和效率,维护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销假范围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或因私离岗外出,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2. 离岗外出或不能正常在岗工作半天以上的,均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1. 因公请假:- 干部因公离岗半天以内的,填写《外出单》并由分管领导批准。

- 因公请假半天以上,五天以下,需填写《请假单》由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五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党工委书记审批。

2. 因私请假:- 因私请假一天以内,填写《请假单》由分管领导批准。

- 因私请假一天以上,五天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五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党工委书记审批。

3. 领导干部因公离岗半天以上,需口头向党工委书记请假。

因私请假离岗的,须填写《请假单》并由主任审核,党工委书记审批。

四、请假手续及备案1. 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

2. 请假手续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请假人本人亲自办理。

因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家人或事后补办。

3. 请假后,假条备案。

五、请假期限及事假累计1. 事假期限: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 事假审批:- 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

-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请假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批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六、违规处理1. 对不按请假程序外出、请假逾期不归违规人员,一经查出,视情况轻重给予严肃批评、通报,并将依照效能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公务人员请假管理制度规定

公务人员请假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人员请假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务人员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请假管理,具体执行单位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制度进行规定。

第三条公务人员请假管理应该坚持依法、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合理、科学、便利、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应当负责公务人员请假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对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纠正处理。

第二章请假种类第五条公务人员的请假分为年假、事假、病假和其他特殊假。

1. 年假:公务人员在具有一定工作年限的情况下,有权享受带薪年假。

2. 事假:公务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前报请假事由和时间。

3. 病假:公务人员因疾病需要请假的,应当提供病假诊断书。

4. 其他特殊假:对于结婚、丧假、产假等特殊情况,公务人员有权享受特殊假期。

第六条公务人员请假应当尊重事实,提供准确、真实的请假理由和时间,不得利用假期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公务人员请假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延期请假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逾期未请假的,应当按照违纪处理。

第三章请假申请和批准第八条公务人员在符合请假条件和期限的情况下,应当提前向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请假申请。

第九条请假申请应当包括请假事由、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附带相关证明文件(如病假需要提供病假诊断书)。

第十条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务人员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和批准,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务人员并要求其修改。

第十一条对于重要岗位和重要任务的公务人员请假需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重大特殊情况的请假需要报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第四章请假期间第十二条公务人员请假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三条公务人员在请假期间,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返岗,如需延期返岗的,应当提前向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最新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

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

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

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1、基本工资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

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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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篇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
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
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
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
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
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
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
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
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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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
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
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
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
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
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
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
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
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
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
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

-可编辑修改-
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
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
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两个月以
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
4、其他
一年内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
定为优秀等次;六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
定考核等次,不计算连续工龄,不晋级晋职。
二、事假
(一)请假手续
1、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原则上不再安
排事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各单位在从严控制的
前提下可给予适当,并严格规范请假手续。
2、请事假须事由充分,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请假审批表》,经单位研究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二)事假待遇
1、基本工资
一年内事假累计不满十天的,根据各单位规定执行;十天
以上不满三十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50%(日基本
工资=月基本工资/22天,下同);三十天以上的,停发本人

-可编辑修改-
基本工资。
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予扣发。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
受工作性补贴。以生活性补贴,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
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
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
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基础性绩效工资,事假不满十天的,
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
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
3、补助
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全年区补
助的50%;三十天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
4、其他
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
定为优秀等次;三十天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
定考核等次,不晋级晋职。
三、其他休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
程序,履行休假手续后休假。国家法定节日假、公休假按国
家规定执行。

-可编辑修改-
四、旷工
(一)下列情况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
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中伪造病历、提供假证明、假材料
等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继续休
假的逾期部分;未办理销假手续的逾期部分。
(二)出现旷工行为的,停发工资、补贴补助和福利待遇,
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晋级晋职,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
应的处分。事业单位人员旷工连续十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二
十天以上的,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为员聘用制
度的意见》予以解聘;机关行政人员旷工连续十五天以上或
一年内累计三十天以上的,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
予以辞退》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不得
贻误所承担的工作。
(二)请假原则上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
假。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三十天以上的,须经单位研究同意并加盖公章、
主要领导签字后,到主管部门备案。
(四)休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请病假者销假时,住院治疗的还须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
盖医院公章)、治疗交费结算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单位审

-可编辑修改-
验存档。
(五)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备案制度,每月初将上
月考勤统计好,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存档,将其作为评先
篇二: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休假、请假有关规定
时间:2011-06-29 来源:中顾法律网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病、因
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
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
“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
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
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
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
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
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
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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