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政策汇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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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01504房地产政策整理(1)

201407-201504房地产政策整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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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8日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
杭州主城区限购政策全面放开
从8月29日零时起,购买杭州主城区14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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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杭州市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及杭州市规划局等7个相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俗称“杭八条”
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如已结清购房贷款,执行首付比例30%,未结清者,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重申一房一价政策,以及15%的价格申报备案规定
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未结清购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再次明确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和价格申报备案的规定,商品住房实际销售高于备案价,或低于备案价格15%的,应向物价部门重新申报备案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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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8日
杭州市政府网站
《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的,方可申领预售证,由此将拉长开发商的资金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工程形象进度确认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商品房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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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30日
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口径
杭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所调整,首套房首付三成不变,二套房从原来的七成下调至六成。

2011年1月1日住房契税税率

2011年1月1日住房契税税率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2011年1月1日起对非唯一住房契税一律征收4%2010年12月23日20:44 三湘都市报【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1条记者12月22日从省地税局了解到,湖南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新规已出台,计划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调整后,家庭唯一的住房,税率将按照房屋面积大小分为三个档次征收,并对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也不再减免个税。

对非唯一住房,不论大小,契税一律为4%。

【原政策】非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为2%据省地税局客服介绍,我省原来的契税优惠政策为:个人购买自用的普通住宅(即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且为唯一住房的房源,享受1%的税率减半征收照顾;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以及别墅的非普通住房则统一按照4%的税率征收契税;非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则统一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市民王先生结婚前已经买了一套136平方米的房子,今年10月才结婚的他,又想再购买一套房子给父母住,他看中了河西一套单价为5500元/平方米、面积为120平方米的房子。

听到税率调高的消息,他算了一笔账:调整前,需要缴纳契税:5500×120×2%=13200元。

调整后,需要缴纳的契税为:5500×120×4%=26400元。

政策调整前后,二者相差13200元。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一)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一)

[模拟]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一)单项选择题第1题:房地产的交易活动应通过( )进行。

A.房地产管理部门B.房地产中介机构C.房地产交易所D.房地产市场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第2题:房地产交易双方,应在成交合同签订后( ),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和申报成交价格。

A.30天内B.45天内C.60天内D.90天内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第3题:当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时,应以( )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A.双方协议的价格B.市场价C.评估价D.管理部门核实价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第4题:以房地产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其实际使用年限应是( )。

A.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B.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权已经使用后的剩余年限C.出让双方在出让合同中所约定的年限D.政府按规划需要重新决定的年限,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第5题: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证件资料,其中应有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 )的证明。

A.10%以上B.15%以上C.20%以上D.25%以上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第6题: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在转让时办理出让手续,由受让方缴纳出让金,对可以不办土地出让手续的,应对转让方征收( )。

A.地价税B.土地收益金C.土地转让金D.土地升值税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第7题:房地产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按国务院所发通知的规定,需往当地( )部门审查批准。

A.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B.城市规划管理部门C.城市土地管理部门D.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第8题: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 )日之内持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A.10B.20C.30D.40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第9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可以收取( )。

A.佣金B.手续费C.咨询费D.保证金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第10题:购买的商品房在产权登记时,必须按( )的方式进行登记。

房产过户新政策9月1日开始?

房产过户新政策9月1日开始?

房产过户新政策9月1日开始?房产过户新政策9月1日开始新《契税法》新增加两种免征契税情形,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或者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1、第一种:夫妻房产过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实际现行的契税法也是规定夫妻之间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免征税费的。

的朋友爸妈离婚了,她爸爸把房子过户到了她妈妈名下,当时就是没有缴纳任何过户费。

2、第二种:合法继承人继承房屋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也就是说当你父母过世之后,没有立下遗嘱,但你是其法定继承人,在继承爸妈的房产时是无需缴纳过户费的。

现行的契税法是需要立遗嘱才不需要缴纳过户费,没立遗嘱继承父母的房产是需要缴纳过户费的。

关于夫妻间过户、法定继承人继承免征契税的情形,实际上现在也在实行,但是都是以通知的形式规定,此次正式纳入《契税法》中。

关于免征的情形,《契税法》第六条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3年房地产税收政策新规定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多,住房买卖需求量不断增大,国家综合国情不断调整房产个人所得税政策,那么2023年房地产税收政策规定都有哪些呢?除首套房外,无论几套房,人均住房面积超过60平米的按照对应房产税率计征。

房地产政策与法律第一章--房地产法概述

房地产政策与法律第一章--房地产法概述
❖ (3)自然人。
三、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构成
(二)房地产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 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无形资产。
1.物:在房地产法律关系中具体表现为土地、房屋 及其附属物。
2.行为:在房地产法律关系中表现为房地产法律关 系主体进行的活动,如房地产开发、交易、物业管理 等。
❖ (3)从房地产交易形式划分,房地产市场可分 为房地产买卖市场、房地产租赁市场、房地产抵押 市场等子市场。
❖ (4)从房地产购买者目的划分,房地产市场可 分为自用市场和投资市场。
2.房地产市场分类
❖ (5)按流转次数划分,房地产市场可以分为一级 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三个层次。
❖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采取协 议、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将一定期限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用地者;
3.无形资产:在房地产法律关系中表现为房地产法 律关系主体从事房地产活动带来的非物质利益,如各 类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商业秘密等。
三、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房地产法律关系内容

1.房地产民事权利义务:基于房地产法律关系所
产生的权利义务,其特征是以财产权为核心,权利义
务主体一律平等。

(1)房地产物权
❖ 二、新中国房地产法的发展 ❖ 纵观新中国成立后房地产法的发展历程,我们
可以将房地产法的发展概括为如下四个发展阶段 (P14-16): ❖ (一)建国初期 ❖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 (三)十年动乱时期 ❖ (四)复苏和大发展时期
第四节 我国房地产法的存在形式
——渊源与内容体系
一、房地产法的渊源 ❖ 房地产法的渊源指房地产法律规范的表现形
2.房地产市场分类

全国2010年1月自考房地产法试题和答案解析

全国2010年1月自考房地产法试题和答案解析

全国2010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房地产法试题和答案解析课程代码:00169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3小题,每小题1分,共33分)1.下列法律中不.属.于.广义房地产法的是【】A.《招标投标法》B.《建筑法》C.《城乡规划法》D.《行政诉讼法》正确答案:D注解:房地产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房地产法是指对房地产关系进行调整的所有的法律、法规、条例等的总称。

它包括宪法、民法、经济法中有关调整房地产的条款以及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普通法的规定以及房地产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狭义的房地产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对城市房地产关系作统一调整的基本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下列属于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活动的是【】A.土地使用权的出让B.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转让C.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D.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正确答案:C注解:房地产的三级市场指房地产商品所有者(企业、单位和个人),将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或出售的交换、交易市场。

3.下列有权制定有关房地产地方政府规章的主体是【】A.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法制办公室C.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D.武汉市人民政府正确答案:D注解:地方政府规章是由该地方的政府制定的,按照规章的范围和级别可以是人民政府发文,也可以是政府办公厅发文,也可以是政府所属部门,即各局、委发文。

而地方法规必须由该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下列属于土地使用权客体的是【】A.地面B.地下资源C.埋藏物D.隐藏物正确答案:A注解:地面是土地使用权的客体。

5.行政划拨属于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中的【】A.传来取得B.原始取得C.有偿取得D.强制取得正确答案:B注解: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直接取得所有权。

6.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是【】A.50年B.30年C.20年D.10年正确答案:B注解: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014年房地产行业政策一览及房地产行业十大事件

2014年房地产行业政策一览2014年房地产十大事件盘点2014是房地产行业的变革年,受市场压力、互联网思维及国家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中国整个房地产商都在谋求生存和转型;2014年是房地产行业跌宕起伏的一年,千亿公司的销售之争及房企之间的明争暗斗不绝于耳。

马上年关了,中企哥就带大家看看2014年地产界10大标志性事件。

1、房产互联网跨界“互联网思维”是2014年的房地产行业最热门词汇。

从年初万科到腾讯、阿里、小米考察后对互联网思维的思考,到雷军投资了青年公寓,再到万科和淘宝联合卖房,各大房地产商对互联网思维推崇备至!2、房地产众筹众筹咖啡、众筹建房、众筹空气净化器.....,众筹无疑是2014年的热词。

众筹(Crowd Funding)指的是在互联网上面向大众筹集资金,以帮助筹款人完成某个有特定意义的项目。

远洋地产[-0.23%]联手京东推“众筹式”卖房成为2014年房地产界的标志性事件。

但目前国内房地产众筹仍处于起步阶段,模式也相对简单,主要有三种:1、投资理财产品型;2、营销推广型;3、合作建房型。

3、房地产企业寻求多元化出于对2014年楼市的担忧,房地产商开始积极寻求多元化。

万达O2O了,恒大卖矿泉水了,中坤加紧布局旅游地产了。

2014年房地产商寻求向文化、旅游、金融、电子商务、足球、养老等方面的转型已经成为主旋律。

4、房地产企业积极“出海”2014年是房地产国际化的一年。

2014年1月7日,绿地集团宣布,其就英国伦敦两个住宅项目签署合作协议,总投资约12亿英镑;2月25日,万科联手美国知名地产商RFR、汉斯共同开发纽约曼哈顿列克星敦大道610号项目;2月26日,碧桂园[-0.65%]进军澳大利亚住宅市场进行投资,以7300万澳元购买了位于悉尼西北部的一处开发用地;6月6日,万达集团证实,花费2.65亿欧元购买马德里地标性建筑红白相间的西班牙大厦。

国际化成了国内房企防御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房地产行业的政策环境与未来发展趋势

房地产行业的政策环境与未来发展趋势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政策环境对于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环境进行分析,并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政策环境分析1. 市场调控政策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断加强。

政府采取了限购、限贷、限售等手段,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防范投机行为。

这些政策对于稳定市场和保护购房者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2. 住房保障政策我国提出了“居住有所居”政策,致力于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政府鼓励发展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并推出了相关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以满足更多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3. 土地供应政策土地供应对房地产行业起到关键的支撑作用。

政府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加大土地供应力度,以保证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同时,政府也鼓励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未来发展趋势展望1. 产业结构调整未来房地产行业将迎来更加注重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阶段。

政府将推动房地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融合。

2. 城镇化进程推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未来城市化建设对房地产行业的需求将会继续增长。

政府将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提高城市核心区的居住品质,推动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

3. 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已成为未来房地产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政府将加大对绿色建筑的政策倾斜力度,引导企业采用环保材料、节能技术,推动绿色建筑的普及和应用。

同时,政府将加强绿色建筑评估和认证体系的建设,提高绿色建筑的标准化水平。

4. 长租市场的发展随着人口迁徙和就业灵活性的增加,长租市场将迎来发展的机遇。

政府将加大对长租市场的监管和支持力度,推动长租公寓等新型居住方式的发展,为租房人群提供更多选择和更好的服务。

5. 乡村振兴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将为房地产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政府将鼓励土地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农民住房改造和乡村旅游发展,推动农村房地产市场的繁荣。

_一房一价_政策的优缺点分析

今年3月16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自5月1日起,开发商必须“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在售楼处张贴每套房产的价格等相关信息,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调,且新房的销售价格不经物价部门核准不得销售。

“一房一价”表明了国家要整治房地产市场的决心,如何有效贯彻这项新政策是我们现在面临的首要问题。

一、“一房一价”政策的优点分析1.有利于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增加透明度商品房作为一种商品,本来就应该明码标价,但我国房地产业一直存在价格欺诈、标价混乱等问题,而现在出台的“一房一价”政策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开发商到物价部门核定基准价,而且基准价只有一个,拿到预售证后要全部开盘,公开每一套房子的价格,而且对已售房源也要标明实际成交价格。

这就使开发商失去了随意操控价格的能力,规定开发商拿到预售证后要全部开盘,遏制了遮掩房源进行暗箱操作、价格欺诈等行为,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信息透明度,规范了市场交易行为。

2.有利于遏制房价涨幅,限制利润空间近年来,国家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房价过高方面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措施,“一房一价”是国家进一步调整房地产市场的一项新政。

“一房一价”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对外明码标价后,商品房销售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开发商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程序复杂。

也就是说,这个规定抑制了开发商谎报房源和随意涨价的行为,使开发商在定价的时候更加慎重,而且即使开发商囤房不卖,今后也无法涨价,开发商的利润空间受到了限制。

确实,这个规定可能会使开发商由于涨价难而任意超高标价,使标价远远脱离成本,再打折销售。

但这个政策出台的时间是在国家出台多项调控措施以后,呼应了整个调控的大形势,这就使公众看到了政府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方面的信心和决心,并且在一系列的调控政策之后,房价的涨幅也得到了控制,消费者对楼市呈观望态度。

房产税论文:房产税的改革与影响分析 (1)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房产税的改革将会对房地产行业,购房者,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产生重要影响,所以房产税的改革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一、房产税概述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我国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房屋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房产税是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各个国家在抑制房价方面都有不少手段,除房产税外,还有土地增值税、资本利得税和物业税等。

房产税在我国最早起源于周代,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将房产税列为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

1973年进行税制改革,简化税制。

1984年进行工商税制全面改革,恢复征收房产税。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当年10月1日起施行。

至此,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征收。

随着近年来土地供应紧张,房价不断攀升,控制房价上涨势在必行,政府在出台新“国十条”控制房价后,又于5月31日,在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二、房产税改革(一)房产税改革的原因房价的快速上涨对社会的方方面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经济的影响和对社会的影响两方面。

对经济的影响有,在流动性相对过剩的背景下,楼市中产生了大量投资投机性需求,造成部分城市房价短期内迅速上升。

其结果是,一方面,许多人对住房有着迫切的需求,却只能望房兴叹、无力购买;另一方面,大量炒房客以非常低的持有成本囤积房屋,等待获利。

过高的首付款和月供支出明显压缩了工薪阶层的消费需求,大多数购房者纷纷削减了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这对我国刺激内需的政策效果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也成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障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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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房地产政策汇总
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积金新政强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在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9月27日:中国国土资源部称,将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将被禁止拿地。

6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通知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以拟购房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4月1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4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今年拟计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量同比增长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将占四成多,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

4月15日:国务院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称,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3月22日:国土资源部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
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房价上涨过快、过高的城市,要严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设供地。

3月18日: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3月12日:国土资源部称,将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调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

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包括了“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等19条土地调控政策。

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对二套房不再区分改善型和非改善型,一概执行40%首付;明确要求央行及银监会要加大对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和窗口指导;加强监控跨境投融资活动,防境外“热钱”冲击中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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