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有效地使用员工福利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福利费的来源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14%计提福利费。
二、福利费开支范围
在职员工及内退人员,凡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公司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
⑴公司的各项福利补助,困难补助,独生子女费,医疗保险费等。
⑵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补助费开支。
三、困难补助的范围
⑴经劳动部门认定,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者。
⑵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家庭遭遇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按规定程序批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⑶经公司有关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线的。
⑷其它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和XX联合审批的事项。
凡属上述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本单位有关部门审查核实,每人每年一次性或总计补助在1000元以内,由部门经理和副经理批准执行;超过1000元,由CEO批准后执行。
四、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标准
凡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领取独生子女证光荣证的员工可享受
每人每年60元,直至孩子满16周岁。
五、员工生病住院期间,XX应会同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前去探望,探望领导干部及离退休干部不得超过100元,探望其他员工不得超过60元,报销凭证经XX及经办人员签字后报XX财务在标准内据实予以报销,超支自付。
1。
关于职工福利费使用管理办法

津工大[2004]222号天津工业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及使用的规定(暂行)为进一步做好职工福利工作,加强对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及使用,根据“津人工[1995]42号”、“津人工[1998]1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校教代会执委会第一届第十三次会议(2004年9月28日)讨论通过,现制定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及使用规定暂行如下:一、学校财务预算的福利费支付对象为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不含独立核算部门人员(独立核算部门为职成学院、党校工作部、后勤集团和校产总公司等单位)。
二、福利费的核拨1、由校财务处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年度财务核算方案中分别核定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福利费总额。
2、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福利费预算总额的60%由学校集中使用,40%按部门人员情况在每年10月份核拨到各部门福利费账户。
3、学校或部门使用的福利费,当年结余部分均应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三、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和支付标准㈠学校集中使用的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和支付标准:1、用于支付国家政策规定的列为教职工福利项目的费用,支付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2、用于教职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及发生不幸事件后造成重大损失从而影响正常生活的补助,金额视其具体情况由校“教职工福利委员会”讨论后确定。
3、用于教职工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多从而造成生活困难的补助;用于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医疗费补助的标准每年度由学校“职工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4、用于由学校组织的节日慰问长期病休人员、孤老户及看望因病住院的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支出的费用。
慰问金标准视慰问对象及患病人员的不同情况给予支付,最高不得超过500元/次。
5、酌情用于全校教职工集体福利项目的支出。
㈡部门使用的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和支付标准1、用于部门教职工日常家庭生活较困难的补助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次。
2、用于部门看望患病教职工支出的慰问费用,标准视患者病情酌定,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13-福利费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制度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在卫生保健、房租价格补贴、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以及不列入工资发放范围的各项物价补贴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权益,这是根据国家规定,为满足企业职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制度。
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企业提出的职工福利费和住房补助基金。
(1)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2)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1,退休职工的费用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工的学习费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每月给每个职工发500元的购物卡应该可以列入福利费,但是税务局检查时一定会作为职工工资的一部分计算职工个人所得税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腾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福利费核算和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以及腾飞集团公司《关于加强职工福利费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农商银行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工福利费管理,规范开支行为,进一步完善职工福利费的分配机制,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省联社有关文件以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和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在职工福利费科目列支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第三条职工福利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
福利费开支项目、标准和程序应符合《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政策法规和我行有关制度的规定,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二)预算控制。
职工福利费实行预算控制,在核定预算以内,分解福利费预算,并加强对职工福利费支出的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检查工作。
(三)优先保障。
应在本行预算额度内,优先满足员工基本保障性、政策补助性支出和福利设施相关支出,再根据自身财务能力列支各类其他福利支出。
(四)核算规范。
职工福利费应按规定的列支范围使用和管理,严格区分职工福利费与其他费用、支出的核算界限,不得核算非职工福利性质的支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二章列支规定和范围第五条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福利保障支出、职工福利补贴支出、职工福利补助支出、集体福利支出和其他福利支出。
(一)职工福利保障支出。
包括按规定由企业承担的医药费支出、职工体检支出以及其他个人福利保障性支出。
医药费支出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在福利费列支的医疗费用报销支出等。
(二)职工福利补贴支出。
包括按规定支付的独生子女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误餐补贴、职工取暖降温补贴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福利补贴等。
(三)职工福利补助支出。
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规章制度

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规章制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一学院工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为了管好、用好教职工福利费,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一、福利费来源根据有关规定,学校行政按全年全体教职工工资总额基数的2.5%拨给。
二、福利费使用范围福利费主要用于全校教职工的集体性福利活动。
1、教职工重大疾病或因病去世、特困职工、教职工直系亲属病逝的慰问。
2、全体教职工春节、教师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和教职工生日的慰问。
3、全体教职工每年一次的身体健康检查。
4、教职工子女升学奖励。
5、校外居住教职工的网络交通补贴。
6、其它用于教职工的福利支出。
三、慰问补助标准1、教职工因病住院(每年一次),标准为200元。
2、教职工个人因病去世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及父母、岳父母)病逝,慰问费标准为300元。
3、重大疾病教职工慰问费(每年一次)标准为800元。
4、特困教职工的慰问费(每年一次)标准为500元。
5、教职工子女升学奖励:考取省级重点高中每生奖1000元,考取一本院校(含港澳院校):每生奖XX元,考取出国留学:按国内一本院校标准奖励。
6、校外居住教职工网络、交通补贴:网络25元/月,交通25元/月。
7、重大节日慰问费和教职工身体健康检查费用标准,视具体情况由工会委员会全会讨论确定。
四、福利费管理1、学校行政每年按季度足额将教职工福利费拨给工会帐户,由校工会统一管理,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
2、福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必须建立和健全工会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帐册齐全。
每笔福利费的支出必须记帐登记,票据和审批手续齐全。
4、工会福利工作委员会每年12月20日之前要完成本年度职工福利费的决算工作,同时编制次年福利费支出预算计划,做好次年福利费的核拨工作。
5、学校工会原则上负责城区内正高以上职称、市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处级以上干部的因病住院、病逝的慰问。
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做好教职工福利工作,根据普教计通(2013)83号文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职工福利费标准教职工福利费标准为200元/人·月。
二、教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教职工福利费由全员固定性福利费和非全员性福利费两部分组成,全员固定性福利费主要用于全体教职工人人享受的福利待遇,非全员性福利费主要用于帮助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
全员固定性福利费使用范围包括:1、购买教育工会规定的各种保险;2、教职工体检费;3、教职工生日慰问:300元/人;4、劳防用品支出。
非全员性福利费使用范围包括:1、教职工因病、因伤困难补助:视具体情况予以500元、1000元、2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2、教职工献血补助:1000元/人;3、教职工家属大病慰问:1000元/人;4、职工家属病故慰问: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1000元/人;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500元/人。
三、本办法由人事管理部、工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3年10月制定)教职工福利费标准调整:自2015年1月1日起教职工福利费标准调整为240元/人·月,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仍按《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执行,经2015年3月20日教职工大会通过。
教职工福利费标准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教职工福利费标准调整为270元/人·月,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仍按《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执行,新增:教职工体检费从2017年起由福利费中支出。
2016年9月20日教职工大会通过。
2016年9月8日,在曹杨中学召开的“普陀区教育系统人大代表、党代表换届工作培训会”上,区教育党工委副书记丁向荣对“福利费使用范围”做了新的要求部署:原相关文件中有“福利费可用于劳防用品项目的支出”的文字表述,现调整为“上级规定的其他福利”,并口头解释“上级规定的其他福利”为劳防用品和工会保险费支出。
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广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教职工福利工作,加强和规范学校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及使用,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办法的通知>》(粤人薪〔1995〕20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标准和明确使用范围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3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提取标准学校教职工福利费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上级规定的比例进行提取,由财务部门列入预算并核算管理。
二、福利费管理和使用原则福利费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原则;解决教职工的家庭生活困难,适当解决好集体福利项目原则;坚持普惠性原则,按政策解决好教职工福利。
福利费当年计提当年使用,按财政规定当年未使用部分财政回收,不得挪作它用。
三、适用对象和补助范围福利费主要用于教职工集体福利以及教职工住院、重大疾病、生活困难等补助、慰问及其他集体及个人福利,补助范围限于我校教职工和依靠教职工、离退休人员供养的直系亲属。
因违法乱纪,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予补助。
四、开支项目及标准(一)集体福利1.疗休养。
经学校批准,参加由上级部门组织的短期休养费用,疗休养人数和标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确定。
学校组织的教职工短期疗休养,由校工会提出方案,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2.年度体检。
每年组织教职工体检,由人事处按相关规定研究并提出方案。
3.节假日慰问。
节假日期间慰问困难教职工、重病教职工、退役军人、因工作需要慰问的教职工等。
慰问对象、标准和形式由当年慰问工作方案确定。
4.特殊慰问。
学校领导临时上门慰问见义勇为、受灾教职工、因公受伤教职工等开支。
5.学校组织的面对教职工的文化体育活动的相关开支。
6.教工食堂经费补贴。
具体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其他用于集体福利开支的项目:包括(1)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用品;(2)清洁卫生用品;(3)夏季清凉饮料等。
福利费管理办法
福利费管理办法福利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福利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员工福利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福利费的定义和范围第一条福利费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和福利活动所需要的经费。
第二条福利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医疗保健费、职工疗养费、员工培训费、节日福利费、定期体检费等。
第三章福利费的筹措第一条福利费的筹措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经营收入。
第二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项经费来筹措福利费。
第三条公司还可以通过慈善募捐、员工自愿捐赠等方式筹措福利费。
第四章福利费的使用标准和管理第一条福利费的使用标准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员工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条公司应建立福利费使用申请制度,并明确申请流程和审核标准。
第三条所有使用福利费的支出必须有相应的凭证和合法合规的发票。
第五章福利费的监督和评估第一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福利费管理部门,负责福利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福利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报告,向公司领导层和员工进行公示。
第六章福利费的责任追究第一条对于滥用、挪用福利费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对于故意虚报或夸大福利费支出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附件:1. 福利费使用申请表格2. 福利费使用情况报告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经营收入:指公司依法从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
2. 慈善募捐:指公司为回馈社会,帮助弱势群体等目的而进行的捐款行为。
3. 合法合规的发票:指符合税务法规要求,由发票开具单位开具的合法增值税发票。
4. 滥用福利费:指未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福利费。
5. 挪用福利费:指将福利费用于与其规定用途不符的其他用途。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费用支出。
第三条企业职工福利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制度健全。
企业应当依法制定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明确职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审计监督。
(二)标准合理。
国家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职工福利费项目制订合理标准。
(三)管理科学。
企业应当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开支、使用,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
(四)核算规范。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福利费开支项目和金额。
第二章职工福利费的项目设置第四条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如下的开支项目:(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1.卫生保健方面的项目:(1)企业统一安排的职工体检及疗养费用;(2)国家政策范围内的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费用。
2.职工生活方面的项目:(1)企业自办职工食堂经费支出;(2)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3)防暑降温费用等。
(二)企业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支出。
包含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企业重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过程中,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福利费,包括:(1)丧葬补助费;(2)抚恤费;(3)职工异地安家费;(4)独生子女费;(5)探亲假路费。
以及符合国家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和规定,但没有包括在本暂行办法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职工福利费使用办法
职工福利费使用办法为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职工福利费,加大医院对职工的关怀力度,根据《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医院实际,经我院第五届届工会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研究,制定办法。
一、使用范围(一)享受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全院在编在册的工会会员(含人事代理人员,下同)。
职工自领取退休费的当月起,其福利费即由离退办负责管理。
(二)职工福利费的管理:职工福利费由医院财务处按规定比例提取,专款专用。
发放福利的具体工作和服务事宜由院工会负责办理。
福利发放人员名单以发放该福利的当月医院院财务处工资册上的在职职工名单为准。
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医院职代会的监督。
(三)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1.重大节日慰问;2.职工的困难补助;3.职工生病住院的慰问金;4.职工因直系父母亲或配偶或本人去世发放的抚慰金;5.职工生日、结婚生育慰问;6.职工退休离岗纪念品。
二、福利费发放标准(一)在职职工发放的重大节日节日慰问品标准,由工会委员视当年福利费情况,召开福利委员会议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元),经医院党委会通过后执行。
(二)在职职工本人因重大疾病或灾祸造成暂时经济困难的,分不同情况在本年度内予以500元至3000元的困难补助。
其中,治疗费用或经济损失在3万元至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500元;6万元至9万元的一次性补助800元;9万元至1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耗资或损失特别巨大的一次性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三)职工大病住院,由分会组织慰问,原则上报销一次慰问金,一般掌握在300元以内,慰问一次为限。
(四)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去世,分别给予抚慰金2000元和500元。
(五)职工生日和婚育慰问,职工生日可以发放200元以内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蛋糕店的蛋糕券。
职工结婚、符合政策生育,可分别给于每人每次300元慰问品或慰问金。
(六)职工退休离岗,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纪念品,由工会及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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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有效地使用员工福利费,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福利费的来源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14%计提福利费。
二、福利费开支范围
在职职工及内退人员,凡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符
合公司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
⑴、公司的各项福利补助,困难补助,独生子女费,医疗保险费
等。
⑵、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补助费开支。
三、困难补助的范围
⑴、经劳动部门认定,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者。
⑵、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家庭遭遇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
按规定程序批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⑶、经公司有关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线的。
⑷、其它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工会联合审批的事项。
凡属上述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本单位有关部门审查核实,
每人每年一次性或累计补助在500元以内,由单位党政班子和工会批
准执行;超过500元,由单位党政班子及工会提出意见报公司工会批
准后执行。
四、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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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领取独生子女证、光荣证的员工可享
受每人每年60元,直至孩子满16周岁。
五、员工生病住院期间,工会应会同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前去探望,
探望领导干部及离退休干部不得超过100元,探望其他员工不得超过
60元,报销凭证经工会主席及经办人员签字后报工会财务在标准内
据实予以报销,超支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