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政策

天然气价格政策
天然气价格政策

现行定价模式

在现有的定价机制下,国家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天然气价格时,不管是出厂价、管

输价还是终端用户价格,均采用成本加成法,即依据天然气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兼顾用户承

受能力来确定天然气价格。

我国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天然气价格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依据天然气供应

的自然流程实行分段管制定价。我国天然气的主要消费对象为直供大用户和城市燃气用户。直供大用户是一些天然气消费量很大的工业企业,其天然气价格由大用户与天然气管道公

司谈判形成。城市燃气门站是干线输气管道的最后一站,也是天然气进入城市配气系统的

入口点,城市门站价格由地方配气公司与天然气管道公司谈判形成。在国家的计划管理之下,国家发改委制定天然气出厂价(井口价加净化费)和管输价,地方配气公司的气价由当

地政府通过下属的物价局制定。

如图:

天然气价格政策发展

1994年,政府对天然气实行进口基准价,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10%

2002年,国家调整了天然气价格结构,首次采用了价格调整机制,并且实行天然气出厂

基准价与煤炭原油及液化石油气的联动体系。

2005年,发改委出台了新的天然气定价机制政策,将用户分为化肥、直供工业和城市燃

气等三大类,同时根据气体来源(如长庆油田、青海油田、大港)等地区实行一档或二档

的不同气体价格。当时规定天然气每年调整一次,其调整系数也是根据原油、煤炭和LPG

等加权价格来制定的。但实际未能实现每年调整。

2007年11月,由于国内长期气价比较低,促使发改委将工业气体价格一次性地调整了35%左右,同时提高了车用天然气的价格。

2010年4月,发改委对国家统一运价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8元

2010年5月底,政府再度宣布调整国产陆上天然气价格,上调幅度为0.23元/立方米。同时,一二档气价并轨。

2011年12月,在广东广西实行天然气改革。确定了统一的、最高上限的门站价格。广东、广西的门站价格,是以市场形成价格的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并按照60%和40%权重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然后,按照0.9的折价系数,

即把中心市场门站价格确定为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随后,以中心市场门站价格

为基础,根据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并兼顾广东、广西两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两省(区)门站价格(2.74元/立方米和2.57元/立方米)。

气价改革方向

2011.12发改委文件: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

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在广东、广西两省(区)开展改革试点,主要

是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

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积累经验。

总体思路: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选取

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二是以计价基准

点价格为基础,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

站价格。三是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

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四是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

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瑞银:

我们认为净回值法更能反映出供需的变动

根据发改委的《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的通知》,确定广东省的天然气门站价格的方法来自于:

(1)确定上海为定价基准点(2)与替代能源挂钩(3)考虑承受力

这种净回值法,我们认为其将更能反映出供需的变动:

第一,与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反映了需求:因为天然气在工业用的主要的竞

争能源是燃料油,而在民用方面则是LPG。

第二,一地一价法,限制最高价,让上游更趋于竞争。由于过去采用的是成

本加成法,导致在气源引进方面考虑不周,有些海上LNG价格偏高,

难以承受。在现有的一地一价法中,高价气源的需求则没有保证。有

望促进低成本的优质清洁能源供给。

第三,通过管输费和流向倒推价格。这是为未来可能更市场化的天然气定价

和贸易作一些虚拟准备。

净回值法仍有一定的调节空间

净回值法虽然说大部分根据定价地的基准价格和管道输送费用来确定省(区)

的门站价格,但是还留下了很大的调节空间,为适应不同地区的价格承受能

力。

我们认为,如果以上海为基准点,则至广西的价格应该高于广东的门站价,因

为广西是通过西二线的广东直线联通全国管网的;因此广西的低价反映了更低

的居民收入和承受力水平。

如果以此类推,我们认为如果未来要将此方案推广至全国,则北京的定价相对

敏感性会更强,未来是否会推行具有不确定性。另外中国仅有一个定价中心是

否合理,是否还需要另外一个北方的定价中心。

净回值法可能仍然是一个过渡方式

净回值法是中国的天然气管网并不独立,以及网络尚未完全建成之前的一个半

市场化的定价方式,我们认为如果条件逐步成熟,竞价上网也不失为一种最终

的定价方式,因为鼓励上游开采,降低成本,增加供给,同时调节需求,是天

然气定价的目的。

中国石油大学董秀成等

4 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建议

4.1 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要方向

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应是建立竞争性的市场,天然气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目前,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目标应是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理顺与可替代能源

的价格关系,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的机制,逐步提高天然气

价格水平。

4.2 改革天然气定价机制的主要策略

4.2.1 下游利用加权定价法计算天然气终端消费价以我国分地区分类用户可替代能源 ( 一

般选 2~3 种 ) 种类、结构、价格为基础,按照等热值能源等价的方法,利用加权定

价法,可得出我国天然气终端消费价

根据以上公式制定出天然气终端消费价后,以后每年可根据上年的可替代能源消费变

化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对天然气终端消费价进行调整。

4.2.2 中游采用“两部制”法制定管输费

“两部制”定价法是目前国外通行且比较成熟的天然气管输收费方式。在“两

部制”收费结构中,天然气管输费分为“管输容量预订费”和“管输使用费”两

部分。“管输容量预订费”是一种固定费,仅根据管输用户向管输公司预订的管

输容量而定,是为了补偿天然气管道运输中的固定成本与相关固定成本而设立的。“管输使用费”是一种灵活的费率,仅根据用户实际的输气量收取,其费率水

平与天然气管输中的变动成本和相关变动费用有关。

“两部制”的收费方式有助于管道投资者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有利于提高

管输系统负荷,充分利用管输能力,降低单位输气量成本 [5] 。

4.2.3 上游利用净回值法确定天然气出厂价

设天然气终端消费价格为 Pt ,计划期内的产品产量为 Q ,则下游天然气企业计划期的总收入为:X=PtQ (2)

总收入优先扣除应上缴国家的税金和企业适当的利润,再依据“最少投入”的原则,对其他成本项目逐项扣除,便得到天然气门站价格:Y=X-T1-W-C (3) 式中:Y 为天然气门站价格;X 为下游企业总收入; T1 为国家税金;W 为下游企业适

当利润;C 为维修管理等费用。

根据天然气门站价格计算出天然气出厂价,天然气出厂价 = 天然气门站价格 - 管输费。此时的天然气出厂价就与竞争性能源挂钩,可清晰反映出市场的需求状况。

历年价格文件

特急发改价格[2005]275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

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理顺天然气价格,促进节约用气,优化用气结构,促进天然气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国内天然气市场供应,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并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的目标和原则

近期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的目标是: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逐步提高价格水平,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的机制。从长远看,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建立,天然气出厂价格最终应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遵循的原则,一是要体现价值规律的要求,促进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

二是有利于促进天然气资源节约和合理使用,以及天然气工业可持续发展。三是有利于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四是兼顾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区别情况,稳步推进。

二、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的具体内容

(一)简化价格分类,规范价格管理。

1、简化分类。将现行居民用气、商业用气及通过城市天然气管网公司供气的小工业用户合并为城市燃气用气。简化后的气价分类为化肥生产用气、直供工业用气和城市燃气用气。

2、将天然气出厂价格归并为两档价格。根据天然气出厂价执行情况,同时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将实际执行价格水平接近计划内气价且差距不大的油气田的气量,以及全部计划内气量归并为一档气,执行一档价格。范围包括:川渝气田、长庆油田、青海油田、新疆各油田的全部天然气(不含西气东输天然气);大港、辽河、中原等油田目前的计划内天然气。除此以外,其它天然气归并为二档气,执行二档价格。

(二)坚持市场取向,改变价格形式。

为增加政府定价的灵活性,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将天然气出厂价格改为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一档天然气出厂价在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基础上,可在上下10%的浮动范围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二档天然气出厂价格在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基础上上浮幅度为10%,下浮幅度不限。

(三)理顺比价关系,建立挂钩机制。

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年调整一次,调整系数根据原油、LPG(液化石油气)和煤炭价格五年移动平均变化情况,分别按40%、20%和40%加权平均确定,相邻年度的价格调整幅度最大不超过8%。其中:原油价格根据普氏报价WTI、布伦特和米纳斯算术平均离岸价确定,LPG价格为新加坡市场离岸价,煤炭价

格为秦皇岛车站山西优混、大同优混和山西大混煤的简单平均价格。

鉴于一档气价与二档气价尚存在一定差距,二档气价先启动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在3-5年过渡期内,一档气价(包括忠武线出厂基准价)暂不随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调整。

(四)逐步提高价格,实现价格并轨。

1、将目前自销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980元作为二档气出厂基准价。

2、将归并后的现行一档气出厂价格,作为不同油田一档气出厂基准价,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各类用气的出厂基准价调整到二档气价水平。其中化肥用气以及新疆各油田、青海油田的天然气适当延长至5年。

3、西气东输气源地相对独立,且要经过长输管线运输,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价格暂按现行政策执行。

三、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

(一)根据各类和各地用户承受能力的不同,区别各油田情况,适当提高一档气出厂价格,提高后各油田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见附表。鉴于青海油田、新疆各油田现行天然气实际执行价格水平差异较大,为避免执行统一调整后价格对现有低价气用户影响过大,青海油田、新疆各油田天然气基准价格实际提价幅度不超过每千立方米50元,即如果用户用气按调整后价格测算的提价水平超过每千立方米50元,则按每千立方米提价50元执行。

(二)考虑到忠武线2004年刚刚通气,湖南、湖北地区天然气使用还在起步阶段,忠武线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天然气出厂价在调整后基准价基础上要适当下浮。

(三)化肥用气出厂价格执行调整后的出厂基准价,暂不浮动。

(四)上述调整后的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自2005年12月26日起执行。

四、认真做好天然气出厂价格改革的有关工作

(一)地方各级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依照法定程序,考虑天然气购进成本增加情况,兼顾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并采取相关措施,切实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的补贴工作。

(二)天然气出厂价格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后,供需双方要在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充分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用户用气数量和用气特性等,供气企业不得单方面确定价格,特别是对新疆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充分协商,认真听取用户意见,稳妥实施。中石油、中石化要认真执行国家天然气价格政策,不得搞价格歧视,不得对内部企业和外部企业实行两种价格政策。

(三)为加强对天然气价格的管理,供用气双方要签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供气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气条件满足用户需要,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价格行为,严禁随意涨价或变相加收其他费用。

附:提高后各油田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表:

提高后各油田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表

单位:元/千立方米

注:1

商确定具体价格。

2、忠武线天然气出厂基准价相应调整为每千立方米911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

通知

二00七年十一月八日

发改电[2007]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

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7]290号)有关规定,为抵制工业项目用天然气过快增长和汽车用天然气的盲目发展,缩小天然气与可替代

能源的价格差距,现就天然气价格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工业用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

(一)全国陆上各油气田(包括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输气系统等)供工业用户

(含天然气发电企业,不含化肥生产和独立供热企业,下同)天然气的出厂基准价格每千

立方米均提高400元。其中,1、直供工业用户在现行各油气田工业用气出厂(或首站,

下同)基准价格上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2、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

基准价在现行城市燃气出厂基准价基础上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各油气田与城市燃气公

司的结算基准价格,按调整后基准价格与现行供城市燃气基准价以及工业用气与非工业用

气数量加权平均确定。工业用气和非工业用气数量由各油气田与城市燃气公司根据实际供

气情况协商确定。

(二)供化肥用气、居民用气及通过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除工业用户外的其他用户出

厂基准价格不调整。

(三)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暂不上浮。

(四)工业用气出厂基准价格调整后,各地要相应提高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气

销售价格。

二、放开供LNG生产企业的天然气出厂价格。鉴于目前国产液化天然气(LNG)价格

已由市场竞争形成,各油气田供LNG生产企业的天然气出厂价格不再执行中央政府指导价,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三、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油的比价关系。城市天然气汽车对于改善大气环境有重要作用,列为天然气利用的优先序列,但目前国内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明显偏低,造成车辆改气过于集中,加剧了天然气供求紧张的矛盾。为引导车用天然气合理消费,各

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零售基准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一步执行到位有困难的地区,可先按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

价格,今后随汽油价格调整同步调整到位。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各地燃气公司或CNG

销售企业提高的收入,专项存储,由地方财政用于补助因调价影响出租车、公交车增加的

支出。

四、妥善处理调价影响。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影响出租车和公交车运营成本增支部分,可结合油价调整采取疏导出租车运价,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稳定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

五、上述各项自2007年11月10日起执行。

六、中石油、中石化要督促下属企业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政策,不得搭车涨价或擅自提高非工业用户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天然气价格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价格[2010]789号文件发出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其具体内容如下:

近年来,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不断上升,执行国家统一运价的天然气运输业务亏损严重。为缓解企业亏损,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安全供气,决定适当提高执行国家统一运价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键所在执行富农统一运价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8元。调整后的各输气里程的具体价格详见附表。

二、上述价格自2010年4月25日起执行。

附表:

执行统一运价的天然气管输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立方米

发电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电[2010]21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

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能源市场供求形势变化,国内天然气价格偏低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促进资源节约,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决定适当提高国产天然气出厂价格,完善天然气相关价格政策和配套措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国产天然气出厂价格,完善相关价格政策

(一)适当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取消价格“双轨制”。各油气田(含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川气东送)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同时将大港、辽河和中原三个油气田一、二档出厂基准价格加权并轨,取消价格“双轨制”。调整后的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见附表。

(二)扩大价格浮动幅度。国产陆上天然气一、二档气价并轨后,将出厂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幅度统一改为上浮10%,下浮不限,即供需双方可以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格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

格。

上述出厂(或首站)价格政策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三)明确今年进口中亚天然气价格政策。鉴于2010年进口中亚天然气数量较少,进口中亚天然气价格暂按国产天然气供同类用户价格执行。

二、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从紧控制销售价格提价幅度。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调整后,各地调整销售价格要按照从紧的原则安排。配气价格和城市燃气公司收益偏高的城市,要适当降低配气价格,缩小提价幅度。

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

(二)简化气价分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划分用户类别,气价分类复杂的城市,要适当归并简化分类。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气价格与工业用气同价政策。

(三)研究推行差别气价政策。用气量季节差、峰谷差较大的城市,可以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气价政策,以引导用户合理消费,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缓解天然气供应压力。

(四)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油比价关系。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保持车用气的合理比价。目前车用天然气价格较低、一步执行到位确有困难的地区,此次可先按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调整,两年内调整到位。

三、健全相关配套措施

(一)确保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行业稳定。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与用油相比,用气车仍具有明

显竞争优势。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对出租车的影响,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已建立的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通过调整出租车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运价调整前,统筹考虑当地用油、用气车燃料成本差异和补贴情况,以及经营者承受能力,由地方政府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提高对出租车行业影响,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对城市公交,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各地在合理核定CNG加气站购销差价的基础上,车用天然气销售价与购进价之间的价差扣除CNG 加气站的合理购销差价后形成的收入,上交地方财政,统筹用于天然气价格调整发生的补贴支出,具体办法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另行确定。

(二)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补助。各地要通过统筹安排对困难群体的各项补助,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降低生活水平。

四、加强市场监管和舆论宣传引导

(一)保障市场供应。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以及其他天然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天然气生产和运输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天然气价格政策。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监测。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天然气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天然气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三)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引导社会舆论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及政府的决策意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附: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千立方米

备注: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浮 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发改价格[2011]303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

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广东省、广西自治区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节约用气,决定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总体思路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在广东、广西两省(区)开展改革试点,主要是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积累经验。

总体思路: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二是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三是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

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四是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二、主要内容

(一)作价办法

1、确定计价基准点(中心市场)。综合考虑我国天然气市场资源流向、消费和管道分布现状,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

2、建立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中心市场天然气门站价格按照略低于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原则确定。可替代能源品种选择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权重分别为60%和40%。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按照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单位热值价格加权平均计算。同时,为保持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竞争优势,鼓励用户合理使用天然气,天然气价格暂按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测算。中心市场门站价格计算公式为:

P天然气—中心市场门站价格(含税),元/立方米;

K—折价系数,暂定0.9;

α、β—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权重,分别为60%和40%;

P燃料油、P LPG—计价周期内海关统计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价格,元/千克;

H燃料油、H LPG、H天然气—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净热值(低位热值),分别取10000千卡/千克、12000千卡/千克和8000千卡/立方米。

R—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目前为13%。

最新整理天然气涨价通知.docx

最新整理天然气涨价通知 天然气涨价通知是内发布的有关于天然气的价格方面的通知,通知内一般会包含价格调整的原因,价格调整的相关明细等。以下准备了两篇文章,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天然气涨价通知由资料站提供。 天然气涨价通知一 各市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中石油xxx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xxx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xxx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xxx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3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顺天然气门站价格形成机制,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思路,我省各天然气输气干线最高门站价格由国家规定的省界最高门站价格2.68元加省内管输价格构成。中沧线、冀宁线、平泰线执行同一管输、门站价格,为确保方案平稳顺利出台,暂时降低三条管线门站价格提价幅度,逐步实施到位;泰青威线管输价格不再叠加上游冀宁线管输价格;省内其他管线管输价格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供气企业在公布的最高门站价格内,合理确定各管线门站价格,确保价格稳定。 各输气干线并轨后最高门站价格详见附件1。

二、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 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直供用户,是指直接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对外转售的用户。 化肥用气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在现行存量气价格基础上适当提高,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20元,调整后胜利油田自产化肥用气最高门站价格为1.776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用气价格折让幅度不得低于0.20元。 三、居民生活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 居民生活、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机构等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按当地并轨后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四、实施时间 上述方案自 4月1日起实施。 五、工作要求 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及直供用户价格放开试点改革,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社会xx度高,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一)精心组织方案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确保方

2015天然气调价通知

2015天然气调价通知是有针对性的,针对的是2015年的天然气价格,因为后期会考虑情况的不同,天然气价格也会有所调整。以下小编准备了两篇文章,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2015天然气调价通知由资料站提供。2015天然气调价通知一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5]67)精神,经测算,决定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下调0.11元/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3.65元调整为3.54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具体销售价格由经营企业按最高可上浮15%,下浮不限的规定制定,尾数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二、执行时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自2015年4月1日用气起执行。三、你公司要保证市场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超过规定价格销售和变相提高用气价格;同时要做好调价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201x年x月x日2015天然气调价通知二区物价局,烟台新奥实业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51 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22号)有关规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根据上游气源价格调整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做相应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6月6日零时起,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5.27元/立方米,调整为5.15元/立方米。二、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销售价格,接受社会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车用天然气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烟价〔2014〕102号文件同时废止。

国家文化产业政策解读

2017年国家文化产业新政解读 国务院:力争“十三五”时期数字创意产业产值达8亿元 2016年12月19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正式印发。《发展规划》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十三五”时期,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期为2016—2020年。 据了解,《发展规划》为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五个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要求,并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5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并在更广领域形成大批跨界融合的新增长点,平均每年带动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的发展目标。 《发展规划》提出,以数字技术和先进理念推动文化创意与创新设计等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相关产业相互渗透。到2020年,形成文化引领、技术先进、链条完整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格局,相关行业产值规模达到8万亿元。此外,《发展规划》还从创新数字文化创意技术和装备、丰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和形式、提升创新设计水平、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四个方面说明了“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 两部委发文:发展工业文化产业 近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将凝聚发展工业文化的社会共识,整合工业文化各类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培育和发展工业文化产业,建设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工业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聚焦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工业设计、工业遗产、工业旅游、企业征信以及质量品牌、企业文化建设等领域工作,形成竞争新优势。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工业文化产业,让工业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亮点。具体来说,将推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促进工艺美术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大力发展工业旅游,支持工业文化新生态发展。 “一带一路”彰显文化自信 文化部: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于日前正式公布。该行动计划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为“一带一路”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绘制了路线图。 据悉,《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政府主导,开放包容;交融互鉴,创新发展;市场引导,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是健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完善“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一带一路”文化贸易合作。具体包括“一带一路”国际交流机制建设计划、“一带一路”国内合作机制建设计划、“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建设计划、“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之旅”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使者”计划、“一带一路”艺术创作扶持计划、“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计划、动漫游戏产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行动计划、“一带一路”文博产业繁荣计划和“一带一路”文化贸易拓展计划共12项子计划。 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国际合作机制,加快国内“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创意设计、数字文化为重点领域,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根据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实施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在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与开发中的合作,积极利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推介文化创意产品,推动动漫游戏产业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发展。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进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 文化部:2017年将积极推进扩大文化消费试点 来自文化部的报告显示,2016年,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第一批第一次26个试点城市因地施策,有效拓展了居民文化消费空间。国办转发文化部等部门的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试点单位积极开发文创产品。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186个产业项目获得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扶持。

2018年天然气定价机制分析报告

2018年天然气定价机制分析报告 一、管住中间,管输与配气政策逐步落地 (3) 1、管输费定价:75%的负荷率税后全投资收益率8% (4) 2、配气费定价:不含接驳费有效资产回报率不超过7% (5) 二、放开两头,上游气源与下游销售向市场化定价前进 (6) 1、上游供给较为集中,门站价格允许浮动但市场化仍需时日 (6) 2、下游销售价格联动,城燃顺价不及预期 (7)

管住中间,管输与配气政策逐步落地。我国从2015年开始逐步落地天然气行业体制改革,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管控中游的管输和配气这两个垄断环节的收益率,放开上游气源及下游销售环节的市场化竞争及定价机制。 (1)管输费定价——75%的负荷率税后全投资收益率8%。2017 年9 月,中石油、中石化下属13 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执行管道运输核定价格,管道运输企业按核定的运输价格向用户收取运输费用,核定后的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目前跨省的主干管道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家企业投资建设,未来国家将剥离两桶油的长输管道资产,组成国家管道公司促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 (2)配气费定价——不含接驳费有效资产回报率不超过7%。2017 年6 月,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配气价格准许收益为有效资产回报率不超过7%。目前各地城市燃气都在进行成本监审,最终各地城市燃气配气的调整方案应于 18-19年逐步核定完成。本次政策意图通过规范城燃配气价格鼓励燃气行业健康发展,通过降低部分地区原来配气的超额收益为燃气用户降低能耗成本促进燃气消费。 放开两头,上游气源与下游销售向市场化定价前进。(1)上游供给较为集中,门站价格允许浮动但市场化仍需时日。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0.7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提出自6月10

天然气价格调整20xx年.doc

篇一:《2016 年天然气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中国天然气市场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2016 年) 报告编号1822819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 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 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 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d13009240.html, 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 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

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中国天然气市场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6 年)报告编号 1822819 ?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优惠价¥ 6750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 咨询电话4006-128-668 、010-******** 、66182099 传真 010-******** Email kf@https://www.360docs.net/doc/fd13009240.html, 网上阅读 YuFaZhanQianJing.html 温馨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内容介绍 上世纪70 年代以来,随着勘探技术的突破、新气田的发现、以及深海勘探开发技术水平的提高,全球天然气探明储量持续增加。截至2014 年年底,全球天然气探明储量为181 万亿立方米,储采比为51 。其中伊朗、俄罗斯、卡塔尔和土库曼斯坦储量合计占全球

公用事业:中国天然气定价机制

[Table_Summary] 中国天然气定价机制 行业专题报告行业研究方正证券研究所证券研究报告 燃气Ⅱ行业2018.09.20/推荐 管住中间,管输与配气政策逐步落地 我国从2015年开始逐步落地天然气行业体制改革,总体思 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管控中游的管输和配气这两个 垄断环节的收益率,放开上游气源及下游销售环节的市场化竞 争及定价机制。 (1)管输费定价——75%的负荷率税后全投资收益率8%。 2017年9月,中石油、中石化下属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执 行管道运输核定价格,管道运输企业按核定的运输价格向用户 收取运输费用,核定后的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 右。目前跨省的主干管道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家企业投资 建设,未来国家将剥离两桶油的长输管道资产,组成国家管道 公司促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 (2)配气费定价——不含接驳费有效资产回报率不超过 7%。2017年6月,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 意见》,提出配气价格准许收益为有效资产回报率不超过7%。 目前各地城市燃气都在进行成本监审,最终各地城市燃气配气 的调整方案应于18-19年逐步核定完成。本次政策意图通过规 范城燃配气价格鼓励燃气行业健康发展,通过降低部分地区原 来配气的超额收益为燃气用户降低能耗成本促进燃气消费。 放开两头,上游气源与下游销售向市场化定价前进 (1)上游供给较为集中,门站价格允许浮动但市场化仍需 时日。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 下调0.7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 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 价格。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提出自6月10日起居民门站 价格将与非居民门站价格相衔接。我国目前上游气源供给是寡 头垄断格局,上游真正的市场化还有较长的路要走。未来达到 天然气体制改革目标后,拥有便宜气源的上游企业可以直接与 下游用户签订供气协议,通过明码标价的管输和配气网络将天 然气输送到下游用气企业,达到真正的市场化。 (2)下游销售价格联动,城燃顺价不及预期。从定价方式 来看,居民用户的用气价格是物价局统一定价;工商业用户和 电厂及大工业用户则是由物价局规定最高限价,供气企业再和 用户协商定价。目前,各省份的居民门站价格调整已于6月10 日完成,下游城市燃气企业燃气销售价格调整还在陆续进行, 但是顺价进度低于预期。长期来看,本次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 改革将有利于燃气价格未来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配气环节应 该同管输一样单独定价。但是由于目前城市燃气行业是特许经 营制度,带来配售难以分离以及不向第三方开放等问题,配气 环节的改革还将需要依靠政府接下来的政策去推进。 风险提示:行业政策风险;配气价格与接驳费调整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 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05]2756号 【失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12.23 【实施日期】2005.12.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 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5]27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理顺天然气价格,促进节约用气,优化用气结构,促进天然气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国内天然气市场供应,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并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的目标和原则

近期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的目标是: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逐步提高价格水平,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的机制。从长远看,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建立,天然气出厂价格最终应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遵循的原则,一是要体现价值规律的要求,促进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二是有利于促进天然气资源节约和合理使用,以及天然气工业可持续发展。三是有利于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四是兼顾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区别情况,稳步推进。二、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的具体内容 (一)简化价格分类,规范价格管理。 1、简化分类。将现行居民用气、商业用气及通过城市天然气管网公司供气的小工业用户合并为城市燃气用气。简化后的气价分类为化肥生产用气、直供工业用气和城市燃气用气。 2、将天然气出厂价格归并为两档价格。根据天然气出厂价执行情况,同时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将实际执行价格水平接近计划内气价且差距不大的油气田的气量,以及全部计划内气量归并为一档气,执行一档价格。范围包括:川渝气田、长庆油田、青海油田、新疆各油田的全部天然气(不含西气东输天然气);大港、辽河、中原等油田目前的计划内天然气。除此以外,其它天然气归并为二档气,执行二档价格。 (二)坚持市场取向,改变价格形式。 为增加政府定价的灵活性,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将天然气出厂价格改为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一档天然气出厂价在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基础上,可在上下10%的浮动范围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二档天然气出厂价格在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基础上上浮幅度为10%,下浮幅度不限。 (三)理顺比价关系,建立挂钩机制。

最新[天然气涨价通知2020]天然气涨价通知怎么写.doc

【个人简历范文】 天然气是指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一切气体,包括大气圈、水圈、和岩石圈中各种自然过程形成的气体(包括油田气、气田气、泥火山气、煤层气和生物生成气等)。为你整理了天然气涨价通知,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天然气涨价通知一 各市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中石油山东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山东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山东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山东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3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顺天然气门站价格形成机制,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思路,我省各天然气输气干线最高门站价格由国家规定的省界最高门站价格68元加省内管输价格构成。中沧线、冀宁线、平泰线执行同一管输、门站价格,为确保方案平稳顺利出台,暂时降低三条管线门站价格提价幅度,逐步实施到位;泰青威线管输价格不再叠加上游冀宁线管输价格;省内其他管线管输价格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供气企业在公布的最高门站价格内,合理确定各管线门站价格,确保价格稳定。 各输气干线并轨后最高门站价格详见附件1。 二、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 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直供用户,是指直接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对外转售的用户。 化肥用气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在现行存量气价格基础上适当提高,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20元,调整后胜利油田自产化肥用气最高门站价格为776元。本篇文章来自。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用气价格折让幅度不得低于0.20元。 三、居民生活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 居民生活、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机构等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按当地并轨后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四、实施时间 上述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最新整理天然气调价通知.docx

最新整理天然气调价通知 天然气调价通知是有针对性的,针对的是的天然气价格,因为后期会考虑情况的不同,天然气价格也会有所调整。以下准备了两篇文章,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天然气调价通知由资料站提供。 天然气调价通知一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苏价工[ ]67)精神,经测算,决定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下调0.11元/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3.65元调整为3.54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具体销售价格由经营企业按“最高可上浮15%,下浮不限”的规定制定,尾数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二、执行时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自 4月1日用气起执行。 三、你公司要保证市场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超过规定价格销售和变相提高用气价格;同时要做好调价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201x年x月x日 天然气调价通知二 区物价局,xxx新奥实业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351号)和《xxx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22号)有关规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根据上游气源价格调整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做相应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 6月6日零时起,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5.27元/立方米,调整为5.15元/立方米。 二、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销售价格,接受社会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车用天然气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烟价〔〕102号文件同时废止。 201x年x月x日 相关推荐: 通知公告专题

文体产业发展政策法规解读

文体产业发展政策法规解读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体育行业与世界的深入接轨,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在政策法规建设方面的不足也越来越明显。完善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能够促进我国体育产业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在现代体育事业的发展中,我们一定要注意体育产业事业政策法规的建设。 关键字:完善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法规 随着世界范围内体育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我国体育市场的兴起,体育产业事业成为热门话题,关注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及其发展,全面关注我国体育产业事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对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健康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一、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发展的历史回顾与发展新趋势 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发展的历程,大体可以将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9年至1992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后,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改革思想指导下,国家体委提出了体育社会化的方针,不断拓宽体育投资渠道;第二阶段:从1993年至1997年党的十四大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社会经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去体育运作方式所依附的经济基础正在被逐步削弱。在这个阶段,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发展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体育运行机制正在发生根本性变革;第三阶段:1997年至今,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确立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行动纲领。在“十五大”精神的鼓舞下,我国体育产业事业步人新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标志是,体育产业事业从体育部门走向社会,走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体育产业事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第一、随着经济全球化、体育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我国加入WTO,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我国体育已与国际全面接轨,与世界经济大舞台、体育大舞台融合在一起,机遇和挑战并存。我国体育产业事业能否进人世界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我们需要把握好以下四点:一是实施品牌战略,抓住具有影响力的优势项目,创造优质品牌,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二是将引进资金、引进人才、

中国天然气价格走势及改革分析(原创)

一、2011年及成为天然气定价改革试点 国家发改委曰前发《通知》决走,选择在省及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围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通知》明确将现行以成本力喊为主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走价,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机制;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对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动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按季度调整;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同时,规定天然气价格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管理,门站价格不再分类,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围协商确走具体门站价格。 按照试点改革机制,及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仅高於目前进口 涣洲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大幅低於目前其他气源价格及使用国产液化天然气价格.因此,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 二、2012年天然气市场将呈现“星价齐升"迫势 新走价机制有望在两三年在全国围推广 随着通胀被"按下龙头",资源品价格改革之潮汹涌而来:各地实施阶梯电价的听证会已是如火如荼, 天然气价改的消息又接踵而至。 天然气"十二五"规划的正式文件已经成型,正在等待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批,预计不久后将对外公布。 促进天然气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扩大天然气消费量、构建合理的走价机制是制走天然气’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宗旨.预计,天然气"十二五"规划将包括以下容:扩大国天然气开采和国外天然气进口,以促进天然气供应的多样化,制走新的走价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大下游的天然气渠道建设等。 相比其他容,天然气走价机制改革更为民众关注。据悉,在天然气"十二五"规划发布的同时,天然气

关于西气东输天然气价格研究

关于西气东输天然气价格研究

关于西气东输天然气价格研究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领域之中,成为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在目前我国天然气工业生产条件下,输气管网尚不发达,供应关系实际上是一对一的供销模式,自然形成了天然气供应的特殊垄断性。 为了寻求合理的价格,在天然气价格的制定上,既要满足上、中、下游的利益,又要适应市场各种可替代能源竞争的经济规律以及承受能力。在目前的情况下,采取以市场调节为主,加以一定的政府指导和干预,来确定天然气的价格的方法。 西气东输工程于2000年8月份得到国家批准立项,为了满足下游市场对天然气利用的研究,国家计委曾在2001年提出初步的天然气指导价格作为下游项目的研究依据。即:井口价(包括净化费)0.45元/米3+管输费0.74元/米3=全线平均门站价1.29元/米3。其中:上海门站价1.35元/米3,浙江1.37元/米3,江苏1.31元/米3,安徽1.24元/米3,河南

1.16元/米3。下游城市普遍认为价格偏高,天然气价格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调整,尤其是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反映更为强烈。 为此国家计委委托经济研究所等单位对西 气东输的天然气价格再次进行研究,以期通过科学、合理的经济分析和测算,协调上、中下游的关系,得到有利于天然气发展的合理价格。 一、天然气价格制定的方法 1.成本加成法(顺算法) 是一种成本加利润的测算方法,通过设定的气量、投资等工程条件,在保证项目一定的投资收益率的情况下,分别计算出天然气井口价格及其管道运输价格,以此作为天然气的分输(或门站)的价格。由天然气的成本决定天然气的价格。 天然气门站价格=井口价(包括净化费)+管输费 2.按承受能力推算气价法(倒算法) 以可与天然气竞争的替代能源的替代价值 作为基础,确定天然气市场可承受的价格,再扣除管输费和净化费等各种费用,倒求出井口价格。以天然气的销售价格来决定天然气的开采和

太原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发言摘要

太原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 参加人发言摘要 (一)尹爱军(太原市燃气管理中心主任) 扼要综述:同意调整方案一 意见要点: 为了确保我市天然气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市民的安全稳定用气,现对本次天然气调价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天然气价格应符合国内天然气价格实际情况 我市现行天然气销售价格是2007年制定的,五年来未做调整,在周边各主要非气源地城市中处于中下游水平,在全国也处于较低水平。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5月对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价格做出了调整。市委、市政府从稳定物价、关心民生、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一直未安排召开居民天然气零售价格听证会对该价格进行调整。目前,周边各主要城市均已召开听证会对居民价格进行了调整。为了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它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臵,促进节约资源,应适时在省物价局上调交接价格的基础上予以调整。 二、天然气价格调整应考虑企业经营状况 2010年省物价局上调省市天然气交接价格后,我市居民购气价格由1.49元/m3上调至1.67元/m3,上调幅度0.18元/m3,由此增加的购气成本3500余万元全部由企业代居民承担。截止2011年底,该公司已累计亏损6615万元,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安全稳定供

气造成了极大压力。在此期间,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想方设法克服种种困难,始终以保障城市安全供气为核心,采取多种措施,全力保障了城区用气需求和用气安全。 适当上调天然气价格,对于理顺燃气价格机制、降低企业负担、切实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建立健全城市天然气安全应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三、天然气价格应综合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建议居民销售价格调整在0.18元/m3基础上予以适当下调,同意价格调整方案一,上调0.16元/m3,调整不足部分由供气企业消化。方案一中对低收入人群和学校的相应优惠措施充分考虑了特殊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符合我市居民收入实际情况。同时,联动机制的出台有利于我市天然气价格的疏导,符合目前我国天然气价格结算体系的实际情况和能源产业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有利于促进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天然气资源消费需求,有利于促进“气化太原”战略目标的实现。 调价后,天然气公司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供气质量及安全。我中心将继续加大对供气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促进企业按照“气化太原”的框架进行建设和运营,推进天然气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史树平(太原市天然气公司总经理助理) 扼要综述:同意调整方案二 意见要点: 现行价格为2007年制定,5年未做调整。自2010年6月1日上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是根据天然气价格调整而推出的其他方面相应调整的方案,该方案有强烈的针对性,针对于调整的价格调整。以下小编准备了两篇文章,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由资料站提供。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一 1、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价分为三档。基本气价(一档)由现行2元/立方米调整为元/立方米;二档价格为元/立方米;三档价格为元/立方米。一、二、三档气价比例为1::。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一档用气价格仍按现行价格执行。 2、阶梯气量: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0立方米以内(含3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0到90立方米(含90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90立方米以上。 天然气价为何调 为什么物价部门现在提出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有何依据? 1、天然气输配成本增加

7年来,影响供气运营成本的各种因素,如工资薪酬、固定资产折旧、维修维护等都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导致运营成本上升。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成本监审的规定,临沂市物价局聘请第三方———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临沂分所对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XX年至XX年8月经营情况进行了成本监审,三年平均运行输配成本为元/立方米(不含税,加上税后为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加上购气成本元/立方米,燃气公司单位平均含税成本为元/立方米(盈亏平衡点),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倒挂。 2、天然气价比液化气低不少 临沂市城市居民使用的燃料能源主要为天然气和瓶装液化气,其中天然气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如果每户每月平均使用15立方米天然气,每月支出30元;使用液化气用户,按1个半月一瓶(公斤),按现行市场销售价格每瓶95元计,每月比使用管道天然气多支出33元左右。 与可替代能源相比,作为优质清洁能源的天然气,长期处于价格偏低的水平。 3、调价有法律依据 根据《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九

国内产业园区政策比较(政策梳理)

国内产业园区政策比较

目录 一、深圳高新区 (4) (一)管理体制 (4) (二)招商引资政策 (4) (三)土地政策 (5) (四)创新政策 (7) (五)园区服务政策 (16) 二、广州开发区 (17) (一)管理体制 (17) (二)招商引资政策 (18) (三)土地政策 (20) (四)创新政策 (23) (五)园区服务政策 (25) 三、苏州工业园区 (29) (一)管理体制 (29) (二)招商引资政策 (31) (三)土地政策 (35) (四)创新政策 (36) (五)园区服务政策 (45) 四、无锡新区 (46)

(一)管理体制 (46) (二)招商引资政策 (47) (三)土地政策 (51) (四)创新政策 (52) (五)园区服务政策 (74)

本文通过对比深圳、广州、苏州、无锡等发达省份和地区在园区建设和发展中的相关政策,梳理园区在建设发展政策设计中的成功之处,以期能够为成都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设计提供经验借鉴和启示。 一、深圳高新区 (一)管理体制 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的管理体制,属于带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企业管理型管理体制模式,其管理架构分为决策层(高新区领导小组)——管理层(高新办)——经营服务层(服务中心)三级,对高新区内的多个园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二)招商引资政策 主要招商引资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第一,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在园区内完成登记注册、经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即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经认

中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历史演变及价格变化综述

摘要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历史演变过程可分为高度集中的政府定价时期、价格双轨制时期和政府指导价时期三个不可分割的阶段。在介绍和分析各阶段的天然气价格变化情况和价格特征的基础上,得出几点基本结论:实行政府定价是我国过去天然气价格管理的主要形式;天然气价格变化是各种矛盾运动的最终结果;天然气价格水平总体提高集中反映了天然气商品本身的价值规律;市场定价机制将在未来天然气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经营是政府和企业在天然气价格改革中必须坚守的法治底线。 关键词天然气价格政府定价市场定价双轨制改革 天然气作为基础能源和清洁燃料,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随着我国资源性商品价格改革的全面深化和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天然气价格管理体制、定价机制及今后的价格改革走向等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为系统研究天然气定价机制的发展历程,以便为全面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总结经验,本文就建国以来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历史分期作一初步研究,回顾历次天然气价格变化,并从中得到一些有益启示。 不同历史时期,天然气价格的概念、组成、分类及定价机制均不尽相同。把握时代变迁脉搏,追寻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变化轨迹,本文将建国以来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分为三个不同历史阶段。 一、高度集中的政府定价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直至1982年4月,我国的天然气价格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由国家统一定价,生产企业没有自主定价权。 我国最初的天然气价格分为计算产值的价格和调拨价格两类。从1952年开始,工业生产资料调拨价格(出厂价格),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及有关工业部委负责管理,其中天然气价格由燃料工业部行使管理职能。 四川盆地是我国最早发现天然气的地区,也是国家最早实施天然气价格管理的地区。早在1953年,全国石油会议就确定四川盆地为我国油气勘探重点区域,并由此拉开了四川油气工业的发展序幕。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四川盆地开始进行大规模油气勘探开发,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步建成我国最早的天然气工业基地。

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燃气汽车行业的影响分析

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燃气汽车行业的影响

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燃气汽车行业的影响国家发改委8月12日发出通知表示,决定自9月1日起,非居 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为保障居民生活,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结论: 由于相对较大的油气成本差值,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对燃气汽车行业影响不大

起因: 国家发改委8月12日发出通知表示,决定自9月1日起,非居 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为保障居民生活,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结论: 由于相对较大的油气成本差值,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对燃气汽车行业影响不大

天然气价格调整时间线 2013.6 2013.7.10 2014.8.13 2014.9.1 2015 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第二次《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第二次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门站价格最高上调0.4元/m32015年底前将进行第三次调整,上涨0.46元/m3或0.48元/m3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门站价格最高上调0.4元/m3

天然气单价(元/m3) 百公里耗气量(m3) 百公里燃气费用(元)93#汽油单价(元/L ) 百公里耗油量(L ) 百公里燃油费用(元)3.69.132.767.581075.84.339.139.47.581075.84.8 9.1 43.68 7.58 10 75.8 例:2014年9月1日之后,郑州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至4.33元,预计2015年还 将有0.5元左右的上涨空间。93#汽油单价7.58元/L ,假设油价不变或浮动 较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00七年十一月八日 发改电[2007]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7]290号)有关规定,为抵制工业项目用天然气过快增长和汽车用天然气的盲目发展,缩小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差距,现就天然气价格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工业用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 (一)全国陆上各油气田(包括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输气系统等)供工业用户(含天然气发电企业,不含化肥生产和独立供热企业,下同)天然气的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400元。其中,1、直供工业用户在现行各油气田工业用气出厂(或首站,下同)基准价格上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2、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在现行城市燃气出厂基准价基础上每 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各油气田与城市燃气公司的结算基准价格,按调整后基准价格与现行供城市燃气基准价以及工业用气与非工业用气数量加权平均确定。工业用气和非工业用气数量由各油气田与城市燃气公司根据实际供气情况协商确定。 (二)供化肥用气、居民用气及通过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除工业用户外的其他用户出厂基准价格不调整。 (三)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暂不上浮。 (四)工业用气出厂基准价格调整后,各地要相应提高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气销售价格。 二、放开供LNG生产企业的天然气出厂价格。鉴于目前国产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已由市场竞争形成,各油气田供LNG生产企业的天然气出厂价格不再执行中央政府指导价,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三、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油的比价关系。城市天然气汽车对于改善大气环境有重要作用,列为天然气利用的优先序列,但目前国内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明显偏低,造成车辆改气过于集中,加剧了天然气供求紧张的矛盾。为引导车用天然气合理消费,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零售基准价格不低于 0.75:1的比价关系,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一步执行到位有困难的地区,可先按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今后随汽油价格调整同步调整到位。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各地燃气公司或CNG销售企业提高的收入,专项存储,由地方财政用于补助因调价影响出租车、公交车增加的支出。

天然气定价机制存在问题分析及改革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d13009240.html, 天然气定价机制存在问题分析及改革建议 作者:孙伟 来源:《中国化工贸易·中旬刊》2018年第05期 摘要:系统分析了目前我国天然气市场定价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优选天然气产业改 革政策方向、完善“市场净回值”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落实储气库费形成机制和完善数字管网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等改革建议。 关键词:天然气价格;影响因素;趋势预测 1 天然气定价机制存在问题分析 1.1 现行“市场竞价”定价机制有待完善 在天然气的销售定价中,有50%的份额由市场定价。但是,中国的天然气销售主要由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的管道营运公司负责统购统销,由于历史原因,中石油占有大部分的市场和管网,天然气的销售基本由负责管输业务的天然气公司负责,因此,管道垄断性因素存在是必然的,市场竞价程度受限。 1.2 现行“市场净回值”定价机制存在缺陷 在天然气的销售定价中,占30%的份额由“基准价加上浮20%、下浮不限”的弹性机制来确定,此时的基准价目前仍由“市场净回值”来确定,虽然“市场净回值”定价是我国天然气定价方式的重大进步,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定价基准点单一、调整时间过长及节点模糊、与替代能源挂钩不真实等问题。 1.3 缺乏价格联动 目前城市燃气供气价格仍需价格听证会确定,上游价格调整难以快速体现到终端用户价格,上中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不完善。 1.4 价格类型缺失、不完善 无明确的储气库费,影响相关方投资和建设地下储气库的积极性;季节定价差别不足,难以有效调节日趋加大的天然气季节需求峰谷差。 1.5 门站价格制度有碍产业改革 虽然符合当前我国上中游一体化运营的实际情况,但是门站价格将出厂价与管输费捆绑在一起,有碍输气管道的公平开放和独立运营改革,不利于无管道的资源上输销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