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工程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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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考核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考核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考核标准一、概述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使用寿命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因此,对于工程施工质量的考核标准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从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三个阶段来细致地介绍工程施工质量的各项考核标准。

二、施工前质量考核标准1、设备设施对于工程施工前,需要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设备设施齐全、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2、原材料质量施工前,需要对工程所需要的原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3、施工方案施工前需要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能够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4、施工人员对施工前需要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施工队伍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5、安全防护施工前需要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施工中质量考核标准1、施工进度对施工中的工程进度进行管理和考核,确保施工按照施工计划稳步进行。

2、质量管理对施工中的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相关标准。

3、材料使用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进行考核,确保材料使用符合标准、合理使用。

4、工程技术对施工中的工程技术进行考核,确保工程技术符合相关标准,能够保证工程质量。

5、安全生产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四、竣工后质量考核标准1、工程验收对竣工后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合格投入使用。

2、工程保修对工程竣工后进行保修,确保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3、工程质量评定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确保工程的质量满足相关标准。

4、后期管理对工程的后期管理进行规划和考核,确保工程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5、环境保护对工程竣工后的环境保护进行考核,确保工程不会给周围的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以上就是工程施工质量考核标准的相关内容,通过对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质量进行细致的考核,可以有效地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性、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简短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简短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简短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和监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促进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最终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二、考核内容1. 工程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包括工程建设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方面的考核。

2. 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的设置是否完善,施工工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的考核。

3. 工程施工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配合、质量检验和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的考核。

4. 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质量管理文件是否完善,质量检验相关记录是否完整等方面的考核。

5. 工程质量改进情况:包括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现与处理、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等方面的考核。

三、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设立定期考核周期,通过定期检查、抽查、复核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细致的考核。

2. 专项考核:根据施工阶段和工程特点,组织专项考核工作,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会议总结:定期召开工程质量管理考核会议,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制定相关改进措施。

四、考核结果处理1. 奖惩挂钩:对考核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处理。

2. 隐患整改:对于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设定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3. 责任追究:对于对工程质量管理不力,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五、考核效果评估1. 定期评估:设立考核效果评估周期,对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管理方式。

2. 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和调整考核制度,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施工单位工程部考核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部考核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部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为了提高施工单位工程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将建立一个全面的、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施工单位工程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

二、考核内容1. 项目进度考核(1)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对项目进度进行评估,了解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2)分析项目进度偏差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2. 施工质量考核(1)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技术等方面。

(2)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进整改情况。

3. 安全生产考核(1)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程度、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等。

(2)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

4. 费用控制考核(1)对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能力进行评估,包括材料采购、人力成本、设备租赁等费用的控制情况。

(2)对费用超支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合理的控制措施。

5. 绩效考核(1)根据施工单位工程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工程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等。

(2)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奖惩有据,提高工程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三、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每个季度对施工单位工程部门进行一次定期考核,详细评估其在项目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费用控制和绩效等方面的表现。

2. 不定期考核针对特定项目或特殊情况,可以进行不定期考核,对施工单位工程部门进行深入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 考核结果公布将考核结果及时向施工单位工程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明确评估结果和整改要求,鼓励优秀表现,惩罚不良行为。

四、考核管理1. 考核责任由项目经理或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单位工程部门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2. 考核记录对施工单位工程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建立档案,以便后续跟踪和评估。

3. 考核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工程部门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工程部门进行处罚,以激励正面表现,警示负面行为。

工程质量考核标准

工程质量考核标准

工程质量考核标准是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和实际质量水平进行评估和考核的一套准则和依据。

这些标准通常由相关的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标准制定机构制定,用于确保工程建设的合规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工程质量考核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与规划标准:涉及工程项目的设计、规划和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设计参数的合理性、结构安全性、环境保护措施等。

2.材料标准:对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质量控制,
包括材料的强度、耐久性、环保性能等。

3.施工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艺控制、操作规程等
进行规范,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4.验收标准:对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确保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达到规定标准。

5.安全标准: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
事故预防措施等进行规范,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环境保护标准: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进行规范,包括
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方面的控制要求。

7.管理标准:对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
本管理等进行规范,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8.检测与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的检测、评定和验收进行规范,
包括检测设备的精度、评定方法的科学性、验收程序的公正性等。

这些标准通常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供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考和执行。

同时,政府部门也会定期进行工程质量考核和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工程质量考核 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考核 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工程等。

所有参与项目的部门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制度。

三、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考核与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同时,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查员,负责日常的质量监督工作。

四、检查内容工程质量检查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质量: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 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工艺标准:确保施工工艺遵循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4. 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5. 环境保护: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五、检查方式1. 自检:施工单位应在每个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

2. 互检:相关工序之间应进行互检,以确保交接环节的质量。

3. 专检: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

六、考核办法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方式。

日常考核主要针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定期考核则是对整个项目的阶段性总结。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施工单位和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

七、奖惩机制对于在工程质量检查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八、信息反馈和改进质量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提出改进建议。

各参建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一、总则1. 本考核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3. 质量管理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3. 设计单位应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时作出响应。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工程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三、考核内容1. 工程质量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2.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

3. 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和使用情况。

4. 工程检验、试验的结果及其合规性。

5. 质量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效果。

6.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四、考核方式1. 日常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指出质量问题。

2. 定期检查:建设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要求整改。

3. 节点评审:在工程的关键节点或阶段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质量评审。

4.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

五、考核标准1. 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

2. 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3. 施工单位自检、互检及监理单位抽检的结果。

4. 质量问题整改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六、奖惩机制1. 对于质量管理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施工直至清退出场的处罚。

3. 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各项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考核和检查,包括设计、施工和验收阶段。

三、制度内容1. 质量考核的目标1.1 确保工程项目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达到设计要求和业主要求。

1.2 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1.3 预防和纠正质量问题,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 质量考核的流程2.1 设计阶段2.1.1 设计评审在设计完成后,进行设计评审,评估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2.1.2 设计修改如果在设计评审中存在问题或需要修改的地方,需要及时进行设计修改,并进行再次评审。

2.1.3 设计变更控制对于设计变更,需要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影响评估,避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2.2 施工阶段2.2.1 施工前准备在施工开始前,需要准备相关的施工方案、质量控制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以确保施工按照规定进行。

2.2.2 施工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日常巡检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图纸和规范进行,材料质量符合要求,工作质量可控。

2.2.3 施工进度管控对施工进度进行管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延误和质量问题,确保施工工期和进度。

2.3 验收阶段2.3.1 预验收在工程竣工之前,进行预验收,检查工程质量和完工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2.3.2 最终验收在预验收合格后,进行最终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和完工情况符合要求,并进行验收报告的编制和归档。

3. 质量考核的标准和方法3.1 质量考核标准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考核标准,包括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质量指标等。

3.2 质量考核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质量考核,包括实地检查、抽样检测、文件审查、专家评审等。

四、责任和权限1. 工程质量考核和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和专职质量监督人员负责,其他相关人员需要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和行业发展,特制定本《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管理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

三、考核内容1.工程质量考核(1)设计阶段质量评估:评估设计单位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等。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评估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要求,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工序检验等。

(3)验收阶段质量评价:评估工程竣工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包括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验收资料等。

2.工程安全考核(1)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等。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估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得当,包括施工区域划分、安全警示标识、用电安全、防火防爆等。

(3)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评估施工单位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包括事故报告、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

四、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根据工程的不同阶段,规定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考核,包括设计质量考核、施工质量考核、竣工验收质量考核等。

2.现场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3.评审会议:组织召开工程质量和安全评审会议,对考核结果进行专业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五、考核结果处理1.良好考核结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良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和表扬,鼓励其继续保持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2.一般考核结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一般的单位给予警告和整改通知,要求其及时整改并提升管理水平。

3.不良考核结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不良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暂停资质、吊销证书等,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工程质量考核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考核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工程质量考核工作,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树立工程质量责任意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各类单位,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二章质量考核实施机构质量考核实施机构应当由相关主管部门设立,负责对各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考核并出具质量评价报告。

质量考核实施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不受考核对象及其相关人员的影响和干扰。

第三章质量考核内容1.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性考核:主要针对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考核。

2. 工程施工质量考核: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考核,包括施工工艺、工人技术水平等方面。

3. 工程安全质量考核: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安全事故频率及处理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包括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文件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

第四章质量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规模,由质量考核实施机构定期对各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考核。

2. 不定期考核:在发生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时,质量考核实施机构可以随时对相关单位进行不定期考核。

3. 自查自评:各单位应当建立自查自评机制,定期对自身的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五章考核结果处理1. 合格: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无重大问题,被评定为合格。

2. 不合格: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被评定为不合格。

3. 限期整改: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重新接受考核。

第六章责任追究对于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质量考核实施机构应当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措施。

对于因工程质量问题给相关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第七章监督检查各级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应当对质量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1. 引言新改扩建工程是指在现有建筑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或重建的工程项目,如何合理管理这些工程项目,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规范新改扩建工程的管理,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协调性和安全性,制定一个科学可行的“三同时”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 背景在新改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不同专业的施工工作,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工程、装修工程等。

这些工程项目往往存在一定的依赖关系,需要协调进行。

而“三同时”管理制度指的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各个环节能够同步进行,确保工程的整体进度、质量和安全三个方面能够同时满足的管理制度。

3. 目标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的目标是: - 提高施工过程中各专业的协调性,避免出现工程进度串闭、质量问题等;- 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监控,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 保障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施工事故的发生。

4. 内容4.1 时间同时时间同时是指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的时间节点要保持同步,确保各个工程环节能够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 - 制定详细的总体施工计划,明确各个工程环节的起止时间; - 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议,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时间冲突问题; - 建立施工进度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进度延误的问题。

4.2 质量同时质量同时是指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的质量要同时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 - 制定详细的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工程环节的施工要求; - 建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估; - 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3 安全同时安全同时是指新改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 - 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规范,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 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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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段改扩建工程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沿江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按计划完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依照合同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沿江段公路建设项目的所有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单位。

第二条本项目建设控制工期:2011年6月建成通车。

第三条本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目标为:1、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项目竣工验收综合评分95分以上,工程总体质量等级优良;2、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有效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3、力求消除质量通病;4、确保优良工程,争创优质工程。

第四条本项目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任何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都必须进行返工,任何质量责任人都必须接受分指挥部的处理。

第五条沿江段分指挥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第六条其它参建各单位须相应成立质量管理领导组,制定符合工程实际、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

质量管理领导组人员在工程建设期间,未征得分指挥部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第二章质量监督管理第一节质量控制的依据第七条沿江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及监理,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现行的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承包合同、监理服务合同以及分指挥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等执行。

所有工程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第二节质量控制的原则第八条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质量第一的原则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5、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第三节质量管理第九条本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管理体系。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按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与控制。

监理及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参加沿江段改扩建的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牢固树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质量意识,从各个环节上加强工程质量的控制,确保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分指挥部支持、鼓励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合理化建议和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公路设计、施工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先进管理模式,以提高沿江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质量。

第十二条全面推行工程规范化、精细化施工,达到工序科学、工艺规范、技术先进、质量优良、作业安全、施工文明、管理有效的目的,力求消除质量通病,杜绝实体工程质量隐患,促进工程建设质量再上新台阶。

第十三条各项工程的实施在时间上做到紧密衔接,在空间上实现统筹安排,避免征地拆迁、气候、地质、保通的不利影响,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施工,保证人力、设备充分发挥作用,达到工期短、质量好、消耗少、成本低的效果。

第十四条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

对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降低质量标准或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全责,同时,分指挥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承包人须组建一支技术水平高、质量意识强、整体素质好、遵章守纪的施工队伍。

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承包人必须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责任制,确保本项目的每道工序、每个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承包人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要将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举报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挂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承包人在每一分项工程开始实施前均要由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进行作业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可能出现意外的措施及应急方案。

技术交底要紧紧围绕和具体施工有关的操作者、机械设备、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工艺、工法、施工环境、具体管理措施等进行,交底中要明确做什么、谁来做、如何做、作业标准和要求、什么时间完成等。

第十八条沿江段改扩建工程实行质检人员登记制度。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拟在本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管理的质检人员名单,包括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监理工程师对符合资格要求的质检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并将质检人员登记表报分指挥部工程部一份备案。

质检人员登记工作是签发开工令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十九条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标识牌管理,标识牌必须标明该分项工程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及质量负责人姓名。

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必须在每个施工工点派驻一个以上的经登记的质检员进行现场管理,做好详细的现场施工记录。

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是质量第一责任人,承包人应组成质量内控机构,建立内控质量标准和奖罚机制。

对已完工程的质量要进行100%的检查,各项自检必须合格,对不达合格的项目必须进行返工,直至达到本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目标的质量标准为止。

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抽检,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承包人要指定专职质检人员,认真填写各种施工、自检、报检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签字。

第二十一条及时进行内业资料的归档整理,严禁代做资料、编造假资料,必须做到工程建设与资料整理同步,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分指挥部。

现场施工人员、质检人员均应认真填写施工(工作)日志,并作为施工原始资料的一部分,记录内容内容应包括当日所做工作和当日工地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监理指示及处理办法等工地的一切工程进展情况。

为杜绝内业资料中签字不全、乱签、代签、漏签等现象,随工程建设的进行,分指挥部将对内业资料定时不定时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开工前,各施工、监理单位须将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试验员、资料员、总监、驻地监理人员名单和各自负责的工程段落、工程项目,随本人签字上报分指挥部工程部备案,以便检查资料时核对。

第二十三条监理和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降低标准。

监理、承包人在图纸下发后要组织专人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施工图中有不完善部分或需要优化部分可以提出建议,按有关设计变更程序进行,在没有得到分指挥部的批准前,承包人不得对施工图的任何部分进行修改,同时监理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暂停该部施工,同时按规定程序上报。

第二十四条监理和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按不少于规定的频率对原材料、建设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测和平行试验。

自检和抽检要有统一书面记录和相关责任人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的原材料、建设构配件、混凝土和设备等不得在本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承包人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监理工程师的任何签认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检测记录及报验单等应按统一要求填写和保存。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报验工程,分指挥部不予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是所监理合同段工程质量监理的第一责任人。

监理单位必须建立施工质量检验责任制度和质量奖罚制度。

监理单位须采取科学的管理程序和监理方法,对工程质量实行预控、监控、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监督管理,消除影响工程的各种不利因素。

监理人员要做好各道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承包人必须通知监理到场检查。

监理人员必须按照规范和合同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

所有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承包人、监理必须拍照或录像留存影像资料存档。

第二十七条驻地办监理人员应在工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旁站,检查承包商主要技术人员是否到位,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否已被批准,是否按规范和被批准的工艺标准进行操作,施工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环境污染。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旁站。

第二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做出质量监理计划,列出关键部位、重要部位质量旁站监控点及要点指南。

依据工程监理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按照工序进行每个环节控制。

对每一项分项工程都要设置质量预控目标,制定质量预控计划,做到事先控制,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对于质量通病治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根据合同段内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最大限度地消灭突出的质量通病。

第三十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通过的工程,必须是合格产品。

如果分指挥部、质监站检查发现不合格,将追究有关监理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要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a、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b、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c、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d、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第三十二条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要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a、违章指挥或者发出错误指令,引起安全事故的;b、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c、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第三十三条分部和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制度。

路基土方、排水、防护、小桥、天桥、通道、涵洞等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完成试验段或试验分项工程。

大中桥开工前应完成试验桩柱、试验梁工程。

分部和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应在开工前14天提交监理工程师,开工报告的主要内容按监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关键工序开工前承包人要列出质量控制点明细表,详细列出各质量控制点的名称或控制内容、检验标准及方法,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质量预控。

监理工程师根据批准的质量控制点列出质量控制见证点,并报分指挥部批准,凡是列为质量控制见证点的质量控制对象,在规定的关键工序施工前,承包人必须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见证和对其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并通知分指挥部项目工程师到场进行抽查监督。

关键工序的细目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报告批复前明确。

对于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工程施工前由承包人提出质量保证措施报总监办、分指挥部审批,承包人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

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控制、检查。

分指挥部工程部负责对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的执行和检查进行监督,必要时直接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原材料,必须在监理人员在场监督下取样,在监理人员全过程监督下检测或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三章工程质量考核、评比第三十六条本项目工程质量考评执行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按阶段进行考核评比、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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