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缴存提取业务知识大全!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讲解

分类管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后1年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存储余额。”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 考虑到北京地区房价较高,资金中心根据不同提取情
形和缴存职工的不同情况分类管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约定提取频次以3个月一次为基准。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次的;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 积金累计达18次的。
2. 申请服务时住房贷款处于逾期状态的;属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逾
期3次以上的;属于商业贷款,逾期6次以上的。 3. 职工以第3套及以上住房申请提取,或房屋性质为别墅的。
4. 存在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记录的。
5. 资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况。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 提取业务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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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基本自住住房提取
★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精准发力 保底线、保刚需、保基本。 ★ 资金中心坚定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首套住房、普通商品房 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
★ 职工家庭购买不超过2套(含)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 金。
约定提取连续3次划款失败
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3次以上 商业贷款逾期6次以上
购房提取的暂停和终止情况
约定提取的终止
近1年内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次
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达18次 存在需要核实的情况或按照新的政策措施,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 材料审核,约定提取已经暂停并达到一定期限 存在需要核实的情况或按照新的政策措施,经核实不得办理提取
确认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骗提套取
资金中心规定终止约定提取的其他情况
落实单位审核职责
★ 缴存单位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 核实职工提取情形,对提取适用事项的真实性等予以核 实并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确认。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二)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
办法》(二)
1. 缴存规定:
- 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存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职工每月应缴存工资的8%作为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在工资发放
时代扣代缴;
-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
2. 提取规定:
- 职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大病医疗、子
女教育、退休、失业等;
- 提取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
3. 贷款规定:
- 职工可以在缴存一定年限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 贷款额度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最高不超过当地房价的70%;
-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
4. 管理办法:
-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 管理办法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管理办法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和监督措施。
合肥人必知的100个住房公积金小知识

合肥人必知的100个住房公积金小知识陈淮成目录一、住房公积金概况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介绍 (1)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以及对职工的保障等 (3)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担保方式、贷款年限等 (7)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时效、次数等 (15)五、住房公积金卡的用途及办理方式等 (20)一、住房公积金概况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介绍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性。
2、合肥市是哪一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答:是1993年5月。
3、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什么?答: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宗旨是什么?答:主要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5、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本行政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6、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是什么?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于2002年12月17日成立,是直属合肥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缴存;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以及依法履行行政处理和处罚等职能。
7、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分支机构?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下辖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分中心)和肥东、肥西、长丰三个管理部。
8、市区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金融业务的承办银行有哪几家?答:目前有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
住房公积金知识题400道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题一、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70分)1、()年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年进行了修订。
A.1998,2000 B. 1999,20022、《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正式施行。
A.2009年7月1日 B. 2010年7月1日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A. 在职职工B.管理人员4、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决策、运作、()相对分离的原则。
A.监管B.监督5、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机构。
A. 决策B. 运作6、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定必须经管委会全体成员()以上人员通过。
A. 二分之一B. 三分之二7、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担任。
A.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士 B.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8、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组成。
A. 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单位代表B. 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表9、住房公积金是一种()。
A.临时性住房储金B.长期住房储金10、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立承担住房公积金的债权、债务责任。
A.可以B.不可以11、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A.全部B.部分12、目前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
A.8-15% B. 5-12%13、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A. 免征B. 减半征收14、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
A.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B.十二月份工资,缴存比例15、单位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A.按时、足额B.按时16、缴存单位应采取按()汇缴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题库

住房公积金题库
以下是一些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题目:
1.单位专办员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直接办结业务?
2.职工可以怎样进行个人账户设立?
3.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有什么限制条件?
5.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调整时间是什么时候?
6.新设立的单位应当在什么时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7.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需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首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要一次性告知职工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职工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后,应当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
9.每年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有限制吗?
10.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11.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12.大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13.每年结息日,住房公积金按照什么利率计息?
14.公积金的使用有哪些原则?
以上题目涵盖了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概念、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可以帮助您全面了解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
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讲解 PPT课件

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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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提取
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提取材料: 1.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 2.医院、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因死亡注销户
口的证明;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合法继承、接受遗赠的公证文书; 4.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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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材料:
1.开发商与其所在地农垦公积金管理部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 议》。
没有签订协议的需要开发商的要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二)法人身份证原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四)楼盘项目五证原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3
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额度: 1.购买自主住房的缴存人家庭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
房总价。 2.购买危房改造或单位集资建房的缴存人家庭提取
金额总计不超过15万元。 3.建造、翻建自主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00平米以内
的,缴存人家庭最高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建筑面 积在100平米(含)以上的,最高 1.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时间、地域无限制,房产证名称只
限于配偶、父母、子女,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2.契税完税证明或税务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 3.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经房产部门注册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税务
印制的购房全款票据; 4.购买自住住房为二手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
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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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提取
5、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提取材料: 1.提供缴存人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必备知识】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

四、缴存公积金有哪些好处呢?
1、减轻还贷压力 按规定,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和公司根据工 资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作为住房公积 金储备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这笔钱 全部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在买房时可以作 为购房还贷款的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可以 提取公积金,支付一部分贷款,减轻还贷 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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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存公积金有哪些好处呢?
400
400
扣税金额(元) 345 305
单位购买5% 个人购买12%
400
960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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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存公积金有哪些好处呢?
9、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患重病可提取住房公积 金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有 重大疾病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提取规定数额 的住房公积金; 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中山市大病医疗保险暂行 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且同 一社保年度内扣除医保统筹支付(含大病医疗保 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超过2万的, 可以每年在该社保年度内或该社保年度结束的 90天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其 个人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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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积金如何提取呢?
(1)一次性付款购房
提取条件 一次性付款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日起三 年内只提取一次;购买外市自住住房的,在房地产权证出证之日起三年内
5、公积金如何提取呢? 只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中心收取所需资料原件审核,自 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2、可申请贷款 在贷款买房时,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 息相对较低,可以享房贷优惠利率,减少 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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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存公积金有哪些好处呢?
以下为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对比:
建行公积金业务管理及管理知识简介

建行公积金业务管理及管理知识简介一、简介公积金是指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存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住房贷款、退休金等福利。
作为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建设银行积极参与并积极推动公积金业务,为广大员工提供了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二、建行公积金业务管理1. 销售和推广建行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推广公积金业务,吸引员工参与。
包括远程销售、网点办理、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以便员工能够方便地了解和使用公积金服务。
2. 缴纳建行通过建立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为企业员工提供公积金缴纳服务。
建行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费业务的处理、缴费明细的查询等,都由建行负责。
3. 贷款建行为公积金账户中积累一定金额的员工提供住房贷款服务。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贷款产品,建行会根据员工的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进行贷款审批。
4. 利率调整建行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员工的贷款利率将充分参考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并根据国家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5. 提取与退还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提取公积金,包括购房提取、退休提取、还款提取等。
建行会根据员工的提取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将提款金额退还到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三、建行公积金业务管理知识1. 公积金政策建行公积金业务管理人员需要掌握国家公积金政策的最新动态。
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建行公积金业务也会做相应的调整,因此了解和掌握最新政策对于业务管理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2. 贷款审批建行公积金业务管理人员需要了解贷款审批的原则和政策。
他们需要对员工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包括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方面的评估,以确保贷款能够妥善处理,同时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3. 客户服务建行公积金业务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
他们需要妥善解答员工的疑问,处理员工的投诉,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同时,他们还需要根据员工的需求,主动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支持。
4. 风险管理建行公积金业务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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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缴存提取业务知识大全!6月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公告称,因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不需提供无房证明,到公积金缴存银行直接办理即可。
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公积金连续缴存满3个月;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市本市行政区内无住房。
你了解住房公积金吗?
缴存类: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加上单位月缴存额。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提取类: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如何办理提取?
职工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资料,到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办理。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贷款类:哪些购房情形不能使用?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为自住住房。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互助基金,主要支持基本住房消费。
因此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外,所购房产须具有全部产权及具备抵押条件,因此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职工也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