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集中制和党组织(党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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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云顶村党支部





(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

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技术能手、党员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

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干部、党组织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党员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内民主集中制和党组织(党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党内民主集中制和党组织(党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党内民主集中制和党组织(党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建设是领导班子的一项根本性建设。

地方党委换届后,必须切实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

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抓紧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领导班子团结协调、高效运转。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团结协调的根本保证,是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必然要求,是增强领导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途径。

实践反复证明,只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才能建设一个团结坚强的领导班子,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可以说,民主集中制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永恒主题。

这次换届,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这既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也给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出了新的课题。

各级党委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把民主集中制建设摆上领导班子建设的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深刻认识、全面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原则和要求。

各级党委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新进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学习我们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历史经验,学习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

通过学习,熟悉和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要把民主集中制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根据领导班子换届后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水平和运用能力。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关键是要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决策制度。

该制度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党的早期历史,但在1935年至1949年之间,尤其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和完善。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包括:三项重要决议、重大转折的决策、正式宣告的大会,以及党的中央委员会等要素。

在这个制度下,党内关键问题的解决不是由少数人决定,而是通过各级干部的广泛讨论和民主决策来实现的。

这一制度对于确保共产党内部的团结和统一,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加强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核心是“三项重要决议”。

这三项决议包括:《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立在民主集中制下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这三项决议是共产党历史上的一大重要事件,它们的形成是通过民主集中制的方式,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代表共同商议通过的。

在这个过程中,各级党组织的干部和党员都能够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这种制度的形成不仅加强了党的团结和统一,也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得党的正确路线和方针能够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

除了“三项重要决议”以外,还有“重大转折的决策”这一要素。

在党的历史上,随着各种重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党内的一些政策和方针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

这些重大转折的决策,往往需要通过党的中央委员会等高级领导机构来决定和颁布。

这一过程通常会涉及到大量的研究和讨论,需要广泛征求各级干部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这种方式,党的决策能够更好地反映党内外部的实际情况,确保党的政策能够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挑战。

最后,党的“正式宣告的大会”也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些大会上,党的重要决策和政策往往会被正式宣告和宣布,以示正式生效。

这种形式的决策不仅能够加强党内团结和统一,还能增加决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度,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干部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执政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指对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三条重大决策包括下列事项:(一)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工作部署、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规划、措施以及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举措;(三)司法行政长远发展规划及全局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四)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五)请报上级决定的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事项;(六)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改及废止;(七)重大执法事项、重大活动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安排、研究和处理;(八)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九)重要的信访、投诉事项的处理;(十)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十一)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下列事项:(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二)局后备干部的确定;(三)局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奖惩;(四)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下列事项:(一)本局重大专项建设项目;(二)年度预算外的基本建设、装修、信息化工程和其他一次标额2万以上的工程项目;(三)本局国有资产重大变更和处置、重大项目立项、对外大额投资捐赠等;(四)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下列事项:(一)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二)年度预算外的大宗物资一次性采购金额2万元以上或全年累计采购金额3万元以上的事项;(三)预算外行政日常公用经费一次性1万元以上的开支;(四)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城管实际,现就党委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切实加强对腐败问题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预防和治理。

二、实施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

(二)群众路线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倾听民意,反映民愿,集中民智,凝聚民力,保证决策为广大群众谋利益。

(三)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决策过程要规范化、制度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四)责任追究原则。

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使用、党和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防止腐败发生。

三、事项范围(一)重大决策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2、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3、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4、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5、其它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涉及全局性的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XX市委常委班子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暂行)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推进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市委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对我市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遵循的原则(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有力地贯彻和执行。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

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确保决策贴近我市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一)重大决策事项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2、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包括全市总体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的安排;3、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涉及群众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性调整的研究决定;4、涉及全局性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调整;5、市委班子成员分工和机构编制设置与调整的研究决定;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检查、考核,以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受撤职以上处分的案件处理;7、涉及全局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8、5000万元以上招商项目协议的研究决定;9、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范文(3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范文(3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了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有效推进党的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党员干部的决策工作。

第三条决策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民主集中、科学决策、权责清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第四条决策制度的核心是“三重一大”决策模式,即重大问题经过广泛调研、多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提交重大决策会议讨论并形成决策。

第二章决策流程第五条决策流程包括问题确定、调研、协商、决策会议、执行的全部环节。

第六条问题确定环节应严格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原则,明确问题的性质、范围、重要性,并确定工作组成员。

第七条调研环节应广泛收集信息,深入了解问题的实质,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

第八条协商环节应充分发挥各方的主观能动性,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协商意见。

第九条决策会议是重大决策的决策环节,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会议由主持人主持,根据事项的重要性可以形成专题会议或常委会议。

第十条决策会议应对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民主集中的优势,形成决策方案。

第十一条执行环节应将决策方案转化为具体的任务和行动计划,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

第十二条决策流程之间应建立紧密的联系和衔接,每个环节应有相应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第三章决策原则第十三条决策应坚持以下原则:(一)集体领导原则:重大决策应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都不能擅自决定。

(二)民主原则:决策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多方协商的决策。

(三)科学决策原则:决策应基于充分调研和科学分析,遵循事实和规律。

(四)透明公开原则:决策应公开透明,各方都有权了解决策的内容和原因。

(五)执行责任原则:决策应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第四章决策的质量监控第十四条决策的质量监控是保证决策执行有效性和科学性的重要环节。

第十五条决策的质量监控应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决策方案。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该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

因此,对于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内涵理解不深入,只将其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而没有认识到其更深层次的意义。

因此,需要加强对该制度的宣传和解释,使其得到更好的贯彻和执行。

其次,一些单位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导致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

这不仅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因此,需要加强对具体事项的界定和规范,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的有效实施。

最后,一些单位出台的“三重一大”制度内容操作性不高,缺乏细化、量化,使得该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因此,需要加强制度内容的细化和量化,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我们需要加强对该制度的宣传和解释,明确具体事项的界定和规范,并加强制度内容的细化和量化,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一些“三重一大”议题仅在决策环节中讨论,而对决策执行的反馈和通报不足。

同时,一些事项在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但集体决策过程容易被忽视,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始终。

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过程中,村委会干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就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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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集中制和党组织(党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建设是领导班子的一项根本性建设。

地方党委换届后,必须切实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

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抓紧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领导班子团结协调、高效运转。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团结协调的根本保证,是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必然要求,是增强领导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途径。

实践反复证明,只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才能建设一个团结坚强的领导班子,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可以说,民主集中制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永恒主题。

这次换届,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这既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也给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出了新的课题。

各级党委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把民主集中制建设摆上领导班子建设的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深刻认识、全面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原则和要求。

各级党委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新进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学习我们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历史经验,学习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

通过学习,熟悉和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要把民主集中制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根据领导班子换届后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水平和运用能力。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关键是要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

各级党委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规则。

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划分不同议事形式的职责权限,明确议事决策的范围,紧紧围绕议题确定、酝酿、讨论、表决等重要环节,严格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保证新班子从一开始就能够规范运行。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在畅所欲言、深入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努力避免决策失误。

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特别是要根据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新情况,认真实行和逐步完善常委分工负责。

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成员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明确每名常委的工作职责,赋予其相应的权限,使他们有职有责有权。

针对党委副书记减少后面临的新情况,明确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和角色定位,充分发挥专职副书记的作用。

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敢于独立负责;切实增强全局意识,自觉着眼全局、着眼领导班子全面工作考虑问题,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防止本位主义、分散主义倾向;切实增强合作意识,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主动“补台”,做到分工不分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

要充分发挥新体制的优势,发挥全委会在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中的作用。

进一步理顺全委会与常委会之间的关系,认真落实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制度。

适应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的新情况,进一步理顺党委和政府的关系,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要正确处理党委与同级各种组织的关系,既要加强领导,及时研究、统筹解决人大、政府、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要根据新的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班子内部的沟通协调机制,保证领导班子协调高效运转。

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

一个领导班子能不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

一把手要摆正自己在领导班子中的位置,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

要切实增强民主意识,带头发扬民主,认真倾听各方面意见,包括各种不同意见,防止独断专行和个人说了算,努力在领导班子中营造浓厚的民主氛围。

要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在民主的基础上实现正确的集中,把一班人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有效统一起来,防止议而不决、各行其是。

对其他领导成员要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支持他们独当一面开展工作,充分调动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靠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把手如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第一,要带头学习民主集中制理论。

要带头学习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论述,学习我们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经验,弄懂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了解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程序,学会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方法,熟悉党内生活的基本规矩,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第二,要带头发扬党内民主。

党章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所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最基本的就是要充分发扬民主,这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前提和基础。

“一把手”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发挥表率作用,首先就是要在发扬民主上发挥表率作用: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对各级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增强民主意识,树立民主作风,做出正确的决策。

决策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

这既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也是保证决策正确的前提。

决策中,要注意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集思广益,搞群言堂,不搞一言堂。

要善于把分散的意见集中起来,把不全面的意见完善起来,把不统一的意见统一起来。

表决时,要正确地对待自己的一票,切不能认为自己是“一把手”就以自己的一票否决大多数人的意见。

决策后,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对决策加以修正、补充和完善,以避免造成失误和损失。

总之,“一把手”要在决策和工作中尊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权利,珍惜自己作为普通党员和班子主要成员的民主权利,切实形成民主决策的科学机制,以自己重视民主、尊重民主的模范行动感染和带动一班人。

第三,要带头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我们党在领导制度上不同于其他政党的重要区别,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就是“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

十六字方针既有原则和纪律,又有力·法和程序,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水平的关键。

其中,“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民主集中”是实行集体领导的基本途径和根本保证,“个别酝酿”是科学决策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方法,“会议决定”是集体领导的实现形式和必经程序。

坚持集体领导可以起到集智作用,集中大家的智慧形成正确的决议;也可以起到制约作用,用集体的力量对党委内部某些违反党的原则的倾向进行限制、规范和纠正;可以起到稳定作用,不会因个别领导人的变更或主观因素而使已经确定的工作、目标受到影响。

“一把手”要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牢固树立集体领导的观念,善于调动一班人的积极性,运用集体的智慧开展工作:遇事要和大家商量,重大问题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通过会议决定,而不能自己或少数几个人决定。

会议决定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不得个人专断,更不能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只有这样,才能把班子集体凝聚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坚持集体领导,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

没有集体领导,就难以把握正确的方向,做出科学决策;没有严格的个人分工负责制,集体决策就不可能得到有效贯彻,集体领导就徒有虚名:“一把手”在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时,—方面,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将自己置于集体领导之下,一切重大的决策归于班子集体;另一方面,在决策实施中,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好个人的职责,集体决定了的事情,就要分头去做,各负其责,决不能互相推诿。

第四,要敢于并善于集中。

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

二者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

没有充分的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没有正确的集中也就不会有科学的决策。

江泽民同志指出,主要领导既要有魄力,善于在发扬民主的基础:果断拍板决策,又要尊重别人的意见,善于集思广益,实行正确的集中。

对“一把子”来说,既要把自己看成是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充分发扬民主、平等议事、集体决策,又不能将自己完全等同于一般成员,在某个重要问题需要做出决定时,“一把手”必须负起主要责任,发挥核心作用,敢于和善于集中。

集中是一个归纳、综合、分析、整理各种意见,并从中发现真理、制定决策的过程。

实行正确的集中需要很高的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

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一把手”应该比一般人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想得更深一些。

这样才能“不畏浮云遮望眼”,“吹尽黄沙始到金”。

民主时,从谏如流,择其善者而从之;集中时,胸有主见,当断则断敢于拍板,两者相得益彰。

当然,我们讲的集中是以充分发扬民主为基础的,它与武断和个人专断是有根本区别的。

党委(党组)一定要有权威,这样才能有效地组织、发动群众,做出的决策才能得到很好落实。

权威不是自封的,而是靠坚决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靠坚强的集体领导、靠人格的力量树立起来的。

在这方面,“一把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一个有权威的领导集体中,“一把手”必定有很高的威信,有威信才能把大家团结起来,整个班子才有凝聚力、战斗力,领导核心作用才能充分发挥。

“一把手”如果遇事不能果断决策、上推下卸,文过饰非,不敢负责任,就不会有威信,班子其他成员也不会拥护、配合。

第五,要带头维护团结。

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新的生产力,团结也出干部。

领导班子的团结,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领导班子一旦在团结方面出了问题,就会影响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发展,也影响个人的成长进步。

第六,要带头维护中央的权威:“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是处理党内关系的总原则,也是党的根本组织纪律。

第七,要在实践中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

当前,在实际工作中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是地方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遇到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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