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绩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上市公司年报自愿性信息披露效果实证研究

上市公司年报自愿性信息披露效果实证研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按照披露动机可分为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动力主要来自政府的监管,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力则依靠证券市场的价格机制。
深交所在2003年末制定发布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首次引入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概念,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企业生存环境的变化,基金和证券分析服务的队伍不断壮大,证券市场效率不断提高,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强制性披露的信息已不能满足信息需求者的要求,市场呼吁更多与企业价值相关的信息披露,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力不断增强。
另外,投资者对信息披露的识别能力和谈判能力的增强,也推动着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发展。
本文首先阐述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四个基本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效率市场理论和代理理论。
接着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质量要求进行了总结,在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对如何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进行了探讨。
然后通过设计自愿披露指数,对企业年报的自愿披露程度进行评价,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例,研究了年报中自愿性信息披露对证券市场的影响,结果显示:自愿性信息披露能带来股票超额收益;进一步研究则显示,无形资产信息、社会责任信息、预测性信息、经营性信息披露与股票超额收益正相关;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高的企业,在披露后流动性显著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低的企业,在披露前即表现较高流动性,笔者认为企业有提前向市场披露消息的动机,以缓冲年报披露日股票的大额波动。
最后分别从投资者、上市公司、证券市场监管三个角度对自愿性信息披露提出了改进建议。
《2024年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研究》范文

《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篇一一、引言在现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投资者、股东以及公众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需求与日俱增。
这些信息不仅是市场决策的基础,更是衡量公司治理水平和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
然而,会计信息的披露不仅仅局限于强制性的法律规定,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采取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来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本文将针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重要性、影响因素及优化建议。
二、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主动向公众披露除法定要求外的会计信息。
这种披露方式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升公司透明度:通过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公司能够更全面地展示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使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
2. 增强公信力: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诚信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
3. 引导市场预期:公司可以通过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号,引导市场预期,稳定股价。
三、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包括:1.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促进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因为良好的治理结构能够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2. 法律法规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和规范,是影响公司是否进行自愿性披露的重要因素。
3. 投资者需求:投资者的需求和偏好也会影响公司的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
当投资者对某方面的信息有强烈需求时,公司更可能进行相关信息的自愿性披露。
4. 媒体监督:媒体对上市公司的报道和监督,能够促使公司进行更多的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以应对公众的关注和质疑。
四、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优化建议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果,提出以下建议: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应制定更加完善和具体的法律法规,明确上市公司在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信息披露提供法律保障。
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随着我国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定义务,除了满足投资者的知情权外,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上市公司仍然存在自愿性信息披露问题,这给投资者的决策和利益保护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首先,自愿性信息披露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一些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的法律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仅把它视为一种无关紧要的行政手续,缺乏对投资者利益的认识;另一方面,一些上市公司抱有“赚快钱”思想,不顾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长远发展,一味地追求短期利益,甚至故意隐瞒信息、虚假宣传,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由于管理上存在不足,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或不完整,给投资者的决策和利益保护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其次,自愿性信息披露问题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自愿性信息披露不充分或虚假宣传会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和前景产生误判,甚至造成资本的流失,对公司的股价产生直接的影响;其次,不完整的信息披露也会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下降,给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隐患;最后,自愿性信息披露不健全或不及时也会影响市场的公平公正,伤害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针对这些情况,上市公司要积极提高信息披露意识,扩大信息披露范围和深度,避免因自愿性信息披露不足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强上市公司高层领导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要求、范围和责任分工,确保信息披露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其次,要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确保信息披露能够真实、合法、有效;最后,还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信息披露形式和内容,确保投资者和市场形成正确的判断和预期,从而提高投资者的信任度和市场的稳定性。
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研究

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研究1. 引言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是指公司自愿地向外界披露与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治理结构等相关的信息。
自愿性披露行为在信息透明度提升、投资者保护和市场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对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动因、影响因素以及对公司绩效和市场效应的影响。
2. 自愿性披露行为的动因2.1 法律与监管环境在法律与监管环境方面,上市公司受到证券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约束,这些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披露。
然而,许多上市公司超过了法律要求,主动进行更多的信息披露。
这可能是出于对法律风险的担忧以及维护良好企业形象和声誉的考虑。
2.2 经济激励经济激励是指通过提高信息透明度来获得更好经济效益的动因。
高质量、及时和准确的信息可以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进而增加公司的股东价值。
此外,信息披露还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资本进入市场,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 自愿性披露行为的影响因素3.1 公司特征公司特征是影响自愿性披露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
研究发现,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和治理结构等因素与自愿性披露行为存在显著相关性。
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高、财务状况较好以及治理结构较完善的公司更倾向于进行更多的自愿性披露。
3.2 外部监管与市场竞争外部监管与市场竞争也是影响自愿性披露行为的重要因素。
在外部监管方面,对于那些受到严格监管和约束力较大的行业或地区而言,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进行更多自愿性披露以遵守相关规定。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上市公司也倾向于通过增加信息披露来提高市场竞争力。
4. 自愿性披露行为对公司绩效的影响4.1 财务绩效自愿性披露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绩效有着积极影响。
信息披露可以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进而增加公司的股东价值。
此外,高质量、及时和准确的信息披露可以提高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和风险的认知,有助于降低投资者风险溢价,进而降低融资成本。
4.2 市场表现自愿性披露行为还会对市场表现产生积极影响。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已经成为了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与信息披露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因此,本研究选取我国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其中治理结构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及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二、研究内容和目的本研究将以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情况为研究对象,利用实证研究方法,探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探讨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构成:本研究将选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结构、监事会结构、薪酬激励制度等作为研究指标,从多个角度深入分析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构成。
2、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情况:本研究将选取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程度为研究指标,分析其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频率等情况,并从中总结出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规律。
3、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关系:本研究将探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并分析不同治理结构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
4、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对股东权益的影响:本研究将选取股东回报率为研究指标,探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研究旨在探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及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实证研究方法,通过文献资料法、实地调研法和统计分析法等多种手段,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
其中,文献资料法将用于研究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和研究现状;实地调研法将用于获取实际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数据;统计分析法将用于对数据进行分析和验证。
具体分析方法包括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等。
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探究引言: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是指公司自主选择公开披露与财务报表有关的非强制性信息,其目标是提供更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增强公司的透亮度,缩减信息不对称,并提高投资者对于公司价值的认知。
本文旨在探究和分析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及其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意义1. 增加信息透亮度: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提供更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从而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2. 缩减信息不对称: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可以缩小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差异,提高信息的对称性,有利于投资者更全面地评估公司价值。
3. 提升公司声誉:乐观进行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树立公司良好的声誉,增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信任,为公司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和吸引优质人才提供有利条件。
二、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1. 公司规模:较大规模的上市公司更有可能进行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一方面是由于规模较大的公司通常需要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其财务信息更受关注。
2. 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司更倾向于进行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因为良好的公司治理能够有效提升公司信誉,增进长期投资者的参与。
3. 法律环境:法律环境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激励作用不容轻忽。
在法律制度健全且监管严格的国家,上市公司更允诺自愿披露更多的财务信息。
4. 盈利能力:相对盈利能力较高的公司更有能力进行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以证明其财务状况的良好和将来的潜力,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关注。
三、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对公司价值的影响1. 增强投资者信心: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使其对公司的价值更有信心,从而提升公司的股票价格。
2. 降低成本资金: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能够使公司更容易获得外部融资渠道的资金,并降低融资成本,尤其是在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方面。
上市公司年报自愿性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自愿性信息披露作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补充和完善及缓解 资本 市场 “ 信息不对称” 的有效途径 , 其价值 日益受到重视。本文以 2 0 0 8年沪市 1 5 3家样本上市公 司年度报告作为研究对象 , 对其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研 究 , 从而 为促进 我国上市公司 自
愿性信息披露提供最 直接 的证据。
部资金。为了获得投资者青 睐, 较大的公 司愿意披露更多 的信息。故提 出假设 :
中, 则公司 自愿披露信息的程度就低。E n g ( 2 0 0 3 ) 研究发现上市公 司 自愿披露程度与管理层持股 比例 、 独立董事 比例呈显著负相关 ,
与政府持股 比例呈显著正相关 。 F . A . G u l ( 2 0 0 4 ) 发现上市公司的 自愿披露水平与两职合一 、 有 经验 的独立董事的 比例呈显著负相 关。M a k h i j a 发现 , 当投资基金 在公 司所有者权益中占比较低( 高) 时, 公司 自愿披露的程度与投资基金呈正 ( 反) 方向变动。 ( 二) 国内文献 关于公 司规模 与 自愿性披露 , 王咏梅( 2 0 0 3 ) 、 张宗新 ( 2 0 0 3 ) 、 巫升柱( 2 0 0 7 ) 、 肖华芳 ( 2 0 0 7 ) 、 等 的研究显示二者 正相关 ; 乔旭东 ( 2 0 0 3 ) 等的研究显示无关。关于公 司盈利能力与 自愿性披露 , 乔旭 东( 2 0 0 3 ) 、 王惠芳等 ( 2 0 0 6 ) 等研究显示显 著正相 关; 崔学 刚( 2 0 0 3 ) 发现负相关 ; 巫升柱 ( 2 0 0 7 ) 的结论却是无显著性关 系。 关于公 司财务杠杆与 自愿性信息披露 , 乔旭东 ( 2 0 0 7 ) 的研究 表明存在较强的正相关关系 ; 肖华芳( 2 0 0 7 ) 的实证研究却 显示影响不明显。关于股权集中度 ( 或大股东持股 比例 ) 与 自愿性披露 , 王 咏梅( 2 0 0 3 ) 、 肖华芳( 2 0 0 7 ) 的研究显示正相关 ; 乔旭东 ( 2 0 0 7 ) 、 陈冉 ( 2 0 0 9 ) 等研究表明显著负相关 ; 李豫湘( 2 0 0 4 ) 的研究结果显示呈 U型关 系( 二次线性关系 ) 。 李远勤( 2 0 0 6 ) 研 究发现 , 国有上市公司的 自愿披露水平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和高管持 股比例显著正相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一、本文概述随着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和信息透明度的要求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逐渐成为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重点分析影响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因素以及其所带来的经济后果。
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和理论,结合实证研究方法,本文期望为理解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机、机制和效果提供新的视角和证据。
本文将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区别和联系。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系统回顾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包括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公司声誉理论等,为后续的实证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本文将通过实证研究方法,探讨影响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因素。
这些因素可能包括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管理层动机、外部监管环境、市场竞争状况等。
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本文将检验这些因素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程度和方向,揭示其背后的逻辑和机制。
本文将关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这些后果可能包括对公司股价、公司业绩、公司声誉等方面的影响。
通过实证分析,本文将评估自愿性信息披露对公司价值和市场表现的影响,为公司决策者和投资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本文旨在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全面深入地探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为理解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机、机制和效果提供新的视角和证据,为公司决策者和投资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本文也希望为推动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健康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自愿性信息披露,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基础主要源于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指出,在市场中,信息的分布往往是不均匀的,某些参与者可能拥有更多的信息,而其他参与者则信息较少。
这种情况下,拥有更多信息的一方可能会利用这种信息优势来损害信息较少的一方。
为了缓解这种信息不对称,公司可能会选择自愿披露更多的信息,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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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问题探索》2005年第6期公司业绩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3封思贤(南京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南京210093)摘 要:在公司业绩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上,西方学者的结论存在较大分歧。
本文首先对此进行了文献综述。
然后,本文通过建立一个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的相互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得出结论: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程度与公司盈余业绩之间成正相关关系。
最后,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业绩;实证分析 一、引言信息在资本市场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信息披露,可以减少公司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降低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提高资本市场效率。
因此,“信息披露对资本市场而言扮演着关键的角色”(Healy和Palepu,2001)。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按照是否经过管制,分为强制性信息披露(mandat ory discl osure of inf or2 mati on)和自愿性信息披露(voluntary discl osure of inf or mati on)。
强制性信息披露(以下简称:强制性披露)是指法律、法规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必须披露的信息。
自愿性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愿性披露)是指“强制性披露以外的信息披露,代表了(公司管理层)对部分经营管理状况信息的自主选择(披露),其目的是提供被认为与信息使用者决策相关的公司财务及公司发展等信息”(M eek,Roberts和Gray,1995)。
自愿性披露的信息应具有价值相关性,“它们应对(投资者的)理解及公司的市场价值要产生重要的影响”(Lev,1992),“应能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了解公司的战略及经营关键因素、竞争环境、制定决策的框架以及公司为确保(经营)可持续性而采取的步骤”(F AS B,2001)。
因此,并非强制性披露以外的所有信息披露都属于自愿性披露。
同时,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的区分也不是绝对的。
强制性披露有时存在披露方式与披露时间的自愿性选择问题,自愿性披露同样也可能是由强制性披露诱致产生的,或者是对强制性披露的必要补充或深化。
但是,无论是强制性披露还是自愿性披露,信息披露均应做到诚信、及时、准确和完整。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散见于公司的季报、中报、年报、公司网站信息以及一些临时公告和补充公告中。
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存在数量不足、流于形式、可靠性较差等问题。
在数量不足方面,以2002年的79家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年报为例,只有4家公司进行了销售额的定性披露,2家公司进行了定性的利润预测。
在披露内容上,“套话式”的自愿性披露屡见不鲜,实质性的内容显得很少。
在可靠性方面,笔者对2001年和2002年上市公司年报的68个主营收入预测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只有29个完成了预测指标。
虽然QF II,QD II等制度目前已经在我国开始实施,境内企业在海外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加,但是,从总体来看,我国资本市场的封闭性程度仍然相对较高。
随着W T O进程的加快,我国金融983本文得到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4BJL027)和南京师范大学“金融现代化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843202510)的资助。
业改革的重点也必将从银行转向资本市场。
国际资本市场的压力将对国内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
同时,国内公司应自觉通过有效的自愿性披露降低“信息风险”,从而降低资本成本,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提高金融运行效率。
二、文献回顾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的研究成果十分少见。
何卫东(2003)对国外发达证券市场的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动机进行了分析,但研究侧重于综述。
张宗新等(2004)对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近年来逐年提高,但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效应目前并未显现。
外国文献方面,西方学者对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各国或各地区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内容进行归类并作比较分析。
如Chau和Gray (2002)检验了1997年香港和新加坡的公司,发现在自愿性披露信息中,财务信息所占比例最低,战略性信息却相对较高。
Ne ws on和Deegan(2002)对美国、加拿大、欧洲和日本的约150个机构投资者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自愿性披露主要围绕人力资本、公司战略、盈利预测、环境保护这五方面展开。
二是对自愿性披露的内在动机进行研究。
True man(1986)认为,有才能的经理人员往往有动机进行自愿性披露以展示他们的成就。
Healy和Palepu(1993)认为公司有融资动机时,经理人员会通过自愿性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减少公司的外部融资成本。
Skinner(1994)发现,经理人员对坏消息提前进行自愿性披露可以降低诉讼成本。
Bernnan(1999)发现,在遇到控制权争夺时,目标公司更有动机进行盈利预测等自愿性披露,从而提高被兼并成本。
Aboody和Kasznik (2000)认为,在股票期权到期之前,持有买入期权的经理人员会延迟对好消息的披露而加速释放坏消息,到期时增加套利收益。
三是对自愿性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在这一点上,研究结论比较复杂。
Left w ich,W atttst 和Zi m mer man(1981)认为外部股东数量、在位资产(assets-in-p lace,即公司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与公司市场价值之比)、公司价值和财务杠杆是四个主要影响因素。
而Burt on(1981)和Schi pper(1981)则对Left w ich等人的研究进行了批评,认为Left w ich等人的实证研究结论令人困惑甚至有点异常。
Hossain,Perera和Rahman (1995)调查了新西兰55家上市公司的自愿性披露状况,发现公司规模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Chen,Defond和Park(2002)的实证研究发现,公司利润的稳定性、股价的波动程度等是影响自愿性披露的主要因素。
四是对自愿性披露的经济后果进行研究。
Has2 sell,Jennings和Lasser(1988)认为自愿性披露有助于分析师得出更加精确的信息。
Pownall和W ay m ire(1989)检验了1969-1973年公开发表在华尔街杂志上的经理人员盈余预测信息,发现样本中自愿性披露的可信度并不比强制性披露低,但自愿性披露往往与更大的股价反应有关。
Beet 和Souther(1999)发现公司自愿披露环境报告会对企业投资决定产生影响。
W illia m R.Scott (2000)认为自愿性披露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好地评估企业未来获利能力、现金流量、投资分红的可能性。
Bowen,Davis和M atsumot o(2002)发现自愿性披露往往引起不寻常的股票交易量。
在研究自愿性披露的影响因素时,公司业绩成了许多文献关注的焦点之一。
但是,当研究公司业绩与自愿性披露的相互关系时,西方学者的结论存在较大分歧。
他们应用的主要基础理论是代理理论和信号理论。
代理理论认为,当公司业绩较好时,经理人员为了保持他们职位和报酬的持续性,就有动机自愿披露较多的信息。
相反,当业绩较差时,他们为了隐瞒利润下降的理由,就较少甚至不进行自愿性披露。
另外,根据信号理论,好消息的公司会通过传递信号将其与坏消息的公司区别开来。
那么,业绩好的公司会通过较多的自愿性披露来向市场展示自己的良好形象,同时减少投资者对公司前景认识的不确定性或对公司的误解,提高公司的市场价值。
但是,相关的实证研究结论并没有一致支持上述结论,而是存在较大分歧。
M cnally(1982)通过对新西兰上市公司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公司盈利不影响自愿性披露。
Cowen等人(1987)等人也发现,高利润率的公司并没有比低利润率的公司自愿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
而Bernard Raffournier (1995)的研究却发现,瑞士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自愿性披露程度与公司利润成显著正相关关系。
本文将重点从实证角度,讨论我国上市公司业绩与自愿性披露程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三、我国上市公司业绩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实证检验(一)研究假设09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隐瞒信息和虚假披露信息的现象屡屡发生,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
虽然,证券监管部门出台了惩戒虚假披露、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一系列规定,但仍存在不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在此背景下,业绩好的公司为了在资本市场上展示自己的良好形象,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进行自愿性披露。
因此,本文做出以下假设: H: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程度与公司盈余业绩成正相关关系(二)研究方法11数据选择截止到2002年底,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共1224家。
根据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1224家公司分属于14个行业。
其中金融业、传播与文化业和综合类的上市公司由于与其他行业没有可比性,或者有不同的信息披露规则,因此,这101家公司未被选入本文的样本。
我们从其余的1123家公司里抽取201家公司作为样本,约占2002年中国上市公司总数的18%。
所以每一个行业抽取的样本数大致为该行业内公司总数与这一比例的乘积(取整)。
如2002年采掘类上市公司共有17家,抽取作为样本的为3家(比例为17.65%)。
研究中所用数据主要来自于2002年上市公司年报和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库查询系统(CS2 MAR2002_Financial_I Q S_V2)。
除所属行业和财务数据外,本文研究所用数据均从2002年年报中手工收集。
21被解释变量(自愿性披露程度)由于信息很难直接计量,因此,许多文献(如Singlet on和Gl ober man,2002等)常采用信息披露指标法来衡量信息披露程度。
其中,Meek (1995)将美国、英国和欧洲大陆国家公司的自愿性披露指标分为3大类、85条。
本文将参照Meek (1995)的做法,采用一个披露指标体系来计量自愿性披露程度。
我们把指标体系分为三大类:战略信息、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战略信息和财务信息对投资者而言,有明显的决策相关性。
而非财务信息主要是反映公司的社会责任或与价值无直接相关性的信息,主要针对的是所有者与投资者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
由于信息披露主要的服务对象是投资者,因此,本文在衡量被解释变量时,只考虑战略信息和财务信息。
同时,结合各指标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应用的广泛性、重要性和相关性,我们确定以下17个子指标。
(1)战略信息类指标共9个:企业总体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研究计划(技术创新),投融资计划,并购(或剥离)计划,品牌战略,营销计划,产品(业)结构计划,市场开发计划(按区域划分)(2)财务信息共8个: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产量信息,销售额的定性预测,销售额的定量预测,费用成本计划(定性),费用成本计划(定量),盈余预测(定性),盈余预测(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