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的重构:霍布斯与卢梭自然状态的比较分析
从霍布斯到卢梭近代西方社会契约论思想析理

从霍布斯到卢梭近代西方社会契约论思想析理一、本文概述二、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思想霍布斯,这位17世纪的英国哲学家,以其对人性黑暗面的深刻洞察和对社会秩序起源的独到见解,奠定了他在社会契约论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
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私自利的,充满了竞争和冲突。
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寻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导致社会陷入无序和混乱。
为了摆脱这种困境,霍布斯提出了著名的“利维坦”国家概念。
他认为,人们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利益,需要通过社会契约让渡部分权利给一个绝对的主权者,即“利维坦”国家。
这个主权者拥有绝对的权力,负责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全。
在霍布斯看来,这种契约是必要且合理的,因为它能够使人们摆脱自然状态下的无序和混乱,实现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思想虽然强调了主权者的绝对权力,但他也意识到这种权力可能带来的暴政和压迫。
因此,他提出了一些限制主权者权力的原则,如法律的平等性和公正性。
这些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防止了主权者滥用权力。
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思想为理解社会秩序的起源和维持提供了一种有力的理论框架。
他强调了社会契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也意识到了主权者权力可能带来的问题。
这些思想为后来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家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借鉴。
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卢梭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他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在近代西方社会契约论思想中占据重要地位。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不仅是对霍布斯和洛克理论的批判与继承,更是对当时社会状况和人类自然状态的深刻反思。
卢梭认为,人类最初处于一种自然状态,这种状态下的人们是自由、平等且善良的。
然而,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和社会的进步,人类逐渐失去了这种自然状态,社会变得不平等,人们失去了自由。
为了恢复人类的自由和平等,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不同于霍布斯和洛克的观点。
他认为,人们并非为了摆脱自然状态的种种不便而订立契约,而是由于私有制的出现,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而订立契约。
西方社会思想史论文

西方社会思想史论文霍布斯与卢梭社会契约论之比较关键词:霍布斯卢梭社会契约论自然状态内容提要:在西方社会思想史上,霍布斯和卢梭是社会契约论的代表人物。
但由于他们所处的国家、历史、环境不同,他们对社会契约的定义、解析以及由此产生的影响均有所不同。
本文对此进行了对比论述和认真探讨。
引言作为近代西方社会契约论的代表人物,霍布斯与卢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他们的社会契约理论对西方社会的政治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
为什么同样强调社会契约,而现今的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而法国则是半总统制呢?霍布斯与卢梭在各自社会契约上的不同观点对其本国的政治制度必然有较大的影响。
一、霍布斯与卢梭思想产生的背景(一)霍布斯社会契约论产生的背景出生于战乱年代的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是一位对生活缺乏安全感的人。
对战争和秩序缺失的恐惧伴随了霍布斯的一生,并且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的学术思想。
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他的学说不是对抗革命,而是顺应历史出现的。
当时社会异常动乱,党派的倾轧,连年的战争,严重威胁着个人的生命与财产。
资产阶级逐步取得优势地位之后,对这种状态深为不安。
因此,霍布斯提出和平是自然法的首要法则,符合资产阶级特别是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更符合社会向着有利于资产阶级的利益稳定发展。
在当时混乱的状况下,只有先靠强力,靠绝对专制的权力才能得以保证。
(二)卢梭背景卢梭(Jean Jacque Rousseau,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中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
他出生于日内瓦一个钟表匠家庭,幼时家境贫寒,但通过自学掌握了丰富知识。
做过仆人、学徒兼杂役。
后来,在华伦夫人的帮助下,来到都灵,此后,生活无着,当过雕刻匠、仆役、音乐教师。
18世纪30年代,与华伦夫人同居期间,生活才稍稍稳定,安心读书、思考问题、写作。
18世纪40年代,卢梭非常困难,他在社会和生活的道路上艰难地踯躅,尝遍人间的辛酸。
不同社会契约论的不同预设——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笔下自然状态的比较

不同社会契约论的不同预设——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笔下自然状态的比较摘要:社会契约理论是西方政治哲学一个很重要的传统,经常被用来论证国家的合法性和个人自由的合法性。
霍布斯,洛克和卢梭都有社会契约理论,为了各自的社会契约理论的建立,他们都做了不同的前提预设,即自然状态。
通过三者不同的自然状态的比较,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社会契约理论。
关键词:自然状态;社会契约;比较一、社会契约论与自然状态的关系作为论证社会和国家成立的社会契约理论必然要面对的第一个问题是在达成契约之前人们的生活情景是怎样的,不同的思想家为了自己的理论目的预设了不同的背景。
自然状态与公民社会,自然权利和法律下的权利这样一些相互对应并且通过人类的自觉行为可以进化联系的概念一直是社会契约理论所要关注的焦点。
值得一提的是古典社会契约论者们虽然都认为在公民社会形成之前存在一个自然状态,但是几乎没有人坚定地认为作者笔下的这种自然状态和历史学家,考古学家认为的自然状态或原始状态是一回事。
无论是霍布斯,洛克或卢梭他们都有对自然状态的假设和描述,但是从来没有人认为这和史实是完全吻合的,至多是某个人的假设更靠近史实,另一个人的假设离史实远一点。
不同的自然状态假设只是为了不同的论证目的而服务,若深究其真实性在这里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要给予重点考虑的应该是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假设,他想在这个基础上说明什么,在这个假设基础与论证目的之间的内在逻辑是什么。
对于自然状态的假设依然和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面对一切假设问题时的逻辑出发点是一样的,首要考虑的是人性的善恶问题。
人性善,人性恶,抑或人性不分善恶,不同理念的秉持就会发展出不同的社会构想和制度设计。
熟识霍布斯,洛克和卢梭著作的人都会惊奇地发现,他们理论形式和内容的不同都源出于对人性的不同的假设。
二、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作为近代第一个系统阐述社会契约论的人,霍布斯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都是自私自利的,没有法律约束,每个人都充分自由,随心所欲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这样,自由人的行为之间难免发生冲突。
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社会契约理论之比较

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社会契约理论之比较内容摘要:本文从自然状态、契约目的、签约者、契约内容、契约结果五个方面对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进行了系统的整理,指出霍布斯通过契约论建立一种利维坦式的国家,洛克通过契约论建立一种代议制政府,卢梭通过契约论建立一种道德共同体。
关键词:社会契约霍布斯洛克卢梭本文从自然状态、签约目的、签约者、契约内容、契约结果这五个方面来对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进行比较,通过对签订契约的一系列的逻辑过程的阐述,来体现西方总体思想的演变。
自然状态:签订契约的条件自然状态的核心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霍布斯、洛克、卢梭都认为人们在建立国家以前,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但对自然状态的描述,有很多差异。
(一)霍布斯的“人人相互为战”的自然状态霍布斯笔下的自然状态是“人人相互为战”战争状态,人是自私自利、残暴好斗的,人们是处在一个充满互相斗争、恐惧不安的自然状态中,像狼和狼一样处于可怕的自然状态中。
有三种原因造成了自然状态下人们之间的争斗:“第一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利,第二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安全,第三种则使人为了求名誉而进行侵犯”。
(二)洛克的近似“完备的自由状态”的自然状态洛克所描述的自然状态充满了自由和平等,人人不仅具有处理他的人身或财产的无限自由,也可以自由的侵犯别人的财产,“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不需要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三)卢梭的“人人自由平等”的自然状态卢梭把自然状态描述成人们和平相处、自由平等、自然和谐的画面。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是“完全独立的状态和无羁无绊的自由”,卢梭所描绘的是人人向往的黄金时代。
霍布斯对于自然状态的描述是较为激进的,认为人没有道德可言,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从而得出“人人相互为战”的自然状态。
洛克对于自然状态的描述是比较中性的,他认为有自然法的约束能实现和平和公平,保护私人财产,但是不排除违背自然法的偶然出现。
霍布斯和卢梭的自然法思想比较

卢 梭 是 一 位 浪 漫 主 义 的 思 想 家 。“ 思想 的 基 础 不 是 理 性 就 是 实 现 了正 义 。 他
而是情感 ”他否认理性是人之本性 , , 把情 感置于理性之先 。他
反 对 霍 布 斯 把 自然 状 态 解 释 为 战 争 状 态 的 消 极 理 论 , 出 他 犯 指
此他推 出了他的著名 论断 : 自然状态 下 , 在 人与人之 问的关系 契约论作铺垫。
是“ 与狼 的 关 系 ”即 一 种 互 相 伤 害 、 相 残 杀 的 动 物 关 系 。 狼 , 互 “ 种 人 人 相 互 为 战 的战 争 状 态 , 会 产 生 一 种 结 果 , 便 是 不 这 还 那
一
状 态 。在 诸 种 自由 中 , 布 斯 最 看 重 的 就 是 和 平 、 霍 安全 、 自由和
.
、
自然状 态
正 义 。霍 布 斯 所 说 的“ 全 ”“ 平 ”包 含 着 对 人 的 生 命 权 、 安 、和 合
霍布斯和卢梭 关于 自然状态 的描述是截然 不同的。霍布斯 法 劳 动 权 和 生 活 权 的 尊 重 , 核 心 是 对 人 的 生 命 权 及 生 存 权 的 其 对人类初始状态 的描述 , 是从人 性恶 , 人人都是 个利 己主义 者 尊 重 。
在 古 典 自然 法 学 派 的 发 展 历 史 上 , 布 斯 和 卢梭 无 疑 具 有 由就 是 用 他 自己 的 判 断 和 理 性 认 为 最 适 合 的手 段 去 做 任 何 事 霍 很 重 要 的 地 位 , 者 分 别 是 古 典 自然 法 学派 创 立 和 发 展 阶 段 的 情 的 自 由。” 照霍 布 斯 的说 法 , 两 按 “自由 ” 是 外 部 障 碍 不 存 在 的 乃 代 表 人物 。
霍布斯、洛克及卢梭社会契约论思想之比较

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社会契约论思想之比较学号:1401231100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姓名:张敬源一、三者理论的相同之处(一)均建立在“自然状态”存在的基础之上一种理论的诞生,都离不开当时的国家、社会所处的状态,而一个合乎逻辑的理论的推想也都会有一个差生前提和缘由。
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思想也不例外。
他们也对国家产生之前的人类社会状况进行了大胆的猜测和描述。
霍布斯和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所遵循的是一种所谓的“自然法”,而“自然法”的基础则是理性。
而人们之所以想要拜托自然状态则是因为自然状态下仍是有这样那样的缺陷。
人们的理性迫使人们从考虑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去订立契约来更好的创造一种利于自身发展的社会秩序。
卢梭也同样设置了一个“自然状态”。
而随着时间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变了这一自然状态,若要想继续和平生活下去,就必须通过某种方式来改变当前处境。
(二)认为国家、政府及法律均是社会契约的产物人类在自然状态存在种种缺陷和处在不利的形式下,主张把自己的权利转让组织一个共同体,由这个共同体处理国家事务,以确保人民的自身人身及其他权益。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在签订社会契约时,三人均主张应该让渡自身的权利,不管是部分权利还是除生命健康权之外的全部权利,这都成为缔结契约的一个前提条件,这是三人理论观念的共识之一。
签订社会契约之后,国家便产生了,三人均认为国家是社会契约的产物。
同时,他们都认为人民权利的转让,是国家权力的唯一来源。
在此基础之上,政府和法律等一系列设施建立起来了,三人以此观点来对抗封建“君权神授”的理论。
二、三者理论的不同之处(一)关于自认状态的具体描述不同霍布斯把自然状态描述为一种战争状态,即“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
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在自然状态中,享有自然权利,特别是自由和平等的权利。
但同时霍布斯深受马基雅维里的影响,坚信人的本性是恶的,都是自私自利和残暴好斗的,人类都具有自我保存的本能和趋利避害的自私的天性。
霍布斯洛克卢梭自然状态学说异同点

霍布斯洛克卢梭自然状态学说异同点霍布斯洛克卢梭在政治哲学领域的自然状态学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
霍布斯和洛克都试图解答人类社会以及政治组织的基础问题,如政府的正当性和社会契约的性质。
然而,他们的观点在很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异同点。
首先,两者对于自然状态的本质和状态的描述存在明显的区别。
霍布斯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一种“战争的状态”,即每个人都与其他人竞争,没有政府的控制和保护,因此其生活通常是孤立、恶劣、危险和不安全的。
洛克则对自然状态的描述较为乐观,他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是自由和平等的,具有自己的道德及理性,并且每个人都拥有一定的自然权利。
其次,对于政府的正当性,霍布斯和洛克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霍布斯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人们免于自然状态下的战争和暴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从而实现和平与稳定。
政府在霍布斯的理论中具有绝对统治权力,人民必须通过社会契约来剥夺他们的自由权利,将自己的权力交给合法的统治者。
洛克则强调政府的正当性源于人民的自愿同意,他们共同协商和达成的社会契约是政府权力的合法基础。
除了对于政府正当性的看法之外,他们还在社会契约的性质上存在明显的不同。
霍布斯认为社会契约是一种人们自愿放弃个人权利的行为,是为了和平与安全而建立的政府,人民将自己的权力和权益完全交给统治者。
他认为一旦达成社会契约,人民就无权反抗政府的统治。
洛克则认为社会契约是一种合作关系,人民和政府之间存在着互相依赖的关系,政府的责任是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
如果政府不能履行这一责任,人民有权反抗并改变政府。
此外,他们对人类天性及自然权利的看法也存在明显的异同。
霍布斯强调人类的自私和自利天性,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无法和平相处的。
洛克则认为人类具有理性和道德的本能,拥有自然权利,即生命、自由和财产。
他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而不是剥夺和限制这些权利。
尽管霍布斯洛克卢梭的自然状态学说存在着明显的异同点,但他们都试图解答政治组织的基础问题,探讨政府的正当性和社会契约的本质。
霍布斯卢梭洛克的自然法

霍布斯卢梭洛克的自然法霍布斯、卢梭和洛克是三位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他们对自然法的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霍布斯主张人类天生自私、野蛮,需要政府来维持社会秩序和权威;卢梭认为人类天生自由平等,政府应该由人民共同参与;洛克则认为人类天生享有自然权利,政府应该受人民授权。
首先,霍布斯对自然法的看法是非常悲观的。
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会陷入无尽的战争和混乱之中,因为每个人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
为了摆脱这种混乱,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创造一个有权威的政府,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
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强调了人类的自私和自我保护的本能,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避免人类陷入永无止境的混乱之中。
相比之下,卢梭对自然法的看法则更为乐观。
他认为人类天生自由平等,只有社会的不公正和私有财产的存在才会导致人类的不平等和冲突。
卢梭主张人类应该回归自然状态,通过社会契约建立一个彼此平等的政府,以实现人民的自由和公正。
卢梭的自然法理论强调了人类的自由和平等的重要性,认为政府的存在应该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最后,洛克的自然法理论则强调了人类的自然权利和政府的授权。
洛克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政府的存在应该是为了保护这些权利。
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只有得到人民的同意和支持,政府才有权利对人民施加约束和制约。
洛克的自然法理论强调了人类的权利和政府的合法性的重要性,认为政府的存在应该是为了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总的来说,霍布斯、卢梭和洛克的自然法理论都是对人类政治生活的深刻思考和探索。
他们的理论不仅影响了当时的政治哲学,也对后世的政治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通过对这三位哲学家的自然法理论的比较和分析,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类政治生活的本质和发展的趋势,为建设一个自由、平等和公正的社会提供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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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 《 几何原本》 。霍 布斯 曾回忆道 ,“ 欧几里得 的方法使 我欣 喜” ,“ 我极 为认 真地阅读 了他 的著作 ,不仅仅 因
为该书阐述了各种理论 ,而且也 因为 它可 以作 为推理 艺术 的指南 ” _ 3 。而关 于这种 推理 的艺术 ,霍 布斯在
一
、
适当的起 点 :霍布斯 的欧几里得式的构建
在政治哲 学的论题 中, 自始至终贯穿着人及共同体这两个核 心概念 。对于二者关系 的第一类经典表述 出现在 亚里士多德的 《 政治学》 中—— 它强调 ,“ 人就其 自然而言是城邦 的动 物” _ I _ 4 。在这 里 ,人与共 同体相 联结的原 因是 “自然 ” ,这意 味着 ,人对于 自己处于共同体中的状况是毋须反思 的 ,人 也只有通过其 所处 的城邦 才能认识 到 自己为人之所是 。这种对人及共 同体的理解可能并非古希腊政 治哲学 的共识 ,但 自中世纪至文艺复兴 以降 ,这 种理解便 成为一种传统——在奥克 肖特对于政治哲学模 式的划分 中 ,这便是 以理性和 自然等 主导性概念为特征 的 第一种传 统。 一种思考的模式一旦成为传统 ,也就 必然 意味着对它 的反思 与超越 已经在进 行。在政治哲学史 中, 处在继往开来 的关键点 上的思想家是英 国的托马斯 ・ 霍布斯 。 要想彻底 否定 一种学说模式 ,最关键 的莫过于找出其立论的根基再将之 打破 ,而其第一步便是要找到一个适 当的起点。霍 布斯在 《 论公 民》 中分析哲 学研究逡巡不前 的状况时说道 :“ 这种情况 的唯一原 因似乎是 ,研究这 个主题的人都 没有 找到一个传授知识 的适 当起点……可 以说 ,在 一片怀疑 的阴霾 中露 出的一线理性之光 ,指引我 们走 向豁然开朗的境界 ,那 么它就是我们探讨 的出发点 ,就是我们 消除怀疑 的过程 中寻找 的指路 明灯。 ” 霍布
理论的地基是 现代人 的平等 。但霍布斯对平等的论证并非完 美,卢梭在批判 了 霍布斯 的理论之后 ,结合
他 当时的时代 风尚——对 未开化 民族的兴趣—— 开启 了他关于 自然状 态的论述 ,并奠定 了现代平等理论
的基础。
关键 词 :自然状 态;平等 ;霍布斯 ;卢梭
中图分类号 :D O一 0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8 - - 4 5 3 3( 2 0 1 4 )0 2 —0 0 4 2 —0 6
《 利维坦》 的第 五章 “ 论 推理 ( r e a s o n理性 )与学 术 ( s c i e n c e科学 ) ” 中有详 细的表述 : “ 推理 的用 处和 目的, 不是去找出一个或少数几个跟名词的原始定义和确定内涵相去很 远的结论 的总和与真理 ,而是从这些定义和确定 涵义开始 ,由一个结论推到另一个结论 。 ” _ 4 _ 2 ’ 这 正是 欧氏几何推理 的方法——从定义 开始 ,到公设 、公理 ,再 到 命题 。其中所 有命题 的论证都在定义 、公设 、公理的范围内展开 ,而前三者都是不证 自明的。但是 ,问题恰恰 出 在这不证 自明的地方 ,对于定义 与公理 的反思与诘 问既是非欧几何得 以产生的原因 ,也 是霍 布斯用 以颠覆 以亚 里
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政治哲学传统 的方法 。实 际上 , 对于古典政治哲 学的公理 “ 人就其 自然而言是城邦 的动物 ”
收稿 日期 :2 0 1 3 一l O —2 l
作者简介 :柬赞 ( 1 9 8 4 一) ,女 ,江苏南京人 , 复旦大学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 院博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 向为政治思想史。
第2 6 卷第 2 期
2 0 1 4年 4月
广东 行政学 院学 报
J o u r n a l o f Gu a n g d o n g I n s t i t u t e o f P u b l i c Ad mi n i s t r a t i o n
V0 1 . 2 6 No . 2 Ap r . 2 01 4
起点的重构 :霍布斯与卢梭 自然状态的 比较 分 析
束 赘 宋
( 复旦 大学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 学院,上海 2 0 0 4 3 3 )
摘要 :对霍布斯与卢梭 的 自然状 态理论之 间的批判和继承关 系的把握 ,须放在 当时的时代科 ,霍布斯按 照欧几里得 的几何样 式来建构他 的理论 大厦 ,其政治哲 学
深 义 :首先 ,在霍布斯那里 ,人就其 自 然而 言是处 于 自然状态 中而非城邦 中的 ; 其次 , 对于霍布斯 而言 ,自然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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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否定 ,正是霍布斯政治哲学思想 的起 点。
《 论公 民》 中对于 这种从起 点开始 的方 法 的运 用 比 《 利 维坦 》 体现得 更加 明晰 。 《 论公 民》 的第 一章便 是
“ 论不存在公 民社会 时人 的状态” ,其矛头直指 《 政治学 》 :“ 以往大 多数 的公共 事务论 者或者假 设 、或者试 图证 明 ,甚 或断言 :人是天生适合社会 的动物 ……这 条原理尽管广为人所接受 ,却是 不能成 立的 ,其 错误在于它立足 于对人 的 自然 状态 的浅 薄之 见 。 ” [ 2 1 3 在这 里 ,通 过对 亚里 士 多德 的否 定 ,霍 布 斯 引出 了其 政 治哲 学体 系 的起 点—— “自然状态 ” 。在 《 论公 民》 出版四年后 ,霍布斯写成 了 《 利维坦 》 ,该 书第 一部分前 十二章论述 的是单 个 人的问题 ,后 四章则进入到对 自然法及契 约论 的论述 ;到该书 的第二部分 ,霍布斯对 国家问题 进行 了论 述。可 以说 ,从 “ 论人”过 渡到 “ 论 国家” ,霍布斯完成 了对 自然状 态的扭转 。这样 的安排揭示 了霍 布斯思维 中的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