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说明

合集下载

肉禽屠宰及深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肉禽屠宰及深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6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分析6.1 拟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拟建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分项汇总于表6.1-1。

表6.1-1 环保措施分项汇总表6.2 废气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1)待宰圈臭气待宰圈建设应为封闭式,设专人对待宰圈进行定时清扫冲洗,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臭气经排气罩排风系统收集,通风排气由引风机送至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最好是活性炭纤维)吸附后排放。

臭气排放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二级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建设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对粪便应日产日清,在每班结束后应对待宰间的地面进行冲洗,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以减少臭气的产生量。

2)污水处理站臭气建设项目采用生化法对全厂废水进行处理。

由于该项目生产废水中混有粪便、血液、内脏等杂物,废水中有明显的腥臭味。

为降低污水处理站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半地下污水处理站,所有处理环节尽可能设计为室内建筑,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室内通风排气由引风机送至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最好是活性炭纤维)吸附后排放。

采取上述方法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污水处理站内由于有许多敞开工作的构筑物,因此污水、污泥气味的散发也是无法避免的。

设计时这几部分集中布置并远离厂前区(屠宰加工区),位于厂区下风向,再加上在其周围广种花草树木,既美化环境,又可减小臭味的影响。

在污泥贮存间或污泥脱水间设排风装置、加盖板或投药处理,以上措施都能有效地减缓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另外,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污染问题与运行管理和操作也存在直接关系,因此保证良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是避免恶臭污染的首要手段。

建议:①制定污水处理站管理规范,对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上岗必须经过正式的技术培训,上岗后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设计参数运行,对设备要定期维护,保证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②尽量维持污水处理中PH≥7,防止硫化氢逸散,必要时可投加FeSO4,以固定硫离子;或加入15-40mg/L的过氧化氢,氧化硫化物,有效地防止硫化氢等气体的产生,减少恶臭气体污染。

屠宰环保制度范本

屠宰环保制度范本

屠宰环保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屠宰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屠宰废弃物处理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屠宰企业,包括猪、牛、羊、禽等动物的屠宰加工企业。

第三条屠宰企业应遵循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综合利用、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确保排放物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第四条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环保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第五条屠宰企业应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

第六条废水处理:屠宰企业应配备污水处理设施,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处理后的废水可用于农田灌溉、绿化、洗涤等,不得直接排放。

第七条废气处理:屠宰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八条固体废物处理:屠宰企业应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存放、登记,并定期交由专业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禁止非法倾倒、焚烧、填埋固体废物。

第九条屠宰企业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例如,利用废弃物生产生物质能源、有机肥等。

三、环保设施管理第十条屠宰企业应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屠宰企业应建立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和监测制度,对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及时的记录和监测。

第十二条屠宰企业应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优化改造,提高设施的环保性能。

四、环保监管与考核第十三条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监管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屠宰企业应定期进行环保考核,对环保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价。

对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屠宰企业应依法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环保资料,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

浅析农副食品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以开封某公司熟食加工项目为例

浅析农副食品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以开封某公司熟食加工项目为例
规模 2 . 5万 吨 / 年, 鸡 肉熟食品预炸类 1 8 9 4 5吨 / 年, , 鸡 肉熟 食品
炭烤类 4 1 1 3吨 / 年, 鸡 肉熟食 品蒸煮类 1 3 1 5吨 / 年, 香肠 类 6 2 5
吨/ 年。拟用 职工 1 5 0 0人生产规模采用每天 2班 , 每班 8 小 时工 作制 , 生产 车间建筑 面积 1 4 4 0 0平方米 , 生 产设备采用 国 内先进
随环保 产业迅猛 发展 , 环保设 备等不断增 加 , 技术水平 明显
食 品加 工业卫生 防护距离 》 , 本 导则分 2部分 , 第 1 部分屠宰及 肉 提高 ,使得 当前 的污染水 平较准制定或发布时有 了明的变化 , 环 类 加工工业 , 第 2部分是谷 物磨制 与饲料加 工业 , 第1 部分 替代 境保护越来 越受 到重视 , 使许 多高污染 的落后 生产工艺和设备 己
浅析农 副食 品加 工业卫生 防护距 离 屠 宰及 肉类加 工工业
— —
以开封某公 司熟食加工项 目为例
谢翡 李蕊 陈春飞 ( 1 开封市环境监测站 河南开封 4 7 5 0 0 0 2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开封 4 7 5 0 0 0
3 河南 源通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 河南 开封 4 7 5 0 0 0 )
有起伏 , 北部 和西 部稍有沙丘 , 东北 部有黄河故道遗叉数条 , 其它 境 的污染降至最低 , 为我 国的环保事业做出应有 的贡献 。 为平原 ; 杞县所辖 区域 气候 , 主要受 蒙古高压 , 太平 洋副高压交替 参 考 文 献 控制 , 属 暖温 带大陆性 季风 气候 , 冬 季寒冷 干燥 、 春季 干旱 多风 [ 1 】 浦跃朴 , 汪 W雄 , 张徐军等 _ / J 、 型肉类 加工厂卫生 防护距离 的研

生猪屠宰环保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环保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生猪屠宰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屠宰活动符合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生猪屠宰的企业及其相关活动。

二、组织管理1. 成立环保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执行环保管理制度。

2. 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屠宰过程环保要求1. 屠宰车间应配备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屠宰废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 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禁止随意丢弃。

3. 屠宰车间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防止病原体的传播。

四、污染防治1. 采用低噪音设备,减少屠宰过程中的噪音污染。

2. 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 对屠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防止设备故障导致的环境污染。

五、废弃物处理1. 屠宰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建立废弃物处理记录,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方式和去向。

六、环保设施与设备1. 屠宰企业应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 对环保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七、应急预案1.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和事后处理。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监督检查1. 定期对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

2. 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反馈进行改进。

九、违规处理1.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对于重大环保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环保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修订与更新1. 本制度将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屠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屠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屠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健康,加强屠宰行业管理,防止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特制定屠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或市政府秘书长带领。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成立工作组,明确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每位成员工作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分层次把握进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屠宰企业管理
(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核发许可证,同时严格审核不合格企业,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二)对屠宰企业的环境、设施、卫生等进行检查和监管,加强对废弃物的治理和处理,严禁乱倒乱放和随意扔弃。

(三)强化屠宰企业员工的卫生、营养、健康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和转岗培训,确保在工作中符合行业卫生标准。

三、加强动物检疫管理
(一)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进行严格检疫,确保无流行病和重大疫病,同时加强对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发现病情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屠宰行业环保整改措施

屠宰行业环保整改措施

屠宰行业环保整改措施标题:屠宰行业环保整改措施引言:屠宰行业是人们获取肉类产品的重要环节,但由于其过程涉及到大量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已经成为当前环保问题的焦点之一。

为了改善屠宰行业的环保情况,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需要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本文将结合相关研究和实例,探讨屠宰行业环保整改措施,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问题分析:1. 污水处理不规范:屠宰行业产生大量的污水,其中含有蛋白质、脂肪、血液等有机物,若处理不当,污水会进入水体,污染环境。

2. 噪音和气味污染:屠宰行业的设备和作业过程都会产生噪音和难闻的气味,给周边居民带来生活质量问题,甚至健康风险。

3. 能源浪费:屠宰行业长时间运行,能源消耗相当大,且大部分能源来自化石燃料,会导致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增加。

4. 产生大量废弃物:屠宰行业会产生动物内脏、血水、皮毛等大量废弃物,若不合理处理,会给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二、屠宰行业环保整改措施:1. 污水治理:(1)改进污水处理设备:屠宰企业应引进更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如生物降解法、膜分离等技术,提高处理效率和水质排放标准。

(2)分散式处理:可以在屠宰企业附近建立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将屠宰厂污水独立收集处理,降低对周边水体的污染。

(3)循环利用:对于污水中的有机物和养分,可以通过适当处理后利用于农田灌溉或沼气发电等领域,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2. 噪音和气味控制:(1)加强隔绝措施:在屠宰工艺中增设隔音隔味设备,如声音隔音板和气味收集器等,减少噪音和气味的扩散。

(2)作业规范化管理:建立作业操作规范,提高员工对于噪音和气味控制的意识和能力,避免产生过多噪音和异味。

3. 能源利用与减排:(1)节能改造:逐步淘汰落后的设备,引进节能型设备,如高效换热器、能源回收装置等,降低能源消耗。

(2)推广清洁能源:鼓励屠宰企业采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和风能,减少使用化石燃料,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4. 废弃物处理:(1)分类处理:动物内脏、血水等有机废弃物可以进行分解处理,用于生物肥料或沼气发电;皮毛等固体废弃物可以进行分类回收利用。

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HJ 1285

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HJ 1285

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1适用范围本标准提出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屠宰及肉类加工业生产过程的污染防治,可作为屠宰及肉类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4284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07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T2348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HJ860.3—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98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业HJ200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4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7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0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NY/T3524冷冻肉解冻技术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5号)1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slaughter and meat processing industryGB/T4754—2017中规定的牲畜屠宰(C1351)、禽类屠宰(C1352)和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C1353)。

德令哈市屠宰及养殖环节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德令哈市屠宰及养殖环节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动态德令哈市屠宰及养殖环节环境污染防治对策袁友贞(青海省德令哈市畜牧兽医工作站817000)摘要: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对环境污染产生的影响不可轻 视,随着畜牧养殖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大部分养殖环节 存在诸多环境污染问题。

本文针对德令哈市屠宰及养殖环节 环境污染提出相对应防治对策。

关键词:养殖环节;环境污染;整治措施由于畜牧养殖自身的生态结构和传统养殖方式的缺陷,使大部分养殖环节存在许多环境污染问题。

屠宰过程中产生 的污染物对环境污染造成较大污染,为减轻肉类屠宰加工过 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针对具体情况作出以下建议。

1了解畜禽养殖业及屠宰企业情况全市范围德令哈市规模养殖场有60家,屠宰企业2家,处于德令哈市禁养区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场有4家;1家屠宰 企业处于居民区,多年前已经纳人拆迁区域。

部分屠宰场建 设布局和相关防疫设施达不到屠宰行业规定要求,生产设施 设备落后,场地面积达不到要求;不具备取得环评报告书、排污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条件;其严重影响生产 安全、城市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

2德令哈市屠宰及养殖环节环境整治对策2.1加强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屠宰和养殖企业人员环保意识不强,缺乏法律法规制观 念是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因素。

德令哈市对屠宰企业和 养殖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加强宣传和监管力 度。

加大对兽药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等药品的监管力度,加大 兽药及生物药品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工作。

尽快实现畜牧养殖的 生态化与安全化,防止畜牧产品产生对环境的直接污染。

2.2加大完善屠宰企业养殖企业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力度为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从源头上控制 畜禽养殖的污染,合理布局场点,促进德令哈市畜禽养殖业持 续健康发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3农牧与扶贫开发局成立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领 导小组为推进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集中处置,保护农牧业生 产安全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从而避免兽药包装胡乱丢弃对 人畜安全造成隐患,同时也促进绿色畜牧业健康发展,成立德令哈市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核查和监督和落实好回收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1标准编制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工作过程 (1)2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2)2.1国家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 (2)2.2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需求 (3)3行业生产与污染防治技术现状 (4)3.1行业概况 (4)3.2污染物产生与污染预防技术 (4)3.3污染治理技术 (5)4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 (6)5标准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7)5.1适用范围 (7)5.2术语和定义 (7)5.3行业生产与污染物的产生 (7)5.4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7)6实施本标准的成本效益分析 (10)6.1环境效益 (10)6.2经济成本 (10)7对本标准实施的建议 (10)《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标准编制背景1.1任务来源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适应环境管理工作需要,2018年1月5日由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下发了任务单(项目统一编号:技-2018-006),2018年5月18日,生态环境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度国家环境技术体系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8〕301号)。

项目承担单位为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协作单位包括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2工作过程(1)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1月,收到工作任务后,原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织4家协作单位的20余名专家和技术人员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

2月1日,标准编制组成员参加了原环境保护部举办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工作培训班。

3月6日,编制组召开首次工作会议,讨论并初步确定了标准适用范围、标准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案、标准文本框架、各单位任务分工及工作计划等内容。

(2)开题论证,确定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2018年1月至3月,编制组依据原环境保护部工作部署编制完成了指南开题论证报告,提出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可行技术指南的工作计划,明确了重要时间节点;2018年3月29日,项目开题论证会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专家论证,并形成论证意见:标准主编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技术路线可行,并建议按照《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HJ 2300-2018)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开题报告中屠宰及肉类加工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相关内容。

(3)开展技术调查,进行技术初筛2018年4月至10月,编制组对国内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污染治理情况开展调研,主要形式包括现场调研、资料调研、问卷调研、案例征集、专家咨询等。

收集了企业产排污监督性监测数据和生产相关信息。

对收集调查问卷的所有企业信息、生产技术、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各技术参数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初步确定备选的污染预防技术以及污染治理技术。

(4)开展技术评估,形成征求意见稿2018年11月至2020年5月,编制组在广泛调查及讨论咨询的基础上,开展技术评估工作。

按照《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HJ2300-2018)中的相关要求,先后组织召开3次专家咨询会对备选可行技术开展技术评估,最终确定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类型、关键技术参数、污染物排放水平等信息,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确定了备选技术清单,完成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征求意见稿初稿。

(5)通过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2020年6月12日,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组织召开了标准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审查委员会通过该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技术审查,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1.进一步加强行业污染物产生水平数据资料的分析;2.完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关键参数及适用条件;3.完善废气无组织排放管理的有关措施性要求;4.按照《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HJ2300-2018)和《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HJ565-2010)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编辑性修改。

会后,标准编制组按照专家意见完善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最终提请公开征求意见。

2标准编制的必要性2.1国家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要求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

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要求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包括农副食品加工在内的十大重点行业。

制定农副食品加工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

节约能源、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是转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彻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

(4)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目前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标准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肉类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和《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1-200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屠宰与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在修订,待其发布后,将执行该标准。

(5)排污许可制度要求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要求,建立健全基于排放标准的可行技术体系,推动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和技术进步。

本标准对于在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对于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及监管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6)《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要求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要求提升氮磷污染防治水平。

农副食品加工行业被列入总氮总磷重点排放行业,本标准制定有助于指导相关工矿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优化升级生产治理设施,强化运行管理,提高脱氮除磷能力和效率。

2.2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需求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要求:限制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淘汰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生猪屠宰设备,猪、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艺。

同时,“水十条”要求: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其中第十条要求“加大标准化生猪屠宰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屠宰加工企业一体化经营”。

2016年2月,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稿),其中第八条提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2、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3、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4、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5、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6、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7、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016年4月,农业部印发《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到2020年规模企业屠宰量占比提高到75%,同时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以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攻方向,提高生猪屠宰现代化水平。

由此可见,屠宰与肉类加工工业未来将在规范管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等方面进一步发展。

3行业生产与污染防治技术现状3.1行业概况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肉类生产国。

自1990年以来,我国肉类总产量始终位居世界首位,在全球肉类生产的份额不断上升。

据2018年统计数据,我国肉类总产量达到8517万吨,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其中猪肉占到一半以上。

从产品结构上看,2018年畜产总量14720万吨,较2017年的15046万吨,下降2.2%,其中,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8517万吨,受猪肉产量下降影响,总体比上年下降0.3%。

其中,猪肉产量5404万吨,下降0.9%;牛肉产量644万吨,增长1.5%;羊肉产量475万吨,增长0.8%;禽肉产量1994万吨,增长0.6%。

此外,我国是全球第三大鸡肉生产国,产量仅次于美国和巴西。

2018年我国生产鸡肉1170万吨。

然而,在原料产量下降的大环境下,畜产加工企业销售收入却呈现总体上涨态势,2018年规模以上肉类加工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675.4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牲畜屠宰业、禽类屠宰业、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业和肉禽类罐头制造业分别累计实现3434.3亿元、2236.8亿元、3718.8亿元和285.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6%、11.1%、5.3%和7.7%。

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属资源能源消耗较大、污染较重的行业。

根据全国169个行业产值及水耗、能耗统计结果,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产值水耗为7.199立方米/万元,远高于农副食品加工业的4.535立方米/万元的整体水平;行业能源使用以电力和煤炭为主,按标煤折算后分别占行业能源消耗总量的63.8%和24.3%;产值能耗为0.099吨标煤/万元,略低于农副食品加工业的0.105吨标煤/万元的整体水平。

此外,由于我国肉类加工企业采用的主要工艺、设备,管理水平差别较大,造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量差异巨大。

3.2污染物产生与污染预防技术3.2.1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①废水产污环节及污染物种类废水产污环节:屠宰生产线废水(包括待宰间、屠宰车间、分割加工车间、设备及地面清洗工序等)、肉制品加工生产线废水(包括清洗设备的废水等)、蛋品清洗废水、羽绒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水。

污染物种类:为《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中污染因子,包括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大肠菌群数、pH值等。

由于宰鸭厂经常包含鸭绒的清洗,因此,同时还需参考《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1)中的污染因子,包括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等。

②废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种类废气产污环节:分为肉类热加工中的烟熏或油炸废气、羽毛粉加工产生的废气、待宰间恶臭、车间恶臭、污水处理单元恶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