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到2020年】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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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的批复-闽政文[2014]16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的批复-闽政文[2014]16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的批复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的批复(闽政文〔2014〕16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实施〈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的请示》(泉政文〔2014〕21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部署,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思路,统筹做好晋江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把晋江建设成为中国品牌之都、海西地区现代产业中心、滨海生态城市。

三、形成有序协调的城镇空间布局。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域649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逐步形成“全市一城、一主两辅、城乡一体”的城镇空间结构。

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达到158万人左右,建设用地控制在174平方公里以内,形成“一带、两轴、七心、多片”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要对接环泉州湾一体化发展的区域空间战略,通过积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城市滨江、环湾地区丰富的土地与生态资源,推进中心城区的空间拓展与产业结构转型。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要促进交通一体化,形成多层次、多方式交通良好衔接的综合运输体系,注重区域交通设施与区域发展的协调,预留和控制与厦门翔安新机场联系通道及厦漳泉大都市区城际轨道交通通道,加快区域重大交通设施建设。

国函〔2015〕125号《国务院关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5〕125号《国务院关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12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福州是福建省省会、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滨江滨海生态园林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福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福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支持福建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479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中心村,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做好区域性空间开发管制,根据福州市资源、环境条件和城市发展实际,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加强山海联动,促进中心城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协调发展。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78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

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公示稿

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公示稿

附件: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公示稿一、规划范围规划区:面积800km²(不含海域和滩涂),涉及马尾、仓山、长乐、福清4个县(市)区26个乡镇(街道)的部分区域。

规划控制区:面积1892km²(不含海域和滩涂),涉及马尾、仓山、长乐、福清、连江、罗源6个县(市)区64个乡镇(街道)的部分区域。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总体目标新的国际国内发展背景下,以海峡、海丝、海洋“三海”跨越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路径,充分释放国家新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自贸区、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五区叠加”政策效应,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区毗邻”优势,强化引擎作用,全力建设“开放新区、海湾新区、智慧新区、绿色新区”等“四个新区”,实现促进民族融合、引领区域转型、推动城市跨越的国家新区历史使命。

— 1 —四、发展定位:“三区一门户一基地”福州新区将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

五、发展战略:“两大两+”“大开放”战略。

持续提升两岸经贸合作水平,将新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加快中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加强与亚太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引领新区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走向世界。

“大海湾”战略。

强化海港、空港特有的战略资源,重塑门户地位,打造外联世界、内接腹地的枢纽型地区。

以滨海海岸带串联多个特色海湾,推进城市组团聚合;促进土地混合利用,形成用地高度紧凑集约、功能高度复合的城市空间利用格局。

“创新+”战略。

坚持创新驱动,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打造东南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

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10年【到2020年】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10年【到2020年】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目录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期限规划指导思想发展总目标发展战略市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城市性质城市规模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置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规划范围与层次市域:福州市行政区范围,面积1196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包括福州市区、长乐市、连江县和闽侯县南部11个乡镇(白沙镇、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竹岐乡、上街镇、南屿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以及永泰县葛岭镇、塘前乡,罗源县松山镇、碧里乡,规划区域面积479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福州市5区(晋安区除寿山、日溪、宦溪),以及闽侯的荆溪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上街镇和连江县的王官头镇,面积为1443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9-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并对2020年以后做远景展望。

、规划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福州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强福州与台湾的联系与合作,提升福州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重点关注教育、文化、医疗、住房、社会福利、等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和谐城市,继承和发展福州城市文化特色,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和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

、发展总目标将福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谐的文化名城。

、发展战略区域协作策略:落实国家海西反战战略,强化榕台经济合作;加强福州与沿海及内陆的协作,提升海西的区域影响力;强化城市中心带动,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

经济发展策略:大力发展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高新技术、汽车及配件、临港产业和装备机械等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强化空港、海港带动,结合空港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结合江阴港、罗源湾港和松下港建设工业集中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和提升旅游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转型与提升。

《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主要内容

《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主要内容

附件1:《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主要内容(一)规划期限与范围本规划年限为2010-2030年,近期:2010-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本规划范围为福建省行政辖区。

包括陆域土地总面积12.40万平方公里和近海海域。

(二)城镇化目标与战略1.城镇化目标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0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达278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9.5%左右,到203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2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达31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5%左右。

2.城市化总体思路贯彻落实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战略部署,强力推进福州、厦漳泉两个大都市区建设,大力发展福州、厦门、泉州三大省域中心城市和省域次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走以两大都市区为依托,以都市区和中心城市为核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具有福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3.城镇发展战略福建省城镇化发展实行“集聚、转型、提升”的总体战略。

(一)集聚发展——全省城镇化重点向沿海地区集聚、倾斜,沿海地区向都市区集聚,山区向内陆中心城市、县城和中心镇集聚。

(二)转型发展——引导都市地区城镇从相对独立发展向构建都市区协调发展方向转型,一般地区城镇由分散化发展向生态保护优先的集中发展方式转型。

(三)提升发展——引导城镇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支撑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4.省域城镇化格局实施都市地区、一般地区差异化推进策略,总体实现“有序集聚、适度均衡”的发展格局。

都市地区:都市地区是指城镇密集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及其周边紧密联系的地区,包括沿海都市地区和依托南平、三明、龙岩等中心城市形成的内陆都市地区。

都市地区应实施积极的公共政策,引导资源要素集聚整合、着力优化提升,推动城镇化向成熟阶段转型一般地区:是指都市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一般地区应着力培育提速,走生态保护优先的快速、集约城镇化道路,择优培育重要节点城镇,保障省域城镇化格局的适度均衡。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公示文本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公示文本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公布内容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总纲,是落实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手段,是科学利用和保护城市各种资源的重要措施。

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中心城市,针对新形势下总体规划的新变化、新要求,本次总规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福州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抓住国家将福建省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战略机遇,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强福州与台湾的联系与合作,提升福州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

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重点关注教育、文化、医疗、住房、社会福利等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和谐城市。

继承和发展福州城市文化特色,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和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

1、规划范围与层次市域:福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清、长乐两个县级市,闽侯、连江、闽清、罗源、永泰五个县,面积1196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包括福州市区、长乐市、连江县和闽侯县南部11个乡镇(白沙镇、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竹岐乡、上街镇、南屿镇、南通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以及永泰县葛岭镇、塘前乡,罗源县松山镇、碧里乡。

规划区面积479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福州市5区(晋安区除寿山、日溪、宦溪),以及闽侯的荆溪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上街镇和连江县的琯头镇,面积为1447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3、发展总目标城市发展总目标是“开放文明、和谐幸福、滨江滨海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将福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谐的文化名城。

4、发展策略区域协作策略: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海西经济区发展战略,按照福建省自贸区的建设部署,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
批复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闽政文[2012]22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26
【实施日期】2012.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批复
(闽政文[2012]221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请示》(南政综〔2012〕102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武夷新区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世界遗产地、绿色生态城”为目标,推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强化“双世遗”整体性保护,逐步把武夷新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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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总体规划及重点区域规划基本情况word参考模板

福州市总体规划及重点区域规划基本情况word参考模板

福州市总体规划及重点区域规划基本情况城市总规:疏解老城、开发南台、拉开框架、发展新城根据在编的《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草案)。

城市规划区包括了福州市区、长乐市、连江县以及闽侯县南部11个乡镇、永泰县葛岭镇、塘前乡,罗源县松山镇、碧里乡,面积4792平方公里。

其中,中心城区为福州市辖5区(晋安区除寿山乡、日溪乡、宦溪镇),以及闽侯的荆溪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上街镇和连江县的琯头镇,面积1447平方公里。

至2020年全市规划总人口将达到890万人,城镇人口650万人,城镇化水平73%,形成1个特大城市、2个大城市、2个中等城市、4个小城市以及若干个小城镇的规模等级结构和“一区两翼、双轴多极”的空间结构,“一区”即福州中心发展区,“两翼”即北翼发展区和南翼发展区,“双轴”即沿海发展轴和沿江发展轴,“多极”即市域其它多个经济增长极。

在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上,我市将按照“疏解老城、开发南台、拉开框架、发展新城”的思路,规划以“结构开放、轴向发展、核心多极、服务沿江、工业沿海、生态渗透”为空间发展策略,推动中心城区“东扩南进、沿江向海”。

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达410万人,建设用地达378平方公里。

产业布局:中心城区将有七个产业集聚区作为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工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已形成了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化纤、轻工食品、冶金建材等五大产业共同支撑,石油化工、新材料与能源、生物医药加快发展的产业格局。

在新一轮规划的产业布局上,我市市域将形成江阴湾临港产业、福清电子信息产业、松下港粮油食品加工制造产业、玉田纺织物流产业、长乐空港高新技术产业、青口汽车产业、海西高新技术产业、马尾-长安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产业、罗源湾能源原材料产业等九大产业基地。

中心城区则规划形成马尾高新技术产业、长安先进制造业、晋安高新技术产业、海西高新技术产业、青口汽车产业、福州西部创意创新产业、荆溪先进制造业等七个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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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一、确定规划目标
1、范围与层次
市域:福州市行政区范围,面积11968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福州市区、长乐市、连江县和闽侯县南部11个乡镇(白沙镇、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竹岐乡、上街镇、南屿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以及永泰县葛岭镇、塘前乡,罗源县松山镇、碧里乡,规划区域面积479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包括福州市5区(晋安区除寿山、日溪、宦溪),以及闽侯的荆溪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上街镇和连江县的王官头镇,面积为1443平方公里。

2、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并对2020年以后做远景展望。

3、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福州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强福州与台湾的联系与合作,提升福州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重点关注教育、文化、医疗、住房、社会福利、等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和谐城市,继承和发展福州城市文化特色,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和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

4、发展战略
区域协作策略、经济发展策略以及社会和谐发展策略
二、制定规划方向
1、发展总目标
将福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谐的文化名城。

2、市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1)市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2015年市域总人口为800万人,城镇人口为52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6%;
2020年市域总人口为890万人,城镇人口为64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2%。

(2)市域城镇中心体系
到2020年,福州市形成1个特大城市(福州中心城区)、2个大城市(福清市、平潭岛)、2个中等城市(长乐市、连江县)、4个小城市(闽清县、永泰县、罗源县、闽侯县)以及若干个小城镇,并构建“一主一区两副”的中心体系格局。

其中,“一主”包括福州中心区域,长乐市区-滨海新城和连江,是中心城建设用地拓展的核心地区;“一区”即平潭综合实验区,在科学发展和两岸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试,开发建设为两岸人民的共同家园;“两副”即福清市区,罗源县城2个副中心城市,福清市区是福州南翼的中心城市,罗源县城是福州北翼的中心城市。

(3)市域空间结构
市域规划形成“一区两翼,双轴多极”的空间结构体系:
一区:中心发展区,即城市规划区的范围,打破行政区划束缚,加强福州中心城区与闽侯、长乐、连江、永泰等城镇合作,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内部城市资源、空港资源、海港资源和滨海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城市地区,共同承担海西经济区中心城市功能。

两翼:南翼发展区和北翼发展区,“南翼”即福清和平潭,由福清的中心城区、元洪投资区(海口城头)、江阴工业集中区(江阴渔溪)、龙田高山、镜洋东张等新城以及平潭岛组成,南翼地区应充分利用丰富的港口资源条件,发展港口工业及其它临海重工业,建设成为福州市乃至全省的重要产业基地。

平潭岛是科学发展和两岸交流先行先试综合实验区、海峡西岸经贸合作实验区,是海峡两岸合作的重要前沿和两岸人民的共同家园。

“北翼”即罗源和连江部分地区,由环罗源湾地区的主要城镇,工业区及罗源县城组成,北翼地区应依托台商投资区扩区的载体优势发展成为以能源工业为主的临港工业基地。

双轴:沿海发展轴和沿江发展轴,沿海发展轴北起罗源湾,经可门,大官坂,长安,琅岐、长乐国际机场、海滨新城、元洪投资区到江阴港区,通过建设沿海大通道将这些功能区联为一体,形成滨海经济走廊,沿江发展轴以福州中心城区为起点,以闽江,乌龙江为依托,向西拓展至甘蔗、竹歧、闽侯等地区,向东发展至长安、琅岐和机场周边地区,重点发展城市公共服务、旅游服务等产业,推动市域山区和沿海地区联动发展。

多极:福州市其他经济增长极,包括永泰县城以及福州西部山区(主要指永泰、闽清、闽侯)的中心镇,永泰县城承担一定区域内服务中心和经济增长极功能,中心镇重点承担镇域及其相邻地区服务中心和产业集聚区功能。

(4)市域产业布局
市域形成江阴湾临港产业基地、罗源湾能源原材料产业基地、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马尾-晋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松下港加工制造物流产业基地、玉田纺织物流产业基地、青口汽车产业基地、南屿-南通科学城科技研发产业基地、福清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共九大产业基地。

(5)市域城乡统筹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强化福州中心城区的中心地位,鼓励沿海地区城镇率先发展,形成中心城区与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推进福州各类工业园区的空间整合,鼓励沿海地区工业向工业集中区域聚集,山区污染工业逐步得到置换,实现城乡产业空间统筹健康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题,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加强农村文教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社会差别;打破城乡分割的制度壁垒,逐步建立统一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重视城乡一体化规划,实现城乡各类资源的整合;形成城乡功能结构互补、城乡空间布局融合、城乡生态环境协调、城乡基础设施共享、城乡之间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社会服务统筹管理的统筹协调发展格局。

3 3、城市性质
福州城市性质为“福建省省会、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强化和突显“省会、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交通物流中心、商务商贸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文化教育中心、旅游会展中心)”三大城市职能。

4、城市规模
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68平方公里,人口规模控制在400万人,人均建设用地92平方米。

四、改造城市交通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对外交通体系:构建由沿海交通走廊和内陆交通走廊构成的“T”字型区域快速运输通道,优化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港口等各种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衔接,加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完善机场、港口集疏运体系,形成以港口为龙头、机场为门户、铁路与公路运输为骨干、水运为补充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城市交通系统:规划形成与城市轴向发展相协调、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集约化运输导
向型交通发展模式。

确立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主体地位,建设高效率、集约化、低能耗、低污染的公共运输系统;落实城市跨越式发展策略,优先建设“鼓台-仓山-东部新城“复合交通走廊内及跨江交通设施;针对老城区及城市各功能组团规划布局、发展目标、资源条件、交通特性及服务需求的不同,以不同的交通供给方式和不同的管理政策,塑造区域差别化的交通发展模式和交通发展环境。

将福州市建设成为一个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基本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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