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残疾人驾车标准新规定
2020残疾人驾照新规定

随国务院残疾人驾照139号令,公安部139号令规定:残疾人群政策放宽;单眼者能考驾照了。
同时,新规还对残疾人群申领驾照降低了门槛。
允许右下肢残疾、双下肢残疾以及听力障碍、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节残缺这五类人员驾驶汽车。
由于身体条件限制,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可以申领C5驾照(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公安部139号令实施后,增加了单眼可以考证的条款,放宽了手掌条件,更加明确了允许残疾人驾驶的下肢条件。
国内开始实施《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39号令),其中涉及的变动和驾驶证有关,包括驾考改革、自学直考、考试预约、自主约考、异地考试、领证换证、分类体检、境外证换证、分类教育、计时收费以及社会考场等多达45处。
总的来说,今后大家学车考驾照以及驾照的申领、换证都会变得更加简单,而以往比如“国外学车国内换驾照的‘曲线救国’做法将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
残疾人考驾照新规定:据残疾人考驾照新规定可知,可考驾照的残疾人有以下五类:1、右下肢、双下肢缺失的人员,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2、丧失运动功能的人员,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3、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4、右手拇指缺失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只要残疾报名者通过体检,符合《新规》中的身体规定,就能到各驾校自主报名,考取驾照。
考试程序和正常人的考试程序完全一样,只要通过科目一、二、三、四考试,便能顺利拿到驾照。
驾照新规全新解读【2020年4月1日实行】

驾照新规全新解读【2020年4月1日实行】:05-11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
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新修订的公安部139号令的变化情况归纳成9大亮点,并结合实例情况予以解读。
放宽残障人驾车条件139号令对残疾驾驶人身体条件限制作出了较大修改,例如,对单眼视力障碍和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限制条件更为人性化。
139号令对原部令的第十二条第二款进行了修改。
此项修改,既满足了单眼视力障碍驾驶人的生活出行要求,又从安全角度出发,不允许申请大型车驾驶证。
同时,对任意一只手的手掌缺失,只要另一只手拇指和另外两指健全,就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即C5驾驶证。
管控境外驾驶证换领速成现象139号令在原部令第三十四条上新增了第二款。
即: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增加此项内容,能够从立法层面彻底解决境外学习驾驶的速成问题,139号令要求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的时间要在3个月的时间段之内,且3个月的时间必须是连续的。
对实习驾驶人要求更加严格139号令对原部令的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进行了修改。
此项修订,将原部令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修改为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____。
修改后,对实习期驾驶人的要求更加严格。
只要是在实习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无论什么时间处理,记满12分都会被注销驾驶证。
放开驾驶证异地申领审验限制139号令对原部令的第十四条进行了修改。
此项修改,打破了原来对驾驶人的地域限制,允许所有驾驶人异地补换证和审验驾驶证,提交身体证明。
70周岁后才需要每年提交身体证明139号令在原部令第七十七条上增加一款新内容,此项修改更加方便群众。
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若干条款的解释

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若干条款的解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1988.07.04•【文号】•【施行日期】1988.07.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公路正文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若干条款的解释(1988年7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对《条例》若干条款作如下解释:一、第三条第(二)项中的“三轮车”,是指用人力驱动的设计有三个车轮的车辆。
“人力车”,是指用手推或手拉方式驱动的两轮或独轮车。
“残疾人专用车”,是指肢体残疾的人单人使用的代步工具,包括人力轮椅车和设计时速在二十公里以下的残疾人用机动车。
二、第七条第一款中“借道通行”,是指行人在没有划人行横道的道路上通过车行道,车辆在转弯、会车、超车、掉头、停车时驶入其他道路,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
第二款规定,是指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或者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中,遇有《条例》以及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情况,无所遵循时,其通行必须以保证交通安全为原则,如果由于违反这一原则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追究违反人的责任。
但《条例》其他条款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得引用本条。
三、第十条第(四)项中的“绿色箭头灯”,是指绿灯中带有左转弯、直行、右转弯导向箭头的交通指挥灯信号。
一般安装在交通繁忙、需要引导交通流的交叉路口,与红灯、黄灯配合使用。
第(五)项中的“黄灯闪烁”信号,设在有危险的路口或路段,以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四、第十一条中的“车道灯信号”,一般安装在需要单独指挥的车道上方,只对在该车道行驶的车辆起指挥作用,其他车道的车辆和行人仍按规定信号通行。
五、第十五条中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是指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86)中规定的标志、标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增加的标志、标线。
残疾人代步车标准

残疾人代步车标准
残疾人代步车标准:
1.适用对象
残疾人代步车适用于行动不便或无法行走的残疾人使用,包括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等。
2.外部尺寸
残疾人代步车的轮轴距离应不超过1300mm,车辆宽度不超过900mm,车辆长度不超过2200mm。
3.动力和速度
残疾人代步车动力方式应为电动或液压,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4.控制装置
残疾人代步车应配备可调节高度的控制装置,便于不同身高的用户使用,同时还要配有方便操作的手柄或按钮。
5.安全装置
残疾人代步车应配备专门的安全装置,例如安全带、座椅、照明装置、倒车雷达等,以保障用户的行车安全。
6.充电器
残疾人代步车充电器应符合国家标准,采用智能化充电方式,使充电更加安全、稳定。
7.质量标准
残疾人代步车的主要部件和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安全性,且外观美观大方。
以上是残疾人代步车标准的主要内容,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应注意以上标准,确保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高品质的残疾人代步车。
同时,用户也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残疾人代步车,以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文档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文档Document Writing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立法背景]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1年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的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同时,社会上歧视、虐待、伤害残疾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代表法条]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法律解读]“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指基于残疾而做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领域,损害或取消对残疾人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可、享有或行使。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的一大亮点。
作出这一修改的主要理由是: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的范围比禁止歧视残疾人的范围更宽。
我国政府已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缔约国应当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使其不受基于任何原因的歧视。
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了一切形式的歧视,不限于教育、就业等歧视,还包括拒绝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等不作为情形;此外,现实生活中,歧视的对象除了残疾人以外,还包括与残疾人有联系的人或组织,如残疾人的配偶、残疾人的亲属、残疾人的照料者、残疾人的同事、残疾人的工作单位、残疾人供养和托养机构、残疾人组织等等,对上述对象的歧视都要禁止。
2023年驾照新规4月1日起实施这十条规定必看

2023年驾照新规4月1日起实施这十条规定必看2023年驾照新规4月1日起实施这十条规定必看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议(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正式实施。
139号令中诸多新的规定,涉及千万驾驶人的切身利益,引发整个社会广泛关注。
3月30日,沈阳交警就139号令中的10个重点问题,为市民答疑解惑。
重点一:沈阳暂不实行驾驶证自学直考依照公安部有关自学直考的文件要求,自学直考试点的16个城市有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并不包含沈阳。
重点二:放宽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身体要求: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第139号令第十二条(二)身体条件要求: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实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实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实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实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修改了上肢残疾者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上肢条件)放宽上下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需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但手指末节残破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失去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020年考驾照新规定
2020年考驾照新规定【2020年考驾照新规定】一、可“自主报考”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此平台,实现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二、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但是必须符合这些条件: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
三、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这里要看清楚啦!按照新规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四、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原123号令中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139号令实施后,在居住地也可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了!五、境外驾照换领有限制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
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六、学习科二、科三,须有学习驾驶证明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2020驾校新规定
2020驾校新规定【2020驾校新规定】2020驾考新规1科目二、科目三有变化从车管所了解到,明年驾考科目二将采用新的项目,表现为4个方面的变化。
首先是桩考改成倒车入库,移库则被取消。
其次,传统桩考考场内边角上竖立的桩杆将被拆除,只留下地面的库位线。
第三是,原先科目二分桩考和内场考,考试不在同一天,今后科目二共有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5个项目,要求在同一天一次考完。
对学员来说,去考场的次数减少了。
此外,除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这个项目外,其他科目二考试项目考试时均不允许中途停车。
2020驾考新规2科目一理论考试将拆分成两部分,以加深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相比科目二,科目三主要增加了路口转弯和加减挡,这些在实际驾驶过程中都是非常实用的技术。
有考官发现,之前有些新驾驶员参加应试学习,虽然通过了考试,但开着自己的车上路时却不会在路口顺利转弯,弯度不是太大就是大小,对不准车道,有的车速也控制不稳。
还有新手只会加速加挡,遇到紧急情况不会正确减速,不知道怎么从五挡直接减到一挡二挡。
科目三的调整无疑对日常开车有更加实际的帮助。
2020驾考新规3过渡期会进行人工考试评判公安部123号令公布时,坊间有不少猜测,认为驾考新规实施时会有几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会仍按老办法考试。
但记者从车管所获悉,明年1月1日起所有驾考科目都要按照新规执行,过渡期的说法是有的,但与猜测的不一样。
由于考试科目调整涉及车管部门考试系统升级,新的科目二考试来不及使用电子评判,因此在4月1日前,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允许采用人工评判。
而大型车考试还需要新建一些考试项目场地,在7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会暂时不考。
据悉,在明年1月1日前通过“旧版驾考”桩考,还没有参加内场考的学员,桩考成绩有效,1月1日后就不用考新版科目二中的倒车入库了,只需要考另外4个项目,如果补考的话也只要补考4个项目。
而1月1日前还没有进行桩考,或者桩考没通过的,那么1月1日后就要参加新版科目二5个项目的考试,只要其中一项不过关,必须5个项目一起重考。
残疾人驾照新规2020年新规明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关于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的要求,除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外,身体四肢和躯干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学车。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但左下肢缺
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八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简单说,想要申请驾照,需要提交的资料有身份证(或暂住证,有地方也需要这两者的复印件)、体检表,此外,去驾校报名时有驾校还会要求带小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般需要8张)。
公安部139号令新规最新解读
公安部139号令新规最新解读随着《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
139号令中出台了诸多新的规定,内容十分丰富,网络上有很多误读。
因此决定在3月25日本报关于我市车管、驾管业务将有变化的权威发布基础上,对139号令重点内容进行补充解读。
放宽上肢残疾或单眼视障人士申请驾照根据139号令规定,今后,上肢残疾人士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照;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者,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照;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者,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照。
同时,优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也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照。
驾考预约、申请和科目考试有新变化根据139号令规定,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将发放学习驾驶证明,驾考学员今后在后续科目学习训练时,须随身携带纸质版或电子版学习驾驶证明。
而驾考学员通过科目一后,今后既可先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先预约科目三路考。
有条件的地方今后还可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驾考学员在预约成功后可连续考试,能极大节省时间。
同时,小型汽车夜考也将有变化,今后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
此外,原机动车驾照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等7类情况被注销的,今后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照考试。
全国范围内可异地补换领和审验驾照机动车驾照的补领、换领和审验业务此前要在驾照核发地进行,而139号令实施后,这些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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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驾车标准新规定
交警部门表示,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在申领和使用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规定如下:一是申请驾驶证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是驾驶证期满换证时,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是驾驶证使用中,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这既考虑到残疾人行动不便的特点,又保证能够及时准确掌握残疾驾驶人身体基本状况。
而左下肢残疾人、有听力障碍的人员、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规定如下:一是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提交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是驾驶证期满换证时,应当提交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残疾人可驾驶的机动车类型
111号令实施后,有五类残疾人可以驾驶的机动车。
一是左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C2),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二是右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三是双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四是有听力障碍的人员,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五是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广大残疾驾驶人朋友,驾驶机动车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驾驶机动车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谨慎驾驶。
二是注意控制好车辆行驶速度,避免长时间驾驶。
三是每三年参加身体条件检查,按时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并注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在身体不适的
时候,尽量不驾车出行。
四是定期对加装辅助装置的牢固性到专门的厂家或机构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操纵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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