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项目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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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的概念和作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设立的法人主体。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旨在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主体,划定权责边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行为,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高效进行。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具有以下作用:1.明确责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明确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主体,划定了各类责任主体的权责边界,明确了各方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责和义务,有效防止责任不明、责任推诿等问题的发生,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序进行。

2.规范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规范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行为,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高效管理和运作,提高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

3.维护权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保障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权益和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各方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4.促进发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提升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高效实施,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的设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一般来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的设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法律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的设立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依法设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的设立。

2.合法资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的设立主体应当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依法设立法人主体的主体资格。

3.合规程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的设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设立,遵循合规程序,满足法律程序的要求。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的设立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拟定章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的设立需要拟定章程,明确法人主体的名称、性质、组织形式、资本构成、资产负债状况等内容。

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项目法人责任制跟其实施情况

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项目法人责任制跟其实施情况

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及其实施情况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基本上由国家出资兴建,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直接管理;水电部和各省都有设计院和工程局,根据部和省下达的建设任务和计划,采取自营方式进行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普遍形成“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扩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在基本建设领域推行了“三项制度”改革,尤其是在建设管理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收益,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推行“三项制度”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是转换建设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

以下就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及其实施情况简单介绍如下。

一、项目法人的基本概念项目法人是指以项目建设为目的,从事项目建设管理活动的法人,即责任主体,要搞清项目法人的概念,必须先要明确“法人”的法律内涵。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它不是以生命存在为特征的个人,而是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建立起来并取得法规上人格的组织。

但它同自然人一样,可以广泛地参加民事活动。

因此,法人也是我国重要的民事主体。

《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一个组织要成为法人,必须具备4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实行法人制度较晚,从1981年《经济合同法》中才开始出现“法人”的称谓。

目前我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主要包括四种类型:1、企业法人。

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济活动,并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

企业依法经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即取得了法人资格。

2、机关法人。

指依据法律、法规、决议、命令等成立,主要从事国家管理或行使国家权力,以国家预算拨款作为独立活动经费,主要包括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浅析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析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R E A L E S T A T E G U I D E |89浅析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王 峰 (湖南椒花水利枢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 长沙 410000)作者简介:王峰(1992.8-),男,汉族,湖南省溆浦县,本科,工程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10年㊂[摘 要] 本文针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管理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了项目法人未能充分落实质量责任㊁偷工减料和管理不善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工程质量的不稳定,甚至出现了质量事故㊂为解决这些问题,项目法人需要多措并举,包括落实责任㊁发挥监理作用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㊁规范检测及评定工作等,全面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为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石㊂[关键词]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管理[中图分类号]T V 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563(2024)07-089-03引言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民生㊁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㊂然而,在当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管理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也制约了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㊂因此,本文从项目法人的角度出发,分析当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㊂1 当前现状近年来,我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成就斐然,大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㊂然而,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项目法人质量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㊁监理单位管控不到位㊁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严格㊁质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难以保证㊁质量检验与评定不合规等方面㊂2 存在的主要问题2.1 项目法人认知不足在一些水利工程项目中,项目法人对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数量短缺,无法满足项目需求㊂此外,质量管理体系也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严格,现场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工程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㊂2.2 监理单位管控不力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贯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对建设过程的监管是质量管理的工作重点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少现场监理机构未按监理合同配备监理人员,尤其是监理工程师到位率低,越权监理的情况时有发生,且监理实施细则缺乏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不一,部分监理人员对现场质量管控不力,部分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旁站不到位㊁记录不真实,对平检单位缺少监管,导致平检频率不满足要求㊂2.3 施工质量控制不严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并未严格遵循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甚至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私自修改设计图纸,还存在偷工减料㊁以次充好等问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㊂2.4 质量检测弄虚作假目前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现场检测试验室分为施工单位自检㊁监理单位平检以及项目法人第三方检测,不少试验室存在检测人员配备不足或无证上岗情况,更有部分试验室存在代签字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现象,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难以保证㊂2.5 质检程序形同虚设部分项目法人在申报项目划分时未考虑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导致单元评定验收不及时,且项目划分未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且施工单位在履行 三检制 程序时,实际未进行检验,初检㊁复检㊁终检表格均由同一人填写,且监理人员在复核时并未进行检验,由施工单位代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不真实㊁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签证不规范㊂3 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3.1 制度缺失㊁监管不力(1)随着国家 放管服 政策的推进和深化,部分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下放到当地地市级甚至县级负责组建,这导致项目法人的技术力量相对薄弱㊂此外,水利工程大多位于偏远山区,专业人才引进困难,而现有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也比较匮乏,因此,项目法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均无法满足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需要㊂(2)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相关法规及规范标准不够熟悉,不了解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相关要90 |R E A L E S T A T E G U I D E求,制定的相关质量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普遍存在内容缺少具体的质量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等问题㊂对于如何开展检查㊁如何管理设计变更㊁如何组织验收工作,没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㊂而对于与参建单位签订的质量责任书,大多只约定了质量责任追究条款,未提及质量管理奖励措施,这降低了参建单位的积极性,不能有效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导致质量管理制度无法真正落地㊂(3)负责组建项目法人的单位对相关组建要求不熟悉,导致组建不规范㊂审核部门在审查时把关不严㊁监督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机构设置中存在的问题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机构运行出现问题时也未能及时作出调整㊂(4)项目法人对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迫于中央资金年度完成比例要求或上级投资完成率要求,过于追求工程进度而忽视了质量㊂3.2 监理缺位㊁质量失控(1)自2013年起,水利部暂停了水利监理工程师考试和水利总监评审,导致水利监理工程师数量短缺㊂大多数水利监理企业人员无法满足监理合同的到位条件㊂为了控制成本,监理单位持证上岗人数不足,部分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明显不足,专业配置不齐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不足㊂大多数情况下,监理员被安排履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㊂由于技术力量薄弱,他们无法满足重大水利工程占线长㊁作业面广㊁专业要求多的工作需求㊂(2)监理行业整体待遇较低,导致整体专业素质不高㊂现场监理员大多是刚毕业不久的年轻人,现场经验不足,对水利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不够熟悉,不能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㊂此外,重大水利工程工期较长,监理人员流动性大,对监理工作的连续性有一定影响,不利于质量控制㊂(3)部分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未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要点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内容笼统,没有针对性㊁可操作性,甚至将其他项目上的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照搬过来稍作修改便直接使用,导致现场监理人员在原材料进场报验㊁旁站检查㊁隐蔽工程验收等环节流于形式㊂(4)项目法人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对于水利监理相关规范不熟悉,对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质量管理过于依赖监理单位,也有部分项目法人未充分授权监理,导致监理无法独立开展监理工作㊂3.3 偷工减料㊁管理不善(1)现场施工人员对施工图纸㊁技术标准不以为然,认为设计过于保守,认为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过高与实际不符,现场不方便施工,总是认为离标准差不多就行,把自己的习惯当做标准,甚至对自己能做到八九不离十还夸夸其谈㊂(2)施工单位在现场遇到技术难题,为了自己方便施工擅自修改设计,不打报告也不与参建单位沟通,还认为自己改动设计不会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认为其他人小题大做㊂(3)目前水利市场低价中标㊁层层压价和管理粗糙是导致偷工减料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㊂施工单位为了弥补资金缺口就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㊂(4)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要求不严,现场 三检制 流程未严格落实,敷衍了事㊂(5)项目法人单位对现场质量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进行检查㊂监理单位巡视㊁旁站不到位,对现场质量监管力度不够,验收时不够仔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未进行闭环处理㊂3.4 人员短缺㊁管理混乱(1)由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考试已经停考多年,且水利中级职称评审需要年限,导致具备上岗资格的人数较少,进而出现了代签行为㊂部分检测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未按要求配备试验人员,影响了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工地试验室擅自减少检测项目和数量,并出具虚假报告㊂(2)工地试验室尤其是施工单位委托的自检试验室,迫于压力,故意隐藏试验原始记录㊂(3)检测单位对工地试验室缺乏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试验室存在的诸多问题㊂3.5 评定不实㊁流于形式(1)重大水利工程工程量大,工期长,项目划分比较复杂,单元工程数量繁多,评定流程繁琐,评定工作量巨大,造成评定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现象普遍存在㊂(2)部分质量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 三检制 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评定数据来源不真实,现场监理人员也未履行抽检程序,未认真检查复核评定资料,存在签字走流程现象㊂4 相关对策建议4.1 落实责任㊁提升能力(1)要落实项目法人首要质量责任,必须要增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的意识,加强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㊂根据水利工程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落实质量责任㊂同时,要配备满足项目质量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人㊁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工程建设管理经验㊂(2)引进社会专业技术力量,通过委托代建㊁全过程咨询㊁项目管理总承包单位等方式协助履行项目法人质量管理职责㊂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专业技术力量的优势,提高质量管理的水平和效率㊂(3)相关部门在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时,应严格审核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加强对项目法人组建情况的监管,督促项目法人完善机构设置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㊂还可以组建常设专职机构,打造一支有能力㊁有经验的项目法人队伍,R E A L E S T A T E G U I D E |91集中承担辖区内政府出资的水利工程建设㊂在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及时调整质量管理机构,从而更好地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㊂(4)项目法人应该及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教育培训㊂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技术和管理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㊂同时,要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培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形成学习型组织,为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㊂4.2 严格监理,充分发挥(1)监理单位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设立监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㊂同时,要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㊂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采取旁站㊁巡视㊁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等形式,对原材料㊁中间产品㊁设备和单元工程(工序)的质量进行复核㊂(2)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升监理人员业务水平,鼓励本单位监理员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提升监理人员待遇,对总监及专监开展考核工作,倒逼总监及专监指导监理员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地保持监理人员的稳定,减少因为人员变更带来的罚款损失㊂(3)监理工程师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要符合已批准的监理规划,结合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专业特点,明确具体的控制措施㊁方法和要求,要充分体现工程特点和监理合同约定的要求,总监要加强对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确保监理实施细则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㊂(4)项目法人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合同履约管理,重点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平行检测㊁专项施工方案审核㊁关键部位旁站监督等监理职责履行是否到位等㊂通过加强合同履约管理,项目法人可以确保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㊂同时,也可以避免因为监理单位未履行合同职责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和纠纷㊂4.3 压实责任㊁强化管理(1)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培训,做好施工交底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熟悉设计要求,提升施工人员质量意识,从思想上改变不良习惯㊂(2)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㊁劳务队伍㊁质量管理人员签订质量责任书,明确各方的质量管理责任和要求,加强对质量管理的监督和考核㊂同时,采取激励与处罚措施等手段,对于质量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对于质量管理工作不力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则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㊂(3)项目法人按照质量管理规定开展季度质量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与施工单位签订质量责任书,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同时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规范履职到位,充分发挥监理作用㊂4.4 增加投入㊁确保真实(1)检测单位应增加试验室检测人员和经费,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保证工地试验室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完善检测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确保检测结果真实㊂(2)检测单位在进行工程检测时,应该保持独立㊁客观㊁公正的原则,委托单位应该加强对检测工作的监督,但不得干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不得唆使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报告㊂4.5 规范评定㊁严格验收(1)施工单位要定期开展质量评定培训,指导相关人员规范填写评定资料,适当优化评定程序,同时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三检制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评定数据来源真实㊁准确㊂及时进行单元评定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㊂(2)项目法人在申报项目划分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确保划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㊂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 三检制 程序的监督,确保实际检验工作的有效执行㊂明确各方职责,加强管理,杜绝代签等违规行为㊂5 结语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乃国之大计㊁民生之本,质量管理则是其关键所在㊂当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质量管理问题,亟待解决㊂为此,项目法人应从落实项目法人质量责任㊁充分发挥监理作用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㊁规范检测及评定工作等方面多措并举,全面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为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石㊁保驾护航㊂参考文献[1] 魏玉涛,张伟华,黄风光.水利工程建设实施阶段项目法人质量管理浅谈 以卫河干流(淇门 徐万仓)治理工程为例[J ].海河水利,2022(5):75-7781[2] 王海丰,孙志先.试论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质量控制[J ].水利天地,2009,24(5):17-18[3] 刘作敏,熊翰文.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 ].江西水利科技,2015,41(6):395-397400[4] 杨培仁.在建重大水利工程质量巡查的思考[J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21,50(5):95-96。

一文读懂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

一文读懂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

一文读懂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是从1995年开始的,水利部颁布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水建〔1995〕129号),要求新开工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原则上都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从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始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时代。

水利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20多年来,经验不断积累,模式也在不断创新,形成了集中典型的模式:1.中央与地方联合建设模式:这都是针对大的水利项目,这些项目由中央与地方合资兴建,水利部或流域机构控股,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与地方政府按各自出资比例联合组建项目法人单位,为了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政策问题,水利部与工程所在省(市、区)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公益性项目组建的项目法人为事业单位,准公益性项目组建的项目法人多为企业性质。

2.中央独立建设模式。

这类多为公益性水利项目,工程项目对于流域来说具有重大作用,多由中央出资,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建项目法人。

3.地方独立建设模式。

这类水利项目多为地方性项目,中央补助地方、地方政府或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独立组建项目法人。

4.工程代建制管理模式。

最先出现在上海,比如上海市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多项国家和市重点工程的建设。

5.县级专职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建设模式。

县级人民政府应统一组建一个专职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负责本县各类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工程建设期项目法人职责,工程建成后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对项目类型多、建设任务重的县,可分工程项目类别组建项目法人或由项目法人分项目类别组建若干工程项目部,分别承担不同类别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职责。

一定义。

水利建设项目法人是指以工程项目建设为目的,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资金筹措、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等阶段管理活动的法人。

水利建设项目,是指纳入我省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的各类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排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公益性水利工程( 包括其配套及附属工程)项目。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践与思考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践与思考

金融观察Һ㊀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践与思考王逍庭,李学虎摘㊀要:文章结合江苏省新孟河枢纽工程建管局开展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界牌㊁奔牛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阐述了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申报条件及过程,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关系,为相关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参考㊂关键词: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一㊁前言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采用 PDCA 动态循环的管理方法,整合现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㊁法规㊁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所形成的一种安全生产管理新模式㊂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以人为本㊁安全发展的理念,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㊁科学化㊁系统化和法制化,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是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㊂项目法人作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人的意识,规范人的行为,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实现操作有规程㊁维护有规范㊁信息有沟通㊁控制有措施㊁应急有准备,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目的,十分必要,意义重大㊂文章结合江苏省新孟河枢纽工程建管局开展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界牌㊁奔牛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以申请水利部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单位为例,浅谈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建设实践与思考㊂二㊁申报条件(一)施工工期2年以上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㊂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施工工期2年以下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㊂(二)项目法人所管辖的建设项目在评审期(申请登记评审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㊂三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程序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参建各方统一思想,全员参与㊂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前,要对建设工作进行整体策划,制订建设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制订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有计划㊁有步骤地推进㊂(一)准备阶段1.成立组织机构㊂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策划,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及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成员㊂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㊂2.制订实施方案㊂根据‘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 2013 18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办安监 2013 16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㊁‘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以及水利部最新要求,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明确建设目标,明确人员职责和经费保障,提出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按阶段分解建设任务,从而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建设㊂3.动员及培训㊂组织参建单位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动员会议,并邀请专家对参建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㊂宣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的和意义,熟悉㊁掌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管理办法㊁建设程序和评审标准㊂4.现状摸底㊂对照评审标准,逐条逐款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梳理安全制度体系㊁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记录㊁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台账资料和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系统全面地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为统筹策划建设工作提供基础,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完善工作㊂5.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㊂结合工程实际,梳理涉及和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制订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保证制度本身正确且符合实际,制度之间相互衔接㊁形成闭环,不出现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相违背的内容㊂(二)实施运行与改进阶段安全标准化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进入运行与改进阶段㊂项目法人按照本单位的制度体系㊁评审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严格开展标准化工作,在实施运行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完善,逐步建立符合要求的标准化管理系统㊂(三)自评阶段组建自评工作组,对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并分工㊂制订自评工作计划,明确自评工作的目的㊁评审依据㊁组织机构㊁人员㊁时间㊁自评范围和工作要求等内容㊂自评范围包括项目法人本单位所有部门及全部在建项目,施工㊁监理等单位㊂(四)申报阶段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登陆 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网 (网址:http://slbzh.chhsn.com)向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材料1套㊂报送材料包括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㊁相关支撑性材料清单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㊂(五)现场核查阶段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水利部组织核查组开展现场核查工作㊂现场核查主要采取听汇报㊁查资料㊁看现场及问询等形式,评审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㊂核查组通过现场核查,形成评审记录,提出整改意见㊂(六)整改阶段项目法人根据核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组织相关单位(部门)逐条落实整改到位,形成整改报告,按时报送核查组㊂(七)审定阶段审定通过后,在网站上公示,颁发证书及牌匾㊂四㊁结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始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立,严格执行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的关键㊂作者简介:王逍庭,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省太湖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李学虎,江苏省水利防汛物资储备中心㊂19。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发言材料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发言材料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发言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在水利工程项目中,法人作为承担主体,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我们深知水利工程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和对人民生活的影响,因此,我们将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是国家的基础设施,对于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给、防洪排涝、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选择工程地点,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在项目规划阶段,我们将注重调研和论证工作,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同时,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沟通和协调,获取最新的技术资料和经验,确保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在项目建设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和标准,履行必要的手续和申报工作。

我们将组织专业的团队,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等工作。

我们将注重质量把控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的完成。

在工程管理阶段,我们将做好日常的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我们将加强与相关企业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工程的发展和优化。

同时,我们也将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

我们将遵守国家的环保要求,开展生态补偿工作,保护好水域生态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作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压力巨大。

但我们坚信,只要有充分的准备和科学的管理,我们一定能够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和效益。

最后,我再一次感谢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关怀和支持。

水利工程项目对于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将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努力做好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水利工程建设越来越重要,但是在建设过程中,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概念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指企业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建立的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

它包括了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如安全生产的组织、安全生产的规划、安全生产的实施、安全生产的监督等。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可以有效地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性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泛,如水文、水利、土木、机械、电气等。

在建设过程中,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三、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水利工程项目中,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规划、实施和监督等工作。

该机构应该由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他们应该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水利工程项目中,应该制定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的组织、安全生产的规划、安全生产的实施、安全生产的监督等方面。

该制度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应该考虑到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性。

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在水利工程项目中,应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对象包括所有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人员,如工程师、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培训内容应该包括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的应急措施等方面。

4.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在水利工程项目中,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要求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要求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项目法人责任制作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对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水利工程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了项目法人能力不足、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影响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效能的有效发挥。

同时,随着水利改革发展不断深化,项目法人责任制也面临着一些新形势和新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加快建立与新时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项目法人管理体系,现就加强项目法人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要求,以提高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为核心,以推动建设管理专业化为抓手,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为保障,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项目法人管理能力不足、履职不到位、管理不规范、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更好发挥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坚持权责一致。

进一步明确项目法人职责,落实项目法人权利,建立权利责任统一、管理规范高效的项目法人运行机制。

——坚持改革创新。

明确项目法人组建条件,提升履职能力;推进建设管理专业化,积极引入社会建设管理力量;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强化政府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规范项目法人组建(三)政府出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政府或授权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

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政府或授权部门和社会资本方协商组建项目法人。

社会资本方出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法人,但组建方案需经工程所在地政府或授权部门同意。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明确项目法人组建主体,提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项目法人机构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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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项目法人论文导读:项目法人是指为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而组建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地位的责任主体,项目法人的主要负责人称为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代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甲类项目一般实行机关法人制度和事业单位法人制度,乙类项目一般实行企业法人制度。

1995年,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对生产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他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即法人是法律创设的民事主体,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一个自然人。

项目法人是指为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而组建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地位的责任主体,项目法人的主要负责人称为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代表。

我国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甲类项目一般实行机关法人制度和事业单位法人制度,乙类项目一般实行企业法人制度。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的基本历程
1995年,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对生产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他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1996年,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指出: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

1999年,《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指出:基础设施项目除军事工程等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2000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水利工程建设中,要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

综上,水利工程建设由最初的积极创造条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到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再到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到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宏观监督调控为指导,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核心,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为服务体系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

2.项目法人与建设项目各方的关系
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法人实行监督、稽查、审计制度。

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工程承包合同确立权力和义务。

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通过合同接受项目法人委托对工程进行目标管理,并对项目法人负责。

论文参考。

项目法人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心,项目法人必须对国家和投资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负责,对工程的运行管理负责。

论文参考。

论文参考。

3.水利工程建设项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对公益性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

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与项目法人合二为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与建设单位的职责往往分不清;其二,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

项目法人
应由负责组建的单位正式发文明确,并对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予以公开;其三,项目法人与项目负责人相混淆,项目法人是工程项建设管理的组织,不是独立的负责人;其四,项目法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过分依赖监理单位,不能全面履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其五,项目法人直接管理承包人,忽视监理单位做为公正的第三方的工作,给国家造成损失,造成工程项目投资的浪费和工程质量的下降;其六,项目法人的力量和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亟待加强和提高;其七,项目法人不专职,法人组织缺少技术、经济方面的工作人员,造成工程实施中过分依赖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4.项目法人的主要工作
一是负责筹集建设资金,落实所需外部配套条件,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审定工程设计、概算集资计划和用款计划;三是负责组织工程设计、监理、设备采购和施工招标工作;四是审定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进行项目预算和决算;五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审定项目机构编制,决定人事聘任;六是建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水利建设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七是项目投产前,组织运行管理班子,培训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八是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竣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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