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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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7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10年第25号《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企业节能对标工作评价办法》已经于2010年5月4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规章制度控制表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企业节能对标工作评价办法1 目的为推进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元集团”)火力发电企业节能对标工作,比较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节能对标工作绩效,有效落实节能对标任务,促进发电机组实现设计标准状态运行,确保评价工作在节能对标中发挥更好作用,实现金元集团节能降耗目标,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金元集团及所管理火力发电企业(简称“发电企业”,含所属全资及控股、代管发电企业)。
3 职责3.1 生产营运部3.1.1归口管理金元集团节能对标评价工作。
3.1.2负责制定金元集团节能对标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3.1.3负责修订金元集团节能对标主要指标标杆体系。
3.1.4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发电企业开展节能对标评价工作。
3.1.5对金元集团所管理发电企业节能对标评价进行现场抽查。
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复查、评价。
3.1.6对发电企业报送的节能对标评价材料进行审定。
3.1.7以节能对标评价结果作为发电企业节能对标考核奖励依据。
3.2 发电企业3.2.1负责贯彻落实金元集团关于节能对标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2.2 负责制定本单位节能对标评价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
3.2.3 负责组织召开定期例会,开展专项检查、符合性检查等,落实节能对标评价具体工作,及时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
3.2.4负责组织对节能对标评价开展自查评价工作。
形成自检报告上报金元集团生产营运部。
3.2.5配合金元集团的评价工作,并负责落实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4 评价项目、评分原则4.1 评价项目为2个方面,总基本分为1000分。
环境保护考核实施办法 (1)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金元规章〔2013〕年第号《中电投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考核实施办法》已经201 年月日第次集团公司专题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年月日起施行。
总经理:2013年月日中电投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电投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集团”)环境保护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金元集团所属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金元集团及其所属三级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金元集团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是金元集团环境保护考核工作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监督和考核三级单位在建设、生产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负责将三级单位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对任期内不依法治理污染而造成污染加剧或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以及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人员责任,对于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进行处罚。
(三)建设项目未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 等有关制度,擅自开工建设或未经许可投入试运行的,要责令停止建设及试运行,对建设项目主要领导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
(四)负责对三级单位环境保护排放指标、环境保护设备投运率、效率等进行考核,负责监督三级单位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
(五)负责建设本单位环境保护远程监管信息系统,对环境保护设施投运的情况实施在线监测,监测结果纳入对三级单位的考核内容。
(六)组织三级单位配合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评比等活动。
第四条三级单位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二级单位对环境保护监督考核工作的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三)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保护监督考核保障体系,负责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相关台账。
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7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6年第 87 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监督暂行办法》于 2007 年 1 月 23 日通过 ,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二O O 七年一月二十三日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制度编号 CPIYW-12-19版本签发日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 签发人是否修订 2003 2003. 9. 4 2006.5 芦晓东杜兆南 平王炳华 2006 2007 芦晓东杜兆南 孟振平 王炳华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 司规章制已经孟振度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本制度的文件格式进行了修改。
解释部门集团公司监察与审计部实施及完善执行人监察与审计部监察主管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监督暂行办法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的监督,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
3原则物资采购的监督,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企业利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工作机构各级监察部门是此项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
5定义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日常生产、维护、修理、小型基建以及管理、服务工作所需材料、设备、零配件、交通工具、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药品、医疗用品、职工生活福利用品等(基建、大修技改等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执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监督暂行办法》[ 中电投内规[2003]156 号] 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大修技改工程项目管理监督暂行办法》[中电投监审〔2003〕172 号])。
6监督内容6.1对采购计划进行监督。
是否按生产实际需要申报使用计划,是否按使用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申报计划而不使用,造成积压、浪费等问题;是否存在计划与实际采购不相符,以“变通”手段采购等问题;特殊情况下的计划外采购是否严格履行了审批。
贵州金元安全工作方法

贵州金元安全工作方法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1.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考核评价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为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1.2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范工作流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1.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定期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防范意识,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培养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管理技术人员。
1.4 重视安全考核评价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员工的安全意识,鞭策员工改进工作方法。
1.5 加强应急预案制度的建设,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预案编制,并组织演练,保障员工在面临事故时能够应对自如,控制事故风险。
二、安全设施的改善2.1 建立健全安全灯光设施,为生产场所的光线设立安全标准,确保员工的安全视线,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2.2 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安排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加强对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
2.3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对危险区域、禁止进入区域、安全通道等进行标识,并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标志教育,防止因为不熟悉危险地带而造成的事故。
2.4 安全通道的设置,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撤离现场,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
2.5 建立安全防护系统,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包括护栏、防护网、隔离带等,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意识的培养3.1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制作安全宣传标语、横幅、标牌等,向员工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3.2 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突出的个人或班组给予奖励,激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
3.3 建立员工安全之家,定期召开员工安全委员会,并对员工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促进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中电投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中电投(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公司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进行严肃处理,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公司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善,维护保养及时。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公司加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等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公司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加强电气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追究第二十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煤场储存盘点管理制度

煤场储存盘点管理制度中电投贵州⾦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10年第56号《中电投贵州⾦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料储存、盘点管理制度》已经于2010年10⽉20⽇通过,现予发布,⾃发布之⽇起施⾏。
总经理:⼆〇⼀〇年⼗⽉⼆⼗⽇规章制度控制表中电投贵州⾦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料储存、盘点管理制度1 ⽬的为落实中国电⼒投资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试⾏),加强中电投贵州⾦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集团)燃料储存和盘点⼯作,实现燃料储存和盘点⼯作规范化、标准化,减少储存损失,提⾼盘点精度。
2 适⽤范围本办法适⽤于⾦元集团本部和全资、控股⽕⼒发电企业。
受托运营⽕⼒发电企业参照执⾏。
3 职责分⼯3.1⾦元集团⽣产营运部是燃料储存、盘点的归⼝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元集团燃料储存、盘点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下属⽕⼒发电企业的燃料储存、盘点⼯作,负责组织燃料定期典型盘点和不定期盘点抽查⼯作。
3.2 ⾦元集团财务资产部参与燃料典型盘点和抽查⼯作,负责燃料盘点数据的财务审核。
3.3 ⾦元集团审计部、纪检监察部参与燃料典型盘点和抽查⼯作,负责燃料盘点⼯作的审计和纪检监察。
3.4 各⽕⼒发电企业是燃料储存、盘点⼯作的主体,负责制订本⼚的燃料储存、盘点相关制度,做好燃料储存⼯作,按⽉盘点库存燃料,每半年开展⼀次燃料典型盘点⼯作,接受上级单位不定期燃料储存、盘点抽查。
4 管理内容4.1 燃料储存管理4.1.1各⽕⼒发电企业燃煤储存应视安全运⾏和经济效益⽽定,根据⾃⾝燃煤需求和煤炭市场动态调整库存,做到库存适当。
鉴于贵州区域供煤特点,⾦元集团设⽴存煤“警戒线”为2天,当存煤量降⾄“警戒线”时,必须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燃煤采购调运,补充库存。
4.1.2 燃煤储存应做到不同煤种、品种分堆存放,分层压实,组堆应成正截⾓锥体形,顶端表⾯平整,有利盘点和减少风⼒、⾬⽔冲刷的损耗,煤堆的取向以南北取向长、东西取向短为宜。
贵州黔西中水发电有限公司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10年第54号《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厂工作票管理规定》已经于2010年9月9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总经理: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1 —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称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厂工作票管理规定制度编号CPYJYYW-09-16版本签发日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是否修订2010 2010.09 2011.09 张秦峰黄鹤尹贵荣刘立新是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此次为修订。
主要修订处:1.根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进行完善。
2.根据ERP上网的要求。
3.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4.明确各种工作票票面格式。
5.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票流程。
6.增加信息系统办票的规定。
7.增加设备试运(转)的规定。
8.总结近四年来的经验教训,完善相关条文。
解释部门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营运部实施及完善执行人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营运部备注— 2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厂工作票管理规定1目的1.1规范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集团”)火力发电厂工作票的工作程序和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1.2明确与工作票流程相关联的各级人员的职责。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金元集团火力发电厂工作票的管理,水电厂可参照执行。
3职责3.1金元集团生产营运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和修编,组织检查各火力发电厂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3.2金元集团安全生产监察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3.3火力发电厂的职责3.3.1安全监督部门是工作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典型工作票;组织本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资格考试;对本单位工作票进行统计、考核;监督本规定的执行;3.3.2生产技术部门是工作票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有争议的安全措施;检查和考核本规定的执行;3.3.3运行和检修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工作票的培批注 [I1]: 批注 [I2]:— 3 —训,严格执行本规定;每月对工作票进行检查、统计、分析、保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制定整改措施,并报送安全监督部门和生产技术部门。
安全事件管理办法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中电投金元规章〔20 〕年第号《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年月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总经理:年月日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集团)安全事件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有关安全信息,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制定针对性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件的发生,依据金元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金元集团及其所属三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安全事件包括下列内容:(一)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二)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一般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三)典型一类障碍;恶性误操作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自然灾害及外力破坏对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煤矿水淹矿井、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等。
(四)煤炭、铝业、化工、铁合金、房开、酒店、物业等非电企业发生的不构成一般事故的下列事件:1.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件;2.生产系统、主要设备设施故障造成全厂(矿)非计划停产停运24小时以上的事件;3.造成车间、生产线、作业现场等局部非计划停产停运72小时以上的事件;4.虽达不到以上标准,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
(四)电力企业发生的以下事件:1. 220千伏以上线路主保护拒动或误动、220千伏以上断路器拒动;2.火力发电厂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对外停电,装机容量50MW以上的水电厂(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对外停电;3.因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造成220千伏以上输变电设施损毁或基础塌陷,并导致停运;4. 水电厂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损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水淹厂房、库水漫坝;或者水电厂在泄洪过程中发生消能防冲设施破坏、下游近坝堤岸垮塌;5.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发生溃决,或发生严重泄漏并造成环境污染;6. 电力企业设备一类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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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0年第88号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B级检修考核管理办法》已经于2010年12月3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B级检修考核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集团)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金元集团全资、控股和代管的火力发电企业。
3 职责
3.1生产营运部
3.1.1金元集团生产营运部是金元集团A、B级检修达优考核的归口管理单位。
3.1.2负责制定A、B级检修考核办法并监督执行,分阶段组织进行检查考评。
3.1.3按A、B级检修相关制度审核修前文件,确定达优目标值。
3.1.4组织机组检修评优鉴定。
3.2人力资源部
3.2.1金元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和兑现A、B级检修达优考核。
3.2.2 负责监督发电企业A、B级检修达优考核的发放,做到专款专用。
3.2.3参与生产营运部组织的A、B级检修评审。
3.3发电企业
3.3.1负责编制发电企业考核细则。
3.3.2负责发电机组检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费用等工作负责。
3.3.3负责机组检修工程总结、内部考核、自评估工作,修后50天上报A、B级检修总结报告。
3.3.4 负责所属发电机组A、B级检修达优自检工作,向公司提出达优考核申请。
4 内容、要求及程序
4.1基本原则
发电机组检修必须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原则,加强全过程检修管理,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认真执行《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设备A、B级检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实现检修后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创全优工程。
4.2考核内容
4.2.1 达优必备条件
4.2.1.1不发生人身重伤以上安全事故。
4.2.1.2不发生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损坏事故和质量事故。
4.2.1.3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4.2.1.4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2.1.5 汽轮机热耗率与设计值之差小于200kJ/kWh。
4.2.1.6 发电煤耗率与目标值之差小于3g/ kWh(设计煤种)。
4.2.1.7 脱硫环保设施达到环保要求。
4.2.1.8 在计划工期内竣工。
4.2.2达优量化考核标准
4.2.2.1 全优奖励基准按中电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确定奖励标准,权重为100分,其中经济技术指标占60分,检修管理指标占40分,经金元集团考核后实得分数与奖励基准相乘为实得奖励额度。
4.2.2.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考核表
4.2.2.3检修管理指标
4.3奖励、扣罚标准
4.3.1 达优规定
4.3.1.1 机组A、B级检修后连续运行7天,量化考核分数70分以上(含70分),为初优。
4.3.1.2机组A、B级检修后连续运行30天,量化考核分数80分以上(含80分),为中优。
4.3.1.3机组A、B级检修后连续运行100天,量化考核分数90分以上(含90分),为全优。
4.3.2 奖励规定
4.3.2.1第一次奖励:机组并网连续运行30天后,由发电企业
向生产营运部提出第一次奖励申请报告,生产营运部根据运行天数进行审核,并报请人力资源部在次月兑现,额度按照中电投集团公司全优奖励标准的80%兑现。
4.3.2.2第二次奖励:机组并网连续运行120天后,由发电企业向生产营运部提出A、B修验收申请报告,由生产营运部组织专家组进行最终验收,提出最终考评结果。
人力资源部根据生产营运部最终考评结果兑现。
额度按照中电投集团公司奖励标准扣除第一次奖励金额后兑现。
4.3.2.3第三次奖励:获集团公司年度A、B级检修达优奖励的控股电厂机组,须根据金元集团最终考评结果在次年工资总额基础上增减被考核单位工资总额指标。
代管电厂的第三次奖励由金元集团核准。
4.3.2.4最终考评结果若低于第一次奖励,从发电企业本年度的工资总额里扣除。
4.3.3 扣罚规定
机组A、B级检修后,未达到初优考核20万,未达到中优考核12万。
4.3.4 机组A、B级检修发生4.2.1条中任意一条,取消达优评选资格。
4.4奖励资金来源:由中电投集团公司获批的A、B级检修奖励工资总额和金元集团工资总额单独列支组成;代管电厂奖励资金由金元集团负责。
4.5 审批程序及要求
4.5.1考核申报:机组完成A、B级检修并网运行后,发电企业应
及时组织对A、B级检修进行自检。
主要内容包含安全、质量、工期、费用等方面。
并按时向金元集团申请A、B级检修工作验收。
4.5.2集团公司年度A、B级检修机组评优申请工作由生产营运部统一组织,发电企业协调。
4.5.3审核验收:生产营运部根据发电企业的申请,组织专家组验收考评,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4.5.4批准兑现:生产营运部审核考核意见,报金元集团领导批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兑现。
5 支持性文件及相关附件、图表
5.1 支持性文件
5.1.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工程管理制度》
5.1.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5.1.3《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5.1.4《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设备A、B 级检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5.2相关附件、图表
5.2.1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