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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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经验:酒店购买农产品进项抵扣的七种情形

会计经验:酒店购买农产品进项抵扣的七种情形

酒店购买农产品进项抵扣的七种情形全面实行营改增后,餐饮行业也随之纳入了征收增值税的范围。

作为餐饮行业来说,农产品是其成本的重要内容,餐饮行业的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能否抵扣直接决定着其税负的高低。

增值税政策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同时,国家还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特殊税收优惠待遇,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另外,在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也就是说,对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仅限于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另外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及食用植物油给予免征增值税优惠。

餐饮行业一般纳税人购买免税农产品到底能不能抵扣?以什么合法凭据进行抵扣?本文结合现行政策分析如下:一、向从事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其自产农产品的进项抵扣。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但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收购单位支付个人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对于直接向农业生产购买其自产的农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购买农产品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抵扣。

在收购发票的开具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明确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公司向农业生产者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

公司向农业生产者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

公司向农业生产者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因不能开具收购发票,如何才能申请抵扣该部分农副产品的进项税额?根据武国税函〔2004〕172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向已经过收购环节的经营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和收购农业生产单位(农场)销售的免税农产品不得开具“收购发票”。

根据财税〔2002〕105号文件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纳税人向已经过收购环节的经营者购买免税农产品的,若销售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向其索取普通发票作为抵扣凭证;若销售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向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凭证。

向农业生产单位(农场)收购免税农产品的,应向销售方索取普通发票作为抵扣凭证。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业产品收购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5-11-8 13:28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文号:冀国税发[2005]187号发布日期:2005-11-8 13:28:30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试行)》下发后,一些地区反映在执行中有关问题难以掌握,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关于收购发票开具问题从事农业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收购鲜活、易腐败变质的农业产品或在收购旺季且收购量较大的收购业务,可以汇总开具收购发票,但必须附《农业产品收购明细清单》,内容包括:销货人名称、身份证号码、地址、数量、金额等(式样附后)。

《农业产品收购明细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在记帐联和抵扣联的后面。

二、关于在异地收购农业产品使用收购发票问题(一)从事农业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在本省以内跨市(设区市,下同)收购农业产品时,应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按规定到当地税务机关领购收购发票。

收购地税务机关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发售收购发票。

关于收购发票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收购发票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收购发票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标 签】发票使用管理,收购发票,管理有关问题【颁布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文 号】深国税发﹝2000﹞217号【发文日期】2000-05-17【实施时间】2000-05-17【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发票管理各分局、区局: 为严格收购发票的使用管理,规范其抵扣行为,堵塞税收漏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收购发票使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使用范围收购发票是在特殊情况下由购货方向销货方开具的一种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

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可抵扣收购发票和不可抵扣收购发票两类,可抵扣收购发票由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及记帐联组成,只限于直接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以及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不可抵扣收购发票没有抵扣联,供直接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以及废旧物资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

二、资格审查(一)领购使用收购发票必须具备的条件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财务制度健全,能单独核算收购业务。

(二)企业申请领购使用收购发票须提供资料1、领购使用收购发票申请表(详见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三)审批程序需领购使用收购发票的企业,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发票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是否供票的具体意见,申请领购使用可抵扣收购发票的,经主管税务征收分局、区局审查后报市局审批;申请领购使用不可抵扣收购发票的,由主管税务征收分局、区局自行审批。

三、供售管理收购发票严格实行限量发售和验旧供新制度,并严格执行“以税控票”制度。

原则上每次领购数量每种面额不得超过1本。

超过限量领购的,必须经分局、区局主管业务局长审批。

发票管理部门应设置专人负责收购发票的发售和验销工作,并单独设置收购发票领购台帐,逐户逐次如实登记发售领购情况,同时审核企业是否如实申报纳税。

当前农产品收购发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当前农产品收购发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当前农产品收购发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当前农产品收购发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中的第四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农产品抵税凭证包括收购发票、销售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四类,一般情况下指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情况复杂,交易多以现金为主,受企业财务核算缺少强有力制约因素制约,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税收征管面临挑战和巨大的难度。

本文拟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就抵扣凭证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应对作一探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策方面的因素1、纳税人自行开具收购发票自行抵扣税款,随意性较大。

收购发票由企业自行单向填开,自行抵扣税款,不涉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农产品扣税凭证的企业利用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获得非法收益,多计抵进项税额,达到少交或不交增值税的目的,同时多开收购发票可以增加企业的成本和费用,人为调减利润、达到少交或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收购发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一是收购企业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虚开、代开现象严重;二是填写合要求,开票不规范;三是视中间贩运商户为自产农业生产者,大量开具收购发票,致使中间贩运商户偷逃了税收。

一些企业擅自扩大收购发票的使用范围,将非自产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如将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等其他费用都记入农产品买价以抵扣税款。

2、变通或片面执行政策。

政策的实际运用中,很少有企业从一家一户农业生产者个人手中直接收购,企业为减少麻烦和收购费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从中间商贩手中收购大量农产品,然后汇总开具收购凭证,每张票的金额几乎都是顶格开具的;同一销售者销售数额较大,与实际的农业生产者的种养植能力相差过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2011.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2011年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六条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

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规定及要求

Unit 1 grammar and usage II 教学设计Teaching aims:1 Teach students how to use relative pronouns: that,which,who,whom and whose.2 Teach students in which situation who,whom,which or that can be left out.Teaching procedures:Step 1 Revision1 Check the homework with the students. Make sure that students know what an attributive clause is and the function of each relative word.2 Have a dictation to go over the words we learnt last period.Step 2 PresentationQuestion: What does a noun usually refer to?(Students should know a person/people or a thing /things. For example,story,cake,and book are things,while friend,teacher and monitor are persons.)Step 3 Using relative pronouns1 Ask students to read Point 1 on page 10 and point out the antecedent and the attributive clause in each sentence. Then ask: What does that/which function in each clause?Ask students to read the tip box,so the student will know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at and which.2 Ask students to read Point 2 and point out the antecedent and the attributive clause in each sentence. Then ask: What does who function in each clause?Ask students to read the tip box,so the students will know that can also be used to refer to a person/people.3 Ask students to read Point 3 and Point 4,and point out the antecedent in each sentence.4 Ask students to read the following sentences:Bb: She has a bother. I can’t remember his name.Question: What does his refer to?(His refers to a brother’s.)Bb: She has a brother whose name I can’t remember.Questions:Which part is the antecedent here?(a brother)What is it used as in the attributive clause?(attribute)Ask students to read Point 5 and point out the antecedent in each sentence. Then ask: What does the relative pronoun whose refer to in the two sentences.5 Draw the following table on the blackboard and ask students to fill in.Step 4 Supplementation注意that \which在代物时常常可以通用,但有时只宜于用that ,不用which.(1) 先行词是形容词最高级或者它的前面有形容词最高级修饰时This is the best that has been used against air pollution(反对空气污染) in cities.English is the most difficult subject that you will learn during these years.(2) 先行词是序数词,或它的前面有一个序数词时He is the last person that I want to see.(3) 主句中已有疑问词时Which is the bike that you lost?(4) 先行词既有人又有物时The bike and its rider that had run over (撞倒了)an old man were taken to the police station.(5) 先行词是all,much,little,something,everything,anything,nothing,none,the one等代词时You should hand in all that you have.We haven’t got much that we can offer you.I mean the one that you talked about just now.(6) 先行词前面有only,any,few,little,no,all,one of,the same,the very 等词修饰时The only thing that we can do is to give you some money.Li Ming is the only one that got full marks (满分)in our class.Li Ming is one of the students that want to be teachers in our class.(7) 有两个定语从句,其中一个关系代词已用which,另外一个宜用tha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6.09.06•【文号】税总函〔2016〕455号•【施行日期】2016.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税总函〔2016〕4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一些纳税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向受票方额外索要各种证件或证明材料、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购买方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同时,个别税务机关还存在税收监管和服务不到位,影响了纳税人取得发票和正常使用发票等问题。

为了保障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对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是生活服务业和商业零售业纳税人),以及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发放发票、缴销发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1.纳税人发票开具是否规范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否以各种理由拒绝开票;是否违反规定要求购买方额外提供证件证明导致开票难;是否随意变更品名等错开票;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是否提供。

2.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是否规范税务机关是否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代开发票,是否额外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是否审核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内容超经营范围。

3.税务机关发票发放及缴销是否规范税务机关是否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和发票使用的实际情况,合理发放发票,满足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

税务机关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改增后国税、地税发票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92号)规定的期限,及时对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进行缴销。

解读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办法

解读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办法

解读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办法信息来源:百丞税务秘书??字号:【大中小】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可抵扣进项税发票中四小票的一种,山东省国税局曾在2006年下发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收购发票使用管理的意见[试行]>等制度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207号),其中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作出具体规定,2010年山东省国税局为规范和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下发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的意见》(鲁国税发[2010]73号)。

本文通过对相关政策的对比,对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过程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政策的变化之处对比鲁国税发[2006]207号文和鲁国税发[2010]73号文,其变化体现在如下几处:1、领购收购发票资格的审核鲁国税发[2010]73号第一条列举加强收购发票资格审查应注意的六个条款,和鲁国税发[2006]207号文相比增加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条款。

鲁国税发[2006]207号文中也有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要求,只不过没有体现在资格审查环节,总体来说变化不大。

2、增加了跨地区收购农产品时发票开具办法鲁国税发[2010]73号规定,收购发票仅限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使用。

跨县(市、区)收购农产品的,可向销售方索取普通发票,或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后,向收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购收购发票。

3、鼓励企业开设专门账户支付农产品收购价款鲁国税发[2010]73号文第五条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增加了“主管国税机关应引导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的纳税人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用于支付农产品收购款”。

农产品收购因其支付对象主要是农民个人,大多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

现金支付具有资金流向不易控制的特点,同时农产品收购发票又是企业自行开具,不利于加强监管,如果资金通过金融系统支付,对资金的流向可以有迹可循,因此鲁国税发[2010]73号文鼓励企业通过银行账户支付收购价款,也是出于加强监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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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标 签】农产品收购发票
【颁布单位】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吉国税发﹝2005﹞298号
【发文日期】2005-11-24
【实施时间】2005-11-2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发票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根据《》、《吉林省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国税发﹝2004﹞198号)、《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普通发票样本的通知》(吉国税发﹝2005﹞254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现将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农产品收购发票包括《吉林省农副矿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和《吉林省粮食收购统一发票》。

二、根据《吉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样本》(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分为含抵扣联和不含抵扣联两类。

一般纳税人收购免税农产品时,使用含抵扣联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其他纳税人收购免税农产品时,使用不含抵扣联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三、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工作,按照两类农产品收购发票用量上报农产品收购发票印制计划。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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