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侵权责任的精神损害赔偿
产品侵权责任赔偿标准

一、产品侵权责任赔偿标准《产品质量法》第32条规定了产品侵权责任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其他赔偿。
(一)人身伤害赔偿。
《产品质量法》第32条规定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这种规定,与《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基本相同。
所不同的,是对致人死亡的,应赔偿抚恤费。
对上列各项赔偿,在审判实践中,应当依照常规赔偿、劳动能力损失赔偿,致人死亡赔偿、扶养损失赔偿办理。
例如,条文中没有例举的护理人员补助费、住院治疗的营养费、转院治疗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致人残废的间接受害人扶养损害赔偿,都是应当予以赔偿的。
如果认为《产品质量法》第32条没有规定这些项目,就不能予以赔偿,就会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到位。
关于致人死亡的抚恤费,《民法通则》第119条没有规定该项赔偿项目,而《产品质量法》对此作出了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对残疾赔偿金和第42条对死亡赔偿金这两项赔偿项目都作出了规定。
关于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
笔者认为,抚恤金实际就是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或者称为慰抚金。
在审判实践中对于造成死亡或人身伤害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
缺陷产品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产品质量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
这一规定,与《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的规定基本相同。
因而,应当依照侵权行为的财产损害赔偿规则予以赔偿。
二、产品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兼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1条

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兼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1条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问题,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1条的出现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1条规定:“出售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虚假或者发生其他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当消费者购买到欺诈或虚假的商品或服务,或者遭受其他欺诈行为时,他们可以要求出售者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这一条款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打击商家失信行为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实际操作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和标准并不统一。
因此,相关司法解释也对该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如果遭受商家欺诈或虚假宣传的损失,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和精神损害补偿金。
其中,精神抚慰金是指因受到侵权行为造成精神痛苦所给予的安抚,而精神损害补偿金则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侵权行为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后果所给予的弥补。
以下是三个与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的案例:案例一:沃尔玛涉嫌虚假宣传被消费者起诉2019年,一位消费者在沃尔玛购买了一款名为“好奇1号”的纸尿裤。
但是使用后,她发现该纸尿裤不仅没有宣传中的“18小时干爽”和“3D几何服贴设计”,反而导致孩子尿床。
因此,她起诉沃尔玛要求赔偿因孩子尿床导致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将近1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沃尔玛虚假宣传,责令其赔偿由于虚假宣传导致的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金1500元。
案例二:电影院售出假票被判赔偿一名消费者在某电影院购买了一张观影票,但被告知该票是假的。
由于赶上了想看的电影,消费者不得不重新购票观影。
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电影院赔偿由于假票导致的观影时间和精神损失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电影院售卖假票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最终判令电影院赔偿消费者2000元。
案例三:求职者被恶意拒绝面试一名求职者在一家公司投递了简历,并得到了面试机会。
产品责任的侵权损害赔偿分析

产品责任的侵权损害赔偿分析产品责任是指厂商或者卖方因产品质量或者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而需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法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和赔偿标准,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文将从三个案例出发,分析产品责任的侵权损害赔偿。
案例一:日本一汽车制造公司生产的气囊有缺陷,致使多名驾驶员死亡或受伤。
日本方面在事故调查中发现该问题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存在缺陷,最终该公司赔偿金额超过四亿美元。
案例二:上海一家酒店利用廉价配件装修,导致酒店天花板垮塌,两名住客不幸遇难。
酒店方面被判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赔偿金等费用,总计超过两千万元。
案例三:苹果公司iPhone 6s上市后因电池的寿命较短,导致消费者反应强烈。
苹果公司宣布提供电池更换服务,并且索性将更换电池的费用降到了原来的一半。
苹果公司还公开道歉,呼吁消费者信任品牌。
从以上三个案例中可以看出,产品责任方必须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案例一中,日本汽车制造公司通过生产缺陷的气囊,对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需要付出高昂的赔偿金。
在案例二中,酒店方面假冒伪劣商品来装修,导致住客遇难,可以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案例三中,苹果公司虽然没有直接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但是因为产品的存在问题,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公司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法律层面上,产品责任法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一些小厂商或者不良厂商可能会通过种种手段来规避或者逃避法律责任,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于产品质量的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消费者应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购买时要选择质量可靠的产品,避免受到侵害。
此外,在当前互联网时代,产品责任还涉及到网络平台的责任问题。
一些电商平台和社交媒体平台常常存在售卖假货、虚假宣传等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面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必须强化对平台的监管力度,确保平台稳健运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稳定的购物环境。
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

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在我国,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产品侵权责任的概念、种类、赔偿依据及标准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产品侵权责任的概念产品侵权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提供产品时,由于产品存在安全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产品侵权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判断。
二、产品侵权责任的种类1. 生产者责任:生产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负责任。
无论生产者自己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安全缺陷,生产者都应当承担责任。
2. 销售者责任: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如明知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进行告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导致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 出租人责任:出租人应当对其出租的产品负责任。
出租人如未按照标准提供安全产品,导致租赁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三、赔偿依据产品侵权责任的赔偿依据主要包括三大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严格责任原则。
1. 过错责任原则:即生产者或其他侵权方存在过错或过失,导致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消费者无需证明生产者或销售者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害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论生产者或销售者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安全缺陷导致损害的,他们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赔偿标准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受害人的身体伤害程度、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
如消费者因使用缺陷产品导致严重伤残,那么赔偿金额将随着伤残程度的不同而变化。
2. 财产损失赔偿:包括损坏或者丧失的财物的价值或者通过产品缺陷导致其他财产损失的合理费用。
如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汽车严重损坏,赔偿金额将涉及汽车修理费和维修期间定期租赁车辆的费用等。
3. 精神损害赔偿:当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导致心理创伤或精神痛苦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受到损害,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是保障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
我国《民法典》对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以下将从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1. 存在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损害赔偿的前提,只有存在侵权行为,才能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存在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也可以是精神损害。
3.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如果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侵权人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侵权人有过错过错是指侵权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道德义务或者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过错是侵权责任承担的基础。
三、损害赔偿的范围1. 物质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他人财产权益受到损害,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
物质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内容:(1)直接损失: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
(2)间接损失: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受害人可得利益的丧失。
2. 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受害人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非财产权益受到损害,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内容:(1)精神痛苦: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心理创伤、精神痛苦等。
(2)社会评价降低: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社会地位、名誉、信誉等受到损害。
(3)其他精神损害: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其他非财产权益的损害。
3. 赔偿费用赔偿费用是指侵权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四、损害赔偿的方式1. 现金赔偿现金赔偿是指侵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的方式。
试析侵权责任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Lega l Sys t em A n d Soci et yf叁垒!圭塾垒!!!!竺塑坐iI遴圈箧麴圈试析侵权责任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赖超摘要侵权责任法已经于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对以往法律规定有了新的突破。
本文通过阐释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分析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并阐述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因素。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精神损害赔偿构成要件赔偿数额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l一025-02精神损害赔偿作为侵权法中的精神损害的救济方式,是保护人身权益的重要制度。
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逐步发展,渐趋完善。
从1986年《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到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再到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这些规定都体现了精神损害赔偿立法的完善。
分析当前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新规定,对保护民事主体的权益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精神损害赔偿概念之界定(一)精神损害的概念在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之前,首先要理解精神损害的概念。
关于精神损害概念的界定,理论上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学说。
广义说认为,精神损害包括精神痛苦与精神利益的损失。
…精神痛苦主要指自然人因人格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心理上的痛苦,导致公民的精神活动出现障碍,或使人产生愤怒、绝望、焦虑、不安、悲伤、抑郁等不良情绪。
41精神利益的损失是指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利益遭到侵害。
’狭义说认为,精神损害就是指自然人因其人格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上、心理上的痛苦及其他不良情绪,即精神痛苦。
…笔者赞同狭义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已经明确地将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排除在外。
因此,采用狭义说更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
民法典的侵权责任法规
民法典的侵权责任法规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典之一,涵盖了各个领域的民事法律关系。
其中,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对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法进行全面解读,以期增加读者对此法律领域的了解。
一、侵权责任的定义及构成要素侵权责任指的是当一方对他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侵犯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构成侵权责任的要素主要包括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和侵权责任关系。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侵权、财产侵权、名誉侵权等。
损害结果是指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或精神损害。
侵权责任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侵权责任的种类侵权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分为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由侵权方向受害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由行政机关对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所采取的处罚性措施。
三、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及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损失赔偿、合理支出、利益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
其中,损失赔偿是指侵权方向受害方赔偿其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
合理支出是指受害方因应对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医疗费、鉴定费等。
利益损失是指受害方因侵权行为丧失了本应获得的利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心理痛苦、精神损伤等所支付的赔偿。
四、侵权责任的免责情形在侵权责任的适用中,也存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侵权方可以得到免责的情况。
比如,紧急避险行为中的损害、法定情节下的免责、正当防卫等。
在这些情况下,侵权方的行为可能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而得到合法保护,不承担侵权责任。
五、侵权责任的追诉期限对于侵权行为的追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为二年。
也就是说,从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受害方有两年的时间来主张其合法权益。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如受害方不知道权益受到侵害或暂时无力主张权益的情况下,追诉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
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的解释
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的解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损害赔偿制度赋予了受害者一定的权利,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为受害者提供司法保护,并给予赔偿。
一、侵权损害的定义侵权损害指的是某人或集团行使其权利或职权而损害了他人或第三者的合法利益,使他人或第三者受到损害。
侵权损害可以是对财产损害、身体伤害、精神损害或其他损害。
二、追究责任据民法规定,任何人都有义务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人都不可以损害或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应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在侵权损害案件中,对于损害方对损害方追究责任。
责任追究的标准一般有两种,一是依照因果原则,即受害方因为被害受损而衍生出来的损失;二是依照原始因果原则,即追究责任可以回溯到早于受损行为发生,其造成的损失仍然应由发生受损行为的当事人承担。
三、损害赔偿民法规定,受害者对于责任人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损害方经济上请求赔偿,以弥补其损失之法律上的义务。
据民法规定,损害赔偿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损害赔偿,即直接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所遭受的损失;另一类是间接损害赔偿,即为了消除受害方的损失,从立法的角度赋予了加害方上缴或其他形式的赔偿的义务。
1、医疗费用:主要指经医疗机构给受害者的以内科、外科、口腔科、五官科、妇产科为主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把持有居民医保卡的医疗费用包括其中;2、护理费用:主要指由护理机构为受害者提供的护理服务,包括住院护理、家庭护理、社会康复护理等;3、心理治疗费用:主要指专业医师和医药机构给受害者提供的心理治疗服务;4、劳动能力损失费用:指因受害者遭受侵权损害后无法从事自己的原有工作而遭受的损失,以劳动收入的补偿来弥补;5、精神损害赔偿费用:主要指受害者由于受到侵权损害后,在某一方面受到精神、心理的损伤,因而可以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的费用;6、死亡抚恤金:指当受害者死亡时,损失方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抚恤金。
多元责任解析:产品责任、加害给付、请求权竞合、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
多元责任解析:产品责任、加害给付、请求权竞合、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举例:甲在A商店购买B公司洗衣机,使用时因技术缺陷爆炸,叶轮飞出击伤甲并损坏衣物。
一、具体分析1.合同法的适用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A商店作为销售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
洗衣机因技术缺陷导致爆炸,显然违反了商品的质量保证义务,因此A商店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可以要求A商店更换洗衣机、退货,并赔偿因此造成的衣物损失和人身损害。
责任竞合:根据《合同法》第122条,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甲既可以要求A商店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B公司(生产者)按侵权责任进行赔偿。
2.侵权法的适用产品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在此例中,洗衣机因技术缺陷导致爆炸,造成了甲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B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甲可以向B公司索赔,也可以向A商店索赔。
赔偿范围: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物质损害包括衣物损失和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因人身损害产生的费用。
精神损害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自然人因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如何主张赔偿向B公司(生产者)请求赔偿: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甲可以直接向B公司(生产者)请求赔偿。
向A商店(销售者)请求赔偿:同样依据上述法律,被侵权人也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A商店作为销售者,如果其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并导致了损害,甲也可以向其请求赔偿。
同时向B公司和A商店请求赔偿:法律上并没有禁止甲同时向生产者和销售者请求赔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可能会导致责任竞合和重复赔偿的问题。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理解与适用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理解与适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侵权行为日益频繁,对侵权责任的界定和适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专门制定了侵权责任编,对侵权行为的认定、责任的承担以及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本文将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角度,对其理解与适用进行探讨。
一、侵权责任的认定在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认定主要有三个要素: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和过错。
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损害结果是指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实际损害。
过错是指侵权人的违法行为是有过错的。
侵权责任编对侵权行为的认定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侵权行为的种类、标准和举证责任等。
例如,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行车违规、违规变更车道、超速行驶等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
而在产品质量纠纷中,生产者提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也属于侵权行为。
对于损害结果的认定,侵权责任编明确规定了实际损害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等。
对于精神损害的认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更加注重对受害人主观感受的尊重,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和标准。
二、侵权责任的承担侵权责任的承担主要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和其他救济措施。
民事赔偿责任是侵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对受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了民事赔偿的种类和范围,包括损失赔偿、维权费用赔偿、利益损失赔偿等。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侵权责任编明确了几个原则。
首先是实际损失原则,即赔偿的金额应当等于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其次是损失预测原则,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合理推测受害人可能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是利益损失原则,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给受害人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除了民事赔偿责任外,侵权责任编还规定了其他救济措施,如停止侵害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这些措施的目的是通过制裁侵权人,恢复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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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损害之一,因此根据全部赔偿原则,对此应给予赔 偿。 第二,这种肉体伤残引起的精神损害往往给被害人 带来巨大的痛苦,具有相当的严重性,足以长久
地影响着他们的正常生活。既然侵权法的目的是调整那 些随着人们在共同生活中日益增多的生活而必然产生的 损害,这种调整是通过给予那些自己的利益受到侵
犯的人的损害以补偿的方式而实现的。那么,对于精神 损害,应同人身损害一样给予赔偿。 第三,在各国产品 责任法中,除德国产品责任法未规定精神损害赔
偿外,大部分国家均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应受赔偿的范 围,或虽未作出规定,但因适用民法的结果而允许受害 人主张赔偿。⑨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4条对
受害人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可谓是对受害人家属精神损 害的一种补偿和抚慰,是对《民法通则》规定的突破。 不仅如此,最高人民法院法释[二00一]七号关
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 定了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但对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 问题,未作明确规定,仅规定了确定精神损害的赔
【产品责任】产品侵权责任的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是 指由于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给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和 感情创伤。对于产品侵权责任是否包括精神损害
,我国《产品质量法》中没有明文规定,但从立法与司 法实践趋势看,应当是肯定的。笔者认为在产品责任中 应对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引起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其理由在于: 第一,这种精神损害是由缺陷产品造成的 人身伤害而引起的受害人的精神上的痛苦,是依附于肉 体或生命的损害而产生的,是由缺陷产品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