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合集下载

各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各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各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各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1、四川省:500—50000元【四川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中明确规定,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赔偿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赔偿为500—50000元。


2、上海市:不超过50000【上海高院2000年1月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


3、安徽省:50000—80000【2006年安徽高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万元,但不得高于8万元。


4、山东省:15000—50000元【山东高院规定,侵害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5000元-50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承报省法院复核。


5、福建省:一般1000—10000元;严重10000—50000元;特别严重50000—100000元【福建高院规定,一般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1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0-5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特别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50000-10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


6、江西省:5000—50000元。

民事侵权赔偿标准

民事侵权赔偿标准

民事侵权赔偿标准民事侵权赔偿标准是指在民事侵权行为中,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的标准。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等。

在民事侵权行为中,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并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赔偿的标准。

首先,民事侵权赔偿标准的确定要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进行评估。

侵权行为分为侵害财产权和侵害人身权两大类。

对于侵害财产权的行为,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损失赔偿、利益损失赔偿和合理支出赔偿。

而对于侵害人身权的行为,赔偿标准主要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名誉权侵害赔偿和身体损害赔偿等。

其次,民事侵权赔偿标准的确定还要考虑侵权行为的后果。

如果侵权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那么赔偿标准就要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

而如果侵权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或者名誉权受损,赔偿标准就要考虑受害人的心理状况和名誉地位来确定。

此外,民事侵权赔偿标准的确定还要考虑侵权行为的过错程度。

侵权行为的过错程度不同,赔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如果侵权行为是故意的或者重大过失的,那么赔偿标准就会相应增加。

而如果侵权行为是轻微过失的,赔偿标准就会相应减少。

最后,民事侵权赔偿标准的确定还要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维护。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和过错程度,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维护,来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标准。

总之,民事侵权赔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来确定赔偿标准,以实现公平合理的赔偿结果。

国家精神损害赔偿之赔偿标准

国家精神损害赔偿之赔偿标准

国家精神损害赔偿之赔偿标准赔偿标准是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对精神损害进行合理评估,并为受害人提供适当的赔偿。

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因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本文将就不同国家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进行探讨。

以下是几个国家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简要介绍:一、中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精神痛苦抚慰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两个方面。

对于一般的侵权行为,如隐私权、名誉权等,精神痛苦抚慰金通常在5000元至50000元之间;而对于严重的侵权行为,如人身伤害、死亡等,精神损害赔偿金可以超过100000元。

此外,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和受害人的实际情况,法院还可以增加相应的赔偿金额。

二、美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在美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因各州法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根据普遍适用的原则,精神损害赔偿通常包括治疗费用、药物费用、心理咨询费用、失去收入等多个方面。

对于严重的精神损害,如创伤后应激障碍等,赔偿金额可以非常高。

根据过去的判例,精神损害赔偿金可以超过数十万美元。

三、德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在德国,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进行评估,即精神痛苦金和泉州数字抚慰金。

精神痛苦金是根据受害人所经历的精神伤痛程度和对日常生活的影响程度来进行评估的。

泉州数字抚慰金的金额则是根据精神损害的程度和持续时间来决定的,通常在几千到几万欧元之间。

四、日本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在日本,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包括慰问金和医疗费用。

慰问金的金额通常由法院根据受害人的痛苦程度和侵权行为的严重性来决定,一般在几十万日元到几百万日元之间。

医疗费用则是根据受害人的治疗需要和费用来决定的,可以全额赔偿。

综上所述,不同国家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各有不同,但都以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损害程度为基础进行评估。

无论何种标准,精神损害赔偿都旨在为受害人提供合理的经济赔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和损害。

然而,为了确保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细则的规定。

过错方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过错方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并且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赔偿标准,但请注意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1. 相对人的过错:精神损失费一般是在刑事或民事诉讼中,由判决认定相对人存在过错所造成的精神损害。

相对人指的是导致精神损失的行为方,如被告人、侵权方等。

2. 精神损害程度: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金额通常与患者遭受的精神痛苦程度相关。

损失费的计算可能会考虑到以下因素:严重性、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

3. 具体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有时也可以包括因此产生的具体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心理治疗费用、失去工作机会等。

这些经济损失的赔偿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4. 法律规定: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和限额有不同规定。

可能还会考虑到当地的法律先例和司法实践。

请注意,诉讼中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
根据具体的案件和当地法律进行评估。

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医疗事故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与您具体情况相关的法律建议。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具体包含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具体包含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具体包含哪些在人身损害赔偿当中,人身伤害的情况是很常见的,通常需要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数额,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

那么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具体包含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具体包含哪些(一)抚慰为主、惩罚为辅原则1、侵权人对受害者的侵害,给受害人造成心灵的创伤,造成精神痛苦,必须通过物质制裁加害人,还受害人以公平和正义,抚慰其受到的创伤的身心。

在加害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后,法庭判罚其相当数额的赔偿,可使侵权人意识到其行为非但不能给自身带来利益,还会直接导致自身利益的损失,是要付出相当代价的。

这种直接的、缘于其行为的物质损失,是将损害变通转移造成这一损害的负责人自身以应对损害的不良后果,这是社会对公平、公正的内在要求,是对受害人最深刻的抚慰,起抚慰作用的制裁必须要以足够的赔偿金为基础方能见效。

2、精神损害虽不能以金钱衡量,但抚慰受害人精神痛苦的物质条件是可以用金钱衡量和支付的,这种赔偿不是以相当的价值替换特定的损害,而是具有抚慰性,用以填补因损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损害,赔偿具体化就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有所限制原则精神损害赔偿中的经济赔偿的本身并不是其真正目的,其真正目的是为了以财产的方式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补偿受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抚慰受害人,从而有效遏制致害人再次加害他人的侵权行为。

这也是精神损害赔偿所具有的人文关怀的内涵。

适当限制原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精神损害具有一般情节的,可以责令受害人承担非财产性质的民事责任,造成财产利益损失或者精神损害情节较重的,可以责令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应当适当限制。

至于限制到何种程度,应当考虑当地居民实际负担能力,公民、企业、单位负担能力的不同,以及其他情况,以地区为单位,确定一个最高限额,积累经验,为将来修改立法参考数据。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对受害人来说,精神损害表现在精神痛苦或者精神利益损失。

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费。

什么是精神损失费?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何计算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标准是多少?精神损失费是什么精神损失费即受害人依法律之规定,就无形损害请求金钱救济的制度。

应注意的是,对精神损害金钱救济是必要的,但只有在金钱赔偿对于受害人受到侵害的精神和心理状况恢复正常的确有必要时,才应当考虑金钱赔偿,在任何具有精神损害的损害后果的案件中,侵权人首先应当承担的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只有在上述民事责任不能起到救济作用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一)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1、补充适用原则。

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

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

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

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也即不让其吃亏。

3、适当限制原则。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否则实践中可能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形,不利于精神损害赔偿所需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的实现。

4、过失相抵原则。

根据《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这一条就明确了过失相抵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

过失相抵原则是民事责任承担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运用该原则与民法自己责任的理念保持一直,如果受害人对于自己的精神损害存在过错,那么由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责任与该理念相悖,同时也是不公平的。

民事赔偿标准计算【赔偿法全文】

民事赔偿标准计算【赔偿法全文】

民事赔偿标准计算【赔偿法全文】民事赔偿标准计算【赔偿法全文】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民事赔偿是解决各种民事纠纷的一种常见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民事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本文将从法律层面详细介绍民事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

1. 民事赔偿的概念民事赔偿是指在诉讼中,当某些被滥用或者未经许可使用,造成了侵权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时,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损失。

在《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了民事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2. 民事赔偿的标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民事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损失:被侵权人可以根据实际经济损失的大小,请求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被侵权人的财产损失、利润损失、合理支出等,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精神损害抚慰金:被侵权人因滥用或未经许可使用,所导致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困扰等精神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被侵权人的身心状况、行为后果等,确定合理的抚慰金金额。

恢复原状费用:如果滥用或未经许可使用导致了一定的损害,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对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

这包括修复费、清理费、恢复原有声誉所需的宣传费用等。

3. 民事赔偿计算的方法民事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和法院的具体判决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赔偿计算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实际经济损失的金额:被侵权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经济损失的明细、财务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

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判断实际经济损失的大小。

2. 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被侵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精神损害程度,提出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

法院会在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后,判断是否支持请求以及具体金额。

3. 确定恢复原状费用:如果滥用或未经许可使用导致了一定的损害,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对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

各地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

各地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各地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

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

一、安徽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如下:(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二、山东省《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如下:(一)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二)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在设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行政法规1篇,最高院司法解释1篇,省级地方性法规8篇,地方规范性文件1篇,地方司法性文件8篇。

涉及医疗侵权、交通事故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侵权、人身伤害等多个民事侵权领域。

②考察各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对赔偿标准的设立方式,可以归纳如下:(一)最低限额式此种方式仅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最低限额,只要在该限额之上,具体赔偿数额依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确定。

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全部采用了此种赔偿标准设立方式。

至于最低限额,各地区设定的时间相隔大,数额差距也大,如在消费者权利保护领域,浙江省于2001年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最低限额为5000元,而广东省于2017年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最低限额则为50000。

两地区设定时间相差11年,后者设定的最低限额为前者的10倍。

(二)最高限额式此种方式仅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具体赔偿数额依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确定,只有重庆和四川两地适用此种赔偿标准设立方式,且规定的最高限额均为10万。

(三)数额范围式此种方式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上限和下限,将赔偿金额限定在特定的额度中,此种方式对法官在个案中的自由裁量权加以最大程度的限制。

目前有三份文件使用了此种赔偿标准的设定方式,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所做规定。

(四)分级规定式所谓分级规定式是将精神损害的赔偿额分为数个级别,每个级别规定不同的赔偿额度。

具体可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五)确定公式式此种方式是为精神损害赔偿设定既定公式,法官处理具体案件时,根据案情确定公式中变量便可直接得到确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额。

这种方式最具操作性和可预期性。

使用这种方式的只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

(六)基数倍数式该方式为精神损害的赔偿额预先设定一个基数,倍率可以为确定的倍率也可以是倍率的上限。

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中确定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20年。

这种设定方式兼具刚性与灵活性,同时与侵权行为发生地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可以取得较好的匹配度。

(七)多种因素综合确定式这种方式仅规定了确定赔偿额时应当纳入考虑范围的因素,如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下发《侵权纠纷办案要件指南》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相对方意识状态的可归责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侵害后果,致害方的获利情况及其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分析上述七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设定方式可知,依据是否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可以将其分为限定式与非限定式,其中前六种为限定式,最后一种为非限定式。

在限定式的设定方式中,依据是给定确定的数值还是给定基数,可以分为数值式与基数式。

其中前五种为数值式,第六种为基数式。

同时也可以发现,上述设定方法并非相互排斥,可以在不同情况下同时使用,从而缩小特定设定方式自身具有的不足,发挥不同设定方式具有的限定优势。

赔偿法赢了网建议您,当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犯时,应拿起法律武器与之抗衡。

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的侵犯时,一般都会涉及到赔偿法相关法律知识。

比如,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假一赔三”就是我们进行消费维权的赔偿结果之一。

侵犯知识产权在法律上,也是有具体的赔偿标准计算规定。

赢了网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服务的帮助。

来源:(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l/pc/4075.html)精彩推荐:肖像权人享有哪些权利/l/pc/14826.html财产犯罪的受害者能否向已经过司法机关处理的人提起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的函/l/pc/14825.html单位送治与医院诊治行为是否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l/pc/14824.html医疗废物管理条例/l/pc/14823.html环境保护法/l/pc/14822.html侵犯肖像权赔偿多少/l/pc/14821.html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2017最新)/l/pc/14820.html侵犯肖像权赔偿/l/pc/14819.html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l/pc/14818.html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l/pc/14817.html原平市一村民侵害军属荣誉权被判精神赔偿/l/pc/14816.html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l/pc/14815.html隐私权与名誉权/l/pc/14814.html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pc/14813.html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l/pc/14812.html国家荣誉立法能否为志愿者留一席之地/l/pc/14811.html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l/pc/14810.html市民抢注高嗅敏留祥商标/l/pc/14809.html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赔偿情形/l/pc/14808.html职业病防治法/l/pc/14807.html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l/pc/14806.html维护肖像权/l/pc/14805.html重庆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l/pc/14804.html侵犯肖像权的认定/l/pc/14803.html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l/pc/14802.html印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的通/l/pc/14801.html 市场未开业却因名称权惹南方纺织城讨要说法/l/pc/14800.html网络名誉权/l/pc/14799.html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超出原审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l/pc/14798.html更改姓名的法律规定/l/pc/14797.html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l/pc/14796.html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l/pc/14795.html父母离异后未成年人的姓名权为谁拥有/l/pc/14794.html医疗事故的等级/l/pc/14793.html网上骂人能否构成侵犯名誉权/l/pc/14792.html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17最新)/l/pc/14791.html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l/pc/14790.html离婚赔偿数额确定的两大因素/l/pc/14789.html法律对公民的姓名权有限制吗/l/pc/14788.html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l/pc/14787.html法院不公开审理/l/pc/14786.html合同法司法解释二/l/pc/14785.html征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17最新)/l/pc/14784.html侵害荣誉权应负什么法律责任/l/pc/14783.html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适用标准(2017最新)/l/pc/14782.html商标法与在先姓名权/l/pc/14781.html停止征收平交道口占用费、补偿费、路产损害赔偿费的通知/l/pc/14780.html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l/pc/14779.html姓名权是一种财产权吗/l/pc/14778.html顾客吃‘植物伟哥’后头疼诉赔/l/pc/14777.html经营者进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方式及其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l/pc/14776.html名称权/l/pc/14775.html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最新)/l/pc/14774.html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l/pc/14773.html什么是侵犯肖像权/l/pc/14772.html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释义第二编侵权行为类型/l/pc/14771.html保障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有哪些规定/l/pc/14770.html物权法/l/pc/14769.html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事件通报的通知/l/pc/14768.html奇虎要‘捍卫荣誉’怒告瑞星和中关村在线/l/pc/14767.html新疆立法规范房屋权属登/l/pc/14766.html我国公民和法人各享有哪些名誉权/l/pc/14765.html上海科技报社和陈贯一与朱虹侵害肖像权上诉案的函/l/pc/14764.html 事故认定行为是否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意见/l/pc/14763.html肖像签名无端竟成了商家广告朱军怒讨荣誉权/l/pc/14762.html张某某诉某某县老干部管理局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请示》/l/pc/14761.html 一字引发的名誉权/l/pc/14760.html河北省旅游条例/l/pc/14759.html离婚补偿的条件与及方式/l/pc/14758.html农村房屋拆补偿有什么标准(2017最新)/l/pc/14757.html名誉侵权的形式/l/pc/14756.html广西高院请示黄某某、黄某某与广西法制报社、范宝忠名誉侵权一案请示/l/pc/14755.html打工仔告交管局侵犯荣誉权/l/pc/14754.html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l/pc/14753.html第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级别管辖的请示的复函/l/pc/14752.html商标法对在先姓名权的保护/l/pc/14751.html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017最新)/l/pc/14750.html姓名不是身份权的客体吗/l/pc/14749.html戒毒药品管理办法(2017最新)/l/pc/14748.html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017最新)/l/pc/14747.html姓名权侵权表现/l/pc/14746.html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l/pc/14745.html关于肖像权的赔偿问题/l/pc/14744.html外科植入物生产实施细则/l/pc/14743.html什么是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l/pc/14742.html在南京地区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l/pc/14741.html肖像权的合理使用与广告新闻中肖像权的保护/l/pc/14740.html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2017最新)/l/pc/14739.html人事部有关负责人:国家荣誉制度几年内全面建立/l/pc/14738.html医院分级管理办法(2017最新)/l/pc/14737.html贵州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暂行条例/l/pc/14736.html侵害姓名权应负什么民事责任/l/pc/14735.html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是否一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l/pc/14734.html 转发《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的决定》的/l/pc/14733.html央视女主持状告媒体侵犯名誉权/l/pc/14732.html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l/pc/14731.html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pc/14730.html侵害姓名权的方式及其民事救济/l/pc/14729.html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最新)/l/pc/14728.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