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据书信 建筑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条据书信 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记录证明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记录证明怎么写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记录证明怎么写无不良记录证明证明×××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签字公章×××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签字公章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因业务工作需要,xx年度须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以下称证明),并郑重承诺xx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中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情形之一:(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尝阻碍对事故调查的;(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报请出具的《证明》其真实性,公司已进行核实并经法定代表人认可。
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内不再向行业管理部门报请任何证明文件的出具;并已获知行业管理部门将在本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中对上诉行为给予记载;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这个需要公安机关出具,一般是户籍或工作地所辖派出所开具的;2、无不良商业信用证明,这个你可以到你最近的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一份个人信用报告;3、拿着以上两种证明,到你所需要办理业务的部门给他们就行了。
建筑工程不良行为记录

建筑工程不良行为记录
建筑工程的不良行为记录
日期:2022年9月15日
地点:XXX建筑工地
责任单位:XXX建筑公司
1. 无证施工行为
在2022年9月15日的巡查中,发现XXX建筑公司在XXX 建筑工地进行了无证施工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工程必须持有相应的施工许可证才能进行施工,但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的施工许可证。
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建筑工程管理规定,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潜在风险。
2. 工人违规操作
在2022年9月15日的巡查中,发现XXX建筑工地上有工人违规操作的情况。
其中,一名工人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没有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直接上高处进行作业。
此外,还有工人在高空作业时未进行有效的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 施工材料不合格
在2022年9月15日的巡查中,发现XXX建筑公司使用了不合格的施工材料。
发现几批钢筋的强度测试结果未达到设计要求,与验收报告不符。
该公司未对材料进行严格的把关程序,直接使用不合格材料进行施工,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建筑垃圾乱倒
在2022年9月15日的巡查中,发现XXX建筑工地存在建筑垃圾乱倒的问题。
大量的建筑垃圾没有被妥善处理,而是堆积在工地附近。
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对环境造成了污染,也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困扰。
以上所述,XXX建筑公司的不良行为严重违反了建筑工程管理规定,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
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同时,建议该公司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意识,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筑企业无违法记录证明

建筑企业无违法记录证明建筑企业无违法记录证明是建筑企业在进行合作、申请资质、中标等方面所需的重要文件之一。
下面是一份建筑企业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参考内容。
**************************建筑企业无违法记录证明尊敬的先生/女士: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注与信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您的合作,并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我公司特向您提供无违法记录证明,以证明我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
我公司成立于XXXX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工程的企业。
多年来,我公司始终秉持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活动。
为证明我公司的合法经营,特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XXXXXXXXXXXX(执照号码),核准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该执照于办理时未曾发生变更、注销、撤销等情况,证明我公司合法注册并进行营业活动。
2.税务登记证:XXXXXXXXXXXX(税务登记号),核准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该证明我公司已按照国家相关税收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无任何税务违法行为记录。
3.用工合规证明:我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合法雇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员工权益。
截至目前,我公司未发生任何与员工权益相关的诉讼和违法行为。
4.安全生产证明:我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在近三年的时间里,我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并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合格。
5.质量信誉证明:我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同时,我们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多家客户保持着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体现了我们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请您放心合作,我公司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提供符合要求的优质服务。
如有需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祝好!XXX建筑有限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是一份建筑企业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参考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适应。
条据书信没有拖欠员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证明书

条据书信没有拖欠员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证明书依据我司员工关于工资发放及相关待遇情况的要求,我司郑重声明:自员工(姓名)加入本公司起,至今尚未发生拖欠工资或其他不良记录情况。
所有工资、福利、奖金等相关款项均按时足额发放,并没有任何未依约而产生的违约行为。
在此,我司特发此证明书,以明我司对员工提供良好的待遇,并一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未有过任何拖欠款项的记录。
感谢员工的辛勤付出与贡献,同时也感谢员工对我司的信任与支持。
签署单位:(单位名称)签署日期:(日期)签字:(单位授权签字人签名)盖章:(单位公章)依据我司员工关于工资发放及相关待遇情况的要求,我司郑重声明:自员工(姓名)加入本公司起,至今尚未发生拖欠工资或其他不良记录情况。
所有工资、福利、奖金等相关款项均按时足额发放,并没有任何未依约而产生的违约行为。
在此,我司特发此证明书,以明我司对员工提供良好的待遇,并一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未有过任何拖欠款项的记录。
感谢员工的辛勤付出与贡献,同时也感谢员工对我司的信任与支持。
签署单位:(单位名称)签署日期:(日期)签字:(单位授权签字人签名)盖章:(单位公章)1.雇佣合同:包括员工与本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的详细内容,包括工资、福利、加班等方面的约定。
2.工资单:包括员工每月的工资单明细,用以证明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福利政策文件:包括公司内部制定的与员工福利相关的政策文件,用以证明员工享受到了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相关证明文件:如员工曾发起的工资查询、申请加薪、福利调整等相关文件,用以证明公司对员工提出要求时的积极回应与解决。
法律名词解释:1.拖欠工资:指未按约定时间及完全支付员工工资的行为。
2.违约行为:指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未按时支付福利、未履行加班津贴等。
3.认定:指根据相关证据和合同约定,确定某一特定行为是否构成违约行为或拖欠工资。
违约行为及认定:根据我司的记录和证明文件,我们可以确认员工(姓名)在加入本公司至今期间,不存在任何违约或拖欠工资的行为。
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违反法律法规: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2.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涉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违反施工工艺标准等行为。
3. 违反合同约定:涉及违反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交付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等行为。
4. 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垄断、串标、虚假宣传等行为。
5. 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涉及违反建筑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贿赂、行贿、滥用职权等行为。
6.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涉及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行为。
7. 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涉及违反建筑工程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违反环境
保护法规等行为。
以上是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的一般标准,具体认定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细化和具体操作。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申诉报告【模板】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到你机关□《XX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暨扣分通知书》、□《XX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东建扣()字[]号、□其他
后(请于相应位置中打钩),本当事人对你机关作出的
(工程名称)
(不良行为代码、记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有异议,现申诉(陈述)如下:
1.不良行为代码 ,申诉(陈述)理由:
2.不良行为代码 ,申诉(陈述)理由:
3.不良行为代码 ,申诉(陈述)理由:
《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申诉报告》尾页
附:1. 扣分通知书或有关通知书(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表
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人员证书复印件、现场图片、文件资料复印件等),同时携带原件以备受理人员查验。
联系人:联系方式:
当事人: (签章或盖公章)
年 月 日
建筑行业不良行为记录

建筑行业不良行为记录
统计。
建筑行业不良行为包括:
1.抄袭他人设计:将他人设计抄袭,不经许可擅自使用,并以自己的
名义登记注册、使用他人的设计。
2.破坏自然环境:擅自在自然环境中进行非法开采、森林采伐和盗挖,或者在自然环境中进行有害建筑行为,破坏自然生态平衡。
3.违反劳动法律:招工时招收未满16岁的孩子,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4.非法收取材料费:非法收取超过定价的材料费,将工程建成后,又
瞒着业主销售材料并获取暴利。
5.篡改建筑报告:伪造建筑报告的相关资料,为自己谋取经济利益。
6.违规占用土地:违反国家规定,开发和占用河流、湖泊等重要湿地,违法占用耕地和国家保护区等土地。
不良记录证明书

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2.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九、签署
甲方(签名):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特此证明。
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个人协助办理委托事项。
3.乙方有权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获取、使用、保存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个人信息、文件和资料。
四、委托期限
1.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以下条件之一满足时终止:
a.委托事项全部办理完毕;
b.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委托;
c.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委托事项。
2.委托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将委托事项办理结果及时通知甲方。
五、保密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乙方应在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后,将所有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归还给甲方,或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销毁。
六、费用承担
1.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
2.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二、委托事项
1.乙方有权代表甲方向相关单位或个人查询、调取甲方之不良记录信息。
2.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申请、领取不良记录证明文件。
3.乙方有权代表甲方就不良记录证明文件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
三、受托人权限
1.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与委托事项相关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交申请材料等。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委托书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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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建筑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无不良记录证明证明×××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签字公章×××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签字公章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因业务工作需要,xx年度须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以下称证明),并郑重承诺xx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中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情形之一:(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尝阻碍对事故调查的;(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报请出具的《证明》其真实性,公司已进行核实并经法定代表人认可。
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内不再向行业管理部门报请任何证明文件的出具;并已获知行业管理部门将在本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中对上诉行为给予记载;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这个需要公安机关出具,一般是户籍或工作地所辖派出所开具的;2、无不良商业信用证明,这个你可以到你最近的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一份个人信用报告;3、拿着以上两种证明,到你所需要办理业务的部门给他们就行了。
4建筑类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公告为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和出具“建筑类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的办法,现公告如下:一、本省建筑类企业出省承揽工程需要省级出具诚信证明的,由企业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省骨干企业、省直管企业除外),到我厅建筑管理处办理《建筑类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购买考试用书。
二、本省建筑类企业在本省跨地区承接工程的,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建筑类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自xx年二月二十日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再出具本省跨地区承接工程的《建筑类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
第二篇、无不良记录证明建筑不良行为记录证明铜陵市环保产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无拖欠工程款及工人工资证明铜陵市环保产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xx年至xx年4月6日未发生以下包含《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招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建筑不良行为记录证明5、涂改、伪造、出借、装让《建筑企业资质证书》;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7、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8、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9、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10、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11、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12、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13、为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14、为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设计结构安全的石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15、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16、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17、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之后或者逃匿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18、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19、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无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20、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21、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设灭火器材的;22、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23、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24、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25、违法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筑不良行为记录证明26、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27、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28、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29、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30、未对饮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建物的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31、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32、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33、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3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3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36、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或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37、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38、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39、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继续进行生产的,或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40、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接受转让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41、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
单位(章):企业法人签字:日期:市主管部门(章):主管部门签字:日期:第三篇、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和建筑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遏制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和维护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增强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信用意识,促进全市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按照“重在治本、重在监管、重在创新”的原则,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通过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使严重扰乱我院招投标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招投标市场更加规范、透明,招投标效率不断提高。
二、不良行为记录范围1、招标单位及其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实行招标,或者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实行公开招标的;(2)将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3)招标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运作或者弄虚作假,明招暗定中标人的;(4)应在招投标交易市场(规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而违反规定私自在场外交易的;(5)与投标人(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公众利益的;(6)在招投标中收受贿赂的;(7)决标时,违规确定中标人,或者超过规定期限,无正当理由拖延决标的;(8)定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发放中标通知书的;(9)泄露招标投标中应当保密的机密和信息的;(10)违规直接指定分包人的;(11)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资质等级和其他要求,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12)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倾向性意见,影响评标专家公正评标的;(13)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磋商的;(1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另行订立背离原合同实质性内容、擅自改变工程造价(采购金额)协议,或签订“阴阳合同”的;(15)不按规定进行合同备案的;(16)以带资、垫资为先决条件发包工程的;(17)不按规定实施标后监督管理,对项目部施工管理、监理人员、施工机械等到岗到位情况不实行监督、考勤制度的或监督不力的;(18)发现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采取默许态度,不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市招标办和有关主管部门的;(19)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签证等有弄虚作假情形,或不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备案的;(20)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采购资金),或工程款直接进入项目管理机构的;(21)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或恶意拖欠、克扣工程款的;(22)招标人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干预或插手招标和发包活动的;(23)阻碍或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24)不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约定办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罚的;(2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
2、投标单位、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身份证明、授权证明、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的;(2)投标报价有低于企业成本价或恶意过高报价的;(3)一年内投标人累计出现无效标三次以上的;(4)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的;建筑不良行为记录证明(5)在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嫌疑并经专家评委认定的;(6)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按时签订合同的;(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终止合同,或者无能力履行合同的;(8)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按合同约定驻现场管理或未经许可擅自更换的;(9)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10)投标人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秩序的;(11)一年内通过资格审查后不购买标书或购买标书后无故退出投标累计三次以上的;(12)中介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责,代理质量低劣,或在评标活动中干扰、影响评委公正评审的;(13)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经核实漏项和工程量单项计算误差超过10%的项目数占总项目数5%以上,或编制的标底经有关部门审核误差额超过总价5%的或误差总额在80万元以上的;(1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