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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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关注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关注的问题

纳税 辅 导
五 、企 业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在 持 有 期 间 计 入 了新科目“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汇算清缴 是否对其 进行纳税 调整, 请举例说明?
新会计准则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 会计处理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以符合投资性房地产 的特性, 较好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 盈利能力, 为 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的相关信息。但税法只认可历史成本, 仍 然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待, 在持 有期间以初始成本为基础, 允许计提折旧, 而会计准则在公允 价值计量模式不允许计提折旧, 对于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只 有在处置时才能释放出来。再加上新准则对“所得 税”会计的 核算只能采用一种方法— — —“资产负 债表债务法”, 从而导致 了会计业务处理比以往更复杂, 纳税调整更繁琐。
例如, 立仁 公司 2007 年 1 月购 入一幢 办公楼,立 即用于 对外出租。该资产的买价为 2980 万元,相关税费 20 万元租赁 期为 5 年, 每年租金为 400 万元( 假定租金能够按期支付) 。立 仁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税法上 预计使用寿命为 20 年, 假定没有净 残值, 并采用采 用直线法 计提折 旧, 营业税 率为 5%, 考虑递 延所得税 , 所得税 税率为 33%, 不考虑其他税费。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本化金额 与税法资 本 化金 额 是不 同 的, 由此 造成固定

资产的会 计成本与
计税成本 的差异将
直接影 响到会计折旧与税 法折旧的差 异。但是 财税[2007]80
号文已将上述此类操作口径上的差异协调一致, 即税法应当
参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 2007 年后 汇算清缴不再进行 纳税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会计信息失真,纳税申报失实.(1)设置“账外账”,逃避税收兼管“账外账”是指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未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在法定账册外另设一套账用于违法活动的行为,用于逃避政府执法部门的兼管.从税务检查情况看,“账外账”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流水账式的记录,按日或按月汇总金额,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规模小、业务少的企业;另外一种是账簿式的记录,所有凭证资料俱全,业务详细,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业务频繁的企业.无论“账外账”形式如何,一般具有如下特点:1、隐蔽性强。

用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假账,随时都可拿出来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

而核算准确的真账却存放隐蔽处,令执法部门不易查证,难以发觉.2、知情范围小。

为了减少偷税风险,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主办财务人员知晓内幕,其他人并不知晓.3、使用范围广。

由于“账外账”设置并不难,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偷逃国家税款,成为偷税罪常用的伎俩之一.4、人员挑选严。

采取“两套账”偷税的企业,在主办财务人员的选择上要求较严,因而一般都聘用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担任。

5、现金交易多。

不法分子利用行业经营特点,采取大量现金交易,取得收入不开具合法凭证,在帐上将经营业务收入化整为零或不完整反映,蓄意隐瞒收入偷逃税。

从税收征管来看,企业做“账外账",通过现金交易、体外循环形式,隐瞒应税收入,把应该交给国家的税款占为自己所有,变成企业的利润,坑了国家,肥了自己。

同时,这种偷税行为也极易引发全行业、配套企业偷税的连锁反应,会严重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从大局来看,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获取上市资格,大做假账,上市之后,继续公布虚假的财务状况,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假账的大量存在,使我国的一些统计信息及经济指标误差很大,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决策,而且也动摇了“诚信”这块市场经济的基石。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问题探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问题探析

配 , 汇算 清缴 的对 象 、 限 、 在 期 程序 以
及规 范性 文 书 等方 面 改革 还 不 到位 , 致 使 税 务 机 关 和 纳 税 人 在 认 识 上 仍
人 在汇 算清 缴的期 限不 一致 。如 国税 总局 制 定 的部 门 规章 与 国务 院 颁 发
的 《 业 所 得税 暂 行 条 例》 定 的 汇 企 规
上 ; 是 “ 关 论 ” 认 为企 业 所 得 税 二 无 ,
则 和 税 法 计 算 的 应 税 所 得 额 不 一 定 பைடு நூலகம்
相 同。因此 在企业 所得 税汇 算清 缴过 程 中 , 重点 根据 投 资业 务 和 固定 资 应
产业 务 中应 纳税 所 得 额 的分 析 , 对其
汇算 清缴 是 纳税 人 的事 , 税务 机关 与 无 关 。这 种 片面 的观点 淡 化了税务 机 关 在 汇算 清缴 中事前 宣 传 辅 导 、 中 事 指导督 促 、事后 总结 上报 的责任 , 致 使税 务 机关 在 汇算 清 缴 中 的 组 织 部 署 、 传辅导 、 宣 受理 审 核 、 促 协 调 、 督 总 结 上 报 材 料 等 各 项 工 作 未 真 正 落 到实处 ; 是“ 三 以查 代 算 论 ” 认 为 只 , 有税 务 机关 的检查 结束 , 算 汇算 清 才 缴 工作 完成 。“ 以查 代 算 ” 的观 点 , 使 企 业 所 得 税 的汇 算 清 缴 又 重 新 陷 入
的年度 纳税 申报表是 针对 上市公 司设
国家税 务 总 局制 定 的 《 企业 所 得
税汇 算 清缴管 理 办 法 》实 施 以来 , 以
转移 主体 、 明确 责 任 、 好 服 务 、 化 做 强 检 查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汇 算 清 缴 方 式 在 基层 逐 步得 到落 实 。但 是 , 由于汇 算 清缴 改革 尚不 完善 、 各项 制 度 尚不 匹

汇算清缴需要注意的点

汇算清缴需要注意的点

汇算清缴需要注意的点
汇算清缴是指企业或个人在完成某项业务后进行结算和结清相关费用的过程。

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点:
确保在结算过程中准确无误地记录所有相关费用和款项。

在进行结算时,应仔细核对每笔费用的来源和金额,以免出现漏记或错记的情况。

同时,要对所有费用进行合理分类和归档,以便日后查询和审计。

要及时进行清算和结清相关费用。

在完成业务后,应尽快进行费用的结算和支付,以避免拖欠款项给他人带来不便和困扰。

及时清算费用也有利于维护与他人的良好关系,树立良好的信誉。

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确保结算过程合法合规。

如有疑问或纠纷,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或协商解决,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在进行汇算清缴时,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与他人进行结算时,应保持开放和诚实的沟通,及时回应对方的疑问和要求。

在发生纠纷或意见分歧时,应冷静沟通,尽量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要建立健全的结算制度和流程。

在企业或个人内部,应建立完善的结算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流程步骤,确保结算工作有序进
行。

同时,要定期对结算制度和流程进行评估和优化,不断提升结算效率和准确性。

汇算清缴是企业和个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才能顺利完成结算工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局面。

希望以上几点注意事项能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汇算清缴工作。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年度税务处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企业合规纳税、降低税务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报告将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复杂的税务工作。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概念与意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企业合规纳税:通过汇算清缴,企业可以对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核算,确保各项税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避免因税务违规而带来的罚款和滞纳金等损失。

2、准确计算应纳税额:企业的经营活动复杂多样,在日常预缴税款时可能存在不准确的情况。

汇算清缴能够对全年的税务情况进行综合计算和调整,准确计算出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多退少补,保证税收的公平性。

3、降低税务风险:及时、准确地进行汇算清缴,可以帮助企业发现潜在的税务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避免税务问题的积累和扩大。

4、提升税务管理水平:汇算清缴过程要求企业对税务政策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也促使企业完善内部税务管理制度,提升税务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流程与准备工作(一)流程1、年终决算:企业在年度终了后,进行财务决算,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税务调整:根据税法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税务调整,如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资产的税务处理等。

3、填写纳税申报表: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4、审核申报数据:对填写的纳税申报表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面临的风险及其防范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面临的风险及其防范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面临的风险及其防范建议1500字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为许多企业的关注焦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纳税申报的重要环节,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分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面临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建议。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面临的风险1.税务法规风险企业所得税是按照税法法规计算缴纳的,如果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存在错误的理解,就可能导致税务法规风险。

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操作过程中,可能因为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对税务处理流程不清晰导致计算出现错误,存在被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

2.税负风险企业所得税税负是企业纳税的关键指标之一,被广泛认为影响企业经营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报税时,如果计算方法不正确,有可能导致企业纳税负担变大,进而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同时,税负风险也隐含着企业的违约风险。

3.审计风险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提供各项税务申报表、账簿、证明文件等,如果企业存在经营不规范、违规操作等,就有可能被税务机关发现反复查核,增加企业的被处罚概率。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防范建议1.加强税收政策宣传企业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及掌握,解读政策精神,准确把握有关税务政策,有利于企业在纳税时避免出现一些常见错误。

2.优化管理流程优化企业的管理流程,使企业管理规范化、自动化、协同化,减少人为错误的发生,提高企业纳税的质量和效率。

建议企业采用税务管理软件对企业汇算清缴进行管理。

3.聘请专业人士企业可以聘请税务专业人员,对企业的汇算清缴进行专业的质量控制和监督,不断提高汇算清缴的质量和效率,及时纠正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配合。

4.加强内部管理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企业应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对税负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促进企业管理的专业和规范化发展。

5.建立风险管理机制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掌握企业风险状况,及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降低企业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流程与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流程与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流程与注意事项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税款。

年度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每年结束后对所得税进行核算和纳税的程序。

本文将介绍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年度汇算清缴流程1. 准备资料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前,企业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原始凭证:包括收入和支出的票据、发票等。

-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等。

- 税务报表:包括月度纳税申报表、季度纳税申报表等。

2. 制作纳税申报表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作年度汇算清缴所需的纳税申报表。

纳税申报表需要按照税务局的要求填写准确的数据,包括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

3. 缴纳预缴税款根据预缴税款的计算公式,计算今年度已经预缴的税款金额。

如果已预缴税款金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企业可以申请退税;如果已预缴税款金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企业需要补缴税款。

4. 填写年度汇算清缴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年度汇算清缴表。

表格中需要包括企业的纳税人信息、纳税类别、纳税年度、应纳税额等。

5. 提交申报材料将填写完整的年度汇算清缴表及相关资料一同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6. 审核与缴税税务机关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审核通过后,企业需按照税务局的要求缴纳所得税。

7. 备案及查询企业在完成汇算清缴后,需要及时备案。

备案后,企业可以查询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确保税款的准确缴纳。

二、年度汇算清缴注意事项1. 准确计算应纳税额企业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准确计算应纳税额,避免因计算错误导致纳税过少或过多的情况发生。

2. 注意税务政策变化税务政策常常会发生变化,企业需要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避免因不了解新政策而导致错误纳税。

3. 合理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压力。

但在使用税收优惠政策时,需注意符合申请条件,并遵守相关规定。

4. 严格遵守申报纳税时间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纳税申报和缴款,以免因逾期而产生滞纳金等违约责任。

所得税申报过程中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注意

所得税申报过程中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注意

所得税申报过程中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注意所得税申报是企业和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重要事务,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都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准确、按时地完成申报。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加以注意,可能会给申报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法律风险。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所得税申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申报期限的问题首先,要特别注意申报的期限。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所得税,都有明确的申报截止日期。

如果错过了这个日期,就可能面临罚款和滞纳金的处罚。

对于企业所得税,通常是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季度申报的时间一般是在季度终了后的次月 15 日内,年度汇算清缴则是在次年的 5 月 31 日前。

而个人所得税,如综合所得通常是在次年的 3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间进行汇算清缴。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企业可能因为财务核算的复杂性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这就需要提前做好规划,合理安排财务人员的工作,确保能够按时申报。

对于个人来说,也可能因为忘记或者不了解申报期限而错过,因此要关注税务部门的通知和提醒。

二、收入确认的问题收入的准确确认是所得税申报的关键之一。

对于企业来说,不同类型的收入确认时间和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销售商品的收入通常在商品所有权转移、收到款项或者取得索取款项的凭据时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则要根据完工进度来确认。

在确认收入时,要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不能随意提前或推迟确认。

对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的确认也有相应的规定。

比如,工资薪金一般是按照实际发放的时间确认,劳务报酬则是在提供劳务完成并取得收入时确认。

在实际申报中,容易出现收入确认不准确的情况。

有些企业可能为了调节利润或者其他目的,不规范地确认收入。

而个人可能会因为对某些收入的性质判断错误,导致申报不准确。

三、扣除项目的问题扣除项目是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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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摘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对企业上年度所得税进行的一次全面、完整、系统的计算、缴纳过程,不但跟企业会计处理密切相关,而且涉及大量税收法规,一些平时容易忽略的问题会出现,处理不当有可能面临被处罚、补税、加收滞纳金等涉税风险。

为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规避税务风险,文章针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以期对财会人员做好汇算清缴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 常见问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对企业所得税的一次全面、完整、系统的计算、缴纳过程,不但跟企业会计处理密切相关,而且涉及大量税收法规,一些平时容易忽略的问题会出现,处理不当有可能面临被处罚、补税、加收滞纳金等涉税风险。

为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规避税务风险,文章针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以期对财会人员做好汇算清缴工作有所帮助。

一、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注意的问题列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的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

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等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

除国务院明确的企业所得税过渡类优惠政策、执行新税法后继续保留执行的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国务院另行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其他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实行备案管理。

备案管理的具体方式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两种。

需事前备案的有: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备案;以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和技术转让等等。

汇算清缴时需备案的有: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等等。

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没有申批或者备案的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二)只提出申请但没有接到税务机关出具的接受批准或备案凭证也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三)税务机关批准或接受备案凭证应加盖该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进行纳税调整应注意的问题《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具体来讲,纳税调整事项包括收入类、扣除类和资产类三大类调整项目。

企业会计人员应全面掌握,准确运用,以减少企业的涉税风险。

(一)收入类纳税调整应注意的问题1、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在会计上一般不确认为会计收入,但对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视同销售货物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货物、财产、劳务,应计入当期的应税收入。

而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工作中,不少企业对记入营业费用的交客户试用的产品、以及将产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和记入应付福利费的劳保费用,都没有调增应纳税所得。

2、延迟确认会计收入。

纳税收入是在会计收入的基础上通过调整计算得来的,而且主要调整项目已经在纳税申报表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示。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在设计上是基于企业会计收入的确认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或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的财务报表并未通过相关机构的审计,会计收入的确认并不一定完全正确。

因此,企业很容易因未及时确认会计收入而造成少计纳税收入。

实际工作中,会发现企业“预收账款”科目金额很大。

对应合同、发货等情况,该预收账款应确认为会计收入,当然亦属于纳税收入。

企业汇算清缴工作中,由于延迟确认了会计收入,也忽略了该事项的纳税调整,事实上造成了少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结果。

3、财政补贴收入不进行纳税调整。

对于国家政府部门给予企业的各种财政性补贴款项是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计入哪个纳税年度的问题,很多企业存在错误的理解。

不少企业认为,既然是国家财政性补贴,应当属于免税收入。

但事实上,财政性补贴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是免税收入,也可能是不征税收入,还可能是应税收入。

(二)扣除类纳税调整应注意的问题1、以不合规票据列支的成本费用未能调整应纳税所得。

实务中,有些企业经常以“无抬头”、“抬头名称不是本企业”、“抬头为个人”或以前年度发票为依据列支成本费用,这些成本费用违反了税法所要求的真实性原则,应当调整应纳税所得,而在实际工作中未调整应纳税所得。

另外,2011年2月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了发票上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被禁止,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企业应注意发票章是否合规,不合规的及时补盖。

同时注意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应及时补充完整。

2、因核算不正确或不准确而多结转的成本费用未调整应纳税所得。

如一些企业随意改变成本核算、成本结转方法,以致于违反会计准则多结转生产成本费用,按照税法规定,这些多结转的生产成本费用就不能扣除,就应调整应纳税所得,而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调整应纳税所得。

3、未实际发放的工资未调整应纳税所得。

依照税法规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应当是企业已实际发放且属于合理的工资,而那些未实际发放,如一些企业计提未发给职工的工资,应调整应纳税所得,可在现实中不少企业就没有调整应纳税所得。

4、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以及超标准支出的财产保险等保险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按《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以及超标准支出的财产保险等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而一些企业没有调增。

5、不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对不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如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就不能扣除,就应调增应纳税所得。

6、不合规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一种情形是不属于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未调增应纳税所得;另一种情形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12%的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7、不合规的企业之间各种支出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租金、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都要调增应纳税所得,而一些企业没有调增应纳税所得。

8、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属于不符合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在汇算清缴时也应调增应纳税所得,而常被一些企业漏掉。

9、因发生损失收取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企业发生损失,对已作为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也应作为计税收入,调增应纳税所得,可有些企业在汇算清缴中也未能调增应纳税所得。

还有些企业对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或者部分收回的,也未能作为收入调增应纳税所得。

10、发生的罚款、罚金、滞纳金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一些企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而在汇算清缴中也未能调增应纳税所得。

(三)资产类项目纳税调整应注意的问题1、资产类项目的计税基础确定不当未进行调整。

按税法规定确定的资产类项目的计税基础金额,是能够在税收上得到补偿的,反之,不按税法规定确定的资产类项目的计税基础金额,就不能够在税收上得到补偿,即不能在税前扣除,因此,在汇算清缴中对不按税法规定确定的资产类项目的计税基础金额,就要进行调整,而在实务中计税基础确定不当的情形常有以下三种:(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未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如将竣工结算后发生的借款利息等也列入计税基础之中;(2)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未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而是以自行确定的或以双方合同确定的价值,以及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3)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而有些企业将不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如将购置前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以及其他间接费用也计入计税基础之中。

2、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不当未进行纳税调整。

此方面常有四种表现:(1)固定资产应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而实务中,有些企业对一些新购的较大数额的固定资产,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就按双倍余额递减法或按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在汇算清缴中也不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而一些企业在投入使用的当月就计提折旧,在汇算清缴中亦未进行纳税调整。

(3)因确定的折旧或摊销的最低年限不当而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在汇算清缴中未进行纳税调整。

如按《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的最低年限为10 年,可有些企业对一些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却按8年或5年计提折旧;再如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 年,而一些企业则按低于10 年的期限进行摊销,并在汇算清缴中遗漏对此进行的纳税调整。

(4)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与其计税基础不相对应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这主要指一些企业在当年购买了一项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并在其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了折旧或摊销,但年终前未能取得相关发票,则该项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为零,即税前列支的折旧或摊销也应为零,企业就要对计提的折旧或摊销,进行纳税调整,而现实中不少企业就没有进行纳税调整。

三、所得税汇算清缴中需注意的其他问题(一)企业所得税预缴与汇算清缴比例关系应注意问题国税函[2009]34号【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

根据这条对于平时计提各项应付款项或预提费用较多、年底未实际结算从而导致当年度纳税调增金额较大的,应注意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占全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比重可能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可能进行纳税评估。

为避免风险此类公司应注意完善平时预提各项成本费用的依据:如合同、协议、公司管理层对于应付年终奖金的方案、资产减值损失发生的计算过程等等。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应注意问题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 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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