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印章公章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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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印发管理制度

医院印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印发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医院印章、文件、资料等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印章、文件、资料等的印发、使用、保管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印发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性、安全性、规范性、效率性、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四条医院印章分为公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五条医院公章用于医院对外正式文件的签署、证明等,财务章用于财务凭证的签署,人事章用于人事管理文件的签署。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第七条印章不得擅自借出或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与医院业务无关的事项。

第八条印章使用后,使用人应立即将印章交还保管人,并做好使用记录。

第三章文件管理第九条医院文件分为内部文件和对外文件。

第十条内部文件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印发,对外文件由办公室统一印发。

第十一条印发文件应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文件印发前,应确保文件内容准确、完整,格式规范。

第十三条文件印发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个人领取。

第十四条文件保管应分类存放,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

第四章资料管理第十五条医院资料分为档案资料、临时资料和废弃资料。

第十六条档案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保管。

第十七条临时资料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保管,但应确保资料安全。

第十八条废弃资料应及时销毁,防止泄露医院秘密。

第五章保密管理第十九条医院印发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医院印发工作人员应提高保密意识,不得泄露医院秘密。

第二十一条医院印发工作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资料泄露。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二十二条医院印发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印发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在印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印章是医院行使职权、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凭证和标志,具有法律效力。

为加强医院印章的管理,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印章的种类(一)医院公章:代表医院的法定名称,用于对外发布重要文件、合同、协议等。

(二)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收支、票据等相关业务。

(三)发票专用章:用于开具发票。

(四)业务专用章:如病历专用章、诊断证明专用章等,用于特定业务领域。

(五)部门印章:如医务科印章、护理部印章等,用于部门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

三、印章的刻制(一)医院印章的刻制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由医院办公室统一办理。

(二)刻制印章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刻章单位,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三)新刻制的印章应在启用前预留印模,登记备案。

四、印章的保管(一)医院公章、财务专用章等重要印章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二)印章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印章,确保印章不被盗用、遗失或损坏。

印章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如保险柜等。

(三)保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及时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确认。

五、印章的使用(一)使用印章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注明用印事由、文件名称、份数等信息,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二)对于涉及重大事项、合同、协议等的用印,需经医院主要领导批准。

(三)用印时,印章保管人员应认真核对用印文件的内容、审批手续等,确保无误后方可用印。

(四)严禁在空白纸张、介绍信、合同等上预先加盖印章。

(五)印章使用应进行登记,记录用印日期、文件名称、份数、用印人等信息。

六、印章的外带(一)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医院使用的,须经医院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印章外带申请表》。

(二)印章外带期间,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印章安全。

(三)外带印章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七、印章的废止(一)因医院名称变更、机构调整等原因需废止印章时,应及时办理废止手续。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公章是医院具有法定资格的标识,具有法律效力。

凡出具的文书、证书、合同等均须盖有医院公章。

第三条医院公章使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公章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公章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对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每个部门设立公章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医院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公章的申领与管理第六条医院公章由公章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不得私自印制、变造、挂失或擅自使用。

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出公章使用申请,报公章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公章管理专职人员应定期对公章进行盘点,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公章管理委员会,并迅速补办。

第九条公章管理专职人员应认真履行公章管理工作,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条公章仅限用于医院相关事务,不得私自外借或转让他人使用。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病历、医嘱、诊断报告等医疗文书;签订医疗合同;颁发医疗证书等。

第十二条公章的标准为正方形,印章左上角为医院名称缩写,中间为医院全称,右下角为公章编码。

第十三条公章的印章面积不得小于2厘米×2厘米,不得超过4厘米×4厘米。

第四章公章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公章的使用应按照公章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进行,不得超越使用权限。

第十五条公章使用人员应核对公章的真实性后方可使用,未经核实不得擅自盖章。

第十六条公章使用人员应遵守公章使用规定,确保盖章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公章使用后,必须及时报告公章管理专职人员,加盖使用章印。

第五章公章的监督与追究第十八条如发现公章被挂失或被盗用,应立即向公章管理委员会报告,同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处理。

第十九条公章管理违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的,公章管理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内其他相关规章如与本制度不符,以本制度为准。

规范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规范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规范医院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印章使用和管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加强印章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印章是医院的重要财产,是法定证明文件和印签的象征,只能用于法定管理及额外授权的相关事务,不得滥用或私自擅自使用。

第三条医院印章使用和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行使权利,严格保密,杜绝失效,确保印章及印章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有效。

第四条医院印章管理遵循便民、高效、公平、规范的原则,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医院印章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部门和人员,所有使用印章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六条医院设立的印章种类包括: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医院用章、人事章、财务章等。

第七条机构公章是医院的主要印章,主要用于医院外部事务及其他重要文件、证明、合同等。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章仅由医院法定代表人使用,用于申请、认证重要文件、涉及法律责任的合同等。

第九条医院用章用于医院内部文件、证明等,不涉及外部权益的事务使用。

第十条人事章用于人事管理相关事务,财务章用于财务管理相关事务。

第十一条对于需要使用印章的文件、证明等,必须先进行审核核实,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方可盖章,盖章后应在印章上注明日期、使用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印章管理责任制度第十二条医院设立印章管理岗位,负责印章的保管、使用、备案等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印章管理岗位应由专人负责,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印章使用规定,保证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卫生院院长是印章最高管理者,对印章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及时核实印章使用情况,检查印章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五条医院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印章管理工作,保证印章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负责印章的审批审核和备案记录。

第十六条卫生院印章管理岗位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岗位人员的印章管理水平,确保印章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四章印章使用规定第十七条卫生院印章管理岗位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调用或外借印章,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处理。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_医院公章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_医院公章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_医院公章管理制度条例医院公章管理制度_医院公章管理制度条例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篇11、为保证医院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医院利益,杜绝违法、泄密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介绍信等重要印鉴凭证的管理。

2.2凡属以医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医院公章;2.3凡属医院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医院公章;2.4凡属医院对外签订合同文件,使用合同专用章;2.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凭证,使用财务专用章;2.6部门(科室)印章只在医院内部有效,对外无法律效力;2.7凡属介绍医院员工对外办理重要事项,使用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3、内容3.1印章的刻制3.1.1医院需刻制公章、财务章时,应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报送集团董事长批准后,由院办(人事行政部)凭有效证明文件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3.1.2医院刻制其它印章,由用章部门(科室)负责人报送总经理(院长)审批后,方可刻制。

3.1.3印章选择的材质、形体及规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2印章的启用3.2.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3.2.2印章启用前应向集团总部及其它关系单位正式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等信息。

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3.3印章的保管3.3.1医院各类印章均由主管人员指定专人保管,并在院办(人事行政部)备案。

3.3.1.1医院公章、专用印章、钢印、总经理(院长)的手章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或总经理(院长)指定人员保管;3.3.1.2.部门(科室)印章由部门(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3.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3.3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

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

印章要保存在办公室或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一、总则医院印章是医院法人机构的重要标识和法定用印工具,用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合法运营以及办公事务的便捷进行。

为规范医院印章的使用,加强印章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印章的种类医院印章分为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人事章等。

三、印章的使用权限1.公章:具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院长、院长等在公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公章的使用必须受到相应的授权并经过批准。

2.合同章:具有事业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科室主任等在合同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合同章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并符合医院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3.财务章:具有财务人员、会计人员在财务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财务章的使用必须按照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4.法人章:具有法定代表人、法律事务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等在法人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使用法人章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人事章:具有人事处负责人、人事科长等在人事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使用人事章必须符合医院人事管理规定。

四、印章管理人员医院印章管理人员由医院行政领导任命,负责印章的发放、登记、保管和管理工作。

印章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管理经验。

五、印章的外借和借用1.印章的外借必须经过书面申请,并由印章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外借印章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印章借用手续,并按规定的期限归还。

2.外借印章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自觉维护印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严禁将印章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六、印章使用的审批程序1.公章的使用审批程序:(1)公章的使用申请必须经过法定代表人或医院行政领导的书面批准,并有相应的授权文件。

(2)在使用公章时,必须在印章上注明使用单位和使用时间,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人事章的使用审批程序:(1)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人事章的使用申请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批准,并有相应的授权文件。

医院印章管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印章管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印章的刻制、颁发、保管、使用、废止和变更等各个环节,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项目负责人印章等。

第三条医院印章是医院合法行使职权、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复制、伪造、盗用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与颁发第四条印章的刻制需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刻制前应向公安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印章的刻制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包括印章的材质、规格、字体等。

第六条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办公室进行验收,并填写《印章刻制审批表》。

第七条印章颁发前,需经院长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进行颁发。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第八条印章的保管由办公室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二)不得私自将印章借给他人使用;(三)不得私自复制、伪造印章;(四)不得泄露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第十条印章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印章进行清点,确保印章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第十一条印章的使用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包括:(一)使用印章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盖章;(二)使用印章需注明使用日期、用途、责任人等信息;(三)使用印章需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以下情况不得使用印章:(一)未经批准的文件、协议、合同等;(二)与医院无关的文件、协议、合同等;(三)含有虚假信息或违法内容的文件、协议、合同等。

第五章印章的废止与变更第十三条印章因以下原因需要废止:(一)印章损坏、丢失或无法使用;(二)医院机构调整、撤销或合并;(三)其他需要废止印章的情况。

第十四条印章废止前,需填写《印章废止审批表》,经院长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注销。

医院印鉴管理制度及办法

医院印鉴管理制度及办法

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医院印鉴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医院印章的合法性、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印章被滥用、伪造和盗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办法。

二、印鉴种类及用途1. 医院公章:用于医院对外发文、签订合同、办理法律事务等。

2. 院办公室公章:用于医院内部行文、文件审批、科室协调等。

3. 业务专用章:用于医院业务范围内的专用事务,如财务报销、物资采购等。

4. 科室印章:用于科室内部行文、文件审批、科室协调等。

三、印鉴刻制与管理1. 印鉴刻制:印鉴刻制须由医院办公室向指定公安机关申请,经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地点刻制。

2. 印鉴保管:印鉴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交与他人。

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印鉴,确保印鉴安全。

3. 印鉴使用:使用印鉴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印鉴使用程序1. 院办公室公章、业务专用章:需经科室负责人或主管院长签字同意,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使用。

2. 科室印章:需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使用。

3. 院办公室公章、业务专用章、科室印章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印,确保用印真实、准确。

五、印鉴保管与报废1. 印鉴保管:印鉴必须专柜存放,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确保印鉴安全。

2. 印鉴报废:印鉴因损坏、遗失等原因需要报废时,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院长审批后,到指定公安机关办理报废手续。

六、监督与责任1. 医院设立印鉴管理小组,负责印鉴的刻制、保管、使用和报废等工作。

2. 印鉴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及办法,对违反规定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3. 医院办公室对印鉴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印鉴使用合法、合规。

七、附则1. 本制度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及办法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及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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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印章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医院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使用权限范围、使用人、保管人、审批人的责权,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范畴
主要指:医院印章、医院支部印章、医院工会印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类章、收费章、各科室相关印章等用于明确医院对外、对内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印鉴均受本文件制约。

二、印章管理与保管
(一)印章应授权指定的保管人负责保管,被指定的保管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记、监督等多重责任与权利。

(二)任何科室或个人在启用印章前,均须取得用印签章手续,接受相应的权责告知,明确印章使用范围。

(三)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法人保管,医院印章由院办公室保管,医院支部印章由党办保管,收费印章由收费室保管,医院工会印章由工会委员保管,财务类印章由财务科保管,各科室印章由科室负责同志保管。

(四)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并规范用印。

防止因印章丢失、被盗用、滥用等行为给医院造成损失。

三、印章使用与借用
(一)印章的使用
印章的使用需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相关领导签
字授权视同完成审批手续,无需签字材料需得到口头授
意。

医院印章:由医院院长签字或无需签字材料得到口头
授意,方可用印。

医院支部印章:由医院支部书记签字或无需签字材料得到口头授意,方可用印。

医院工会印章:由医院工会主席签字或无需签字材料得到口头授意,方可用印。

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法人代表签字或无需签字材料得到口头授意,方可用印。

财务类章: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或无需签字材料得到口头授意,方可用印。

其他印章:在得到符合审批权限人员同意或口头授意后使用。

(二)印章的借用
由借用人向具有印章使用审批权限的领导(分管领导)发起申请,填写印章借用登记表后,交印章保管科室,方能借用印章。

印章借用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且使用范围和时间要按照借用登记表开展,不得随意扩大适用范围,不得延长使用时间,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印章保管科室。

四、其他事宜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具有印章使用审批权限领导报告。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给医院造成损失的,由医院对违纪者予以相应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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