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泄漏事故分析
液氨泄露案例分析

2005年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淮安段“3.29”液氯泄漏事故2005年3月29日18时50分,在江苏省淮安市境内,一辆由山东开往上海方向的鲁H-0009槽罐运输车,装有30余吨液氯危险品,在行至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淮安段时,与一辆鲁QA0938解放牌大货车迎面相撞,导致鲁H-0009侧翻。
由于肇事的槽罐运输车驾驶员逃逸,货车驾驶员身亡,延误了最佳抢险救援时机,造成了液氯的大面积泄漏,公路旁3个乡镇的村民遭受重大伤亡。
造成29人死亡,436名村民和抢救人员中毒住院治疗,门诊留治人员1560人,10500多名村民被迫疏散转移,大量家畜(家禽)、农作物死亡和损失,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
肇事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属山东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
这辆核定载重为15吨的运载剧毒化学品液氯的槽罐车严重超载,事发时实际运载液氯多达40.44吨,超载169.6%。
而且使用报废轮胎,导致左前轮爆胎,在行驶的过程中槽罐车侧翻,致使液氯泄漏。
肇事车驾驶员、押运员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失去最佳救援时机,直接导致事故后果的扩大。
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对挂靠的这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疏于安全管理,未能及时纠正车主使用报废轮胎和车辆超载行为,是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专业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该车押运员没有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不具备押运危险化学品的资质。
这是事故发生乃至伤亡损失扩大的另一个重要间接原因。
江苏淮安液氯泄漏事故28人死亡发生二次泄漏2004年江西油脂化工厂“4.20”液氯残液泄漏事故2004年4月20日21时左右,江西油脂化工厂(以下简称油化厂)发生液氯残液泄漏事故,造成282人出现中毒反应,其中住院治疗128人,留院观察154人。
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液氯钢瓶的瓶阀出气口及阀杆严重腐蚀,气温升高,瓶体内气体膨胀,将阀门腐蚀堵塞物冲出,导致液氯残液泄漏。
为严肃党纪政纪,有11人分别受到撤职等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浙江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泄漏事故

事故案例/案例分析
浙江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液氨泄漏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0年12月17日0时50分,建德市新化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因合成液氨槽氨阀门进口中腔破裂,导致大量液氨泄漏,造成4人死亡,12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因该阀门破裂处周围最小壁厚仅
2.3mm。
周围平均壁厚也只有
3.7mm,因此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2.间接原因:该公司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完善阀门等承压设备的采购、检验、入库、保养、领用的管理制度,严把质量关。
2.从企业内部的机构设置,员工配置,制度建设,措施落实上建立起科学的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
3.修订和完善企业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改善通信设备,购置配置防护救援器具。
4.对液氨槽的隐患进行整改。
液氨泄漏事故调查报告

液氨泄漏事故调查报告一、调查背景近日,发生了一起液氨泄漏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本报告旨在对该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以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事故概述在XX公司某化工厂,液氨储罐发生泄漏,导致大量液氨释放到空气中,并迅速蔓延至厂区周边。
事故发生后,厂区被迫疏散,造成了工人伤亡和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
三、事故原因分析经过对事故现场和相关数据的调查与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设备故障:液氨储罐的泄漏是由设备故障引起的。
液氨储罐在过去几个月中未经过维护和检修,导致了设备的老化和损坏。
2.操作失误:在事故发生时,操作人员没有立即采取正确的紧急措施。
他们未能立即发出紧急停工信号,也没有及时启动应急泄漏处理装置。
3.应急预案不完善:公司缺乏完善的应急预案,未能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导和培训,导致操作人员在事故发生时没有足够的应对经验和知识。
四、改善措施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建议以下改善措施:1.设备维护与检修: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与检修计划,定期对液氨储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操作培训与应急演练:公司应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预案的执行能力。
3.安全意识教育:公司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液氨泄漏等危险情况的认识,教育他们正确的紧急处理方法。
4.安全设施升级:公司应考虑对液氨储罐周围的安全设施进行升级,如增加泄漏报警装置和自动关闭阀门等,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五、责任追究与处罚针对本次事故,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问责和处罚。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生产安全的管理,并保证类似事故的不再发生。
六、结论液氨泄漏事故的发生给公司和员工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通过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改善措施的提出,相信公司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液氨泄漏中毒事故后果分析

液氨泄漏中毒事故后果分析液氨泄漏为液体泄漏,泄漏的液体在空气中蒸发而生成气体。
本工程氨储罐中液氨的贮存压力为2.5MPa ,温度为常温,属加压常温下的液体泄漏,这种液体泄漏时将形成液池,吸收周围热量蒸发扩散,引起中毒。
〔1〕毒害区估算假设液氨罐破裂后,未发生燃爆,会造成大面积的毒害区域。
泄漏后的液氨在沸点下氨蒸汽体积Vg 〔m 3〕为 Vg=273273)(4.220t mg t t WXC +⨯- 式中:W ——为液氨量,100××603=51255kgt ——25℃t 0——-33℃c ——℃〕g ——×103KJ/kg 〕m ——分子量〔17〕 Vg=334.11562273332731037.117)3325(6.4512554.22m =-⨯⨯⨯+⨯⨯⨯ 假设液氨罐破裂时,当液氨在空气中的浓度到达c=0.5%时,人吸入5-10min 即致死,那么可致死的有毒气体体积约为:3假设这些有毒气体以半球形向地面扩散,那么有毒气体扩散半径为:R=mcVg3.220944.2/3〔2〕从以上计算说明:a、瞬时泄漏〔不超过30s〕时,泄漏半径约〔根据泄漏流速而得〕。
b、当氨罐破裂泄漏时空气中氨浓度到达0.5%时吸入5-10min就会发生人员中毒致亡事故。
c、氨罐泄漏半径为,在此范围内如果5分钟内人员未逃离现场会发生中毒致亡事故。
d、一般来说,接触毒物时间不会超过30分钟,因为在这段时间内人员完全可以逃离现场或采取保护措施。
4. 高压反响釜发生爆炸事故的预测及后果根据该公司的生产条件,选定物理爆炸模型,模拟计算高压反响釜爆炸产生的能量及伤亡范围,最后对风险程度作出总结,给出建议。
一、爆炸的可能性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容易发生爆炸并能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氨化反响釜、液氨罐等位置。
该公司可能会发生的爆炸分为:1、化学爆炸:在氨化釜内对硝基氯苯与氨水发生反响,氨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高温、电火花等作用下产生爆炸。
最新液氨泄漏事故案例分析

液氨泄漏事故案例分析一、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泄漏事故2002年7月8日2时09分,聊城市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
这起事故共泄漏液氨约20.1吨,造成死亡13人,重度中毒2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72.62万元。
1、事故经过2002年7月8日凌晨0点20分,一辆个体液氨罐车,在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库区灌装场地进行液氨灌装,到凌晨2点左右灌装基本结束时,液氨连接导管突然破裂,大量液氨泄漏。
驾驶员吩咐押运员立即关闭灌装区西侧约64m处的紧急切断阀,自己迅速赶到罐车尾部,对罐车的紧急切断装置采取关闭措施,一边与厂值班人员联系并电话报警。
2时9分,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和群众疏散。
同时,企业值班领导组织职工对生产系统紧急停车。
4时40分,消防官兵将液氨罐车2个制动阀门和1个灌装截止阀关闭。
抢险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6点30分。
参与抢险搜救的干部、群众和公安、消防干警500多名,车辆32部,共解救、疏散群众2000余人。
2、事故原因分析经省政府调查组调查初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1)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初步查明,液相连接导管供货单位是河北省无生产许可证的一家镇办企业。
经公安部门侦察鉴定,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排除了人为破坏因素。
从发生事故前的记录看,液相连接导管的工作压力、温度及使用期限均未超出规定范围,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的破裂,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液氨罐车上的紧急切断装置失灵是液氨泄漏扩大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后,距离氨库西侧约64m处的紧急切断阀很快被关闭,防止了液氨储槽中液氨的继续泄漏。
虽然驾驶员对罐车上的紧急切断阀采取了紧急切断措施,但由于该装置失灵,致使罐车上液氨倒流泄漏,导致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3)液氨罐区与周围居民区防护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是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根据《小型氨肥厂卫生防护标准》(GB11666-89)和当地气象条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为1000m,而实际最近距离不足25m,远远低于规范要求。
液氨压力管道泄漏事故案例

液氨压力管道泄漏事故案例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液氨压力管道泄漏事故案例一、事故概况2007年5月4日0时02分,阜阳市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液氨球罐区,向2号液氨球罐输送液氨的进口管道中安全阀装置的下部截止阀发生破裂,管道内液氨向外泄漏,造成33人因呼入氨气出现中毒和不适,住院治疗和观察。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进行紧急处置,用9.5分钟时间,制止了泄漏。
事故发生时,截止阀底部发生破裂,底部一块直径100mm的圆形阀体外壳破裂飞出,液氨大量泄漏。
事故截止阀的破裂口直对正北方向,而西北方向的30-35米处,由阜阳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建设的凉水塔工地正在施工,造成33名人员中毒和不适,中毒人员中,阜阳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人员29人(主要为农民工,其中有2名妇女和1名8岁男童),江苏江都市桥台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人员2人,颍东区陈油坊行政村(承包锅炉出渣人员)1人,此外,还有昊源化工集团公司保安1人。
5月7日上午11时,受伤人员中,8人重度中毒(其中3人切开喉管治疗),14人中度中毒,4人住院观察。
截止5月14日,28名中毒者9人处于重症状态,9人处于中症状态,10人留院观察。
事故发生后,阜阳市政府组成了安监、质监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阀门委托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进行鉴定。
省安监、质监、环保、卫生等部门派人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和伤员抢救工作。
二、事故调查(一)工厂情况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70年,由原阜阳化工总厂改制而成,是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大型化工企业。
公司下设塑业、制气、机械制造等四个子公司,占地面积52万平方米,员工1400余人,拥有总资产6.83亿元,主要产品有尿素、碳酸氢铵、甲醇、吗啉以及余热发电30MW和塑料编织袋等。
是一个典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该公司原生产能力为:尿素合成氨系统(18万吨/年液氨联产7万吨/年甲醇,含1台400米3液氨球罐)。
液氨泄漏事故案例分析

液氨泄漏事故案例分析一、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泄漏事故2002年7月8日2时09分,聊城市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
这起事故共泄漏液氨约20.1吨,造成死亡13人,重度中毒2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72.62万元。
1、事故经过2002年7月8日凌晨0点20分,一辆个体液氨罐车,在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库区灌装场地进行液氨灌装,到凌晨2点左右灌装基本结束时,液氨连接导管突然破裂,大量液氨泄漏。
驾驶员吩咐押运员立即关闭灌装区西侧约64m处的紧急切断阀,自己迅速赶到罐车尾部,对罐车的紧急切断装置采取关闭措施,一边与厂值班人员联系并电话报警。
2时9分,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和群众疏散。
同时,企业值班领导组织职工对生产系统紧急停车。
4时40分,消防官兵将液氨罐车2个制动阀门和1个灌装截止阀关闭。
抢险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6点30分。
参与抢险搜救的干部、群众和公安、消防干警500多名,车辆32部,共解救、疏散群众2000余人。
2、事故原因分析经省政府调查组调查初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1)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初步查明,液相连接导管供货单位是河北省无生产许可证的一家镇办企业。
经公安部门侦察鉴定,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排除了人为破坏因素。
从发生事故前的记录看,液相连接导管的工作压力、温度及使用期限均未超出规定范围,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的破裂,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液氨罐车上的紧急切断装置失灵是液氨泄漏扩大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后,距离氨库西侧约64m处的紧急切断阀很快被关闭,防止了液氨储槽中液氨的继续泄漏。
虽然驾驶员对罐车上的紧急切断阀采取了紧急切断措施,但由于该装置失灵,致使罐车上液氨倒流泄漏,导致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3)液氨罐区与周围居民区防护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是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根据《小型氨肥厂卫生防护标准》(GB11666-89)和当地气象条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为1000m,而实际最近距离不足25m,远远低于规范要求。
氨泄漏危险性分析及处置

氨泄漏危险性分析及处置氨又称液氨,它是有毒可燃气体,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在高温、高压和催化剂的作用下,氢和氮直接化合制得。
氨的用途较为广泛,可制作铵盐、硝酸铵和尿素,还可用做冷藏库的制冷剂等等,氨易溶于水,能形成氢氧化铵的碱性溶液,氨在20℃水中的溶解度为34%,1份水能溶700份液氨,氨的水溶液叫氨水。
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泄漏、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事故,处置不慎,将会造成严重后果。
1 、氨泄漏的危害1.1、易气化扩散氨(NH3)为无色、有刺激性和恶臭味的气体,分子量17.03,气态比重0.59,液态比重0.82,扩散系数0.198,沸点-33.5℃,氨在常温下呈气态,在常温加压1.554MPa或冷却到-33.4℃就可变成液态,液态氨是在高压或低温状态下储存的,发生泄漏时,由液相变为气相,液氨会迅速气化,体积迅速扩大,没有及时气化的液氨以液滴的形式雾化在蒸气中;在泄漏初期,由于液氨的部分蒸发,使得氨蒸气的云团密度高于空气密度,氨气随风飘移,易形成大面积染毒区和燃烧爆炸区,需及时对危害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疏散,并采取禁绝火源措施。
2002年7月8日,山东某化肥厂一个储存为二十立方液氨储罐,向一辆液氨槽车充装液氨时,由于车载金属软管发生爆裂,液氨迅速扩散,仅几分钟时间,氨气就笼罩了整个厂区,危及到2000名群众的生命安全,该事故造成105人中毒,死亡13人,重伤24人,中度伤员12人。
2013年8月31日,上海宝山区丰翔路1258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
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5人重伤、20人轻伤。
1.2 易中毒伤亡氨有毒、有刺激性和恶臭味的气体,容易挥发,氨泄漏至大气中,扩散到一定的范围,易造成急性中毒和灼伤,每立方米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为30 mg/m3,当空气中氨的含量达到0.5-0.6%,30分钟内即可造成人员中毒;氨气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是皮肤、感觉气管、呼吸道和消化道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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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液氨泄漏事故的发生,山东红日集 团制定了系列防范液氨泄漏事故措施,该 措施制定的比较详细、全面,值得借鉴, 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在 第26期简报上发了专刊。
(3)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的周边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 起因很复杂,但隐患明显,危害性极大。《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 业的建设条件及与周边场所的防护距离,都做出了明确规 定。提出了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 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 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 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 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上述问题带有普遍 性,建议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条例》规定必须立即 排查,制定整改意见。
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和城建规划上把关不 严、监督不力;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 面存在漏洞,措施不到位,未能及时督促 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致 使辖区行业内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防范措施
莘县液氨泄漏特大事故发生后,省委、省 政府高度重视,省府办公厅7月9日发出 《关于聊城市莘县化肥有限公司“7.8”特大 液氨泄漏事故的通报》,这次会议又专门 安排对事故进行剖析。我们认为应从以下 几个方面认真汲取事故的教训:
(2)气体充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 规、标准、制度。
1、所有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持有《气瓶充装 注册登记证》,无证不得进行气瓶充装作 业。
2、液氨槽车充装必须做到:
①制定科学、合理的《液氨充装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②符合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证件齐全,安全设施完好。 ③输氨橡胶软管必须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质量符
事故原因
(4)安全Βιβλιοθήκη 理制度和责任制不落实是发生 事故的重要原因。
企业在采购液相连接导管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把关不严, 致使所购产品为无证厂家生产的产品,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隐患。
企业制定的《液氨充装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液氨车辆来厂后,由 当班调度负责检查《液化气体罐车使用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驾驶证》、《押运证》等有关证件是否齐全、合格,不合格者拒绝 充装。”而该液氨罐车仅有《驾驶证》、《押运证》、《操作证》、 《液化气体罐车使用证》,未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手续不全; 规定还要求,“来厂车辆必须保证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紧急切 断阀、进出口阀、手动放空阀、排污阀的完备、好用,由调度带领氨 库操作工进行检查。符合规定由调度填写充装安全许可证并签字,否 则不许充装。”而企业提供不出该车的充装安全许可证。以上看出, 企业虽然有《规定》,但未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落实,这是发生事 故的重要原因。
事故经过
2002年7月8日凌晨0点20分,一辆个体液 氨罐车,在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库 区灌装场地进行液氨灌装,到凌晨2点左右 灌装基本结束时,液氨连接导管突然破裂, 大量液氨泄漏。驾驶员吩咐押运员立即关 闭灌装区西侧约64米处的紧急切断阀,自 己迅速赶到罐车尾部,对罐车的紧急切断 装置采取关闭措施,一边与厂值班人员联 系并电话报警。
合国家标准(GB/T16591-1996),充装前检查软管是否完好。 ④充装人员、押运员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充装时必须坚守岗位。 ⑤充装岗位配备防毒面具及防毒呼吸器。 ⑥充装量不得超过设计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⑦充装过程中确保槽车稳定。 ⑧制定《重大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1)高度重视气体充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无论是压缩气体还是液化气体,都是危险化学品, 气体充装单位都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前几年, 我省也发生过液氨钢瓶、液氯钢瓶爆炸事故,发 生过溶解乙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过液氯严重泄 漏的社会性灾害事故。近两年,液氨泄漏事故连 续发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各气体充装企业要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 规、标准,认真落实省化工办鲁化管[2002]19号 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中的有关工作要求。
事故经过
2时09分,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等部门 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赶到现场, 组织事故抢险和群众疏散。同时,企业值 班领导组织职工对生产系统紧急停车。
事故经过
4时40分,消防官兵将液氨罐车2个制动阀 门和1个灌装截止阀关闭。抢险搜救工作一 直持续到6点30分。参与抢险搜救的干 部、群众和公安、消防干警500多名,车辆 32部,共解救、疏散群众2000余人。
事故原因
(2)液氨罐车上的紧急切断装置失灵是液 氨泄漏扩大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后,氨 库西侧约64米处的紧急切断阀很快被关 闭,防止了液氨储槽中液氨的继续泄漏。 虽然驾驶员对罐车上的紧急切断阀采取了 紧急切断措施,但由于该装置失灵,致使 罐车上液氨倒流泄漏,导致事故的进一步 扩大。
事故原因
(3)液氨罐区与周围居民区防护间距不符 合规范要求,是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 原因。根据《小型氨肥厂卫生防护标准》 (GB11666-89)和当地气象条件,卫生防 护距离要求为1000米,而实际最近距离不足 25米,远远低于规范要求。因此,液氨罐 区与周围居民区防护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是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
2.事故原因
经省政府调查组调查初步分析,发生事故 的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事故原因
(1)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 原因。初步查明,液相连接导管供货单位 是河北省无生产许可证的一家镇办企业。 经公安部门侦察鉴定,液相连接导管破裂 排除了人为破坏因素。从发生事故前的记 录看,液相连接导管的工作压力、温度及 使用期限均未超出规定范围,是在正常使 用条件下发生的破裂,这是造成这起事故 的直接原因。
液氨泄漏事故分析
1.事故经过
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月25日经莘县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是由鲁西化工集 团总公司控股,吸收自然人参股组成的,具有独 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740万 元,其中,鲁西化工集团总公司出资720万元。主 要设备为合成氨生产线,年生产规模为4万吨,主 要商品为液氨和碳酸氢铵。企业现有干部职工54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