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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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率与税收级距的中美比较

个人所得税率与税收级距的中美比较

个人所得税率与税收级距的中美比较一、中美两国税率和级距对征税总额的影响1.个税收入占总税收比重阐发1近十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自2001年的995亿人民币逐年增长到2021年的4837亿人民币,增加了近五倍之多。

尽管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总量上有了巨大提高,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地位还是相当的低,占总税收的比率在6.75%上下浮动,近三年来甚至呈下降趋势2。

美国个税总额亦然,从2001年的9715千亿美元开始逐年增长,但涨幅较小。

尽管美国的个税在总量上有所提高,其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却没有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而是在50.84%上下波动。

与美国比拟,中国的个税地位明显偏低。

造成这一成果的局部原因是,中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税款大量流掉。

从2005年中国个人所得税分工程收入比重看,工薪所得税占54.176%,个体工商户出产经营所得占14.12%,两者合计占68.196%;企事业单元承包、劳务报答等其他工程应交税所占比例较小,约占3.141%。

这就意味着大局部非工薪的高收入者应交的个人所得税没有足额缴上来。

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分税制,存在较多的逃税避税漏税,会造成所得来源多且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反而不消交税或交较少的税,而所得来源少且收1数据来源:, chinatax. gov .2刘雅琴浅谈中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流掉的原因及其对策经济研究导刊2021年第30期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

另一方面,我国的源泉扣缴不到位。

中国高收入群体收入来源具有多元化、隐形化特点,收入通常直接以现金支付,并不通过银行转账,税务部分无法如实掌握个人的收入来源和收入状况。

因而源泉扣缴只能管住那些代扣代缴尺度的工资收入,高收入者却能通过税前列支收入、股息、红利和股份的再分配、公款承担个人高消费和买保险、现金交易等多种手段“合理避税〞。

美国对富裕阶层的课税幅度是十分强的,为了防止富裕阶层滥用税收法规,“合法〞逃税,1969年,美通过了关于征收最低税款法案。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国际交往的日益密切,中美两国之间的比较研究变得愈加重要。

其中一个重要的比较点就是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税率和起征点上,还包括税法体系、扣除标准、税收政策等方面。

本文将对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比较,并对其优劣势进行分析。

一、税率和起征点的比较在税率方面,中美两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个等级,最低税率为3%,最高税率为45%。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个等级,最低税率为10%,最高税率为37%。

从税率来看,美国的最低税率要高于中国,但最高税率却要低于中国。

美国的税率分布相对均匀,税率递进性较强,而中国的税率分布则不够均衡,税率递进性不够明显。

在起征点方面,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12000美元。

可以看出,美国的起征点明显高于中国,适用范围更广。

二、税法体系的比较中美两国的税法体系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采用的是总额纳税制,即以纳税人的全部所得为计税基础,然后根据不同的法定扣除项目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而美国采用的是分项纳税制,即根据不同的收入项目分别计算应纳税款,然后将这些应纳税款加总起来得出最终应纳税款。

从税法体系来看,中国的总额纳税制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更为简单,但也容易出现漏税和逃税现象;而美国的分项纳税制征收更为精细,但繁琐度也更高。

三、扣除标准的比较在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方面,中美两国也存在着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包括基本生活费、子女教育、租房、住房贷款等,扣除标准比较全面。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包括基本生活费、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扣除项目相对较少。

可以看出,中国的扣除标准相对来说更为全面,对纳税人的生活支出更为关注;而美国的扣除标准相对来说较为简单,会导致有些生活支出无法得到合理的减免。

四、税收政策的比较在税收政策方面,中美两国也存在着差异。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劳务、财产性权益等所得征收的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中美两国都是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之一,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也有各自不同的体系。

本文将对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比较,并对其优劣势进行分析。

一、对比分析1.税率结构在税率结构上,中美两国存在较大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分为七个档次,税率从3%到45%不等。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分为七个档次,税率从10%到37%不等。

从税率上来看,美国的税率更为平均,而中国的税率则偏向富人征收更多的税款。

2.税基范围在税基范围上,中美两国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征收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除了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外,还包括了股息、利息、租金、资本利得等各类财产所得。

换言之,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更为全面,对各类收入都进行征税,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则相对狭窄。

3.税收优惠在税收优惠上,中美两国也存在差异。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抵扣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房屋抵扣等。

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则相对较少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很难享受到税收优惠。

4.征收程序在征收程序上,中美两国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程序相对简单,主要采用代扣代缴的方式,税款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个人自行申报纳税,并且拥有较多的自由裁量权。

二、优劣分析就税率结构而言,美国的分段累进税率更为平等和公平,能够有效调节贫富差距。

而中国的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富人纳税较高的问题,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

就税基范围而言,美国的个人所得税覆盖面更广,能够更全面地征税,确保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相对狭窄,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不稳定。

三、结论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率结构、税基范围、税收优惠和征收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各自具有优劣势。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引言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税种,是各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不尽相同,因此,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和借鉴,有助于各国税务部门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税收收入并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以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为主线,分析并借鉴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探讨如何优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较为复杂,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税率分为不同档次。

美国纳税人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进行计算缴税。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以下特点:•所得税率较高: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渐进税率制度,高收入群体的所得税税率较高。

•多项减免政策:美国通过多项减免政策,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社会保障税:美国的个人所得税中包含社会保障税,用于支付社会保障福利。

瑞典个人所得税制度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具有高度的公平性,纳税人的收入水平越高,纳税比例也越高。

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特点如下:•高税率、高免税额:瑞典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但免税额较大,低收入群体可享受一定程度的减免。

•税基广泛:瑞典的个人所得税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工资、奖金、股息、利息等多种收入来源。

•高福利:瑞典的个人所得税用于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借鉴根据对美国和瑞典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可以得出以下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借鉴建议:1.渐进税率制度:借鉴美国的税率分档制度,可以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引入渐进税率,提高高收入者的所得税税率。

2.多项减免政策:借鉴美国的减免政策,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3.宽税基:借鉴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宽税基,将更多收入来源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4.加强社会福利:借鉴瑞典的做法,将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用于提供社会福利,提高国民生活水平。

结论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有助于各国税务部门了解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并进行借鉴与优化。

所得税制度在不同的比较

所得税制度在不同的比较

所得税制度在不同的比较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所得税作为个人和企业所要缴纳的税种之一,对于国家财政收入以及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将对所得税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比较和分析。

一、所得税基本概念所得税是根据个人或企业的所得额而向国家支付一定比例的税款,是一种按照所得额大小递进征收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其所得额大小缴纳的税款,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其所得额大小缴纳的税款。

二、全球所得税制度比较1. 美国所得税制度美国所得税制度分为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收入水平设定不同的税率,高收入阶层面临较高的税率。

公司所得税根据公司利润额和经营形式不同而设置税率。

2. 英国所得税制度英国个人所得税分为基本税率和高收入税率,在个人所得额较高的情况下,高收入税率递增。

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对较低,有助于吸引投资和创业。

3. 德国所得税制度德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征税原则,个人的各种收入在一定的免征额后按照统一的税率计算,高收入者面临更高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对较高,是海外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德国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了多种减免方式。

4. 中国所得税制度我国个人所得税根据收入额设定不同的税率,分为七个级别,收入水平越高,税率越高。

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盈利额和行业不同设定税率,同时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还对创业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三、所得税制度比较的几个方面1. 税率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制度中,税率差异很大。

有的国家采取较高的税率对高收入者进行强制调节,有的国家则对高收入者给予一定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2. 税收征收方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制度中,征收方式有所不同。

有的国家采用预收方式,即工资发放时从工资中扣除预缴所得税;有的国家则采用年终结算的方式,将一年的所得税分摊到每个月工资中。

3. 免税额和减免政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制度中,免税额和减免政策也有所不同。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税种之一,对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上两个最大的经济体,其个人所得税制度自然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对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其优劣势所在。

一、税率水平中美两国在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水平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分为7个级别,税率从3%到45%不等;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则分为7个级别,税率从10%到37%不等。

从税率水平上看,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对较低,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则相对较高。

优劣分析: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低,可以减轻个人负担,促进消费和投资,激发经济活力;但缺点是可能导致减少税收收入,影响政府的财政健康。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高,可以为政府提供更多税收收入,用于社会福利建设;但缺点是可能对个人造成负担过重,影响消费和投资。

二、个税起征点个税起征点是个人在享受完全免税或部分免税的个税额基数。

中国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而美国的个税起征点则根据家庭情况和收入水平而定,普遍较高。

三、税收抵免税收抵免是指纳税人可以在个税应纳税额中将一定的支出或费用抵免掉。

在这方面,中美两国存在一定的差异。

美国的个税法允许纳税人在计算纳税额时,可以将一定的家庭开支、子女抚养和教育支出等进行抵免,以减少纳税额;而中国的个税法对于家庭支出的抵免限制相对较少。

优劣分析:美国的个税抵免制度可以保障纳税人的家庭权益,促进家庭稳定和人口稳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可能会导致税收减少,影响政府的财政平衡。

中国的个税抵免制度相对较少,可以保证政府的税收收入不受过多影响,有利于政府的财政稳定;但缺点是可能会对纳税人的家庭支出造成一定的负担。

四、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是指国家对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

在这方面,中美两国也存在差异。

美国的个税征管相对较为复杂,纳税人需要填写一系列的表格和申报材料,并且需要进行年度的纳税申报;而中国的个税征管相对较为简单,纳税人可以通过单位代扣代缴或者自行进行纳税申报。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差异。

个人所得税是政府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因此税制的设计和运作需要考虑到财政收入、公平性、激励作用等方面的因素,并在不同国家进行定制性的调整。

下面将根据中美两国的税制特点,分析其差异以及所带来的优劣势。

1. 税率和征税阶段美国和中国的税率与征税阶段有一定的差异。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以阶梯式递增的方式征税,共有七个阶段。

税率从10%到37%不等,税率越高,所征税的比例也就越高。

而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分属于“起征点征收模式”,即在个人税前收入中设定一个起征点,只有超过这一金额的所得才会开始征税。

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3%到45%不等,税率越高,所征税的比例也就越高。

优劣分析:美国的阶段式税率可以反映出其注重公平性,重视财富再分配。

但其税率较高,会限制高收入人群的潜力,可能会影响到一部分优秀人才的流动和职业选择。

而中国的“起征点征收模式”对于低收入人群具有一定的惠民意义,能够促进收入分配的合理性。

但税率的递进性不够明显,较为平缓,对于高收入人群的激励效果还有待提升。

2. 财产调整和退税美国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财产调整和退税上也存在着不同之处。

在美国,个人所得税可以进行丰富的财产调整,例如抵扣子女教育费用、房屋抵税、养老保险计划等等,这些调整均可以有效地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而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支持的财产调整相对较少,大部分情况下,优惠调整是在公司所得税中进行的。

此外,在退税方面,美国和中国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在美国,如果在纳税年度中过多缴税,可以向国家申请退税。

而在中国,退税的机制相对较为复杂,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公民出现支出超过收入的情况,或因出差、学习等原因产生的开支等。

美国在财产调整和退税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而中国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提升的空间,如逐步开展专项扣除、优化退税流程、增强退税信息透明度等等,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个人所得税是国家为了筹集财政收入而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

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存在着差异,其中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各有其特点。

本文将对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进行比较与分析,以及就其各自的优势和劣势进行评述。

一、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基本概况1. 中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即在个人每月收入不超过5000元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而在美国,根据不同的家庭状况和收入水平,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相对较高。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税率分为7级,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也采用累进税率,税率分为7级,分别是10%、12%、22%、24%、32%、35%、37%。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有一些专项扣除政策,例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可有效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在美国,个人所得税也有一些优惠政策,例如房贷利息抵扣、子女教育支出税收优惠等。

1. 起征点差异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相对较低,意味着相对较低收入者也需要缴纳一定额度的个人所得税。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相对较高,较低收入者没有或者只需缴纳很少的个人所得税。

2. 税率结构差异中国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都采用累进税率,但两国的税率级数和税率幅度存在差异。

中国的税率级数和税率幅度较多,税率从3%到45%不等,而美国的税率级数和税率幅度较少,税率在10%到37%之间。

3. 优惠政策差异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较低,可以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范围广泛,可以有效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较为平均,对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都有较为合理的税率。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对较高,可能会造成高收入者的税负能够较为沉重。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异同


征收管理效率比较
国内征收管理效率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效率不断提高,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征收管理人员的素质等方式,不断提高征收 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国外征收管理效率
国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效率相对较高,一些国家采用了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数据分析技术,提高了征收管 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一些国家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纳税人服务体系,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
比例税率
另一些国家采用比例税率 ,即应纳税所得额与税率 的乘积是固定的,不受应 纳税所得额大小的影响。
累退税率
还有一些国家采用累退税 率,即随着应纳税所得额 的增加,税率逐渐降低。
税收优惠政策比较
扣除项目
一些国家允许纳税人从应 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些项 目,如赡养费、教育费、 医疗费等。
税收抵免
另一些国家实行税收抵免 政策,即允许纳税人将其 已纳的税款抵免其应纳的 税款。
个人所得税是财政收入 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 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具有
重要意义。
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 可以引导企业和个人的 经济行为,促进经济发
展。
稳定社会秩序
合理的税收政策可以稳 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
和谐发展。
03
中外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
税制模式比较
分类所得税制
一些国家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将 个人所得分为不同类别,如工资 、利息、租金等,分别适用不同
06
结论与建议
研究结论
中外个人所得税在税制设计、 征管方式、税收优惠等方面存 在差异。
不同国家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过程中,对于纳税人的权利保 护、税收公平性等方面存在不 同的做法和经验。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是一 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适应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个人所得税是不同国家对个人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着许多差异,其中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具有明显的差异。

本文将从税率结构、税收政策、优惠政策、税收征管等方面进行比较与分析,探讨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优劣势,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税率结构1、中国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分为七个层级,税率分别是3%, 10%, 20%, 25%, 30%, 35%, 45%。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缴纳25%的税率,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缴纳35%的税率,超过300,000元的部分缴纳45%的税率。

2、美国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渐进税率制,分为七个层级,税率分别是10%, 12%, 22%, 24%, 32%, 35%, 37%。

同时美国还设立了标准扣除额和各种税收抵免,使得个人所得税实际缴纳的税率比表面税率更低。

比较分析:从税率结构来看,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的相似之处在于都采用了累进税率制。

而不同之处在于税率层级和具体税率数值的设置。

美国的税率层级更多,但税率数值相对较低,中等收入者的税负较低,而中国的税率数值相对较高,高收入者的税负较重。

美国的税率结构相对更加合理和公平。

二、税收政策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纳税义务和纳税原则,对居民个人所得和非居民个人所得分别征税。

居民个人所得税适用全球所得征税制,非居民个人适用源泉征税制,并设立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赡养亲属等。

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都非常完善,都设立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

但是在具体政策的细节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比如美国的住房贷款利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直接抵扣,而中国的住房贷款则限制了抵扣条件。

美国的税收政策更加灵活和人性化。

三、税收征管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构是国家税务总局,由地方税务局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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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对比分析
班级:会计0902班姓名:袁文岑学号:0903100214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的深入与进步,我国相关的税收制度也正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

其中,个人所得税作为其中影响程度最广的税种,似乎在近年来难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存在着政策制度不完善,实施乏力的情况。

出现了诸如:调节收入差距力度不够乃至有助扩大的趋势;税种不完善,征税面较为狭窄,难以与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实施力度与效率低下,税收结构复杂等一系列问题。

然而,国外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与经验,因而相较之下,更为完善和进步,也对人民的生活起到更大的保障作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种收入差距社会保障
正文:
自从1994年正式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每年保持较快的速度增长,在现代税制体系中,对个人收入起调节作用的税种主要有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以及遗产与赠与税等。

个人所得税是在收入分配的最终环节——个人所得环节征收的税种,属于直接税,最能体现税收普遍、公平的原则。

个人所得税一般采用累进税率,体现对高收入者多征税,对低收入者少征税,从而达到公平收入分配的目的。

的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曾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有利于国家发挥其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作用。

然而,我们明显感觉到,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的个税制度日益显现出他的弊端,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都有着消极影响。

首先,我们要明确国家建立个人所得税制的初衷,英国在1799年便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开历史先河。

作为一种先进的、有助与社会稳定与公平的政治武器便随之被诸多国家所借鉴,并在之后的两百余年里不断完善,发展至今。

然而,我们国家现在征收个税的现状是,由于设计的不合理,尤其是现行的分项按此征税的个人所得税制,对于工薪阶层所得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则采取20%的比例税率,工薪阶层成了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纳税主体,他们作为社会的中坚阶层,是社会的主要群体。


们的工资收入往往用于养家糊口,上有老下有小,是社会压力最大的一部分群体。

那些正真的高收入者,只要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便能够使得很多收入达不到起征点进行偷逃税。

由此可见,我们的个税存在着逆向调节的作用,完全违背了其建立的初衷。

相比之下,美国的富人是美国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主体,个税收入的六成来自最富有和高收入的人群。

目前,美国收入最高的1%家庭的总收入约占美国家庭收入的19%,但他们缴纳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占美国个税总额的39%;收入最高的5%家庭的总收入约占美国家庭收入的56%,但他们缴纳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占美国个人收入所得税总额的86%。

美国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逐步提高税率,以此减少低收入者的负担,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过快增长。

其最基本的原则是收入多缴税多,收入低的可以先缴税后退税。

美国在收入方面的规定也相当复杂,不仅考虑个人的实际收入,还十分重视家庭其他成员尤其是儿童的因素。

西方发达国家采取以直接税为主的税收政策,然而我们还停留在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政策,且对不同收入来源采用不同的的税收和扣除方式,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综合收入和真实纳税能力,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征税原则。

这是个税制现存最主要的问题。

形象地打个比方,我们便可以这样理解,当目的地与选择的路径相反时,走得越快,离所要达到的地方越远。

这么简单的道理,希望我们国家领导人早些明白,多为人民谋福利。

此外,由于经济形势和国家的社会状况已经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的个税制应当于是俱进,适时的作出调整与改变。

同时,要根据征税的对象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个体的特点来实施制度。

这点而言,国外较为成熟的经验便可供我们借鉴:日本税制中,对于个人所得税也设立了不少扣除项目。

总的来说有两类,一类是对人的扣除,一类是对事的扣除。

前者的主要目的在于照顾低收入者的生活需要。

它具体分成基础扣除、配偶扣除(日本很多女性不工作)、抚养扣除、残疾扣除和老人扣除等。

而对事的扣除,主要是为了应对某些突发事件,具体有社会保险费的扣除等。

这就是说,尽管很多日本人年收入相同,但如果抚养的子女人数不同,需要赡养的老人数量不同,需交纳的所得税税款也就有很大不同。

这就是一种人性化的制度,尽管人们的收入是一样的,但是其要承担的责任不同,有人“一人吃饱,全家不愁”,有人“上有老,下有小”。

如果对这二者征相同的税,那么就显然是
不公平的,我们国家的领导者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到这点。

我们要追求的是实质上的公平而不是形势上的。

同时,我国的个税制还存在着税基狭窄,征税不当的问题。

我国的个税制采用的是正列举方式加概括法,列举法规定了10个应税项目,概括法规定了“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收的其他所得”,列举法主要采用正列举方式,在确定税基范围上限制了征税范围的扩大,虽然用概括法规定了其他认定的应税项目,避免了税基流失,但是因其规定的模糊性,易在征收过程中引起纳征双方的纠纷和纳税人逃、避税行为的发生。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现行的再分配制度下,我国居民的收入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包括工薪、劳务报酬所得等劳务性收入,利息、股息和红利等资本性收入,还有劳保福利收入、职务补助、免费午餐及其他实物补助形式的收入。

在这些收入的新变化下,在现行个税制下都无法自动的成为个税的应税项目,使得所得税的税基过于狭窄。

此外,在现行个税法规定有10条免税项目,3条减税项目,还有其他暂免税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和减免税优惠政策,而这些减免税政策出于鼓励、引导、照顾、互惠、惯例等多种目的,知识减免项目过多、范围过宽既造成纳税人税负不公平,又侵蚀了税基,弱化个税的调节分配功能,客观上缩小了纳税范围。

我们仍然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还需要我们作出更大的努力。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公平公正的税制,还需要政府与民众的共同努力。

但在努力的过程中,作为政府,应该能做得更多些,只有充分保障广大民众的利益,这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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