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控制制度
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5篇)

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职业危害因素,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凡参与本公司建筑施工经营活动的各分公司、项目部、各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环境保护应遵循与经营管理协调进行,资源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污染者承担治理和损害补偿责任的原则。
三、环境保护必须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方针。
四、产生环境污染的施工现场,必须把环境保护纳入工作计划,把消除污染、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作为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作为年终考核内容部份。
五、施工项目中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主管部门报批后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六、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严格控制粉尘排放,加强对动力废气、机动车尾气、化学品恶臭、电焊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管理工作。
七、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不得超标排放动力废气、粉尘、烟尘、恶臭等。
八、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九、对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噪声源,应当采取消气防振措施,其噪声和振动的排放,必须符合排放标准。
十、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的施工现场,禁止夜间及午间产生超放标准的噪声、振动源,若确需在夜间及午间作业的必须报经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一、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要做到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集中处理。
对按指定地点倾倒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应采取以填埋方式处理,并要有效的防水层及防渗透措施。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11、总则1.1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瑞科化工有限公司的各个车间及部门的防治污染的责任。
2.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职责3.1、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各主管4、管理要求4.1、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部门。
4.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及环保管理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4.4、各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4.5、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5.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工作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它包括了以下内容:1. 职业危害辨识和评估: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的危害辨识和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2. 职业危害控制措施:根据职业危害辨识和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物理控制、工程控制、管理控制和个体防护措施等。
3. 职业危害监测和检测:定期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职业危害问题。
4. 培训和教育:对工作者进行职业危害防护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5. 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职业危害事件,减轻事故后果。
6. 健康监护:对工作者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护,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危害检测制度是指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的检测和评估,确保职业危害的控制措施符合要求,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职业危害问题。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 环境监测:对作业场所的空气、噪音、振动、光照、温湿度等环境因素进行监测,评估其对工作者健康的影响。
2. 有害物质监测:对作业场所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包括毒性气体、粉尘、放射性物质等,评估其对工作者健康的风险。
3. 个人监测:对工作者进行个人监测,测量其暴露于职业危害因素的程度,评估其对健康的影响。
4. 检测设备和方法:选择合适的检测设备和方法,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5. 检测记录和报告:对监测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工作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和检测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作业场所的特点和工作者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健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工作场所。
第三条公司应采取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确保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二、职业危害控制管理第五条危害因素的识别1. 公司应组织人员对危害因素进行识别,主要包括:(1)识别确定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2)评价危害因素与上述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3)判定危害因素及其岗位;(4)对现行活动进行审查;(5)对以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调查,取得反馈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事故、卫生监察等的调查;(6)该岗位及所处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
2. 识别时机:(1)以岗位为对象,每年年初;(2)发生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情况时;(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产品涉及的原料、工艺发生变化时。
第六条危害因素的评价与控制1. 公司应根据危害因素的识别结果,对其进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2. 公司应定期对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审查和改进;3. 公司应对职工进行危害因素的告知和教育。
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1. 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职工的健康状况;2. 公司应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3. 公司应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职工,并存放于职工个人档案中。
三、职业危害检测制度第八条检测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安全检测规定,明确公司环境监测项目、指标、监测周期,规范监测分析方法,制定本检测制度。
第九条检测范围1. 本检测制度适用于公司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安全检测、噪声及其他危害因素的监测;2. 检测项目包括化学有害因素、物理有害因素等。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5篇)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病预防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二、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对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需的费用在施工安全措施费中列支。
四、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六、对施工现场易产生粉尘、焊接弧光、噪声、苯类等有害因素,加强监测管理,配备齐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需加强对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
七、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八、在公司的各项生产活动中,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要将各项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九、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2)一、制度目的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和影响,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条例》5.《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定》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三、制度的实施范围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及合作伙伴,并包括公司所有场所和设施。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引言:职业病是指因为劳动过程中接触、吸入、摄入或者接触到的职业性有害物质或者工作环境因素,导致工人患有的以各种类型的损害器官健康为主要特征,经过一定时间滞后性出现的疾病。
职业病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并且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社会环境的质量,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显得非常必要。
一、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基本原则:1. 目的: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社会环境的质量。
2. 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 科学合理,规范操作。
- 依法管理,责任明确。
- 公开透明,参与共享。
二、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的内容:1. 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管理:- 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分析和评估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检测;-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级管理,确定监测和控制的重点。
2. 职业病危害防控管理:- 设立专门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明确职责和权力,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制度,包括防护用具、排风设备、通风系统等;- 制定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加强职业病预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
3. 职业病危害诊断和职业病的防治:- 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体检;- 制定职业病的诊断和防治规范,确保及时诊断和治疗职业病;- 加强职业病的监测和报告,及时控制和阻断职业病的传播和扩散。
4.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管理:- 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提高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事后处理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为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有章可循,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由职业病危害防治科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目标,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重点,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二、安全目标的制定应包含以下内容:1、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杜绝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职业病危害事故率为零,实现安全生产。
2、加强“防尘”管理工作,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3、强化现场管理,安全生产达到“质量标准化矿井”的生产标准。
4、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
5、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科将职业病危害目标按队组进行分解。
四、公司每月组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大检查,定期召开职业病危害防治例会,分析本月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检查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完成情况,部署下个月的职业病危害管理目标。
五、职业病危害防治科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检查活动,及时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等,总结安排本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具体事宜,检查队组业务分解目标的完成情况。
六、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组对全年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2),是指通过制定、执行和监督一系列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和措施,以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
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标制定: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
具体包括工作场所环境的要求、职业病发病率的控制目标、职业健康监测等。
2. 加强管理:通过明确责任,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包括设立专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指定职业病防治负责人,加强培训和宣传等。
3. 风险评估:对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程度,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6篇)职业危害管理制度(通用6篇)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新大地公司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评估管理:一、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防治管理工作,搞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作业场所空气的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标准(见表格)。
三、职业危害检测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总粉尘:⑴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
⑵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2、呼吸性粉尘:⑴作业场所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6个月测定一次。
⑵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一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
4、粉尘检测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按时上报。
四、粉尘检测的仪表、仪器必须按时到经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归口单位鉴定合格。
五、通风部要对检测报表、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仪表、仪器的送检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种防尘设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各事业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章职业危害的定义及范围第四条职业危害的概念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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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控制制度
采用合理的措施控制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高低温及照明等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2 适合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 矿全体员工。
3 术语与定义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4 职责
4.1 矿长
421负责汇总《职业危害清单》制定全矿的《职业危害控制计划》,并落实执行。
422负责编制职业危害控制制度,并督促执行。
423组织对职业危害的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4.3 生产技术部
4.3.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对职业危害进行技术控制。
4.3.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4.4 机动能源部对生产设施、通风防尘防毒等安全防护设施做好维
护、检修计划、
确保安全运行
4.5 环保部负责制定生产环境有害因素的治理规划,并检查执行情
况。
4.6 人力资源部
负责按照《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制定职业危害控制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辨识,职业危害后果,自我防护方法的培训。
4.7 供应部
负责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为员工配备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4.8 工会工作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监督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实际情况。
4.9 车间(二级单位)
4.9.1负责统计本部门接触职业危害的人员清单。
4.9.2落实本部门的职业危害控制计划。
4.9.3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4.10 员工熟悉、掌握职业危害辨识,职业危害后果和自我防护方
法的方法。
5 工作程序
5.1 粉尘危害控制
5.1.1需要控制的主要粉尘危害源包括:
a)井下凿岩(钻孔)、运输、铲矿、放矿、爆破、破碎等产生的粉尘危害;
b ) 建筑施工、充填作业时产生的砂料,。
水泥尘危害;
c)砂轮研磨时砂轮机产生的粉尘危害;
d ) 电焊作业时产生的电焊烟尘危害;
e)机械车削铸件时产生的金属粉尘;
f)地面运输公路产生的扬尘。
5.1.2需要控制的粉尘危害岗位包括:
a) 井下采掘作业面及作业人员;
b ) 井下破碎系统、溜破系统作业面及作业人员;
c ) 井下运输放矿作业面及作业人员;
d ) 选矿厂装(卸)矿站。
矿石破碎、电振、螺旋分级、球磨等作业人员;
e) 其他工种:运输司机、装载机工、电焊工、维修(钳工)
等。
5.1.3粉尘控制措施包括:
a)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
b)生产场所的粉尘接触限值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02 )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粉尘控制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c)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对产尘点采取综合性粉尘措施,即“风、水、密、护、革、管、教、查”八字方针,从控制尘源开始,使作业点的粉尘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d ) 生产车间按照《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评价职业危害的风险等级,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e) 采用湿式作业,禁止干式作业。
凿岩机的最低供水量,应根据机型和种类,满足凿岩除尘的要求。
f) 井下在凿岩、铲矿作业前和爆破后,必须作业面进行喷雾洒水,井清洗距工作面10m 以内的岩壁。
g ) 井下主要进风道、人行道、斜坡道、运输巷道的路面应保持潮湿,岩壁每月应喷水一次;主要回风道,每年应清理一次,各种装运设备,每天应清洗一次。
h ) 保证进风井口的风源质量,凡从副井、斜井、斜坡道下放的水泥、河沙、石灰等,及井下拉上地面的木头、废铁、轮胎等产尘物品,必须运离井口30m 开外装卸车。
i ) 地面运输公路晴天时定时开洒水车洒水。
j) 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
场所应采取密闭-抽风-除尘的办法(如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
k ) 供应部负责为员工配备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接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l ) 加强对除尘设备管理,车间每天对除尘设备检查,保证除尘设备的有效性。
m ) 组织对粉尘危害作业点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2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控制
5.2.1 需要控制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源包括:
a)爆破时产生的炮烟;
b ) 井下封闭已久的巷道缺氧或产生的毒气有害气体;
c)井下铲运机作业时产生的废气;
d)井下机车电瓶充电作业时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e)选矿浮选、药剂配制和给药作业时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f )
在压酸、加酸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酸雾气体;
g)在化验检测操作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h )电焊作业时,在高温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i) 检修贮酸、压酸输送设备设施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j ) 选矿厂净化塔清理、硫给泵池清理、塑料加工、溶
铅时产有毒有害气体;
生的k) 危险化学品储藏仓库散发的有毒有害气体;
l)使用各类危险化学品时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5.2.2需要控制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岗位包括:
a) 井下爆破后的工作面及进入爆破工作面的作业人员;
b )井下铲运机采掘出矿(碴)作业人员;
c) 井下电瓶充电操作人员;
d )酸泵、压酸、加酸操作人员;
e) 化验检测操作人员;
f ) 净化塔、硫给泵池清理作业人员;
g )药剂配制和给药室操作人员;
h )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及保管人员;
i) 在坑内、容器内进行电焊的作业人员。
5.2.3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控制措施包括:
a)对主要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点,采取密闭、通风排毒等措施, 并进
行净化使其达到排放卫生标准;
b ) 生产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接触限制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因素
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02 )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有毒有害气体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c) 改革工艺,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改善劳动条件,尽量采用安全的新工艺代替旧的危险性较大的工艺,采用无毒。
低毒物品代替有毒、高毒的物品;
d ) 生产车间按照《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评价职业危害的风险等级,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e ) 改善作业环境,在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区域安装通风防毒设施和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