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说明5.14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 工作方案的通知-马政办〔2017〕6号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马政办〔201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9日马鞍山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空间规划体制改革要求,推进马鞍山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编制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5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形成空间发展战略共识。
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加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相互衔接与协调,从目标、规模、布局结构、信息平台、协调机制和空间管制、空间治理等方面理顺各主要部门间的关系,构建“一本规划严格管控”和“一个平台协同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和空间治理体系,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二、主要任务以《安徽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为基础,着力构建“一套标准、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个平台、一个项目库、一套机制”组成的“六个一”成果体系。
(一)以“一个导则”为基础,建立一套数据标准。
按照《安徽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要求,以空间统筹利用为核心,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统一空间利用与管控,促进空间类规划在“发展目标、技术指标、空间坐标、环境达标”上的统一,形成各规划共同遵守认可的核心目标指标体系;明确全市建设用地规模、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人口规模、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永久基本农田规模、人均城镇建设用地等规划指标。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8•【字号】马政[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马政[2006]12号)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规划之间的衔接工作。
当涂县、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的要求,做好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县区总体规划要服从全市总体规划,县区规划纲要要在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之前,送市发改委进行衔接。
各专项规划要抓紧修改完善,并报市发改委进行衔接。
二、做好重大项目的编制和筛选工作。
在编制规划的同时,要坚持“规划带项目、项目促规划”的原则,做好重大项目的编制和筛选,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要落实到人。
有关部门在安排建设资金和用地时,优先安排列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三、进一步明确规划的审批和管理。
县区总体规划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重点专项规划报市政府审批,其他专项规划由相关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审批。
四、加强规划的宣传工作。
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地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对规划的了解,形成共识,为规划的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五、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
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及时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确因规划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评估后,由规划编制部门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并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城乡规划编制
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7.29
•【字号】马政办秘〔2015〕80号
•【施行日期】2015.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
通知
马政办秘〔2015〕8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7月29日2015年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马政办秘〔2015〕119号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马政办秘〔2015〕1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提升乡镇规划编制水平,规范乡镇规划编制审查程序,落实安徽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六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皖城组〔2015〕2号)、《马鞍山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马政〔2015〕67号)等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是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乡镇总体规划是乡镇建设发展的蓝图,是各专项规划编制的依据,各县区、开发园区及所属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二、着力提升乡镇总体规划编制水平各县区、开发园区要指导所属各乡镇严格按照《镇规划编制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和行政规定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做到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城镇性质、发展目标及人口和用地规模;要加强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合建设区的范围及界线,塑造乡镇地域特色风貌;要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明确道路、给排水、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各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委托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选择设计水平较高、熟悉当地情况的编制单位承担。
马鞍山市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马鞍山市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布部门】马鞍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5.13【实施日期】2014.05.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马鞍山市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马鞍山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5月13日马鞍山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为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文化、生态建设,依据《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和《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基础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和《安徽省质量振兴纲要(1997-2010年)》颁布以来,我市认真组织实施,完善质量工作体系,建立科学监管机制,强化质量工作基础,质量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建设质量马鞍山打下了良好基础。
--质量工作战略地位不断提高。
制定并实施《马鞍山市质量振兴计划(1999-2010年)》,将“质量强市”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在全省较早出台质量强市活动实施意见。
市政府每年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在全省率先设立市长质量奖,质量工作成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以市场准入、安全监督、应急处置等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日益健全,企业质量安全控制能力逐步加强。
率先在全省开展食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全市质量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质量工作基础日益夯实。
投资约8000万元建成国家钢铁及制品质检中心。
投资5000万元,建设安徽省机床及刃模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铸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蔬菜质量检测中心,初步形成以国家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重点、市级检测机构为基础的一体化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20•【文号】国办函〔2017〕73号•【施行日期】2017.07.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7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原则同意《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马鞍山是长江中下游地区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和滨江旅游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马鞍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马鞍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6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最新04社区规划文本

04社区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区及公共服务设施类型本规划所称社区,具体为城市型社居委级社区。
本规划所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具体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一93(2002)》中定义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本次规划略作调整。
第二条规划目的深入贯彻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基础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的目标要求,与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立足街道、社居委,以社区综合配套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形成多方参与、责权明晰、配置合理、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社区建设,着力从提高居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上入手,创造和谐、祥和的生活环境。
第三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马鞍山市区城镇规划建设区,具体为:《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09修改)》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195.3平方千米,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0平方千米,人口106万人。
《马鞍山市博望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中确定的副城区范围,总面积81.6平方千米,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1.8平方千米,人口21万人。
《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2006—2020)(2010修改)》中确定的镇区范围,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0平方千米,人口约10万人。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期限为: 2012—2020年。
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5、《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20076、《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50442—20087、《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6号8、《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20099、《马鞍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2010年)10、《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09修改)11、《马鞍山市博望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12、《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2006—2020)》(2010修改)13、《马鞍山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14、已经批准实施的其他相关规划第六条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2)前瞻性原则;(3)规模效益原则;(4)因地制宜原则;(5)可操作性原则;(6)动态性原则。
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总则1.1 为落实《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向山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指导与调控向山镇发展建设,向山镇人民政府特组织编制《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向山镇行政辖区,在此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原《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中与本规划不同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规划编制办法》;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5、建设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2002.2);6、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中心镇规划编制及管理办法》;7、《马鞍山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8、《马鞍山东部新区概念规划》(2004.8)9、《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1997~2010年);10、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三条规划期限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大力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全面提高镇域综合经济实力,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充分体现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
加强区域协调、市区与城镇之间的协调、经济与社会协调、建设与环境协调,促进向山镇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3、立足现实、着眼未来,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地进行城镇规划,使规划具有现实可行性,切实引导、控制城镇建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0年修改)说明前言《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06年由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由于种种原因,该规划一直没有被市政府审批,但2006年以后的向山镇建设所涉及的规划设计均以该总规为准。
2008年由马鞍山市城市规划局和马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的《马鞍山市城市道路网整合》,确定的向山道路网与该规划一致。
09年由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马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的《马鞍山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09修改版,对原规划的、与向山镇密切相关的东部环路、采石河东路作了较大的调整,同时又在向山镇东侧规划了区域性交通干道-凤凰湖大道。
09年市政府又提出“1255”的现代化大城市发展战略,将向山镇确定为中心镇。
种种原因确定《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不适应向山镇的经济发展,需对原规划进行修改。
规划总则一、规划背景(一)宏观背景:东向发展与中部崛起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沿海地区尤其是以上海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正迎来一个国际投资和产业转移的新高潮。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长三角也面临着日趋严重的资源、环境、空间等一系列约束,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城市、区域(尤其是泛珠三角)竞争,正在实施大规模的产业升级与调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重化工业,区域内的纺织、食品、冶金、家电、机械等传统产业在不断向外转移和扩张,这些都会对周边地区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地做出了“推进东向发展,加速融入长三角”的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加快发展的主攻方向,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马鞍山市向山镇正处在长三角经济区向内地经济扩散的发展前沿,具有接受长三角地区辐射和带动的区位条件。
作为长三角地缘邻近、文脉通融、产业链接、运输联通的重要腹地和紧邻地区。
向山镇处于东向发展的前沿地带,必将对向山镇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实现向山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同时,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发展战略,这给安徽省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为向山镇的发展创造了机遇。
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向山镇应抓住机遇,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和苏浙沪地区的区域合作和互动,缩小发展差距,提升向山镇整体实力,努力实现向山镇的率先崛起。
(二)中观背景:向山镇作为马鞍山市中心镇2004年编制的《马鞍山东部新区概念规划》又将向山镇纳入东部新区,作为东部新区的一个综合型组团。
《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09年修改版,将向山镇定位为:工矿型城镇,即以工矿业职能为主的综合型城镇,借助创业园发展实现产业升级,逐步建设成与中心城配套一体的城市组团。
09版马鞍山市总规确定中心城区主要向东发展,适当向南发展,而向山镇紧傍向东发展的秀山新区东南面。
秀山新区的建设为向山镇发展带来了机遇。
根据以上两个规划的定位,向山镇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独立型小城镇,而是作为马鞍山市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无论是作为中心城镇,还是东部新区的综合型组团,向山镇的发展必然会迎来一个新的建设高潮,从而推动向山镇快速发展。
向山镇应抓住机遇,密切加强与马鞍山市的经济联系和合作,承接市区经济的辐射,调整产业结构,做好产业转型的准备,协调好与市区发展的关系。
2009年12月24日至25日,中共马鞍山市委召开了七届十二次全会。
会议提出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形势,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发展信心,创新发展思路,强化发展举措,全力推进马鞍山更高更大更快发展。
其中“1255”现代化大城市发展战略建设的重大部署更是直接明确了下一步我市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改革的主要方向。
实施“1255”城市发展战略,即由1个主城区、2个副城区、5个中心镇和5个产业功能区共同构成的城市空间布局体系。
力争在五年内形成以主城区为中心、副城区为"两翼"、中心镇为呼应、产业功能区为支撑的具有马鞍山特色、城乡一体的现代化大城市框架。
向山镇是五个中心镇之一。
向山镇的发展直接影响到“1255”的战略实施。
(三)微观背景:自身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向山镇是一个工矿镇,采掘业是镇区的主导产业,并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基础,但向山镇工业主要是资源型产业,对铁矿依赖性较强。
未来的向山镇随着矿产资源开采枯竭,产业的转型便摆上议事日程。
向山镇应高瞻远瞩,未雨绸缪,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逐步实现产业转型,大力发展向山镇工业基地,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联系,通过招商引资,建设自己的工业园区,以带动向山镇的经济社会和城镇全面发展。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马鞍山监狱建设和大学园区建设为契机和依托,以环境整治为基础,以发展商业、服务业、餐饮业、物流业和房地产业为重点,全面提升第三产业服务水平。
二、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规划编制办法》;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5、建设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2002.2);6、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中心镇规划编制及管理办法》;7、《马鞍山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09年修改版;8、《马鞍山东部新区概念规划》(2004.8)9、《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10、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一)规划指导思想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大力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全面提高镇域综合经济实力,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充分体现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
加强区域协调、市区与城镇之间的协调、经济与社会协调、建设与环境协调,促进向山镇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3、立足现实、着眼未来,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地进行城镇规划,使规划具有现实可行性,切实引导、控制城镇建设。
4、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使城镇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有利于经济发展、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建设环境优美、富有活力的人居环境,合理分布人口,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冲突。
5、以现代城镇规划理论为指导,借鉴发达地区城镇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地域特点,使规划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地方性。
四、规划原则1、城乡一体化原则从加快城镇集聚和农村现代化入手,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发挥资源最大效益,推进城乡同步协调发展。
2、效益主导性原则规划在保证社会、经济、文化各项事业有序发展、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同时力求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最大化。
3、环境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保持生态平衡,实现人类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4、实施可操作性原则针对现状,结合发展条件,科学合理布局,提出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通过完善城镇功能,实现区域联动发展。
五、规划目标到规划期末,将向山镇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特色鲜明、城乡一体化持续发展的现代小城镇。
六、规划期限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一部分镇域村镇体系规划第一章镇域概况一、地理位置与区划、人口向山镇位于马鞍山市东郊,东与江苏省江宁县接壤,南与当涂县紧邻,西接马鞍山市区,北邻霍里和濮塘。
向山镇区北距霍里街道2.6Km;距濮塘居民点6.3Km;东距丹阳镇12Km,西临规划的东环路,南距银塘镇9Km。
向山镇现辖石马、杜塘、锁库、向阳、南庄、落星、陶村7个行政村、16个居民委员会。
镇域面积为53.8平方公里。
镇域总人口58543人(2009年底),其中城镇人口45756人,农村人口11960人,城镇化水平达79.65%。
二、历史沿革向山镇历史悠久,因靠近向山硫铁矿而得名,是矿产资源集中分布的地区和农业区。
向山硫铁矿开采于一九四一年日本侵略者占领时期。
建国后,矿产资源又回到人民怀抱。
向山镇是个老镇,向山街道及其附近地区于1956年元月成立向山镇政府,属马鞍山矿区人民政府。
1956年12月改为向山街道办事处,1958年11月成立向山区,属马鞍山市。
向山街道以外的郊区原属当涂县。
1957年从当涂县划出归马鞍山市管辖,同年成立市农业委员会。
1984年11月撤销郊区机构,划归向山区管辖。
1995年8月7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重新成立向山镇。
2002年向山镇划归马鞍山市雨山区管辖。
向山镇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正由一个很小的采矿区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建制镇,它以丰富的矿产资源而闻名,为马鞍山钢铁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后备资源。
三、自然条件(一)气象向山镇雨量充沛,气候湿润,四季分明。
年平均气温15.97℃,年降水量1011.4毫米。
以六、七两个月降雨最多。
全年无霜期约240天。
自然条件十分优越,宜于发展农业生产。
(二)地貌向山地区是高低起伏的丘陵。
矿区由于大规模机械化露天开采,地貌、地形已有改变。
向山周围岗峦起伏,附近的大黄山海拔221米。
其余山岗均在200米以下。
境内的洋河、采石河自东向西流入长江。
(三)地质向山镇街道地区属一类用地,地质条件好,镇域范围内,除了开采区、隐伏区(地下有矿藏)和洋河两岸地质条件较差外,其它地区地质条件均较好。
(四)水文向山镇域内,洋河、采石河从境内穿过,由东向西流向长江。
地下水较为丰富,水位随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变动幅度约在0.2~0.5米之间,其总流向是由地势高的东部流向地势低的西部。
四、自然资源(一)矿产资源向山是马鞍山市重要的矿区,铁矿是其主要矿产资源,是马钢的主要原料基地之一,有“马钢粮仓”之称,铁矿主要为磁、赤铁矿,矿床品位为20~50%左右,少数达60%,凹山铁矿在全国八大露天矿中精矿品位居前3名,新建的高村铁矿为其接替矿,和尚桥铁矿也即将大规模开采。
凹山铁矿计划今年闭坑。
(二)农业资源向山镇域内耕地面积达707.93ha,占镇域总面积(53.8Km2)的13.16%,主要生产水稻、油料和蔬菜等。
山林面积9.52Km2,占总面积的17.7%。
五、社会经济现状2009年全镇中小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2.5亿元,同比增长18.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产值4.3亿元,同比增长33.4%;财政收入实现8267万元,同比增长54.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8亿元,同比增长137%;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6.3亿元,其中:美元1894万元;新增民营企业30家;农业引进“三资”254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956元,同比增长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