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案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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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1)

浅析中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1)

浅析中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1)论文关键词:贫困;社会救助;农村社会救助;内容;问题;改革措施论文摘要:为了使农民脱离贫困,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对中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描述,从而指出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通过借鉴国外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贫困,是指一种人们缺乏满足最起码生活需要手段的状况,即人们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平的能力。

世界银行20XX 年1月对贫困进行了定义,即缺少机会参加经济活动、在一些关系到自己命运的重要决策上没有发言权和容易受到经济以及其他冲击的影响。

在我看来,贫困是个人或者家庭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生存状态,不仅包括物质贫困,而且包括精神贫困。

社会救助是指通过立法,由国家或者政府对由于失业、疾病、灾害等原因所造成收人中断或者收人降低并陷人贫困的人员或者家庭实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相应地,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指针对农村中的贫困人口或者家庭进行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一、农村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农村生活社会救助。

农村生活社会救助,主要是为了保障贫困农民的最低生活需求,由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成。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指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它的供养对象是符合“三无”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供养内容为吃、穿、住、医、葬等方面;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规定,对五保对象实行集中供养或者分散供养的供养方式;经费主要于政府救助;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适时进行调整。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则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保障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进行动态调整;资金发放主要采取差额补偿的方式;资金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补助为辅。

农村生产社会救助。

农村生产社会救助,主要是为了使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民脱离贫困。

社会保障案例14个

社会保障案例14个

案例1 从社会保障角度分析公务员热根据初步统计,2009年中国有104万大学生报考公务员,最热门职位有超过4000人同时竞争。

“将公务员考试称之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再形象不过。

与考大学、考研、留学热相比,考公务员热更甚。

”“在目前的社会中,公务员属于优势群体。

”多种因素促成考公务员热,公务员岗位的吸引力是其中之一。

目前,中国正进入高风险社会,人们对职业、生活都感到不稳定,最明显的就是下岗失业现象;而公务员工作、收入稳定,社会保障健全,公务员身份也得到社会认可。

“社会保障的差异性和不完善是导致人们向公共资源集中行业倾斜的内因所在”,就目前情况而言,政府机关和企业相比,纳入政府体系的公务员拥有更多社会保障,从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到住房公积金,还有生育保险、各类津贴,所有保障体系一起为公务员筑起了牢固屏风。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市场经济浪潮中涌现的大小企业,无法给刚刚走出校园的学生们提供足够完善的社会保障。

尽管中央及各级政府出台各种政策,要求企业为员工提供福利保障,但仅仅依靠企业本身去实现这个目标,漫长而艰巨。

案例分析:请从社会保障角度分析当前公务员热现象。

(要求结合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分析)案例2 事业单位下调养老金公平吗?(公务员社会保障改革单轨制合理吗)2009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接受采访时称,国务院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今年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中央下决心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财政负担问题。

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

简述我国农村主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

简述我国农村主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

一、引言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是国家长期以来关注的重要课题。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成为了当今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保障范围等方面展开讨论,以期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概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内容。

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险则是为了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分别针对农村劳动力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失业或生育等问题做出了相应的保障。

三、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1. 养老保险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账户养老保险,旨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地方和个人共同缴纳,而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则由个人和政府缴纳。

2. 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主要包括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旨在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新农合由国家、地方和个人共同缴纳,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由个人和政府缴纳。

3. 工伤保险农村工伤保险旨在为农村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提供相应的保障,主要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

4. 失业保险农村失业保险主要为农村失业人员提供一定时间内的基本生活保障,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缴纳。

5. 生育保险农村生育保险是为了帮助农村人口控制生育,同时也为生育的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主要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缴纳。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落实,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增强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也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农村社会的进步。

五、总结通过对我国农村主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可以看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政策要点和社会实践

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政策要点和社会实践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从上世纪50年代初开始建立,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初期的“劳动保险阶段”;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六大之前的“社会保险探索阶段”;党的十六大以后,进入“统筹城乡、全面覆盖、综合配套、统一管理”阶段。

我国农村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在第三阶段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体,以商业保险、慈善事业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我国农村主要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救灾救济、社会优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等项目,分别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管理。

我国有8亿农民,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1亿多。

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是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1991年,民政部根据国家“七五”计划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在部分地方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试点。

主要做法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采取个人账户基金储备积累的保险模式,参保人满60周岁后,根据其个人账户基金积累额和平均余命确定养老金发放标准。

“老农保”是我国在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首次探索,但限于当时的条件,主要靠农民个人缴费,多数地方的村集体经济和政府财政没有投入,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制度缺乏生命力。

2003年以来,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有财政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主要做法是:一、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二、建立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制度模式,提高保障水平;三、建立待遇调整机制,解决与相关制度衔接问题。

地方政府补贴方式有三种:一是参保时补缴费;二是领取时补基础养老金;三是参保和领取时都补。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建立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选择

建立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选择

农 村 最 低 生 活保 障 制度 建 设 的现 状 及 问题 , 提 出 了对应 的 政 策 选择 。 并 关 键 词 : 村 最低 生 活保 障制 度 ; 策选 择 ; 国 农 政 中 中图 分 类号 :8 2 F4 文献 标 识 码 : A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 中全会精神 , 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 目的生 活 困难 ,0 7年 7月 l 20 1日, 国务院发布 了《 国务院关 于在 全国建立农村 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的通 知》 决定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 生活保障制度。 ,
收稿 日期 :0 8 0 — 0 20—83
建立我 国农村最低 生活保 障制度 的政策选择
郝 琴
( 川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院 , 四 四川 成 都 ,10 5 606 )
摘 要 : 论 述我 国 建 立农 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制 度 必 要 性 的 基 础 上 , 析 了我 国现 阶段 在 分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支出水平仅为 2 . , 23元 还不到城市低保标 准的 3 %。 同地域 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差异大 。 0 不 一般来说 , 沿海经 济发达地 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 准高于 内陆地 区 。例如 , 浙江 省确定 的农 村年低保线接 近 l80元 ;福建省 自 2 0 0 0 4年 以来是 1 0 0 0 元 , 0 8年调高到 1 0 20 0元 ; 2 山两省的平 均标准 是每人每年 6 65元 。 7. 第二 , 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好确 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 农 对象主要是根据保障标准 , 定农村 居民的收入来界定的 , 确 而农村 居民
目在 短 期 内 煅 以全 面 覆 盖 的 情 况 下 , 立 短 期效 果 显 著 的农 村 低 保 制 度 建

国内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内容及其文献综述

国内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内容及其文献综述
方 面来 看 , 据 中国 知 网收 录 的相关 论文 , 2 0 —0 0 中 , 根 从 01 1年 2
基 于以上数据分析 , 学者们总结我国农村贫困的现状与 发展趋 势呈 以下特点 : 第一 , 农村 贫困总量不断减少 , 减贫速度越来越缓。 学者
王 雨林 通 过 分 析 全 国农 村 贫 困情 况 相关 的各 项 指 标 : 民人 农
3. , 34 自然 条 件 1. , 为 因 素 85 其他 因素 1,%③ % 77 人 % . %, 38 。
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的支柱 , 农村低保制度保 障着收入难 以 维持最基本生活 的农村贫困人 口的生活 , 是保 障农村人 口的
基本生存权利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 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措 施。 农村低保制度引起了学术界 的关注 ,0 12 1 2 0 .0 0年是国内 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时期 , 仅就论 文
研 究 内容 丰 富化 的特 点 。
[ 关键词] 农村 ; 最低 生活保障制度 ; 研究 内容 ; 文献综述 [ 中图分类号] D 3 . 6 21 [ 文献标识码] A
[ 基金项 目] 吉林省教育厅“ 农村社会保障现状与未 来保 障发展取 向研 究” 课题 [ 作者简介 ] 李元 ( 96 , , 究生 , 究方 向为社会保 障资源管理。 18 一)女 研 研 进入 2 世纪以来 , 国社会保 障制度正由城镇 向农村稳 1 我 步推进 , 以农村合作 医疗 、 养老保障 、 最低 生活保障三项制度 为主要内容 的农村社会保 障制度 的框架已经形成 。作为农 初 中 3 . 高 中 55 中专 07 大专以上 03 。中国农 86 %, . %, . %, - % 村贫 困人 口主要致贫 原因 :劳动力缺 乏 2 . 71 %,疾病损伤

请列举并简述我国农村主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

请列举并简述我国农村主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

请列举并简述我国农村主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一、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针对我国农村非工薪居民的养老金缴费的一种保险制度,规定由居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财政部门提來补助,保证居民有效补贴,以增加养老金的覆盖面和效益,改善居民的生活。

农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农民职工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建筑业务或从事劳务活动,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依法向有关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给缴费人领取养老金,以保障其正常退休生活。

三、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是指为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的社会保障制度,规定与农村劳动力就业业务有关的企业和农民劳动力在岗位上缴纳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以建立起劳动保护网,保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及其自身的切身权益。

四、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农村居民通过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财政补贴等,在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下,享受社会公共医疗服务。

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对医疗费用的报销、医学救助、应急救援和保障政策的实行,以确保农民就病买药、看病有报销,避免由于经济条件不足等原因出现困难,并确保农民健康。

五、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政府为社会保障起见,提供一定形式的失业救济。

它主要给失业者提供以失业、接受培训、毕业和退休等状态下收取失业保险金,支付失业者所需社会财政救助和就业安置补贴,以保障失业者的社会基本权利,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为他们的就业重新创造机会。

六、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政府为防范或消除劳动者生产活动中受伤害的后果而制定的一种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保险制度。

它主要解决:劳动者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清楚界定公司和个人责任;支付伤残赔偿、护理费等等。

七、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政府在农村制定的一种子女养育政策,它具有社会保障的功能。

农村居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居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

高,贫困人口数量持续减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02
低保政策的有效性
农村低保政策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
了积极作用,证明了该政策的有效性。
03
政策执行的可持续性
通过合理的资金投入和政策设计,可以确保农村低保政策的可持续执行
,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长期保障。
研究不足与展望
实施责任主体
乡镇政府、村委会。
实施分工
乡镇政府负责制定政策、监督实施情况;村委会负责具体执行,包括申请受理 、调查核实、审核批准等。
04
保障措施与风险管理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预算、彩票公益 金、社会捐赠等可作为农 村居民低保的资金来源。
资金分配
根据各地区的低保标准和 人数,按照一定的计算方 法,公平合理地分配资金 。
存在问题
保障标准偏低:目前 ,部分地区的农村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仍然偏低,难以满足 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需求。
资金筹措困难:农村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 金的筹措存在困难, 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 政拨款和社会捐助。 由于资金有限,难以 满足所有贫困人口的 需求。
救助对象认定不准确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 ,对救助对象的认定 存在不准确的情况。 一些贫困家庭可能无 法获得救助,而一些 非贫困家庭却可能获 得救助。
科学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和可 比较性。
评估指标选取
包括政策覆盖率、保障水平、资 金使用效率、群众满意度等。
指标权重确定
采用专家打分法、层次分析法等 确定各指标权重。
评估方法与流程
评估方法
综合指数法、对比分析法、典型案例分析等。
评估流程
数据收集与整理、指标计算与分析、综合评价与 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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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案例介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既能及时有效地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又能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国务院决定,2007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对象范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1)申请、审核和审批。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

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2)民主公示。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

(3)资金发放。

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4)动态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

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以地方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根据保障对象人数等提出资金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

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案例介绍:江西省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实践江西是革命老区,也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农业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73.7%,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1个,农村贫困人口比例较大。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05年8月,江西省在推行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基础上,开始在3个县(区)实施农村低保试点工作,同年底将试点面扩大到20个县(区);2006年7月,在全省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7年7月统计,全省纳入救助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有42万户10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2%,月人均补差水平为30.2元。

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江西省探索实践的主要做法是:(一)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低保作为“民生工程”来抓江西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加快推进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这一民生工程,主要做到“三到位”:第一,认识到位。

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民生工程”,予以优先解决。

第二,政策到位。

为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06年初,省政府抽调民政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广泛调查摸底和研究论证,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在此基础上,2006年5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同时,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家庭收入计算项目、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资金筹措与发放等内容,确保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施。

第三,资金到位。

江西省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农村低保资金以省级安排为主、县级配套为辅的原则,省、县两级按照8:2的比例筹集资金。

2006年全省在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的基础上增资1.4亿元,共筹集农村低保资金3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2.4亿元。

2007年,全省各级财政按照低保对象人数月人均补助3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共筹集资金3.7亿元。

同时,进一步加大低保工作经费投入,2007年全省共安排工作经费1000万元。

(二)坚持规范管理,把实施农村低保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

在实际工作中,江西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重要环节:一是合理制定保障标准。

按照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被、食物,适当考虑用电、燃料等费用,确定省内各地方制定的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40元。

同时,建立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保障标准。

二是准确界定保障对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

各地组织农民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实事求是地对当地上一年主要农作物、畜禽价格、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工资等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测算出种植业和养殖业纯收入的量化标准。

经过家庭收入评估,把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少劳动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对于部分家庭收入难以精确核算的特殊情况,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议贫”、“评贫”的方式进行核定。

三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

坚持个人申请、村小组评议、村级复评、乡镇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进行“三榜公布”,做到“三个公开”,即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保障资金公开。

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邀请部分农民代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进行评议。

同时,严把“三个关口”,即低保对象入口关、低保资金发放关、低保工作社会监督关,基本做到了在审批程序上,坚持一个“严”字;在确定保障对象上,坚持一个“准”字;在核实家庭收入上,坚持一个“实”字;在资金管理发放上,坚持方便群众。

四是分类施保分档救助。

将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无法改变基本生活状况的困难家庭,列为“常补对象”进行重点保障,实行全额补助;将有劳动能力,只是生活遇到暂时困难的人员列为“非常补对象”,实行分档差额救助,按每5元一个档次分为若干档进行救助,最低月人均补差不低于10元。

2007年,“常补对象”的人均月补助达到70元,“非常补对象”人均月补助达到25元。

通过分类、分档救助,既公正合理,符合群众意愿,又提高了救助实效。

五是切实加强动态管理。

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常补对象”实行一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半年审核调整一次。

同时,积极组织“回头看”工作,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及时按照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水平有升有降。

(三)坚持公开透明,把实施农村低保作为“阳光工程”来抓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全省制作农村低保政策公示栏、村务公开栏2362个,发放宣传单100多万份,各级电视台、电台播放农村低保专题节目2000多次,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

二是加大监督力度。

省委巡视组、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分别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巡视、检查和督察,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省政府组织工作组先后多次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省电视台、省电台开通求助热线,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同时,省、市、县、乡、村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聘请低保义务监督员等进行及时监督。

三是加大奖惩力度。

省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列入“民生工程”目标考核,省长与各设区市市长、各设区市市长与所辖县(市、区)长分别签定“民生工程”责任状,逐级进行考评。

省民政厅把农村低保工作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先进设区市”和“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县(市、区)”考评体系,省财政每年安排840万元资金对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县(市、区)进行奖励。

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监察厅联合制定低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责任,实行谁评议、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评议、审核、审批等每一个环节,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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