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停靠站验收标准
城市公交管理规范标准

城市公交管理规范标准一、线路运行质量管理规1、公交企业获得线路经营权后,须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营运标准,按标准组织营运。
对线路走向、投运车数、选用车型、营运时间、行车间隔、停靠站点(名)等相关指标的变更,须按规定进行申报,获准后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实施前按照要求进行相关信息的发布。
2、每条线路每日投入运营的工作车数不低于线路配车数的92%。
3、营运车辆满载率:高峰时段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85%以下,平峰时段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60%以下;全日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80%以下。
4、根据线路营运标准编制线路行车作业计划。
编制行车作业计划须依据季节的变化,符合客流状况。
调整行车作业计划涉及行车间隔变化的,须及时办理营运标准变更手续。
5、公交线路首、末班车按线路服务时间准点发车。
保证线路运行间隔正常,不发生责任性大间隔,同一线路普通车和空调车配比合理,间隔发车。
6、车辆准点出场、站,按指定的路线行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运行路线。
7、因重大活动及市政工程施工,需公交线路临时调整时,必须根据客运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由客运管理部门在实施前统一发布信息。
遇有突发情况,导致线路临时调整时,服从客运管理部门统一部署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在变更前和恢复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备案。
8、建立公交线路正常运行的应急预案,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行车管理规1、在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保持中速平稳行驶,注意安全礼让。
驾车时严禁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严禁超速行驶,违规超车,开斗气车;严禁溜站、越站及乱停乱放;严禁带“病”车行驶;严禁疲劳驾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严禁闯信号;严禁在禁鸣区域鸣号。
2、无服务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公交客运服务。
3、车辆在进站时100米不准超越机动车,30米不准超越非机动车。
顺序进站,距路边50公分,靠边停正,前后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深宝府办〔2007〕13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公共交通停靠站点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宝府办〔2007〕13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公共交通停靠站点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公共交通停靠站点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深圳市宝安区公共交通停靠站点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公共交通停靠站点(以下简称公交停靠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我区公共交通发展水平,根据建设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深府〔2007〕27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宝安区所辖行政区域内公交停靠站的规划、建设、管理。
第三条公交停靠站是指站台、候车亭、站牌架、候车座椅(凳)、公交车专用停车区等为公交车停靠和乘客候车提供服务的设施。
第四条区交通局是全区公交停靠站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公交停靠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交停靠站属社会公益设施,原则上由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
发展和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对公交停靠站建设要纳入每年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要优先立项、优先安排建设资金。
第六条公安、交警、城管、规划、国土、公路、建设、建筑工务、工商、税务、供电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应协助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交停靠站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交停靠站的规划、建设和改造第七条区交通局应当根据本区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统一规划全区公交停靠站,并按照公交停靠站建设计划,组织建设和改造公交停靠站。
公交停靠站设置需要调整的,区交通局应当在调整前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第八条我区新建、改造城市道路、公路,应根据公交优先原则和城市规划要求,同步规划建设公交停靠站站台。
相关建设单位应按区交通局编制的规划组织建设公交停靠站站台,建设经费纳入道路建设、改造的总经费概算。
道路建设竣工后,由区交通局组织建设公交停靠站的站架部分。
陕西省公交场站规范标准指南

陕西省公交场站规范标准指南《陕西省公交场站规范标准指南》嗨,朋友!今天我来给你说说这陕西省公交场站规范标准的事儿。
想当年我刚接触这公交场站相关工作的时候呀,也是一头雾水,啥也不懂。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公交场站的选址那是相当重要的呀。
得考虑人流量,就好比你开店要选人多的地方一样。
公交场站要靠近居民区、商业区啊,不能太偏了,不然没人坐公交。
我一开始就想当然地觉得随便找个空地就行,结果乘客少得可怜。
还有啊,场站的面积不能太小,得有足够的地方停公交、调度车辆呢。
再有呢,场站的进出口设计得合理。
进口和出口要分开,我当时就碰到过有的场站进出口挨得特别近,那交通乱得呀,就像煮糊了的粥。
二、实用建议在公交场站里面,停车区得画好格子,规范停车。
就像咱们在停车场停车一样,每个车位大小要合适。
而且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公交车,比如新能源车可能充电设施附近空间得预留好。
我就见过有的场站没考虑新能源公交的充电需求,结果充电的时候乱成一团麻。
公交场站里面的维修区也要规划好。
要有足够的工具设备存放空间,技术人员工作起来才能顺手。
我认识的一个维修老哥就老是抱怨他们那工具都没地儿放。
三、容易忽视的点别忘了场站的排水系统。
一下雨,如果排水不好,场站里面就成河了。
我见过有个场站下了场大雨就涝了,车都出不来。
还有灯光照明,晚上场站里要是黑乎乎的,那多不安全呀。
四、特殊情况有时候可能会遇到场站用地不够或者需要临时扩建的情况。
这时候就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比如向相邻地块租赁一部分空间作为临时停车点之类的。
我见过有的场站因为附近盖新楼占了一部分用地,他们就这么机智地处理了。
五、总结要点总的来说呢,公交场站的选址要方便乘客;进出口要分开;内部规划要合理,停车区、维修区都要规划好;排水和照明不能忽视;特殊情况要有应对措施。
朋友,你要是真的参与到公交场站相关工作或者研究中呢,这些点可一定要记住哟。
好了,差不多就是这些了,希望我说的对你能有帮助。
公交场站设计规范标准

公交场站设计规范标准公交场站设计规范第1.0.1条为使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能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其站、场、厂等主要设施能根据规定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的设计应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用地,做到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畅通安全、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市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渡和出租汽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站、场、厂。
有轨电车、索道缆车的站、场、厂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4条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我国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一节城市公共电、汽车首末站第2.1.1条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
一般配车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50辆的为大型站;26~50辆的为中型站;等于或小于25辆的为小型站。
第2.1.2条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道路网的建设与发展应根据城市公共交通的需要和规划,优先考虑首末站的设置,使其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
第2.1.3条首末站一般设置在周围有一定空地,道路使用面积较富裕而人口又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商业区或文体中心附近,使一般乘客都在以该站为中心的350m半径范围内,其最远的乘客应在700~800m半径范围内。
在缺乏空地的地方,城市规划部门应根据此要求利用建筑物优先安排设站。
第2.1.4条首末站宜设置在全市各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较开阔的地方。
这些集散点一般都在几种公交线路的交叉点上。
如火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分区中心、公园、体育馆、剧院等。
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条线路单独设首末站,而宜设置几条线路共用的交通枢纽站。
不应在平交路口附近设置首末站。
第2.1.5条在设置无轨电车的首末站时,应同时考虑车辆转弯时的偏线距和架设触线网的可能性;车辆特别集中的首末站要尽量靠近整流站,充分考虑电力供应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公交首末站竣工验收专家评审意见

公交首末站竣工验收专家评审意见10月24日至27日,交通运输部公交都市创建验收专家组对株洲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
27日召开的验收专家意见反馈会上,专家组认为株洲总体上符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的要求。
专家组组长陈小钢主持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xxx到会讲话。
连日来,专家组听取了株洲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汇报,进行了部门质询、台账核查等工作,实地考察了长株潭城轨大丰站、株洲火车站、武广株洲西站、金山公交基地、智轨停保场,以及市民中心、神农城北和天元大桥的公交首末站,考察了公共自行车系统、湘江风光带慢行系统,乘坐体验了ART,查看了衡山中路公交专用车道设置和使用情况。
反馈会上,专家组成员一一发言,谈印象、析问题、提建议,对我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作了全面剖析、把脉,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指路、支招。
专家组认为,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提交的相关文件及资料齐全,总体上符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的要求。
株洲聚焦创建任务,主动创新实践,构建多模式、一体化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了以长途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补充、城际铁路为延伸、智轨电车为特色的绿色出行体系。
主要成绩是:构建了高位推进的系统协调组织模式,探索了多样化的公交场站建设模式,构建了快捷舒适、绿色安全的出行模式,构建了以产兴城、以城带产的产交互促模式。
专家组建议株洲进一步在全社会根植公交优先发展理念,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城市交通精细化水平和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力争打造成中小城市公交都市建设的新样板。
xxx对专家组来株验收和指导创建工作表示感谢。
他说,各位专家既客观评价、充分肯定了我市公交都市创建成效,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宝贵建议。
专家们实事求是、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让我们深受教育。
我们将找准弱项、补齐短板、发挥优势,系统解决好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问题。
将着力巩固创建成果,不断完善公交都市创建体系,搭建公交大平台、整合公交大资源、构建公交大体系,以公交服务的大提升,让百姓出行更畅通;以公共交通的大带动,让公交产业大发展;以公共交通的大引领,让株洲城市更美好。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3.06.24•【文号】交运发[2013]387号•【施行日期】2013.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交运发〔2013〕3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指导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明确各创建城市考核目标,科学评价公交都市创建成效,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1〕635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部研究制定了《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学确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指标30个,分为考核指标和参考指标,其中考核指标20个,是考核评价公交都市的约束性指标;参考指标10个,是考核评价公交都市的重要参考依据。
各创建城市可结合自身公共交通发展特点提出不超过3个特色指标,经部同意后,连同考核指标和参考指标,一并纳入创建城市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二、规范考核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公交都市创建城市,严格按照《关于<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说明》(见附件)确定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逐项确定本城市2012年各项指标数值。
三、科学确定考核评价指标创建目标值。
各创建城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中提出各项指标的创建目标值。
部将对各创建城市的创建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分别确定各城市的创建目标值,作为对公交都市创建成效验收考核的依据。
附件:关于《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说明交通运输部2013年6月24日附件关于《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说明一、考核评价指标定义、计算方法及数据来源(一)考核指标。
公交站台竣工验收流程

公交站台竣工验收流程一、前期准备工作在公交站台竣工验收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以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需要确定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其次,要准备好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等。
同时,还要做好验收设备的准备,如测量仪器、检测设备等。
二、验收范围和内容公交站台的竣工验收范围主要包括站台的结构、功能设施、安全设备等方面。
验收内容涉及站台的平面布置、立面形象、材料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等方面。
具体而言,需要对站台的建筑结构、站牌、候车亭、广告牌、照明设施、座椅、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验收人员和组织公交站台竣工验收一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验收人员应由各参与单位的技术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等组成,以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在验收过程中,还可以邀请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参与,以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验收程序1. 开展现场勘察:验收人员首先进行站台的现场勘察,了解站台的整体情况和施工质量。
2. 检查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验收人员核对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3. 检查结构和材料:验收人员对站台的结构和材料进行检查,包括基础、柱梁、地面、墙体、屋面等,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检查功能设施:验收人员对站台的功能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站牌、候车亭、广告牌、照明设施、座椅等,确保其完好且符合要求。
5. 检查安全设备:验收人员对站台的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包括防护设施、紧急报警装置等,确保站台的安全性。
6. 测量和检测:验收人员使用测量仪器和检测设备对站台进行测量和检测,如地面平整度、照明亮度等。
7. 缺陷整改: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和缺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8. 编制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验收报告,包括站台的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公交首末站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交首末站场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公交车运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乘客安全,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公交首末站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
第三条公交首末站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2. 安全、便捷、高效原则;3. 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原则;4. 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四条公交首末站场的规划应当纳入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第五条公交首末站场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站场布局合理,便于乘客换乘;2. 站场设施完善,包括停车场、候车亭、售票处、监控室等;3. 站场设计符合无障碍要求,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出行;4. 站场绿化美化,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5. 站场建设符合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第六条公交首末站场的建设应当依法进行招投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市交通运输部门是公交首末站场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交首末站场管理规章,监督指导公交首末站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
第八条公交企业是公交首末站场的运营主体,负责公交首末站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九条公交首末站场管理职责包括:1. 制定公交首末站场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站场设施的维护和管理;3. 保障站场环境卫生;4. 维护站场秩序,确保乘客安全;5. 定期对站场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6. 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条公交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公交首末站场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运营管理。
第十一条公交车辆应当按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运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二条公交车辆进站、出站应当有序,不得占用其他车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十三条公交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交停靠站验收标准
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
停靠站候车站台的高度宜为0.15m~0.20m;站台宽度
不应小于2.0m,条件受限制时,不得小于1.5m。
停靠站车道宽度应为3.00m,条件限制时,不应小于2.75m;公交车道与相邻车道之间应设置专用标线。
公交停靠站与专用道的设置
交叉口附近设置公交停靠站应保证候车乘客的安全,方便乘客换乘、过街,方便公共汽(电)车停靠进出,减少对其他类
型交通的影响。
交叉口附近设置的公交停靠站间的换乘距离,同向换乘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不应大于150m,交叉换乘不应大于
150m,特殊情况下不得大于250m。
公交停靠站应设置在交叉口的出口道。
改建交叉口在出口道布设公交停靠站确有困难时,可将直行或右转公交线路的停靠站设在进口道。
交叉口公交停靠站的纵坡度不应大于2%,冰雪地区不应
大于1.5%;山区城市地形条件困难时,纵坡度不应大于3%,个别地段地形条件特别困难时,不得大于4%。
当公交停靠站设置在进口道,且进口道右侧有展宽增加的车道时,停靠站应设在该车道展宽段之后不少于20m处,并将公交站台与展宽车道作一体化设计;当进口道右侧无展宽增加的车道时,停靠站应在右侧车道最大排队长度再加20m处布设。
当公交停靠站设置在出口道,且出口道右侧展宽增加车道时,停靠站应设在展宽段向前不少于20m处;当出口道右侧无展宽时,停靠站在干路上距对向进口车道停止线不应小于50m,在支路上不应小于30m。
公交停靠站按其设置的位置分为路中式停靠站和路侧式停靠站两种,按几何形状分为港湾停靠站和直线式停靠站,公交停靠站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中央分隔带的道路可采用路中式停靠站。
2 干路交叉口应采用港湾式停靠站,支路交叉口宜采用港湾式停靠站,条件受限时可采用直线式停靠站。
3 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带的道路宜沿分隔带设置港湾式停靠站,当分隔带宽度不足4m而人行道较宽时,可适当压缩人行道宽度,但该段人行道宽度缩减比例不得超过40%,并不得小于3m。
4 无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带的道路,可沿人行道设置港湾式停靠站,该段人行道宽度缩减不得超过40%,并不得小于3m。
当无轨电车与公共汽车在同一车道设站时,应将电车停靠站台布置在公共汽车停靠站台的前方。
当多条公交线路合并设站时,应根据公交车到站频率、站台长度及通行能力确定线路数,不宜超过5条,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7条。
当线路数超过上述要求时,应分开设站,站台间距不应小于25m。
快速公交站台应与常规公交站台分开设置,应采用港湾式停靠站,其几何尺寸根据车辆选型而定。
双向停靠站台宽度不应小于5m,单向停靠站台宽度不应小于3m。
交叉口附近立交桥匝道出入口段不得设置公交停靠站。
当进口道公交车流量较大时,宜增设公交专用车道,其宽度不应小于3m,长度不应小于25m,公交专用道可设置于机动车道的外侧或内侧,并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当无右转机动车流时,公交专用车道可直接设置至停止线。
2 当有右转机动车流且流量不大时,公交专用车道设置至进口道右转车道末段的交织段后,交织段长度宜大于40m。
右转车受号灯控制时,右转车道长度不应小于右转车最大排队长度加上交织段长度。
无流量资料时,右转车道长度应大于50m。
3 当右转车流较大时,公交专用车道可布设在右转车道左侧并直接设置至停止线。
4 当相邻交叉口间距无法满足右转车道车辆与公交车交织长度要求时,公交专用车道可直接设置至停止线。
出口道公交专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0m,其起点距对侧进口道停止线延长线的距离,应大于进入该出口道的右转车变换车道所需的距离加上交织段长度。
变换车道所需距离可取30m~50m,交织段长度宜取40m。
公交专用车道系统应在交叉口实行公交优先号控制,保证公交专用车道公交车在交叉口有优先通行权。
在公交车流量大的交叉口,宜延长公交专用车道的绿灯时间。
有快速公交通过的交叉口,必须设置公交优先号控制,保证快速公交优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