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
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企业依法管理、科学管理。
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本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推动、指导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本办法。
三、企业(包括事业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考核内容四、各集团必须认真地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形成分级管理,部门负责,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组织网络,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五、集团的年度工作报告,必须有安全生产专题内容,包括总体工作目标,执行部门和保障落实措施等。
六、集团经济发展规划中要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
七、建立逐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集团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集团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会议听取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制定改进措施。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八、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集团每月至少两次向市安全监管局报送安全生产工作动态,重大安全事项及时报告。
九、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集团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每年一度的“安全月”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十、集团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本系统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四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在企业内部建立以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结合考核制度来监督和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
在具体实施中,需要建立健全奖惩办法来激励和约束责任人,以促使其更加主动地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1. 确定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情况、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
2. 确定考核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级别的考核标准,明确责任人的具体要求和应达到的目标,以便定量化地进行考核评价。
3. 制定考核周期:通常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同时可以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季度或半年度的考核,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4. 设立考核评分体系:根据考核指标和标准,确定不同指标的权重和评分范围,以便对责任人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估和比较分析。
5. 完善考核程序:明确考核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责任人的自评和部门审核、综合评价和总结汇报等环节,以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6. 进行考核评估:在考核周期结束后,由专门组建的考核评估小组进行评分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报告,并将结果及时向责任人和相关部门通报。
7. 进行考核结果反馈: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个别讨论和面谈,明确其成绩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便责任人改进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办法:1. 奖励机制:建立以奖励为导向的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晋升等方面的奖励。
2. 激励措施:在考核结果良好的责任人中,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培训机会,激励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3. 建立责任人档案:对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进行全面和准确的归档,形成责任人绩效档案,以便查证和回顾责任人的过去表现和工作成绩。
4. 复岗复职的考察:对于因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必须进行严肃的调查和追责,取消其相应的奖励,或视情况予以降职、辞退等处罚。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集团公司各单位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管理水平,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确保集团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优良水平,特制定此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2.1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集团公司各单位,包括总部、分公司和子公司。
2.2 考核范围考核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职工安全培训 - 安全生产设备维护保养 - 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三、考核内容和方法3.1 考核内容对于被考核单位,考核内容包括: - 职工安全培训情况: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
- 安全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设备数量、保养频率、维修记录等。
- 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方面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卫生情况等。
3.2 考核方法考核方法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 3.2.1 定期检查和抽查通过定期检查被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了解被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对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抽查、检查和测试,以验证被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表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2.2 老师评分通过老师们的观察、考评和评分体系,来对被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系统评价。
四、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4.1 考核结果集团公司按照被考核单位的考核成绩,将各被考核单位按考核成绩的高低等级划分,并在公司内范围内公示评分榜,不同等级的被考核单位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荣誉。
4.2 奖惩措施对考核成绩较好的被考核单位,集团公司可以在考核结果公示中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考核成绩不佳、存在安全事故等严重情况的被考核单位,集团公司应当在考核结果公示中进行批评,并指导该被考核单位立即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整改和自我管理水平的提升,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果不及时整改,集团公司可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财产绩考核、奖惩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防范、掌控和除去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护员工和企业资产的安全,订立并实施本《安全生财产绩考核、奖惩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促使全体员工充分认得到安全生产的紧要性,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纪律管束力,激励员工乐观参加安全生产,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员工及相关合作单位,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供应商、承包商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1. 领导责任公司高层领导及管理层应当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负有以下重要责任:•供应必需的安全生产投入,并保障资金、人力、物力等资源;•设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组织、引导、检查和引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督促执行;•确保生产设备、场合的安全性,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2. 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落实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负责布置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活动和培训;•订立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监督执行;•指定责任人对本部门的生产过程进行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通报、记录和及时整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问题。
3. 员工责任全体员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履行以下责任:•严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刻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乐观参加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订立和实施;•搭配公司布置的安全检查和审计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的相关信息。
四、安全生产绩效考核1. 考核指标依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订立以下考核指标:•事故发生率:依照事故发生数量与生产工时的比例进行统计,表征安全生产成效;•安全培训完成率: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的比例,并实现培训计划要求;•安全隐患整改率:指安全隐患被发现后,及时整改的比例;•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完成率:评估量划完成情况,反映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执行程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全生产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荣誉奖励2、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八大制度《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八大制度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百制度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制度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事故度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7、安全生问产事故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扩展资料:《中华人民答共和回国安全答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怎么制定?目前,各企业都有不同的安全奖惩规定和考核办法。
如有意可到我百度文库里来查看参考,有关资料。
4、企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指标。
第三条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环境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篇)

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第一篇)1内容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别贡献,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公司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表彰和奖励,先进个人奖励标准不低于200元,先进单位奖励标准不低于给予2000元。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到年底进行评比表彰,对获奖人员给予50—1000元的奖励。
2.3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歪风邪气,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财产免受损失者,公司根据贡献大小以通报嘉奖的形式,给予50—1000元奖励。
2.4对出现事故进行积极抢救,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公司将给予100—500元奖励。
2.5对于积极举报违章指挥者、违章作业和隐瞒事故的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50—5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2.6对于在其他各项评比中获得嘉奖的人员,按照各项评比的相关标准进行奖励。
3处罚3.1安全生产事故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
违章违纪处罚参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和《习惯性违章管理规定》。
3.3事故隐患处罚:对事故隐患和整改处罚参照公司《信息闭合管理规定》。
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3.4.1公司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范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范文一、考核目的为了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奖惩制度,以激励优秀的安全工作业绩,同时惩戒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的行为。
二、奖励对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励内容1. 优秀安全员工:每年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安全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奖励。
2. 安全创新工作:对提出创新安全工作方法并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效果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奖励。
3. 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对安全管理工作中兢兢业业,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奖励。
4. 安全意识教育先进个人:对积极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奖励。
5. 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对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部门或单位,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奖励。
四、惩罚内容1. 安全责任失职的行为:对安全责任失职、导致事故发生或事故后不负责任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2. 违章操作行为: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员工,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3. 不安全行为:对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存在安全隐患但未造成事故的员工,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教育警告。
五、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公司设立奖励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2)员工可以自荐或由上级推荐参加评选。
(3)评选委员会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审,并公示评选结果。
(4)评选结果经公司确认后,给予相应的奖金和荣誉称号奖励。
2. 惩罚程序:(1)公司设立惩罚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2)发现安全责任失职、违章操作或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将其行为进行调查,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3)处分结果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通知相关人员并执行处罚。
六、奖惩结果公示公司将奖惩结果公示于公司内部,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
一、安全生产考核
1、集团公司制定对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考核办法;集团公司安委会为考核领导机构,集团公司安委办负责具体实施。
2、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考核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和集团公司“三个责任制”(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职能部门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3、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企业和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先的依据。
4、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考核一次。
5、考核为不合格的企业和责任人,集团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并责令限期达标;有关责任人不得评先受奖。
对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连续三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达标的,将追究企业主要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奖罚
1、集团公司通过考核,由集团公司安委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奖励。
2、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3、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属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的,对其主要领导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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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
1 总则国有
1.1 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1.3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2 奖惩条件
2.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1.1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2.1.3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2.1.4 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2.1.5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2.2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2.3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3 处罚条件
3.1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3.1.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3.1.3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4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5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3.1.7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3.1.8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3.1.10 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3.1.11 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3.1.13 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3.2 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3.3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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