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方案一、前言我国水利事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水库是我国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农业生产、工业生产、防洪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尤其是小型水库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比如管理体制滞后、人员素质较低、运营效益不佳等问题。
因此,改革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二、小型水库管理体制的现状1.行政化管理体制小型水库管理现阶段多采用行政化管理模式,管理机构和人员都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由于政府的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水库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参差不齐,存在不少运营效益不高的问题。
2.单一管理模式小型水库管理目前的管理模式相对单一,缺乏市场竞争和多元化经营理念。
这种模式下,水库的资源配置和管理都是由水库管理机构独自进行,没有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和利益多元化的要求,往往导致资源浪费和管理成本过高。
3.中央化运营管理小型水库管理的经营决策等方面还是以中央化的方式进行,造成了许多问题,比如,地方上的需求不能得到及时回应,较难保证水库的有效和高效的运营。
三、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向1.设立小型水库管理委员会针对现有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可以建立小型水库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地管理小型水库的各项事务,独立运营和维护小型水库,提高水库运营效益。
2.分权管理机构小型水库管理机构需要分权,从中央化的运营管理转向地方化的管理,让地方政府充分参与小型水库管理事务决策,提高水库管理机构的反应速度和有效性,保障水库运营的高效性和经济效益。
3.关注市场需求针对现有单一管理模式,可通过制定多样化的水利政策,关注市场需求和多元化经营理念,引导小型水库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和调整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益。
4.培养专业水库管理人才小型水库管理的质量与效果直接关系到水库的运营效益和水资源利用效率,需要有专业的水库管理人才,提升管理水平和组织士气,为水库的高效运营提供坚实的基础。
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 局) , 各计 划单 列市水利( 水务 ) 局、 财政局 , 新疆生产建
设 兵 团水 利 局 、 财务局 :
( 二 )基 本 原 则 。一是 权责 一致 。明晰所有 权 ,
界定管理权 , 明确使 用权 , 搞 活经营权 , 落实管 护 主体 和责任 。二是政 府主 导。强化政 府责 任 , 加 强组织 领
书, 载 明工程功 能 、 管理 与保护范 围 、 产权 所有 者及 其
权利与义务 、 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
平方公里 的河 流及其 上兴建 的 防洪 标准 小于 5 0年一 遇 的 3级 以下堤 防, 防潮 ( 洪) 标 准小于 2 0年一遇 的海
堤 及沿 堤 涵 闸 ;
— —
( 六 )落 实工程 管护 主 体 和 责任 。工 程产 权 所
有者是工程 的管护主体 , 应 当健全管护制度 , 落实 管护
责任 , 确保工程 正常运 行 。涉及公 共安全 的小 型水 利 工程要 明确安全责任主体 , 落实工程安全责任 。
小 型水 闸 , 即最大过 闸流量 2 0立方 米每秒 ~
1 0 0立方米每秒 的小 ( 1 ) 型 水 闸和最 大过 闸流量 小 于 2 0 立 方米每秒的小 ( 2 ) 型水 闸 ;
小型水库 , 即总库容 1 0 0万 立方 米 ~1 0 0 0万
立方米 的小 ( 1 ) 型水库和总库容 1 0万 立方米 ~1 0 0万 立方米 的小 ( 2 ) 型水库 ;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中小河流及其堤 防 , 包 括流域 面积小 于 3 0 0 0
产权 界定工作 , 向 明晰产 权 的工程 所有者颁 发产权 证
2 0 1 3 年 3月 8 日
2024年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方案

2024年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小型水利工程在城市和农村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这些小型水利工程包括水库、水渠、水泵站等,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需求和生活用水需求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的管护措施,一些小型水利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了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因此,制定并实施____年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方案,是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发挥作用的关键。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科学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的巡查和维护,提高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一)建立小型水利工程巡查制度。
1. 制定小型水利工程巡查计划,定期对各类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巡查。
巡查频次根据水利工程的性质、规模和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
2. 巡查内容包括水利工程设施的完好性、渠道和泵站的畅通情况、防洪设施的有效性等。
将巡查结果及时记录,并建立巡查档案,为后续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3. 设立专门的巡查队伍,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巡查人员的水利工程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维护修缮。
1. 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维护修缮计划,根据巡查结果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维护修缮的时间和内容。
2. 加强水库、渠道和泵站的维护保养,包括对泵站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对水库的清淤和护坡等。
3. 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的防汛工作,定期对水库、渠道和泵站等进行防汛巡查,确保其在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运行。
(三)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
1. 制定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力,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2. 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的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进行水利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对高风险的工程进行重点防护和管理。
4. 加强对水利工程使用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四)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
浅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向与措施

浅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向与措施摘要: 分析了中卫市海原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改革方向及采取的措施,使其发挥应有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措施海原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山区西北部,总面积6899平方公里,2010年至今已经建成的小型水利工程星罗棋布,其中节水灌溉工程20项,新建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9项,农村人饮工程18项;水保生态工程15项,河道整治及其他工程18项。
管理好这些工程,发挥其应有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水利工程管理现状1、水利工程现状海原县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水利事业的发展,坚持大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反防汛抗旱工作,千方百计扩大农业灌溉面积,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水利工程设施及灌溉技术水平得到了长足发展,使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初步形成了扬黄灌区、库灌区、井灌区、节水型灌区相结合的特色灌区。
2、目前管理形式目前管理形式主要是灌区内大型支渠、支沟及跨村支渠支沟及其所属建筑物等工程由乡(镇)水管站管理;支渠及以下灌区田间工程主要由行政村管理;有一部分灌区和部分小型灌溉工程由农民承包经营,多为经济承包,不负责管护工程;部分灌区由农民用水协会管理,但由于一般情况下协会只负责灌溉管理工作,工程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3、工程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海原县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有些水利工程破坏严重,人们对水利工程发挥的作用认识不足,水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小型工程水事违法案件查处不及时、不得力。
(2)重建设轻管理,受计划经济影响,长期以建设工程项目为主,忽视管理的重要性,没有注重效益的发挥。
(3)产权不明晰,多数工程建成后没有明确产权,造成只建不管、管用脱节,有的工程被严重破坏。
(4)工程管护水平低,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维修无经费,老化失修严重,多数工程没有专兼职管护人员。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存在部门职责界定不清、办事复杂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因此,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是当前水利工程管理的迫切需要。
本次改革旨在优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力度,加强监管和服务,推动水利工程管理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水环境的目标。
二、改革内容和措施1.组织架构调整(1)设立水利工程管理局,负责统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提出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
(2)设立水利工程监管处,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监管机制。
(3)设立水利工程服务中心,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服务工作,提供水利工程管理相关咨询和技术支持。
2.职责分工明确(1)水利工程管理局负责制定水利工程管理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2)水利工程监管处负责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3)水利工程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咨询服务、技术支持和培训,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培养和管理。
3.加强信息化建设(1)建立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的全程电子化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管理数据中心,收集、整理和分析水利工程管理相关数据,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2)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1.制定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明确改革目标和任务。
时间安排: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
2.组织架构调整和职责分工明确,设立水利工程管理局、水利工程监管处和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CHAPTER 06
预期成果与影响
提高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01
建立现代化管理体制
02
提升管理效率
通过改革,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 、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制约有力的 现代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包括 工程运行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 等。
通过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提 高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效率,实现小 型水利工程的高效运营。
改革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认识和参与度。
实施阶段(3-12月)
开展清产核资
对小型水利工程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全面清 查核实,明确产权归属。
推进体制改革
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和上级政策要求,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 理体制改革,包括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建立考 核机制等。
落实维修养护
在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养护方案,对小型水利工 程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养护,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 重要组成部分,其成功实践将有助于推动国家治 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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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5
保障措施与建议
加强资金保障
建立多元化资金渠道
通过政府投入、社会资本参与、金融机构贷 款等方式,确保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的资 金来源。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政府应给予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相应的财 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其改革成本。
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 革工作方案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工作方案概述 • 组织与领导 • 工作内容与步骤 • 时间安排与进度 • 保障措施与建议 • 预期成果与影响
小型水库管理改革工作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改革工作方案
一、背景
小型水库作为我国水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农业灌溉、防洪减灾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其运营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管理水平的不足,使得小型水
库在管理运营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水库管理人员素质不够高、设施设备滞后、缺乏技术支撑等问题的存在,都已经成为制约小型
水库管理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需要对小型水库管理进行改革,提高小型水库的管理和运营水平,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二、目标
本次小型水库管理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改革,完善小型水
库管理体制,提高小型水库的管理与服务水平,达到科学运营、高
效管理、安全可靠的目标。
三、内容
1. 完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
创建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实现小型水库管理与运营的专业化、
体系化、规范化。
组建“小型水库管理与服务中心”,建立完备的
管理机制和制度,定期召开“小型水库管理与服务工作会议”,落
实水库管理责任制、巡查制度及应急预案等。
同时,建立健全会计
核算制度,加强水库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
并建立小型水库管理信
息化系统,实现小型水库运营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
2. 加强小型水库现代化建设。
新版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方案

新版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方案小型水库是我国农村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水平的重要基础设施。
然而,在过去的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管理混乱、资金缺乏、技术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到小型水库的安全稳定运行。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开始实行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和维护,提高农村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本文就新版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收回权责分离本次改革的首要任务是要对小型水库的权责进行明确的界定,通过对水库归属单位的负责管理和小型水库组织的运行监督,实现对小型水库的有效管理。
对于未经过正规审批和土地使用手续而擅自建设和利用水库的情况,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收回,确保这些水库落实到下一任责任人身上,并实行无偿划转。
二、建设示范水库水库在为农村提供水源的同时,还可以发挥水利灌务、发电等方面的作用。
而在小型水库的建设中,应更加注重水库的综合利用。
通过示范水库的建设,让更多的人知道小型水库的好处,并为农村发展提供方向。
优秀的小型水库建设案例应及时进行宣传,引导其他类似小型水库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保安水平,增强其综合利用价值和经济效益。
同时加强水库安全检查,定期制定小型水库管理和维护标准和水利保安自查估效制度,提升小型水库运行维护水平。
三、完善水库管理机制针对小型水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次改革还将推出一些小型水库管理机制的改进方案,包括各级水利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具有区域性的小型水库开发联盟,强化小型水库维护和改造的专家型网络,实行商业保险和社会支持保障。
同时制定小型水库长效的招投标机制,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这些措施来提高小型水库管理水平。
四、整顿水库管理管理针对小型水库管理中出现的混乱情况,本次改革还会对破坏和未经审批建设的水库进行查处,并加强有关区域的站点和水利水产局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的监督和管理。
五、预算保障最后,本次改革将在资金保障方面进行整顿,对原来的通过政府拨款对小型水库进行维护的模式进行改变,引入社会资本来加强对小型水库的保障,让小型水库真正成为农村地区的良好补给网络,为农村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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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二)基本原则。
一是权责一致。
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二是政府主导。
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积极性,综合推进改革。
三是突出重点。
重点解决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问题。
四是因地制宜。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推进改革,不搞“一刀切”;积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理模式,明晰产权,注重发挥工程效益。
已完成改革任务且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已落实,工程运行状况良好,工程效益正常发挥的,原则上不作调整。
(三)改革目标。
力争用5年时间,建立健全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建立适应我省省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
二、改革范围—1—(四)改革范围。
改革范围为县级及以下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此后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照此执行。
主要包括:——小型水库,即总库容100万立方米~1000万立方米(不含)的小(1)型水库和总库容10万立方米~100万立方米(不含)的小(2)型水库;——中小河流及其堤防,包括流域面积小于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及其防洪标准小于50年一遇的3级以下堤防;——小型水闸,即最大过闸流量20立方米每秒~100立方米每秒(不含)的小(1)型水闸和最大过闸流量小于20立方米每秒的小(2)型水闸;——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包括控制灌溉面积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及量测水设施等配套建筑物,喷灌、微灌设施及其输水管道和首部,塘坝、堰闸、机井、水池(窖、柜)及装机功率小于1000千瓦的泵站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日供水规模200立方米~1000立方米(不含)的Ⅳ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日供水规模小于200立方米(不含)的Ⅴ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淤地坝,包括库容50万立方米~500万立方米(不含)的大型淤地坝(骨干坝)、库容10万立方米~50万立方米(不含)的中型淤地坝和库容1万立方米~10万立方米(不含)的小型淤地坝;——小型水电站,包括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
单一农户自建自用的小型水利工程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
已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4‟75号)或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1‟94号)完成管理体制改革的小型水利工程,要按照此次改革的要求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不符合的要纳入此次改革范围。
三、主要内容—2—(五)明晰工程产权。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
小型水库。
已按国家有关规定明晰产权归属的,维持现有产权归属关系,未明晰产权归属的按下列原则界定:现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其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现由乡(镇)、村管理的,产权由县级人民政府核定;现由电力、旅游等部门建设管理的,产权由县级人民政府核定。
中小河流及堤防。
河流承担防洪、排涝、改善生态环境等公益性任务,其产权原则上属地方政府所有。
小型水闸。
在中小河流上的拦河、穿堤等小型水闸归属到中小河流及堤防管理,其产权划分按中小河流及堤防类划分;在灌区渠道上的小型水闸归属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管理,其产权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类划分方法划分;其他小水闸属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淤地坝、小型水电站。
总体按以下确定: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具体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已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1‟94号)执行且已明晰产权归属的工程,维持现有产权归属关系。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以国家补助为主建设的跨村以上工程,其产权归受益群众或组建的专业管理单位所有;以国家补助为主建设的单村供水工程,产权归受益群众集体或用水合作组织所有;以社会资本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建设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3—愿确定产权归属,国家投资部分按股份入股;分散供水工程,归受益农户所有。
明晰产权是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明晰产权要由县级人民政府主导,县级水利,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林业等部门参与完成。
首先各部门要做好小型水利工程基础数据的调查、统计和汇总工作,对各自管辖的小型水利工程的数量、位臵、产权归属、设施完好程度、管理形式、运行状况等逐一进行调查摸底、造册建档并划分类型。
在此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进行工程产权界定工作,并向工程产权的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载明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六)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
必须对所有小型水利工程明确管护主体,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
管护主体应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对工程的维修养护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县级人民政府为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工程安全责任。
小型水库。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负总责。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小型水库行业主管部门并为小(1)型水库的管护主体,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小(2)型水库的管护主体。
其中电力、旅游等部门或行业所属的小型水库,所属部门或单位(业主)为管护主体。
水库管护主体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逐座落实管理人员和管护责任。
积极推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理模式,可以按乡(镇)或按水系对小型水库实行物业化管理,也可以通过划归或委托代管等方式,由国有水利管理单位、专业管理单位实行专业化管理。
中小河流及堤防。
县级人民政府对所辖的中小河流及堤防(含沿堤涵闸、拦河闸)的安全负责。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河道行业主管部门。
河道主管部门应当落实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责任。
按财政部、水利部有关规定,对流域面积在3000平方公里至200平方公里(含)跨县、跨乡的河道,河道主管部门可以组建河道专管单位;200平方公里至5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及堤防,可以按乡(镇)或按水系组建管理单位对多条河流及堤—4—防实行集中管理,也可以通过划归或委托代管等方式,由国有水利管理单位、乡级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管理。
淤地坝。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淤地坝安全负总责。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淤地坝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
大型淤地坝(骨干坝)的运行管理由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中、小型淤地坝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按产权所有权确定管护主体,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责任。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水电站。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水电站安全负总责。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上述小型水利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工程产权所有者是管护主体,由管护主体确定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对于流转土地上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受让经营者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改造。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维护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七)落实工程管护经费。
为保证小型水利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各级主管部门和管护主体要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财政适当给予补助。
对中小河流及堤防、小水库、淤地坝等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进行补助。
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完善“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机制,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
中央财政通过现行政策和资金渠道,对县级管理的国有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补助。
省、市、县(市、区)财政可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水利规费收入,安排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同时,安排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
建立财政补助经费奖补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管护实效进行补助,具体—5—补助标准与方式,由各地因地制宜确定。
(八)探索工程管理模式。
小型水利工程涉及小水库、中小河流及堤防、小型水闸、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淤地坝、小型水电站等不同工程类型,每种类型都有不同的工程特性和运行管理要求,各地要针对不同工程类型特点,因地制宜推行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
各地应切实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可结合实际成立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开展集约化的维修养护服务。
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以及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防汛和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的前提下,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搞活经营权。
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等方式管理的,要签订有效的运行管理合同,明确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范围,以及相应的奖补政策、违约责任等。
(九)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要有计划地组织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增强基层工程管理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的管护能力。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不同类型的小型水利工程分别制定管理考核和维修养护办法,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工程管护情况,促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进入良性运行轨道;要强化对小型水利工程的行业监督,有效防止水资源浪费和掠夺式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