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提供商是指
计网-名词解释

1、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2、客户-服务器方式(c/s):它是软件系统体系结构,通过它可以充分利用两端硬件环境的优势,将任务合理分配到Client端和Server端来实现,降低了系统的通讯开销。
浏览器-服务器(b/s):是WEB兴起后的一种网络结构模式这种模式统一了客户端,将系统功能实现的核心部分集中到服务器上,简化了系统的开发、维护和使用。
3、对等连接:是指两个主机在通行时并不区分哪一个是服务请求方还是服务提供方对等网:通常是由很少几台计算机组成的工作组网络中的每台计算机既作为客户机又可作为服务器来工作,每个用户都管理自己机器上的资源。
4、复用:复用器:复用器是一种综合系统,通常包含一定数目的数据输入,n个地址输入(以二进制形式选择一种数据输入)。
复用器有一个单独的输出,与选择的数据输入值相同是将来自若干单独分组分信道的独立信号复合起来,在公共信道的同一方向上进行传输的设备,是一种综合系统5、校验码:通常是一组数字的最后一位,由前面的数字通过某种运算得出,用以检验该组数字的正确性奇偶校验码:是一种通过增加冗余位使得码字中"1"的个数恒为奇数或偶数的编码方法6、MAC7、虚拟局域网(VLAN):由一些局域网网段构成的与物理位置无关的逻辑组,而这些网段具有某些共同需求8、虚拟专用网(VPN)网络的任意两个节点之间的连接并没有传统专网所需的端到端的的逻辑网络,用户数据在逻辑链路中传输。
9、网络地址转换(NAT):是一种将私有(保留)地址转化为合法IP地址是一种将私有(保留)地址转化为合法IP地址10、TCP:是一种面向连接(连接导向)的、可靠的、基于IP的传输层协议,由IETF的RFC 793说明11、套接字:TCP连接的端点12、电子邮件:是—种用电子手段提供信息交换的通信方式,是互联网应用最广的服务。
13、万维网(WWW):是一个大规模的联机式的信息储藏所14、文件传送协议(FTP):文件传输协议使得主机间可以共享文件。
什么是IDC

什么是IDC随着因特网及其相关应用产业的发展,内容更丰富服务更深层次的网络服务提供商(NetworkServiceProvider,NSP)横空出世,IDC 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datacenter(简称IDC)作为NSP业务的一个重要的网络服务平台,它通过与某一骨干网高速连接,借助丰富的网络资源向网站企业和传统企业提供大规模、高质量、安全可靠的专业化服务器托管、空间租用、网络批发带宽以及ASP、EC等业务。
IDC是对入驻 Hosting企业、商户或网站服务器群托管的场所;是各种模式电子商务赖以安全运作的基础设施,也是支持企业及其商业联盟、分销商、供应商、客户等实施价值链管理的平台。
根据英特尔公司的分析,IDC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阶段。
第一代的数据中心只提供场地、带宽等基础托管服务,称为“清水服务”。
第二代的数据中心以增值服务和电子商务为核心,叫做“清水变鸡汤”。
处于这一阶段的数据中心托管的全部是数据设备。
第三代数据中心将是数据与语音的融合,这时的数据中心能够提供融合的托管服务,实时地将互联网信息、电话信息、传真信息等集成在一起,再以客户最容易接受的方式提供给客户。
这时,数据中心就变成了网络的服务中心,话音与数据的融合也就从网络传输层面上升到了服务层面。
数据中心进入第三代以后,不仅能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还可以提供话音商务服务。
IDC的出现为互联网基础设施提供了结构性变革的契机。
他们通过对网络资源以及网站主机、服务器实施集中、专业化管理,向用户提供24×7的专业服务。
这就决定了IDC能充分利用市场紧缺的专业人才资源及网络资源,减少重复建设,降低企业、政府部门等用户上网的成本,并有利于企业用户从普通电子邮件、网页发布等一般互联网应用转向电子商务等关键任务应用,帮助传统的电信运营商增强互联网时代的管理能力。
IDC从而成为互联网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市场基础来看,目前中国IDC的用户已从以.com公司为主过渡到传统企业与网站企业并重。
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ISP(互联⽹服务提供商)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互联⽹服务提供商,即向⼴⼤⽤户综合提供互联⽹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是互联⽹内容提供商,向⼴⼤⽤户综合提供互联⽹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在互联⽹应⽤服务产业链“设备供应商——基础⽹络运营商——内容收集者和⽣产者——业务提供者——⽤户”中,ISP/ICP处于内容收集者、⽣产者以及业务提供者的位置。
⽬前按照主营的业务划分,中国ISP主要有以下⼏类1.搜索引擎ISP如百度,等。
2.即时通信ISP即时通信ISP主要提供基于互联⽹和基于移动互联⽹的即时通信业务。
由于即时通信的ISP⾃⼰掌握⽤户资源,因此在即时通信的业务价值链中,即时通信ISP能起到主导作⽤,这在同运营商合作的商业模式中⾮常少见。
现在运营商也在发⼒即时通信,如移动的飞信、电信的易信。
3.移动互联⽹业务ISP业务ICP主要提供移动互联⽹服务,包括:WAP上⽹服务、移动即时通信服务、信息下载服务等。
4.门户ISP提供新闻信息、⽂化信息等信息服务。
门户ISP以向公众提供各种信息为主业,具有稳定的⽤户群。
门户ISP的收⼊来源⽐较⼴,包括在线⼴告、移动业务、⽹络游戏及其他业务。
⽐如:、、和等门户⽹站(包括⾏业门户)。
5.在邮件营销领域,ISP主要指电⼦邮箱服务商RFC 6650给电⼦邮箱服务商的定义是:为终端⽤户提供邮件发送、接收、存储服务的公司或组织。
这个定义涵盖了电⼦邮件托管服务、以及⾃主管理邮件服务器的公司、⼤学、机构和个⼈。
常见的电⼦邮件服务商,国内有⽹易、腾讯、新浪、搜狐等主流ISP。
国外常见的有Gmail、Yahoo、Hotmail、AOL等。
这些ISP通常通过执⾏邮件传输协议()、交互式邮件存取协议()、邮局协议() 及其他专有协议进⾏信息的传输和获取。
中国三⼤基础运营商::拨号上⽹、ADSL、1X、CDMA1X,EVDO rev.A、FTTx、光纤接⼊EPON、FDD/TDD LTE:拨号上⽹、GPRS及EDGE⽆线上⽹、⽆线上⽹,⼀少部分FTTx、FDD LTE:GPRS,W-CDMA、⽆线上⽹、拨号上⽹、ADSL、FTTx、FDD/TDD LTE电信重组之后,中国⽹通并⼊,剔除中国联通CDMA,组成新联通;中国铁通并⼊,为其旗下全资⼦公司;中国联通CDMA并⼊中国电信组成新电信。
网络服务提供者

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信息或者为获取网络信息等目的提供服务的机构。
其内容包括网络上一切提供设施、信息和中介接入等技术服务的个人用户、网络服务商以及非营利组织等。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的意译。
目前各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含义及分类没有统一的说法,这主要是因为从行业重合的角度,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内容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不断丰富和改善,早已超出了最初仅为上网提供接入服务的范畴。
现实生活中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往往身兼数职,同时担任信息的直接提供者和信息传播中介者的角色。
根据各类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行为的特征,鉴定其法律地位,从而确定其所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对处理具体案件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内容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第一类:网络内容提供者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指自己组织信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的主体。
任何人都能成为网络内容提供者,不论是普通的个人用户还是某个网络服务商,只要提供信息向网络发布就属于网络内容提供者。
虽然一些网络服务商的主要业务是提供中介服务,但也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信息,就发布这些信息而言,他就是网络内容提供者。
第二类:网络中介服务者,即为网络提供信息传输中介服务的主体。
根据其对网上所传播信息实际监控能力的不同,网络中介服务者又可分为两类:一是接入服务及工作,指为信息传播提供光缆、路由、交换机等基础设施;或为上网提供接入服务;或为用户提供电子邮件帐号的主体。
接入服务提供者IAP(Internet Access Provider)对网上信息所起的作用实际相当于一个“传输管道”,无论是信息提供者发送信息,还是信息获取者访问信息,均通过接入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设施和计算机系统,经过自动的技术处理过程实现,信息的内容原封未动,在技术上,接入服务提供者无法编辑信息,也不能对特定信息进行控制。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的单位,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网站服务提供商等。
由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也有其特殊性。
以下将从侵权行为认定、免责条款、违法处理等几个方面探讨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一、侵权行为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若想要免除或减轻侵权责任,首先需要证明自己并没有过错,即没有实施过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包括三种情况:(一)直接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服务范畴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如在网站上转载他人的文章,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照片、音乐等,便构成侵权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直接侵权的全部责任。
(三)未尽到审慎义务网络服务提供者虽然并没有实施直接或间接侵权行为,但未尽到审慎义务,而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
例如网站未及时删除侵权信息,或未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护用户隐私,或未对网站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查等,都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免责条款为规避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网站或服务条款中通常会设置免责条款,即对不可抗力、第三方行为等情形进行免责。
这些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关系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免责条款虽然可以约定,但面对侵权行为的情形,仅仅依靠免责条款是不准确的。
也就是说,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法院在认定过程中不会对免责条款予以绝对的尊重,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认定。
三、违法处理当网络服务提供者认定发现了他人或用户的侵权行为,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否则将会面临违法处理的风险。
具体措施包括: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第一时间将侵权内容从其服务平台上删除,以避免继续传播和扩散。
(二)通知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发现侵权行为的基础上,应及时向权利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权利被侵犯的情况,并在删除侵权内容后将通知结果告知权利人。
网络服务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用户的权责

网络服务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用户的权责网络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各种服务,如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在线购物、搜索引擎等。
在网络服务的提供过程中,网络服务提供商和用户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权利和责任。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责,保障网络服务的正常进行,制定相关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一、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权责1. 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服务网络服务提供商应确保网络服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用户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正常使用网络服务。
他们应该投入足够的资源,以提供高质量的网络服务,并尽可能避免网络故障和中断。
2. 保护用户隐私和个人信息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的隐私不受侵犯。
他们不得擅自泄露、出售或滥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3. 合法经营与服务内容审查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他们也应当对其网络服务平台上的内容进行审核,履行相应的审核责任,杜绝非法、有害信息的传播。
4. 解决用户投诉和纠纷网络服务提供商应设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中心,及时解决用户的投诉和纠纷,提供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用户的权责1. 遵守网络服务规则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应当遵守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规则和政策,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他们不得利用网络服务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 保护个人信息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应当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应随意泄露给不信任的第三方。
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用户应该有自己的防范意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合理使用网络资源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应当合理使用网络资源,不得恶意占用或浪费网络资源。
他们应当尊重其他用户的权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
4. 维护网络安全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应当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网络安全,不得从事破坏、攻击网络设施和信息系统的行为。
他们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
自治系统的名词解释

自治系统的名词解释自治系统(Autonomous System, AS)是互联网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一组网络在技术上相互独立、具有共同的管理和策略的系统。
自治系统旨在实现网络通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为互联网的运行提供基础。
一、自治系统的定义和分类自治系统是一个有明确定义的网络,被视为一个单一的单位,拥有自己的IP 地址空间和一组网络设备(如路由器)。
根据自治系统号(Autonomous System Number,ASN)的分配,自治系统可以被分类为两种类型:单播自治系统和多播自治系统。
1. 单播自治系统单播自治系统是指使用单播协议进行数据传输的自治系统。
它们通常是面向大众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ISP)或企业机构,负责将数据包从源地址传递到目的地址。
在互联网中,单播自治系统的角色至关重要,它们负责处理大量的数据流量,并提供连接网络的服务。
2. 多播自治系统多播自治系统是使用多播协议进行数据传输的自治系统。
多播协议可以同时将数据包传递给多个目的地,尤其适用于广播、流媒体等多对多的应用场景。
多播自治系统通常由多个网络设备组成,以便有效地在网络中传播信息。
二、自治系统的关键特征自治系统的名词解释需要涉及其关键特征,以下是几个重要的方面:1. 单一管理和策略自治系统内的网络设备由同一个实体进行管理和控制,遵循相同的策略和安全制度。
这有助于确保网络通信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
2. 互连性和路由选择自治系统通过互连点(Internet Exchange Point, IXP)或点对点连接与其他自治系统进行网络之间的数据传输。
路由选择协议(Routing Protocol)在自治系统之间共享网络信息,帮助数据在互联网中进行正确的转发和路径选择。
3. IP地址空间分配每个自治系统都有自己的IP地址空间,这意味着它可以独立地分配和管理IP地址。
这样的分配方式有助于减少IP地址的浪费,并提高网络资源的利用率。
中国境内的网络服务与服务提供商

中国境内的网络服务与服务提供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服务在中国境内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
作为一个拥有庞大网络用户群体的国家,中国各个城市和地区都有众多的网络服务提供商。
本文将对中国境内的网络服务以及服务提供商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中国境内的网络服务在中国境内,网络服务广泛涵盖了互联网接入、互联网连接、云计算、数据存储和管理、网站服务、应用开发等多个方面。
以互联网接入为例,用户可以通过宽带、光纤、4G/5G等技术手段接入互联网,进行网上冲浪、在线办公、视频通话等活动。
同时,互联网连接的发展也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比如通过智能设备实现家庭自动化、智能家居控制等。
此外,云计算和数据存储和管理也成为了网络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云计算可以为用户提供弹性的计算资源和存储空间,使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来调整资源的使用量,提高效率并节约成本。
数据存储和管理方面,企业可以将大量的数据上传到云端进行存储和管理,从而实现数据的备份、共享和迁移。
另外,网站服务和应用开发也是网络服务的重要方向。
中国有众多的网站和应用,涵盖了各个领域,比如电商、社交媒体、在线教育等。
网络服务提供商可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网站和应用的设计、开发、维护等服务,帮助他们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品牌和业务。
二、中国境内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在中国,网络服务提供商数量庞大,主要分为宽带运营商、移动运营商、云服务提供商、网站建设公司等。
以下是一些中国境内知名的网络服务提供商:1.中国电信:中国电信是中国最大的固定网络和宽带网络运营商之一。
该公司提供宽带接入、光纤接入、企业网络解决方案等服务,覆盖了全国各地。
2.中国移动:作为中国最大的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不仅提供手机通信服务,还提供宽带接入、云存储等互联网服务。
通过中国移动的网络,用户可以随时随地上网、播放视频、下载应用等。
3.阿里云:阿里云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云计算品牌,提供虚拟主机、云服务器、云数据库、云存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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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提供商是指
网络服务商的意思是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
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能提供拨号上网服务、网上浏览、下载文件、收发电子邮件等服务,是网络最终用户进入Internet的入口和桥梁。
它包括Internet接入服务和Internet内容提供服务。
这里主要是Internet接入服务,即通过电话线把你的计算机或其他终端设备连入Internet。
扩展资料
由于接驳国际互联网需要租用国际信道,其成本对于一般用户是无法承担的。
Internet接入提供商作为提供接驳服务的中介,需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中转站,租用国际信道和大量的当地电话线,购置一系列计算机设备,通过集中使用,分散压力的方式,向本地用户提供接驳服务。
较大的ISPs拥有他们自己的高速租用线路以至于他们很少依赖电信供应商,并且能够为他们的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最大的国际和地域性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有:
AT&TWorldNet,IBM全球网,MCI,Netcom,UUNet,和PS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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