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市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1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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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10〕83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二月八日珠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做好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做好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实施“菜篮子”各项工作措施,提高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自给率,防止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解决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问题,并逐步探索促进生产、增加供应、加强管理的新路子和新办法,建立起稳定、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
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维护市场秩序。
三、工作重点(一)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提高自给能力。
要根据市场需求形势,积极做好蔬菜、肉禽蛋、水产品基地建设,科学改良品种,加强疫病防控等工作。
一是要围绕蔬菜供应目标,重点发展提高以遮阳网为主的设施化蔬菜栽培,形成中小拱棚相互衔接和配套的设施蔬菜生产体系、技术体系和市场体系。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13•【字号】珠府办函〔2021〕172号•【施行日期】2021.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构建完善我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珠海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一、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覃春副市长副组长:谢仁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周昌市政府二级巡视员袁学东市政府副秘书长林粤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孙成香洲区委常委、副区长郑罗天金湾区副区长谢义维斗门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琢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涛鹤洲新区筹备组副组长王梦阳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姚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赵开元市公安局副局长罗维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李凯市司法局副局长章革市财政局副局长谵礼勇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吕植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浩然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许蓓蕾市水务局副局长任国锋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黄汉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王兆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顾胜杰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路面治超行动组、源头治超工作组、科技治超工作组及治超站场建设保障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一)办公室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交警支队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二)路面治超行动组牵头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
职责任务:1.加大路面治超联合执法力度。
市公安交警支队、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要全面加强超限超载多发的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出入口、货物装载源头周边区域和重要桥梁、重点路段治超联合执法。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8日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中共珠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珠字〔2011〕17号)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为全面考核各区(含横琴新区、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目标完成情况,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和导向作用,推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一)组织机构。
成立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评分工作,组织对各区落实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区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考核。
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海洋农渔和水务工作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贸信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海洋农渔水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12•【字号】珠府办[2014]20号•【施行日期】2014.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14〕20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12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粤办发〔2014〕4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珠机编〔2014〕10号)精神,设立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划转的职责。
1.将原市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
2.将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
3.将金融相关工作职责划入市金融工作局。
4.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珠中江区域一体化、珠澳同城化工作的职责划入市政府纲要办。
5.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职责划入市编办。
6.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下放的职责。
将粮食企业收购资格许可的核准下放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
(三)增加的职责。
1.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核准。
2.企业投资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国家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备案。
3.企业投资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非跨地市区域的电网工程项目备案。
4.企业投资非省级和非跨市的输油管网备案。
5.除跨地级以上市的省道外,其他政府投资普通省道的审批。
(四)加强的职责。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议事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议事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21•【字号】珠府办[2005]66号•【施行日期】2005.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议事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05〕66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2003年6月市政府成立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下称土地小组),恢复了土地集体决策机制。
土地小组运行两年多来,健全了土地管理的集体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土地行政管理效率,规范了土地行政管理行为,对加强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依法、集约和高效利用国土资源,促进我市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制订和完善《珠海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议事办法》,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土地小组的法律地位,确定土地小组是市人民政府行使土地管理行政职能的决策审批机构,从而规范土地小组决策审批行为。
《珠海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议事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
施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或土地小组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珠海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议事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依法、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下称土地小组)。
第二条土地小组是市人民政府行使土地管理行政职能的决策审批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授予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行政职权,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由土地小组决策审批。
土地小组作出的决定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
土地小组行使《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规划国土管理委员会有关土地管理的职能。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1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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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14〕35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商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21日珠海市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商事登记机关对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和《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是指商事登记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随机抽取的商事主体公示的信息实施监督检查的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商事主体,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应当遵循高效、规范的原则,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第四条各级商事登记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抽查工作。
上级商事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下级商事登记机关实施抽查工作。
上级商事登记机关负责对下级商事登记机关开展抽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商事登记机关实施抽查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一)年度计划抽查。
即按年度计划抽取一定比例的商事主体,对其登记和备案、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公司秘书、信息公示等一项或多项情况实施检查。
(二)特定计划抽查。
即商事登记机关根据辖区内商事主体的信用状况、主体类型、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出现倾向性的不良情况,对特定商事主体、特定的登记事项开展计划抽查活动。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珠府函〔2017〕382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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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珠府函〔2017〕382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市政府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18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101件,失效8件,废止56件,适时修订17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
——结束——。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8日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中共珠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珠字〔2011〕17号)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突出抓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
现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发〔2011〕1号文、粤发〔2011〕9号文、珠字〔2011〕17号文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目标和“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主旋律,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等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和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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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市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领
导小组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珠海市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协调解决我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全市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督促、指导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共同做好调查工作,完成国家和省的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嘉文副市长
副组长:张梅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粤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局长
陈依兰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九泉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游群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 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林振超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朱 辉市教育局副局长
容立雄市科工信局副局长
张海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 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王 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海远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桂贤市工商局副局长
秦凤尝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黄宇杰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潘志昌拱北海关副调研员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具体负责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办公室主任由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林振超同志兼任。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来源: /fg/detail2025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