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公司业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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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业务流程操作规范

一、业务办理

1.客户接待

(1)电话接待

接听客户电话时应说“您好,四川旅顺汽车租赁公司。”

认真、准确、详实的解答客户询问。为保证业务电话畅通,公司内部事物不能使用客服电话沟通。

(2)来访接待

接待客户应先用“您好”向客户打招呼,待客温和、亲切。

2.调配车辆

依客户需求,提供待租车辆。

公司业务总监负责审批车辆调配事宜,并指定专人在计算机系统内记录车辆调配信息。

3.租车资料

(1)团体客户

提交信息资料包括客户名称、电话、办公地址、联系人等。

提交证件包括:①《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下称《身份证》)复印件;④公章或合同章;⑤经办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下称《驾驶证》)复印件。

(2)自然人客户

提交信息资料包括:真实姓名、电话、经常居住地等信息。

提交证件包括:①《身份证》(或《护照》)原件;②《驾驶证》原件;③外国人工作证明,含《外国人就业证》、《在京租房协议》等。

客户无承租资格,应提供担保人。

(3)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证件:

①担保人名称、电话、办公地址、联系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等;——《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经办书》或《介绍信》。

4.资料审核

(1)法人客户

①《法人营业执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年检;

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与其《身份证》是否相符;——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相符;——《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是否合法;

③注册地址是否与现办公地址相符,不符的需实地核实;

④公章或合同章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相符。承办人应当登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审核驾驶员资质

⑤驾驶证件是否有效,身份信息是否相符;

⑥年内无重大违章情况;

⑦违章积分低于12分;

⑧联系方式是否可靠、有效。

(2)自然人客户

《身份证》与《户口薄》是否相符。

《身份证》与《驾驶证》是否相符,应登陆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核实与其证件是否相符、年内重大违章情况、违章积分情况。

联系方式(包括单位、家庭两个固定电话)是否可靠、有效。

(3)担保人

担保人为自然人

①《身份证》与《户口薄》是否相符;

②联系方式是否可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单位、家庭两个固定电话;担保人为法人

③应登陆贵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核实以下信息:

④《法人营业执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年检;

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与其《身份证》是否相符;

⑥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相符;

⑦《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是否合法;

⑧注册地址是否与现办公地址相符,不符的需实地核实;

⑨公章或合同章与《法人营业执照》是否相符;

⑩联系方式是否可靠、有效。

5.建立客户档案

(1)新客户建档

将新客户信息经核实无误后录入系统。

(2)老客户信息维护

老客户信息须定期(半年)重新核实,并在系统内更新。

6.签订合同

(1)汽车租赁合同文本资料包括:

①《汽车租赁合同》;

②《租赁车辆租用告知书》;

③《特别约定》;

④《车辆交接单》;

—定向购车的客户还须签订《定车协议》。

(2)汽车租赁合同签订流程:

审核客户租车手续,录入系统

制作《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签订合同

制作《汽车租赁付款单》

收取保证金、租金

开据发票、收据

(3)定向购车合同的签订

原则上租赁期限两年以上方可定向购置新车。购置新车须填报《业务备案申请》

(4)定向购车合同签订流程:

洽谈订车意向

上报《业务备案申请》至业务部

业务部副总审批

总经理审批

上报业务部

签订《订车协议》

客户交付定金

车辆技术部交付新车,签订合同

通知财务部和车辆技术部购车

(5)合同签订要求

必须使用计算机系统录入合同信息并制作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可手工填写合同,待设备完好后再补录合同信息。

签订合同必须使用签字笔。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人和经办人签章须完整、清晰。

(6)修改与增补合同条款

新订合同:根据客户要求,须另行签订、修改、增补或自拟合同,须填报《业务备案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签订。

变更合同:对于已履行的合同,需要修改、增补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的,须填写《业务备案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签订。

(7)收取租金

租金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统一的价格标准,避免出现价格差异。公司经理统一折扣底线:为长租标准价格×95%,短租价格无折扣。

收取费用低于合同标准的,须填报《业务备案申请》审批。如:保证金低于合同标准的50%以下的,违约金低于合同标准的等情况。

以支票支付,到账后方可发车,租期从发车时间开始计算;以现金付款,可当时发车。

录入系统,生成《汽车租赁付款单》,收取租金,交客户签字确认。开据正式发票和保证金收据。

(8)发车

业务人员按照《车辆交接单》载明的事项和以下要求进行交接车辆。

——向承租方交接并点验车辆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服务卡、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单、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和故障警示牌。

——应主动将车辆外观的所有瑕疵,如:划痕、凹痕和掉漆等指示给承租方,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图例在《车辆交接单》上进行相应标注。

——应主动向承租方讲解车辆性能,演示车辆安全操作事项。

——提供不少于10公升的燃料。

业务人员应当逐项填写《车辆交接单》,填写内容要准确、齐全,《车辆交接单》须经租、赁双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9)车辆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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