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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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湖南省评标专家库试题《职业道德-多选》

008-湖南省评标专家库试题《职业道德-多选》

多项选择题1、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采用公开征集和定向征集相结合的方式评聘。

申请评标专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BCD)条件。

A、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六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B、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C、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D、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关于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实行网上请假制度的说法,以下正确的是(AB)。

A、评标专家因工作、身体等原因连续两个月以内不能参加评标活动的,应当事先登录个人页面进行请假B、请假时间超过两个月的,需网上请假并向省发改委书面说明原因C、请假时间两个月之内的,仅需向省发改委书面说明原因D、正常结束请假时间的,评标专家应及时登录个人页面销假3、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复审是对评标专家聘期内(ABCD)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A、业务能力B、个人信用C、履职情况D、培训教育情况4、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复审时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

A、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相关复审材料的B、未能通过继续教育、综合考核的C、聘任期间受到“警告”累计达三次及以上D、聘任期间受到“严重警告”累计达二次及以上的5、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ABCD)之一的,可直接解聘评标专家。

A、继续教育或连续2 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B、确认抽取信息后,两次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评标的C、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D、因工作调动,不再适宜担任评标专家的6、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享有以下权利(ACD)。

A、对评标专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B、查询与本人相关的评标抽取记录,可就有效期(12 个月)内评标抽取记录的疑问要求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网络终端解答C、对省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D、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个人信息提出修改意见7、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应履行以下义务(ABC)。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评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加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评标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评标专家资格第四条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二)具备与评标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地评估投标文件;(四)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禁入;(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评标专家资格的认定,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第三章评标专家库组建第六条评标专家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并实行统一管理和动态维护。

第七条评标专家库应当按照行业、专业、地域等因素进行合理分类,便于根据评标项目需要选择合适的专家。

第八条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吸纳符合条件的专家,确保专家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第四章评标专家库使用第九条评标专家库的使用应当遵循随机抽取、回避、保密等原则,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第十条评标专家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回避制度,对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回避。

第五章评标专家库管理第十二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明确专家库的管理职责、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评标专家库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维护,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四条评标专家库应当建立评价机制,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专家续聘和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评标专家的条件及权利和义务

评标专家的条件及权利和义务

评标专家的条件及权利和义务一、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如下条件: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学校招标工作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3、熟悉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学校招标评审工作;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学校招标评审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5、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6、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二、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1、对学校招标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评标专家在学校招标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为学校招标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学校招标评审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发现投标人在学校招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招标中心报告并加以制止;5、解答有关方面对学校招标评审工作中相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评标专家的要求

评标专家的要求

评标专家的要求评标专家是参与评标工作的专业人士,他们负责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

作为评标专家,他们在评标过程中需要严谨、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确保评标结果准确无误。

以下是评标专家的要求:1. 严谨客观: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需要保持严谨和客观的态度,不受个人情感和偏见的影响。

他们应该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的评审。

2. 充分了解:评标专家需要充分了解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技术规范、合同条款、交付要求等。

只有了解了这些信息,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准确的评审。

3. 专业能力:评标专家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包括技术、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只有具备这些专业能力,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准确的评审。

4. 保密意识:评标专家需要具备保密意识,严守评标过程中的保密要求,不泄露评标信息和评审结果。

5. 团队合作:评标专家需要与其他评标专家进行有效的合作,共同完成评审工作。

他们应该积极参与评审讨论,不断提高评审质量。

6. 独立公正:评标专家需要独立、公正地进行评审,不受其他人的影响和干扰。

他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专业知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 准确无误: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需要准确无误地评审投标文件,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

他们应该遵循评标标准,对每个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审。

8. 严肃认真:评标专家需要认真对待评审工作,不马虎、不敷衍。

他们应该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充分理解其中的内容,对每个细节进行细致的评审。

9. 提供建议:评标专家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对投标文件的改进建议。

这些建议可以帮助投标人提高投标文件的质量,提升竞争力。

10. 及时反馈:评标专家需要及时向招标人反馈评审结果,提供评审报告和评审意见。

这些反馈可以帮助招标人了解投标文件的优缺点,为最终的评标决策提供参考。

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评审结果直接影响着招标人的决策和投标人的命运。

关于评标专家管理规定(3篇)

关于评标专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评标专家管理工作,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第三条评标专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评标过程的客观、公正。

第四条评标专家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五条各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评标专家的资格与条件第六条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二)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四)具有丰富的招标投标实践经验,了解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流程;(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六)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评标系统。

第七条评标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二)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三)具有较强的独立判断能力和公正性;(四)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五)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六)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三章评标专家的选聘与培训第八条评标专家的选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一)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推荐;(二)公开招标;(三)社会公开征集。

第九条评标专家选聘程序:(一)发布选聘公告,明确选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二)组织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三)组织考试、考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四)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评标专家。

第十条评标专家培训:(一)各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评标专家培训,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二)评标专家应当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三)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评标活动。

如何提高评标专家的职业素养

如何提高评标专家的职业素养

专 家而 言 ,一 定要 有认 真 的工作 态度 和 勤勉 的敬 业
精神 。
熟悉 电脑 ,工作效率很低 。以上 问题 ,严重影 响了评
标工作质量 。 此外 ,极少数思想 品德低下 的评标专家 ,和投标
对强化评标专家责任意识的建议
评标委员会 的评标 结论具 有权威性 ,要保证评标
人 串通一气 ,泄露秘密 ,评标倾 向性十分 明显 ; 更有
及评 标 工作 是 重要 的三 大关 键环 节 。《 招 标 投标 法 》 专职人员或缺少必要 的工作经费 ,面对数千人 以上 的
方法 做 了规定 。同时 ,七部 委第 1 2 号令 第二 章第七
条规定 : 评标 委员 会依法组建 ,负责评标活动 ,向招 标人 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 的授权直 接确定
时 ,随机 而来 的评标 任 务并不 是评 标专 家 的本 职 工
作 ,为 了不影 响招 标项 目的工作 进度 ,需 要评 标专
家克 服 困难 ,随 叫随 到 ,而 且 准时 。对入 库 的评标
还有 少数专家年龄偏大 ,知识陈 旧,记忆力衰退 ,对
前 沿的专业技术问题说不清楚 ,采用 电子评标后又不
整个招标投标活 动能否 体现公 开 、公 平 、公 正的竞争 原则 ,关 系到能否保护 国家 、社会公 共利益和招标投 标活动 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 具体到每个招标采购项 目, 也关 系到 能否保证项 目质量 ,降低采购成本 ,实现招
标人最大经济效益 ,促进廉政建设 。
评委专家在评标实践 中存在的问题
如何 提高评标专 家 的职 业素养
口 文 /江 苏省 招标 中心 刘 红
2 0 0 0年 ,国家正 式颁布 《 招标 投标法 》 ,把招标 投标纳入法制化轨道 , 明确 了招标投标活动 中招标人 、 投标人 、招标代 理机构 、评标委员会和行政监督机关 的法律地位 ,及应 有的权 利和义务 。其 中,第三十七 条规定 : “ 评标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 由于评标工作是招 标采购 的核心 ,评标结果直接影 响 招标采购质量 ,因此 ,本 文针对 目前招标采购评标工 作 中 ,部分评标专 家存 在的问题 和不足 ,陈述 了一些 提高评标专 家职业 素养的个人认识 ,并对如何加强评 标专家责任意识提 出了 自己的建议 。

评标专家十不准

评标专家十不准

评标专家十不准第一篇:评标专家十不准评标专家“十不准”1、不得无故拒绝评标邀请和迟到。

2、不得委托他人代替评标。

3、不得泄露评标情况、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4、不得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参与的项目,应主动提出回避。

5、不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协商评标。

6、在评标过程中,不得违反评标标准和评标纪律。

7、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将投标文件带离评标现场;不得在评标用纸以外记录、抄写、夹带有关评标内容;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或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

8、评标时不发表任何带有个人目的倾向性、诱导性的意见,出具的评审意见应客观、公正、真实,并承担个人责任。

9、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开或提前退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应征得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的许可。

10、进入评标区,应自觉关闭一切通讯设备或主动将通讯设备临时上缴封存保管。

第二篇:评标专家承诺书评标专家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的政令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评审(分)结果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3、如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本人将主动回避,以免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4、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不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也不以任何形式透露评审、比较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更不会有接收投标人吃请、活动、馈赠财物等涉嫌不公平行为。

5、自觉抵制违规的招投标活动,协助、配合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未经主管部门授权,不在招投标会议以外的公开场合以招投标评标专家的身份发表招投标方面的言论。

6、无正当理由,不缺席由主管部门通知的评标活动。

7、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发生,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处理。

承诺人签字:承诺日期:年月日第三篇:评标专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日照市东港区中医医院(单位名称)现授权委托张晓燕(姓名)为我招标方评审代表,代表本单位参与日照市东港区中医医院地源热泵勘察设计、咨询项目的评审工作。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9号令改)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9号令改)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9号令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9号令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评标工作及评标专家库管理。

第三条评标专家应遵守职业道德,严守法律法规,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评标职责。

第四条评标专家库应建立评标专家的管理和维护机制,确保评标专家的质量和数量。

第五条评标专家库管理主要包括评标专家注册、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二章评标专家的条件和注册第六条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三)无犯罪记录;(四)具有独立、客观、公正的评标思维和判断能力。

第七条评标专家应向评标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提交的材料应包括:(一)个人身份证明;(二)个人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三)个人近期照片;(四)个人简历及工作经历;(五)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证明文件。

第八条评标机构应将评标专家注册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第九条评标专家注册成功后,可作为评标专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评标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报酬。

第三章评标专家库管理第十条评标机构应建立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一条评标专家库管理主要包括:(一)评标专家信息的录入、更新和存储;(二)评标专家的培训和考核;(三)评标专家的奖惩措施。

第十二条评标专家库应定期更新评标专家的信息,并及时公示。

第十三条评标机构应为评标专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其专业知识和评标能力。

第十四条评标机构应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评标专家可以继续参与评标工作。

第四章评标工作的实施第十五条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十六条评标机构应根据评标工作的需要,确定评标专家的评标范围和标准,并将其告知评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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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职业道德
评标专家职业道德是指评标专家在履行评标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应
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

作为评标专家,他们应当遵循以下职业
道德准则:
1. 诚实守信:评标专家应当严守诚信原则,保持客观、公正的
态度进行评标工作,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泄漏评标信息。

2. 公正公平:评标专家应当公正、客观地评价投标单位的技术
和经济标书,不偏护任何一家投标单位,不被外界利益干扰,不做超
出职权的操作。

3. 保密慎重:评标专家应对评标过程中涉及的投标单位信息和
评标内容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或参与投标企业之外的人员。

在评标
工作中,评标专家应当尽力确保评标过程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独立公正:评标专家应独立进行评标工作,不受他人干预或
操控,不受贿赂、礼品等影响判断和决策。

评标专家应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评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保证评标结果公正、公平。

5. 专业素养:评标专家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技能,熟悉相
关评标标准和程序,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评标业务水平,保持
对行业发展的关注和学习。

6. 守时守纪:评标专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参与评标活动,
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按照评标程序进行评审,严格遵守评标文件
和相关规定,不超越自身职权范围行事。

评标专家职业道德的遵守对于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具有重
要意义,不仅是对评标专家个人的要求,也是对整个评标工作的保障。

通过遵循职业道德准则,评标专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评标工
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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