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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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1)

10.材料设备管理方案 (2)

10.1材料设备申请、送审管理 (2)

10.1.1材料的申请 (2)

10.1.2材料设备送审 (2)

10.1.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审表 (3)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审表 (4)

10.2样品及样板管理 (5)

10.2.1管理程序及规定 (5)

10.2.2罚则 (6)

10.3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 (7)

10.3.1材料设备进场 (7)

10.3.2材料设备质量的检验方法和质量标准 (7)

10.3.3对材料设备不合格的处置方式 (8)

10.3.4材料、设备进场检验流程表(详见附件)。 (8)

10.4现场材料设备管理 (8)

10.4.1材料设备保管与入库制度 (8)

10.4.2材料设备堆放 (8)

10.5供应商管理 (9)

10.5.1供应商的选择 (9)

10.5.2.供应商现场管理 (10)

10.5.3供应商管理控制流程图(详见附表) (11)

10.材料设备管理方案

10.1材料设备申请、送审管理

10.1.1材料的申请

集采及甲指乙供材料设备应按图纸及定额规定的损耗率作为该工程集采及甲指乙供材料设备的总控制量。分包单位按工程进展情况,分阶段提交各种材料的总量计划。如由于图纸变更引起集采及甲指乙供材料设备的变化,分包单位应协助项目部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由甲方审核后追加或减少集采及甲指乙供材料设备材料数量。

10.1.1.1分包单位于工程进场时须报总量统计表,同时于每月10日提交下月需求计划予项目部确认,由项目部报甲方后,由甲方负责统一招标采购,计划单中应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日期、供货地点、已累计供应数。计划申请单一式四联签字盖章后,报项目部、监理、业主合约部、业主工程部各一份。

10.1.1.2项目部根据分包提交的材料申请计划单要求供货商及时送货到需求地点。甲供材料设备7天内到场视为正常;超过7天到场,项目部应提前通知分包,分包单位应适时调整工序。

10.1.1.3由于临时变更等原因分包单位需要材料时,需申报应急材料需求计划(并说明原因),应急需求计划必须由分包单位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送甲方进行应急采购送货,应急申报手续办理后甲方将此应急材料申请单交于监理、作为变更依据。

10.1.1.4分包单位在上报计划时所用的材料设备名称的规格及型号应以行业统一名称并与图纸定额写法及供应商一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及俗称,以防造成采购品种有误。

10.1.1.5材料设备申请表(详见附件)

10.1.2材料设备送审

10.1.2.1规范送审途径。

项目部应设定专职送审人员,重视材料送审工作,指定懂档案管理及工程管理基础知识的送审人员,加强与设计部对接沟通,切实缩短送审时间,规范送审资料的提供。

10.1.2.2规范内部控制。

项目部应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工程管理办法,对工程资料进行规范管理,妥善保管及存档。及时将工程资料汇总送审,避免脱节现象导致的资料遗落和缺失,

确保送审资料的完整性。

10.1.2.3规范制度执行。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材料送审程序,将工程资料管理延伸到施工建设的各个阶段,保证工程资料能全面体现建设管理的真实情况,避免因审批程序影响投资效果和工程进度。

10.1.2.4材料设备送审的范围

(1)钢材;

(2)管材;

(3)阀门;

(4)高压管件;

(5)集采设备;

(6)各种电缆;

(7)保温材料;

(8)油漆;

(9)消防器材;

(10)焊条。

10.1.2.5材料设备报审程序:

分包单位应针对原材料的性质特点和进货情况首先自行验收,再通知项目、甲方、监理对有关需复试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施工人员负责送检,待检验合格后,将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等编号在报验单上注明,并附后,对监理进行报审,监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10.1.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审表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审表

表号:A-16 工程名称:编号:

本表(含附件)一式份,由承包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份,承包单位存份。

材料进场清单

工程名称:

10.2样品及样板管理

本方案中的材料样品、样板,泛指所有与本工程建设使用材料、设备及其他相关设施,并经公司设计部、招采部确认签字,并作为验收标准的材料样品、样板。

10.2.1管理程序及规定

10.2.1.1设计部根据设计图纸内容,确定材料的具体、颜色、质量、技术要求与

规格型号,用书面文件交招采部,招采部根据研发设计部的具体要求,在市场寻得样品交设计部选样签字确认。

10.2.1.2若因招采部多次无法采集样品、样板,招采部应将信息在2日内书面反馈给设计部,设计部应主持并召开专题材料样品会议,并通知设计单位派人参加,提供样品材料采集信息或共同商定材料替代品。

10.2.1.3对特殊样品、样板材料属于市场异类材料或对整个工程效果有重大影响的类型材料,由设计部会同招采部共同到市场考察选择确认样品,设计部为样品具体定性的主要负责部门,招采部负责协助。

10.2.1.4材料样品的寻找期限,一般市场都能购买到的普通建筑材料,招采部必须在10日内寻回,并交设计部确认。设计部在收到样品之日起,3日内必须确认样品,属于市场不常见的,本地市场又没有的样品、样板材料,采样的时间必须满足招采部定制样品、样板的必备生产、运输周期。若因样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设计部应在收到样品的1日内书面通知招采部。

10.2.1.5样品经设计部确认后,招采部应根据样品立即组织其他厂家的调色送样工作,厂家样品送样齐全以后,由招采部组织设计部门、机电事业部及分管领导对样品进行评定工作;对样品经评定通过评审的,获得投标资格主体。

10.2.1.6招采部应将获得评审通过的样品厂家单位进行统计整理,并将名单提供给合约部进行招投标工作。

10.2.1.7获得评审通过的样品由招采部统一进行管理,招采部应将样品按材料类别进行分类存放于样品库房,并贴上标签,并建立书面登记档案。

10.2.1.8合同签订后,招采部、合约部、机电事业部应对材料样品进行封样,材料到场验收必须依据样品、样板对照办理材料验收手续;材料样品、样板为质量的主要验收依据。

10.2.1.9其他部门若需使用样品时,必须经招采部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样品。

10.2.1.10职责范围:样品、样板的确认(签名)责任归设计部,样品的保管与整理的职责属于招采部。

10.2.1.11样品的保存期限原则上为整个项目完工并已交付使用后方可处理样品。特殊情况需要处理的,经总工同意后方可处理样品材料。

10.2.2罚则

10.2.2.1将保管的样品、样板丢失的,处1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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