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回购证券交易业务简易流程(交易)
股票质押回购证券交易业务简易流程(交易)

精品资料、初始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简易交易流程、购回交易开始三、提前购回交易1、客户申请(R-1、在原初始交易合约到期日前5个交易日(R-5日)通知客户合约到期:(1)总公司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客户;(2)营业部推荐人辅助通知注:R日为购回交易日到期购回不需客户操作4、证券R日清算时解除质押,客户于R+1日标的证券可卖出。
至少5个交易日签署新建任务选择对应拍摄类型标的证券R+1日可卖出n日)n>=5(1)客户准备资金转入资金账户;(2)填写《交易委托单》;注:R日为提前购回日2、营业部审核(1)推荐人核查《交易委托单》并上传影像系统;3、总公司审核《交易委托单》,并检查资金到账情况;根据其内容制作交易协议书并发送至营业部4、营业部接收交易协议书并通知客户临柜签署;将客户签署的交易协议书上传影像;按照总部通知邮寄交易协议书5、总公司审核交易协议书,并根据其内容进行提前购回委托;并将交易协议书加盖公司章后寄回营业部5、R日-提前购回日,15:00前进行提前购回交易委托。
R日清算被质押股份解除质押,R+1日客户可卖出标的证券。
精品资料五、补充质押交易5、营业部接收交 易协议书并通知客 户临柜签署,并提 交影像;待总部通 知后邮寄交易协议 书6、总部审核交易 协议书,依据交易 协议书进行补充质 押处理,并将交易协议书加盖公司章 后寄回营业部 *7、补充质押日日 终,标的证券被质 押登记,营业部推 荐人应检查客户该 笔交易的履约保障 比例情况是否在预 警线以上四、延期购回交易 1、客户(R-n 日) n>=5申请延期购回 (1) 客户填写交 易委托单; (2) 营业部审核 内容;(3) 将委托单内 容上传影像系统 注:R 日为原购回 交易日至少5个交易 日签署托单,根据其内容 制作交易协议书, 并发送至营业部;3、营业部接收交 易协议书,并通知 客户临柜签署交易 协议书;并将已签 署的交易协议书上 传影像系统;待总 部通知后邮寄交易 协议书3、营业部将〈〈交 易委托单》扫描并 上传;4、总部审核父易 委托单内容,并制 作交易协议书,发 送至营业部。
质押式回购业务操作流程

08-03质押式回购业务操作流程一、版本信息V.2.1二、业务简述2.1 相关概念债券质押式回购:融资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为了获得资金的使用权,而将所持有的债券质押给融券方(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融资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融券方返回资金,融券方向融资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质押式回购施行质押库制度。
质押式回购的融资方在进行回购申报前必须申报质押券,作为质押券的现券将被实行“转移占有”。
即投资者必须指定一定数量的现券作为质押券,这些债券被过入质押库中,作为质押券的债券不可以卖出。
标准券:在证券回购交易中,由证券交易所根据融资方证券账户的债券存量,按照不同的券种,根据各自的折合比率计算的,用于回购质押的标准化债券。
标准券是一种假设的回购综合债券,它是由各种债券根据一定的折算率折合相加而成,用以确定可利用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2.2 交易主体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可进行融资回购和融券回购交易;债券市场普通投资者:可进行融券回购交易,不可以从事融资回购;普通投资者经过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符合相关要求,可成为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详见《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操作流程》)。
2.3 交易方式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大宗交易。
三、操作平台、工具3.1 操作平台:金证集中交易柜台系统;金证统一账户平台系统;公安部身份识别系统。
四、使用表格、协议、凭证《资金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证券交易委托申请表》。
五、权限管理和风险控制5.1 操作柜员:柜台业务岗、复核岗。
5.2 赋权级别:总部赋权5.3 复核级别:人工复核5.4 风险控制5.4.1 融资回购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型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股权质押业务流程四篇

股权质押业务流程四篇篇一:股权质押业务流程图1、洽谈——业务部工作人员将“典当须知”相关要求告之客户——接待人员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2、证件查验——个人:身份证、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章程及修正案、记载有出质人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3、对质押的股权进行调查——调查该股份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股东的诚信度——审查股权所对应的出资是否已实缴到位出资证明书——出资股权是否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否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出质股权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该股权之前必须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出质人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4、对质押物评估——出质人为公司的,要履行《公司法》及该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程序——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评估公司的资产总额,参照该股份所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及市场行情对其做出评估5、上会研究——在会上进行讨论,每人都发表自己的意见——根据所做的评估确定当金,填写质押借款办理意见表(评估质押人的资产质量、分析用款事由、还款能力、评价经营者为人、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应进行重点审6、上报审批查——当金50万以下,经业务讨论决定确定能否办理质押登记;当金50万以上,填写大宗业务申报表,报董事长审批——确定业务办理责任人、协助人、审核人等7、签合同办公证——签订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当票等——个人需财产共有人签字,公司需股东会决议同意质押典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公证表格,交纳公证费,办理公证8、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双方当事人(所有权人或委托人)到场——《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股东名册或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典当借款合同、典当质押合同、当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出质人、质权人和受托人的主体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质人为公司的还要有股东会决议——当户交纳质押登记费用,领取受理单——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9、当金发放——填写当金发放申请表,财务及领导审核——当户填写当金收据,典当行发放当金——公证书、当票当户联交予客户10、材料归档——总经理保管:机动车登记簿原件——业务部保管:公证书,当票保管联,当金收据第二联,机动车登记簿、当金发放申请表、当户资料等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财务部保管:当票财务联、当金收据第一联、当金发放申请11、业务跟踪——确定客户经理,收取费用,维护客户关系,不定期回访——密切关注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经营状况——根据情况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比如质押人、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变更时)——当债权实现存在危险时,应考虑提前行使质押权12、续当——收回当票,结清前期费息——签订续当凭证或续借合同或还款协议,续当凭证当户联交予当户13、赎当——当户结清当金及相关费息,出示当票或续当凭证当户联,填写赎当登记表(退费单)——典当行交予当户房产证、他项权证、注销函14、绝当——抵押物估价3万以上,通过诉讼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当金及费息——抵押物估价3万以下,典当行自行处置,损溢自负注:现场查看、办理抵押、领取证件需2个以上工作人员亲手办理并做记录。
股票质押回购证券交易简易流程(开户)

股票质押式回购证券交易简易开户流程附件1:自然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客户姓名:资金账号:本问卷旨在了解您可承受的风险程度等情况,借此协助您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类别,以符合您的风险承受能力。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是本公司向客户履行适当性职责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使本公司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与您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
本公司特别提醒您:本公司向客户履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适当性职责,并不能取代您自己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固有风险。
同时,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相关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等将由您自行承担。
本公司提示您:本公司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对您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开展适当性工作。
您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本公司建议:当您的各项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对您所投资的金融产品及时进行重新审视,以确保您的投资决定与您可承受的投资风险程度等实际情况一致。
本公司在此承诺,对于您在本问卷中所提供的一切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查询以外,本公司保证不会将涉及您的任何信息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将相关信息用于违法、不当用途。
一、财务状况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A.工资、劳务报酬B.生产经营所得C.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D.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E.无固定收入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A.70%以上B.50%-70%C.30%-50%D.10%-30%E.10%以下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A.没有B.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C.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D.亲朋之间借款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A.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B.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C.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D.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投资知识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A.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B.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C.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D.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三、投资经验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A.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B.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C.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D.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权证、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7、有一位投资者一个月内做了15笔交易(同一品种买卖各一次算一笔),您认为这样的交易频率:()A. 太高了B. 偏高C. 正常D. 偏低8、过去一年时间内,您购买的不同金融产品(含同一类型的不同金融产品)的数量是:()A.5个以下B.6至10个C.11至15个D.16个以上9、以下金融产品,您投资经验在两年以上的有:()A.银行存款B.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或其它固定收益类产品C.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D.期货、融资融券E.复杂金融产品或其他产品(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会员业务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会员业务指南(2015年修订)特别说明:本指南仅为方便会员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之用,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业务规则或对规则的解释。
本所将根据股票质押回购的发展情况,对本指南作出修订,并保留对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
为指导股票质押回购顺利开展,根据本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一章股票质押回购概述本指南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会员开展股票质押回购,须向本所申请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
会员开展股票质押回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和本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切实执行会员股票质押回购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与融入方、融出方签署的协议,自觉接受中国证监会、本所和中国结算的监督管理。
会员办理与本所相关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适用本指南。
股票质押回购的登记结算,适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易权限申请与开通一、业务资格具备证券经纪和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会员可以申请开展股票质押回购。
本所通过指定或配置专用交易单元,对会员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进行管理。
二、质押特别交易单元申请会员应当在开通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前,通过本所会员业务专区申请开通质押特别交易单元,该交易单元用于股票质押回购质押标的证券的保管和处置。
会员可以通过新增或变更现有交易单元类别的方式开通质押特别交易单元。
交易单元名称为“(会员简称)质押特别交易单元”,交易单元类别为“股票质押专用交易单元”,申请材料按照自营交易单元执行。
国泰君安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介绍

国泰君安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介绍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介绍在传统模式下,上市公司股东等通过信托、银行等机构进行股权质押,手续极其繁琐,业务结构复杂,资金用途受限。
自2011年末以来,以国泰君安证券为首的多家券商深度参与了交易所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制度设计和创新研究,并与2013年6月24日正式开展业务,国泰君安证券再次成为证券市场上“首尝螃蟹”的少数几家券商之一。
(一)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资方”,即客户)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出资方”,即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融入资金、支付收益、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标的和期限品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证券品种为股票、债券、基金。
共设立28日、91日、182日、1年、2年和3年等6个期限品种。
(二)业务模式通过交易场所内交易的形式完成融资、还贷的全过程,即“一个协议,二次交易,多重机制”:1.“一个协议”是指客户与证券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二次交易”分别为初始交易及回购交易,客户通过初始交易实现融资,通过购回交易实现还款;3.“多重机制”包括远程质押、补充质押、部分解质、场外了结等,客户无需到登记公司办理质押登记、直接通过交易方式实现远程质押,在股价下跌时客户可通过补充质押的方式实现资产追加以控制业务风险,在股价上涨时客户可通过部分解质的方式解除部分股份以盘活多余资产,并可通过场外支付利息、追加现金等方式实现利息支付和控制风险。
(三)适用客户1.有资金需求,但由于股份性质(限售股、个人解禁限售股等)、身份(董监高、5%以上大股东等)等因素影响,无法通过坚持变现等方式获得资金的客户。
2.有资金需求,但是时间要求非常急,无法通过银行、信托等方式获得资金的客户。
3.有投资机会,同时不愿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客户。
(四)国泰君安办理流程1.首次办理业务时,上市公司股东向国泰君安证券提供主体资格等资料,并提出融资申请;2.国泰君安证券审核上市公司股东提交的相关材料,并进行现场调研,核实资料真实性;3.经国泰君安证券内部审核后,确认上市公司股东的融资资格,并与客户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4.自签订业务协议之日起1年或更长的时间内,上市公司股东可随时向国泰君安提出融资需求,并可随时获得融资资金。
如何利用股票质押式回购进行操作

如何利用股票质押式回购进行操作股票质押式回购是一种金融工具,让投资者能够将股票作为资产进行融资。
通过这种方式,投资者可以借入资金进行其他投资,同时保留股票的所有权。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如何利用股票质押式回购进行操作,并提供一些操作建议和注意事项。
一、了解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基本原理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股票拿出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以便进行其他投资。
在质押期限内,投资者仍然享有该股票的所有权,并且可以继续享受分红和其他权益。
二、确定质押比例和利率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操作前,投资者需要与金融机构洽谈确定质押比例和利率。
质押比例是指贷款金额与股票市值的比例,一般在50%至80%之间。
利率取决于市场利率和风险评估,可以适当进行谈判。
三、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在选择金融机构时,投资者应该考虑其信誉度、资费、服务质量等因素。
同时,也要了解金融机构对不同品种股票的接受程度,以确保自己的股票可以顺利用于质押。
四、注意风险控制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操作时,投资者需要注意风险控制,以免因市场波动或质押比例不足而导致违约。
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合理配置质押品:投资者可以选择拥有较高稳定性的股票进行质押,以减少市场风险。
2.定期监控质押比例:由于股票价格会波动,投资者需要定期监控质押比例,确保不会低于约定比例。
3.设定风险预警线:在质押比例低于一定程度时,投资者应设定风险预警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违约。
五、灵活运用质押资金利用借入的资金进行其他投资是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主要目的之一。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选择适合的资产配置方式,如购买理财产品、债券、基金等。
六、注意适时解押当投资者需要解押时,应该提前跟金融机构协商,制定解押计划。
解押时需要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并及时将股票转移回自己的账户。
七、操作案例以下是一个操作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操作过程:假设投资者小明手中持有市值为100万的某公司股票,他需要10万元用于其他投资。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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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申报
公司对融入方计费(n天,算头不算尾)
T-1日(含)前 T日
T+1日
T+n-10日 T+n日
客户申请 公司受理 权限开通 交易申请
备足证券 初始交易 证券质押 资金入账
可取资金
到期提醒
备足资金 购回交易 证券解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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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前与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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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前与延期
关于延期购回待购回期间,融入方可根据《交易协议书》的约定向公司申请延期购回,经公 司同意后,交易方可延期。延期购回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融入方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向公司提出申请; ②延期后累计购回期限不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③融入方未出现财务或信用条件恶化等影响其到期购回能力的情形,且公司对融入方的资质 评级未下调; ④履约保障比例高于预警值; ⑤公司确定的其他条件。 因融入方原因提出延期购回,公司有权收取延期购回补偿费: 初始交易时融入方与融出方约定延期购回补偿费率,当融入方延期购回,按延期天数计算费 用,延期购回补偿费=尚未偿还的本金×延期购回补偿费率×延期天数÷360,延期购回补偿费率= 购回价格÷100×20%,延期购回补偿费在购回交易时一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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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定义
初始交易
融入方
标的证券质押 初始交易金额
融出方
履约管理
对标的证券进行逐日盯市,履约风险控制
购回交易
融入方
标的证券及孳息解除质 押 融出方
购回交易金额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可分解为初始交易、履约管 理和购回交易三个部分,基本原理介绍见左。
期初,融入方与公司(包括公司管理的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下同)订立交易协 议书,并按协议约定将标的证券按照约定价格质押给公 司,公司支付对应的初始交易资金。初始交易金额与标 的证券市场价值的比值为质押率,体现了标的证券对融 入方履约购回的保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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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简易交易流程
一、初始交易
二、购回交易
三、提前购回交易
标的证券5日签署
四、延期购回交易五、补充质押交易
六、部分解除质押
业务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履约保障比例超过公司规定的提取线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委托单
日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或□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机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机构客户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客户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普通资金账号:_____________
上海证券账号: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账号:_____________
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电话:4008888108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乙双方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对甲、乙双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务协议》),作出如下补充约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笔或与本笔合并管理的多笔交易履约保障比例预警线为%,履约保障比例最低线为%,履约保障比例提取线为%。
客户的,未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申请对本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提前购回或延期购回,但《业务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强制执行公证条款:
1、本协议是否适用本条款:□是,□否。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乙双方应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强制执行
公证的内容包括本协议及其主协议;
3、本协议及其主协议一经公证即成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甲方承
诺:如甲方不履行、迟延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及主协议项下的义务时,自愿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而无需经过诉讼程序;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放弃对乙方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抗辩权。
4、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已经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就强制执行公证的
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规定有完全明确的了解。
5、如果甲方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
权文书,乙方有权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甲方承诺将完全配合乙方的申请行为。
6、甲方特此确认:在甲方缺席的情况下,公证处根据乙方的申请按其内部流程
履行完毕核实工作后,即等同于公证处完成了当面核实程序,甲方对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完全认可。
7、办理本合同强制执行公证手续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本条款关于强制执行公证的约定优先于主协议关于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执行。
第五条本协议为主协议的补充协议,与主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主
协议未做约定的,适用于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与主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除本补充协议明确所作补充、修改的条款之外,主协议其余条款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__三_份,甲方持_一_份,乙方持_两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协议终止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