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委员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控制要点》
(现场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130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目前我市各别建筑工程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全擅自开工建设、现场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管理不规范、工程现场施工关键环节、重要部位质量管理不到位、工程竣工分户验收执行有关规定不严格等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工程建设前期管理,明确建设各方质量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召开由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题会,核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监理合同内容,明确施工、监理范围,落实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检查责任主体人员资格和到岗到位情况。
建设单位应对总承包合同范围以外尚未办理基本建设手续的其他后续专业工程进行梳理,提供预招标的专业工程内容和手续办理计划。
专题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报当地质监机构。
二、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按图施工行为(一)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且不少于一套。
现场所有设计图纸均应盖有审图专用章。
(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审图通过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
凡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含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违规责任。
(三)工程施工中所有设计变更都应由设计单位注明是“重大变更”或“一般变更”;凡属“重大变更”的,都应履行变更审查手续。
对已按规定办理的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应按变更时间和编号单独整理成册。
三、强化节点质量管理,确保整体质量受控(一)审阅施工图1.强化施工前审阅图纸工作质量。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全面熟悉和深入领会设计内容和要求,配齐相关规范和图集,提出审阅意见。
2.图纸会审应有完整有效的记录,签字、盖章不全的会审记录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前言住宅建设是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一部分,保障房屋的质量是重中之重。
为了确保住宅工程建设的质量,各级政府制定了相关的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管理办法。
管理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新建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工作,不适用于其他类别的工程和已投入使用的住宅。
主要内容分户验收的基本要求1.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应该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坚持“把握重点、突出重点”的原则。
2.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应该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包括现场验收和资料审核两部分。
3.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应该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建筑安全、使用性能以及工程质量,同时要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过程中应该与购房人进行沟通,告知验收的详细过程和前期工作。
重点关注购房人的需求,给予满意的解决方案。
分户验收的程序和标准1.资料审核资料审核主要包括住宅工程竣工图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应在分户验收前完成审核,以保证分户验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应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组成,分别负责现场验收、技术交流和备案工作。
验收重点在于建筑结构、设备安装、建筑施工、水电和供暖等方面,确保住宅工程的质量安全。
分户验收的结果处理1.验收合格若住宅工程符合验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则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应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
2.验收不合格若住宅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则验收不合格。
建设单位应当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复验,验收合格后再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
后记住宅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是很重要的,分户验收是建设单位和监管单位的重要职责。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分户验收,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青岛市分户验收室内净距、净高尺寸检验记录表

开间进深主卧294050403200295529472959295629555036554332093209191250350790次卧129403190250029602956295629562953319931972489249020792111次卧22920360026002913291329152915291536073598260325917279912次卧3294033502810295529602946294929504201335628132813201485184530厨房29403190216029472943294929432944319932052141214696156195客厅292041805040292229132923291529204191418950485051710112113餐厅注:1.每个房间净高共抽测五点,开间、进深尺寸各抽测两处,测点位置详见附图。
2.偏差为实测值与标准值之间的绝对差;极差为实测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合格点数在表内用红笔圈出。
3.室内每户为一个检验单元,每个检验单元填写本表一张。
4.此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物业单位各一份,同时生成二维码由建设单位作为“一户一档”电子档案一并交付业主。
最大偏差极差设计净距推算值(mm)(室内空间尺寸示意图,测点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套型示意图贴图区(标注房间编号)L4最大偏差极差最大偏差极差L功能区域设计净高推算值(mm)HH1H2H3H4H5L1L2L3实测值(mm)计算值(mm)净高开间进深净高开间进深附件3-6-2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室内净距、净高尺寸检验记录表工程名称一层东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3.14•【字号】鲁建质监字〔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SDPR-2022-0160002)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将修订的《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持续抓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全过程质量监管,不断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功能,推动住宅工程品质全面提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3月14日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鲁建质监字〔2022〕1号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保障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品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房﹝2013﹞171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山东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实体结构、观感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第六条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室内空间尺寸偏差;(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栏杆安装质量;(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七)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分户验收控制措施,质量管理办法》

《分户验收控制措施,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篇:分户验收控制措施,质量管理办法分户验收控制措施,质量管理办法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分户验收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验收时以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
在装饰装修阶段,连设备层共计13层,每天监理人员最少最少都要上去一次,逐层逐间地进行检查。
晴天查,阴雨天更是坚持不懈,检查窗户和玻璃是否已到位、是否已关好,检查潮湿和高湿度是否已产生不利影响,检查屋面是否积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统计其受损的具体部位并督促落实整改和补救措施,对检查出的圆弧顶板渗漏、外墙脚手洞渗漏等检查并督促其进行了整改。
大楼甲、乙两个楼梯共计级大理石踏步,现场监理人员一一逐块进行了实测检查(目测、尺量、敲击等),监理不但将检查出的空鼓、踢面和踏面大小、踢脚线出墙面厚度不一等通知施工方进行整改,而且还将在哪一层的第几级踏步等具体的部位都进行了登记、通报。
监理的这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这么大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深度使施工方感到了意外,促使施工方端正了态度,加强了质量意识,也使得在后序施工中质量得到了不断的提高。
测量墙面的垂直度,用2米垂直检测尺,每个房间每面墙检测一个点,测量点设置首先目测选偏差较大部位,选没有障碍物的部位,没有障碍物或偏差较小设在距离墙角水平距离1000mm,距地同300mm位置。
测量墙面的平整度,用2米靠尺和塞尺测量。
每个房间每面墙检测一个点,按交叉方向测量,记录最大偏差。
测量点设置首先目测选偏差较大部位,选没有障碍物的部位,没有障碍物或偏差较小设在墙面的中间区域。
测量阴阳角的方正,用边长200mm的内外直角检测尺,距地面1m位置,每个房间检测2点测量地面净高,用激光测距仪沿对角线均匀布点,遇障碍物适当调整,每个房间检测3点并在现场做标记。
本工程层高为2.8米,除南大卧室和客厅外板厚均为8cm,南大卧室板厚为10cm,客厅板厚为12cm,水泥混凝土地面厚度为4cm,顶板6厚1:0.5:1水泥石灰砂浆,7厚1:3:9水泥石灰砂浆抹平,3厚麻刀灰罩面,腻子厚度4mm。
字《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修订)》

青建管字[2008]1号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我委修订了《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现将修订后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修订)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质量通知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管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2008年1月10日印发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定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一)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二)门窗安装质量;(三)栏杆安装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六)外墙保温质量;(七)给排水、采暖系统安装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智能建筑安装质量;(十)其他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一)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参加。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分户验收工作。
(二)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进行,并做好记录。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程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程一、根据《青岛高新区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通知》要求准备资料:总包单位负责准备,目前已基本准备齐全。
(缺少空气检测、淋水检测、外窗气密性检测、防雷检测报告)二、根据《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试行)》的通知》要求准备一户一档资料:1.(自检)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向建设单位提出分户验收申请。
(预计下周完成自检工作)2.(方案编制)建设单位组织制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方案应包括验收单位各方职责和义务、验收小组成员分工、验收依据、验收内容、抽样方案(检查部位应在施工图纸上注明)、检查方法、仪器设备配置(应注明仪器型号、规格、校准有效期)、不合格项的处理措施、检查过程留存照片、全数建立“一户一档”电子档案等内容;交付标准样板套应按照分户验收方案进行验收,并进一步修正分户验收方案的可行性;方案应当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方案编制未完成)3.(实施)实施现场分户验收。
按户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4.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建立“一户一档”电子档案(光盘),由建设、施工单位各自归档保存一份完整资料,(资料交付)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一户一档”电子档案(光盘)连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和使用维护说明书》一并交给业主,并在入户显著位置(进户门后面)粘贴一份《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5.(告知程序)在分户验收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方案》告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户验收全部完成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随机组织监督抽查,分户验收监督抽查5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基本情况》《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一户一档”电子档案(电子版)等,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三、质监站现场验收四、验收合格后,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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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控制要点》的通知青建管字[2008]3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委制定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控制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要点自二O O八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反馈。
特此通知。
二o o八年一月十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控制要点第一部分基本要求一、有关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适用范围、内容、程序、资料归档等执行《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修订)》。
二、本《要点》将分户验收相关内容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予以明确,部分内容在原《规定(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调整。
三、分户验收内容必须结合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并在各部分内容具备验收条件时分别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在竣前检查前分别进行汇总,形成总体验收意见。
第二部分楼地面、墙面、天棚面一、技术要求1、水泥地面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平方米,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2、水泥地面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3、墙面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4、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1、水泥地面施工前应将基层清理干净;施工中应注意按要求设置好界格。
2、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措施。
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OOmm。
3、在主体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标准,精心施工,确保主体结构本身不出现裂缝、不留有缺陷。
(1)在建筑物的阳角,现浇板内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止开裂的加强钢筋;(2)现浇板、剪力墙等砼施工缝留置位置必须正确;(3)砼施工中必须保证振捣和养护质量;(4)现浇板及剪力墙接茬部位、梁柱交接部位砼施工前必须对模板支设认真处理,确保牢固、接缝严密;(5)现浇板、剪力墙内附设电器等线管位置必须正确(线管应设在两层钢筋中间);后开槽设置线管的部位,开槽应整齐.线管敷设结束后必须用细石砼或水泥砂浆处理密实;(6)填充墙与砼交接部位砂浆必须饱满,填充墙应严格皮数控制,梁底采用45。
斜砌,两端和中间部位宜采用预制砼构造砌块。
4、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
当采用顶棚砂浆抹灰前,首先应检查室内标高是否符合《室内空间》有关要求,如超差应对基层进行处理。
室内顶棚验收时应检查抹灰层与基层的粘结质量,先观察检查,当发现顶棚抹灰有起鼓、裂缝时,再采用小锤轻击检查。
第三部分门窗一、技术要求1、建筑外门窗及部品制作安装应符合建筑门窗节能工作相关要求。
建筑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及保温性能应经检测机构抽检合格。
2、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使用空心砖和轻质砌块等作为砌体材料时,门窗膀固定位置应采用实心砼砌块或实心砖进行构造处理。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外窗膀有保温要求的应采取构造处理,确保窗框固定牢固。
3、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4、建筑外门窗及周边不得有渗漏。
5、下列情况必须使用安全玻璃:无框玻璃门(且玻璃厚度不小于1 Omm);有框玻璃门玻璃面积大于0.5平方米。
;单块玻璃大于1.5平方米;沿街单块玻璃大于1.0平方米;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玻璃底边离最终装饰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安全玻璃必须有3C安全标识。
6、门窗应按图集要求设置密封条。
其中门窗的橡胶密封条应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在转角处固定。
7、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
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鹰嘴设置位置合理到位。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1、施工总承包及监理单位必须参与对门窗专业分包单位制作及安装的质量管理。
2、门窗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
在样板中重点注意单(双)玻、安全玻璃、固定方法、企口后塞安装法中与土建的配合等问题。
3、对照图纸检查,不得将双层玻璃随意改为单层玻璃,不得将安全玻璃改为非安全玻璃。
4、加强对外门窗及周边渗漏的检查处理,详见防水部分有关要求。
第四部分栏杆一、技术要求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O.90m时,应有防控设施。
注:(1)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2)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2、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爬的构造;对于采用水平杆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金属密网、安全玻璃等)。
3、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 5m,七层及七层以上其净高不应低于1.1mm。
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 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丛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如下图)。
栏杆高度计算示意图4、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正偏差应不大于3mm。
5、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
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安全玻璃必须有3C安全标识。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1、认真审查图纸,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护栏,不得遗漏。
2、施工总承包及监理单位必须参与对栏杆专业分包单位制作及安装栏杆的质量管理。
3、栏杆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
在样板中重点注意栏杆的形式(是否横向设置杆件)、杆件间距、栏杆高度、栏板玻璃(是否为安全玻璃、是否应为钢化夹层玻璃)等。
4、对每一户住宅户内及公共部分分别按附表1及附表2进行全数检杳验收。
第五部分防水一、技术要求1、坡屋面在雨后目测观察检查,不应渗漏;坡屋面的檐沟及平屋面分别蓄水2 4h后应无渗漏,蓄水深度不低于20mm。
2、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等地面经蓄水试验后无渗漏,蓄深度不低于20mm,蓄水时间不少于24h。
3、外墙(含与住户相关联的地下室、车库的外墙)应经不少于1 h持续淋水试验或雨后观察无渗漏。
4、外窗及周围应经不少于1 h持续淋水试验或雨后观察无渗漏。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1、所有防水材料必须经抽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地下室防水施工中,必须对找平层、墙体基层进行清扫,表面应洁净;对找平层阴阳角、墙体施工缝、底板后浇带等部位应进行细部附加层防水处理,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进行大面防水层施工。
回填前应对外防水层做防护处理,回填时应按规定分层夯实。
3、屋面防水施工中,必须先将檐沟、女儿墙、出屋面通气孔等细部的防水附加层施工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做好检查记录(须留存相关照片备查)后,方可进行大面防水昙施工。
4、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等地面的防水施工,铺设防水隔离层时,在管道穿过楼板面四周,防水材料应向上铺涂,并超过套管的上口;在靠近墙面处,应高出面层200一300mm 或按设计要求的高度铺涂。
阴阳角和管道穿过楼板面的根部应增加铺涂附加防水隔离层。
5、外墙必须做好脚手架孔、支模孔的封堵。
砖砌体脚手架孔的嵌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设计无要求时应用细石混凝土分层捣实,或铺灰砌砖,用1:3干硬性水泥砂浆将砖其余三面分层嵌严。
混凝土墙体螺栓孔眼应使用发泡材料进行封堵。
6、多层住宅外窗安装必须按有关规定采用企口后塞安装法。
7、蓄水或淋水试验必须形成记录(须留存相关照片备查)。
8、外墙及外窗淋水试验按以下方法进行:(1)宜选择镀锌钢管或PPR管等具有较好刚度的材料制作引水和淋水管件,引水管从屋面或外窗引出,并做好有效固定,保证淋水管不变形(每2米设置不少于1个引水管或固定管);(2)淋水管管径宜为1 5—20mm,距窗(墙)表面距离宜为1 OO一150mm,喷水孔可用手枪钻等工具加工,喷水孔成直线均匀分布,喷水方向与水平方向角度宜为30。
左右,孔径4—5mm.孔间距100—150mm,用于外墙淋水试验水量可为自来水正常水压下最大量;用于外窗淋水试验应采用增压取水,确保在外窗(淋水管两端长度应比窗洞口外伸不小于100mm)表面形成水幕(下图);(3)淋水1小时后拆除至下一个淋水层,并记录该淋水带范围内外窗(墙)及周边的渗漏情况,淋水范围应覆盖所有外墙及外窗。
外窗(墙)淋水示意图第六部分室内空间、构件尺寸一、技术要求(一)室内净高1、同一房间室内净高最大负偏差不得大于20mm;同一房间室内净高测量最小值与最大值之差不得超过20mm。
2、混凝土现浇结构标高(每层)的允许偏差为4-l Omm;砖砌体标高(每层)允许偏差为±1 5mm。
3、地面找平层标高的允许偏差为±8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mm;水泥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地面面层的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mm4、天棚一般抹灰的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4mm。
(二)室内净开间、进深1、同一房间室内净开间、进深测量最小值与最大值之差均不得超过20mm;2、混凝土剪力墙轴线的允许偏差为5mm,截面尺寸的允许偏差为+8mm/-8mm、-5mm;砌体轴线的允许偏差为lOmm。
3、墙面一般抹灰的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4mm。
(三)构件尺寸室内梁、窗台等构件尺寸控制应准确,不得有明显大小头现象。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1、在主体施工阶段必须加强对于房间室内净高、净开间及进深、构件尺寸的质量控制。
通过加强模板标高检查控制及现浇板厚度的检查控制,确保主体结构楼层标高控制准确;通过对墙体轴线、截面尺寸的检查控制,确保主体结构开间、进深、构件尺寸控制准确。
2、装饰施工前,应严格对每一房间结构净高、开间、进深、构件等进行测量。
对误差较大的应进行处理,对确无法处理的应做好记录,以备在装饰施工中消除缺陷。
3、装饰施工阶段,对结构净高等误差较大的房间应在地面、墙面施工中通过适当技术措施进行有效处理,消除缺陷。
4、室内地面、天棚、墙面施工结束后应按照附表3要求用激光测距仪辅以钢卷尺对每一房间进行全数检查,并形成记录.同时对房间内所有构件进行目测或尺量检查。
空间尺寸测量宜按下列程序进行:(1)在分户验收记录所附的套型图上标明房间编号。
(2)净高每个房间测量不少于5处,净开间、进深尺寸每个房间各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500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详见下图)。
特殊形状的自然间可单独制定测量方法。
测量部位及数据应在房间内相应位置标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