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工作流程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方案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方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方案一、项目背景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缺陷责任期监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有助于确保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质量和安全。
本方案旨在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进行详细规划和组织,以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项目目标1.监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2.监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的进度,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影响项目进展的问题。
3.监督建设项目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健康。
4.监督建设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缺陷问题,并追踪整改情况。
三、服务范围本方案的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各个施工阶段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
2.监督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包括材料选择、施工工艺、工程验收等。
3.监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的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监督建设项目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5.监督建设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缺陷问题。
四、工作流程1.前期准备:与业主和设计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流程。
2.施工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质量验收:对建设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进度监控:监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的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影响项目进展的问题。
5.安全监理:监督建设项目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6.缺陷整改:监督建设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缺陷问题,并追踪整改情况。
7.报告和总结: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总结监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五、工作标准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要求,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为5年。
我公司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合同要求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制定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以优质的服务,维护业主的利益。
一、定期回访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及整个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我们将组织回访小组跟踪服务,进行定期的、不定期的质量回访活动,广泛收集信息,促进质量改进和强化质量保证,以提供更高质量的工程。
回访小组由项目经理、工程、技术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与顾客沟通及改进流程图二、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1、在工程交工后的十天内,我公司将组成保修小组,小组成员为工作认真、经验丰富、技术好、能力强的原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成。
为工程尽快地投入使用服务。
严格遵守业主与我公司签定的合同,继续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
2、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我公司向业主提交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保修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简况及使用管理要求、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时间、保修情况记录。
此外,保修证书还附有保修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电话、联系接待部门和联系人,以便于工作联系。
3、建立工程保修管理制度,对保修人员起到严格的约束和管理作用,保障保修工作的正常开展。
4、我单位将配备施工专用车辆,用于经常性的检查工地、接送人员、购买材料等,确保工程维护的有效、及时。
5、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如砂浆拌和机、空压机、压路机、自卸车等以满足各种养护所需的机械设备要求。
6、按部颁标准制作足够的施工标志牌公路养护专用的工作服装。
在维护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7、一旦出现工程质量缺陷,我公司接到通知后,保修负责人立即前往现场检查,对出现的工程缺陷登记清楚,分析原因,及时向业主上报缺陷数量、缺陷范围、缺陷责任及原因并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做出鉴定,提出修理方案,并尽快地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理。
工程缺陷修复及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程

工程缺陷修复及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程第一节工程缺陷检查和修复程序合同段工程自完工日期之日(即合同段交工验收评估报告确定的交工时间)起,工程即进入缺陷责任期。
一、缺陷的检查在缺陷责任期内,公司工程收尾组一方面应不定期的会同监理代表处对所辖合同段的工程进行缺陷、病害等方面的检查;另外,对营运公司在养护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也应认真调查、处理。
检查和调查工作结束后,由监理代表处提交缺陷调查情况及缺陷处理建议报告,必要时由工程收尾组完成处理方案拟定。
调查报告主要由以下方面内容组成:a、合同段的缺陷项目及位置;b、缺陷情况的描述;c、缺陷原因的分析;d、缺陷责任的划分;e、缺陷处理建议意见。
二、缺陷修复的方式缺陷调查报告经总工程师审查和总经理审批后,由工程收尾组下发缺陷整治通知单。
如果调查结果各方都认为是属于原合同段承包人施工不当所造成,则由监理代表处要求承包人按公司批准的处理方案在合适的时限内进行修复,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场安排修复,则公司有权安排其他承包人进场施工,所发生的修复费用将从原承包人工程保留金中扣回。
如果调查结果不属于原承包人的责任,则公司可以另行安排承包人(或原承包人)施工,而由公司支付相应的工程修复费用。
三、缺陷的修复承包人在收到公司书面缺陷整治通知单后,应在5天内上报修复工程的进度计划安排,并组织足够的人力、机械进场施工,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缺陷修复任务。
缺陷修复完成后,应由相关承包人填写工程缺陷修复验收申请单,由监理代表处、工程收尾组进行验收、确认。
工程缺陷检查及修复程序见图3-4-1-1。
第二节合同段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程序一、缺陷责任终止申请缺陷责任期即将结束之前,承包人应事先进行合同范围内工程缺陷的调查。
如发现有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的缺陷,承包人应自费进行修复。
承包人在确认没有质量缺陷以及完成剩余工作后,及时书面向公司提出合同段缺陷责任终止申请报告(见交表2)(报告附件中应包括剩余缺陷工程完成情况一览表、合同段交工证书及合同段交工验收评估报告等资料)。
公路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管理办法

山东省青州至临沭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青临高速公路质量缺陷责任期各单位工作内容、责任、工作流程,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缺陷及遗留工程施工及行车安全,特制订本办法,从而用于指导青临高速公路工程责任缺陷期的工程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临高速公路路桥、交安、绿化、房建及附属工程等的责任缺陷期工程管理工作。
机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各单位职责及工作流程第三条青临高速公路各单位职责:(一)省市项目办: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对工程缺陷及遗留工程进行调查及修复、施工,对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对各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存档;负责与运营单位的协调与沟通。
(二)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剩余工程的实施情况;巡视检查已完工程;记录发生的工程缺陷,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并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责任及修复费用进行调整、确认;督促驻地办、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三)驻地办:驻地监理工程师应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对所辖施工单位已完工程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的调查,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并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责任及修复费用进行调整、确认、上报;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四)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本标段已完工程进行认真自检,对发现的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按照缺陷责任期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要求进行及时修复,办理涉路施工许可、开工申请;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第四条工作流程:对于省市项目办及总监办、驻地办检查发现的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施工前应将施工报告逐级上报至省项目办,并取得运营管理部门的许可,方可申请上路施工;开工申请批复后,必须对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培训后方可施工,驻地办监理人员必须对现场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第五条严格开工程序,开工前施工单位需填写开工申请表(表式见附件一),施工、安全保畅方案未批复不得开工,保畅措施未落实不得开工,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得开工,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技术及安全交底不到位不得开工.第六条严格现场监理程序,驻地办监理人员全过程进行旁站,总监办监理人员进行工地巡视。
工程保修期服务方案

工程保修期服务方案(一)保修阶段监理程序和措施1、保修期的监理程序1、在工程竣工前督促业主和承包商签订工程保修合同。
2、工程竣工后,组织召开第一次工程保修作业会议,由监理主持,业主、承包商、物业管理人员参加,明确承包商的保修组织机构和联系人及通讯联络方式、保修放入作业程序。
3、一般的工程质量缺陷,业主或物业公司直接通知承包商保修人员进行保修;当双方发生不同意见时,应通知监理进行检查和调解。
必要时监可自主业主、承包商、设计人员(也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站和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加),共同分析质量缺陷原因和责任,商讨处理的方案。
4、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督促方案尽快实施。
5、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作业,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认缺陷修复质量,对承包商(或另委托的第三方)按保修合同规定进行的缺陷修复,其修复质量由监理与业主方(必要时可邀请设计方参与)共同检查签认。
2、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作业1、交工验收及交工证书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或合同规定有不同交工期的部分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办提出书面交工申请报告(报告应附有工程自检、质量自评等相关资料),同时抄送业主。
监理办在 14 天内对交工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工程质量检验合格,交工资料齐全,符合维修鉴定质量责任、督促维修维修工程质量检验保修责任期结束时检验的检验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做好工程保修监理准备作业。
工程竣工定期进行工程回访、检查,通过合同条件要求,现场清理完毕,能够正常使用,提出质量评定意见可同意交工,报业主办理交工验收。
业主应在接到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21 天内组织交工验收事宜。
由交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单位主持,邀请设计单位、养护接管单位和相关部门参加,组成交工检查小组,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列席。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1]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1]](https://img.taocdn.com/s3/m/faeaf95f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2b.png)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1. 引言在工程设计、施工以及交付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缺陷。
为了防范和控制这些问题的发生,在工程监理流程中,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2. 界定保修阶段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若经过一定试运行并达到验收标准,则进入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限为1年。
在此期限内,施工单位对工程的质量、技术指标、安全和功能进行保修,承担相应的缺陷责任。
3. 监理工作职责在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应明确职责,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缺陷责任期监理计划制定缺陷责任期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内容。
包括验收时间节点、巡视检查时间节点、问题整改时间节点等。
3.2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保修工作的合理性、有效性以及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缺陷问题。
具体内容应包括工程结构、安全、水电、室内装修等环节。
3.3 保修资料管理做好保修资料的审核、备案、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完备性和及时性。
3.4 合同履约管理监督施工单位和业主在保修阶段中合同履约情况,确保双方的权益。
4. 监理工作流程根据保修阶段监理职责,制定相应的监理工作流程如下:4.1 缺陷责任期监理开展前的准备工作(1)建立监理档案,明确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工作任务等方面的信息(2)制定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工作开展的时间、内容及要求(3)制定巡视检查方案,明确巡视检查的范围、方式、周期及责任4.2 巡视检查在保修期内,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缺陷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
4.3 缺陷问题的整改施工单位应针对巡视检查中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4.4 整改情况的监督对整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4.5 验收对整改到位的工程进行验收,确认缺陷问题的修复。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一、缺陷责任期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交工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基础、结构等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期限,水电、暖通、装饰工程2年,屋面防水5年)起算日期必须以签发的工程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2、对于有一个以上交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起算。
二、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2、检查已完工程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接证书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
3、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调查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由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向业主签发为承包人追加费用的证明。
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三、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工程进入保修阶段,承包商已撤离现场,而监理单位则应根据工程项目大小(可以不设项目监理机构)宜在参加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中保留必要的人员。
2、监理人员要与业主方密切联系,关注工程使用状况是否正常,随时听取用户意见同时,与有关承包商保持电话联系,并且要求承包商指定一名联系人。
3、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督促承包商向业主方提交《质量保修书》,其内容为具体保修项目,期限以及有关承诺。
4、组织承包商对工程使用情况进行质量回访,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为宜并在气候突然变化如暴雨过后组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按单位工程进行登记。
5、在工程保修期1年即将到期的前1~2个月,由监理人员组织业主方以及承包商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目测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需要维修的内容按单位工程列表登记。
6、监理人员对用户反馈的意见和以上质量回访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与缺陷发现的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并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由监理人员组织业主、设计人员和承包商共同研究确定原因,关键是要确定该工程质量缺陷是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生的,因为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均应由承包商负责,无条件保修监理人员及时发出《工程维修通知书》要求承包商在接到通知书十日内派人进行维修比较重大的质量缺陷,如基础不均匀沉降和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经过监理、设计人员、业主方共同审批后,由监理人员监督实施处理。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与保证措施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要求,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 2 年,保修期为 5 年。
我公司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合同要求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制定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以优质的服务,维护业主的利益。
一、定期回访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及整个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我们将组织回访小组跟踪服务,进行定期的、不定期的质量回访活动,广泛收集信息,促进质量改进和强化质量保证,以提供更高质量的工程。
回访小组由项目经理、工程、技术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与顾客沟通及改进流程图项目部主动征询意见质量管理常规活动特定事件出现之后对工程建议、要求、警告、出现纠纷抱怨企业分级、整理、研讨采纳、接受合理采纳、接受协商、处理纠纷处理是满意度整理整理建设单位满意否否需改进否是改进措施及验证结束二、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1、在工程交工后的十天内,我公司将组成保修小组,小组成员为工作认真、经验丰富、技术好、能力强的原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成。
为工程尽快地投入使用服务。
严格遵守业主与我公司签定的合同,继续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
2、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我公司向业主提交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保修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简况及使用管理要求、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时间、保修情况记录。
此外,保修证书还附有保修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电话、联系接待部门和联系人,以便于工作联系。
3、建立工程保修管理制度,对保修人员起到严格的约束和管理作用,保障保修工作的正常开展。
4、我单位将配备施工专用车辆,用于经常性的检查工地、接送人员、购买材料等,确保工程维护的有效、及时。
5、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如砂浆拌和机、空压机、压路机、自卸车等以满足各种养护所需的机械设备要求。
6、按部颁标准制作足够的施工标志牌公路养护专用的工作服装。
在维护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