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及保险公司的询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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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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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1.关于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告知义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B.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投保人负举证责任C.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投保单询问表中概括性条款时,则保险人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D.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获悉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仍然收取保险费,则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ABC项:《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6条规定,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所以,A项正确,BC项错误.D项:《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第16条第2 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2.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栽.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烟叶质量与约定不符,且正在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 关于本案的证据保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B.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既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也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证据保全C.法院根据亿龙公司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可要求其提供担保D.A仲裁委员会收到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AD项:本案中,甲诉乙返还借款一案已经进入到了执行程序,如果不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没有必要劝说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直接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就能结案.所以,AD选项正确.BC项:本案中,和解协议根本就没有履行.所以,BC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一)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 H,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请回答第86—91题.11.关于《合作协议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是无名合同B.对股权转让的约定构成无权处分C.效力待定 D.有效A项: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15类合同之外的合同.即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本案中,合作协议一签订了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不属于列举内合同名目.所以,A项正确.B项: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本案中,未提及甲公司拥有乙公司股权,则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乙公司股权应认定为无权处分.所以,B项正确.C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所述, 本题正确答案为ABD.12.关于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B.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C.有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D.无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AB项:合同解除是指一方根据约定或法定事由,终止合同履行的民事行为.法定解除权是指出现法定事由,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 法定解除权在五种情况下行使,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根本违约、迟延违约及其他法定情况.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CD项:《合同法》第96条规定,依法定理由或约定理由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依其规定.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13.关于2013年5月1日张某、方某未将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与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向某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理论合同相对性原则,由于合同关系是仅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非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合作协议一》是甲乙公司间签订的合同,仅对甲乙公司有约束力,张某、方某作为非合同相对人,不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本材料未体现张某、方某与丙公司及国土部门之间的约定,因此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BC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14.关于甲公司的回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B.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C.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D.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A项:《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退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退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甲公司回函中明确写到: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属于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异议.所以,A项正确.B项:《合同法》第93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合同双方在《合作协议一》中就合同解除条件进行了约定,当约定条件达成时,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甲公司异议理由不成立.所以,B项错误.C项:《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乙公司在解除合同对于尚未履行的尾款不再履行,因此不支付尾款不构成违约.所以,C项错误.D项: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本案中,乙公司不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15.关于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有效B.无效C.可变更D.《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ABC项:《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案中,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二》,约定后续房产开发项目事宜,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并无其他效力瑕疵,因此为有效合同.所以,A项正确,BC项错误.D项:《合作协议一》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约束甲乙双方,《合作协议二》是张某、方某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约束张某、方某与乙公司双方,甲公司作为法人,拥有独立民事权利,张某、方某作为出资人,无权以与乙公司之间的协议二,取代甲乙公司之间的协议.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16.关于丁公司的《承诺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构成单方允诺B.构成保证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D.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A项: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的债务加入,指第三人在没有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债务加入合同情况下,单方允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人的债务,不免除债务人履行清偿债务义务的一种债务承担方式.所以,A项正确.CD项:《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本案中,乙公司对丁公司《承诺函》未知可否,从而丁公司的承诺仅能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B项:《担保法》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本案中,丁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承诺函表示“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构成债务承担,而非保证.所以,B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二)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请回答第92—94题.17. 2013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决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 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CD项:《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见,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的限制对内有效,即张某需要签约超过限制数额时,应当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CD项正确.AB项:《合伙企业法》第26条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由此可见,合伙企业可以通过合伙人决议,决定或者取消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权利.所以,AB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 18. 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8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朱某提出异议.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项:《合伙企业法》第29条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30条规定作出决定.第30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案中,田某以合伙企业名义签订合同,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合同自签订时生效,朱某的异议不能影响合同效力.所以,B项正确.CD项:《合伙企业法》第29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A项:《合伙企业法》第26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田某在签约前无需取得朱某的同意.所以,A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D. 19. 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BCD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所以,BC项正确,D项错误.A项:《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所以,A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 (三)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 请回答第95-97题. 20.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许某是原告B.葛某是被告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0N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4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A项:许某提起的解散公司之诉,故许某为原告.所以,A选项正确.B项:葛某是公司的股东,应当将其列为第三人.所以,B选项错误.CD项:云峰公司应当是被告.所以,C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21.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甲县法院B.乙县法院C.丙县法院D. 丁县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4条第1款的规定,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C项:云峰公司住所地为丙县,丙县法院对解散云峰公司的诉讼有管辖权.所以,C选项正确.ABD项:甲县是股东葛某的住所地,乙县是股东许某的住所地,丁县是云峰公司主要财产所在地,均不是云峰公司的住所地,甲县法院、乙县法院和丁县法院对解散云峰公司的诉讼均没有管辖权.所以,AB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22.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 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 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 所以,C选项正确.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3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据此可知,如果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但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人民法院就不予以保全.所以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所以,D选项正确.A项: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解散公司之诉并没有给付内容,不是给付之诉.所以,A选项错误.B项: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解散公司之诉的目的就是要消灭公司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变更之诉.但是,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保全,法院是否作出保全裁定的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的规定,即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所以,B 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 (四)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 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

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制度

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制度
鼓励投保人维权
鼓励投保人积极维权,对于发现的 违规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和举 报,以维护市场秩序和自身权益。
05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总结词
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 除保险合同。
VS
详细描述
某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告知保险公司 自己患有某种疾病。后来,该疾病在保险 期间内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 事故。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投保人未履行告 知义务,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 。
若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且该事实属于保险人询问范围,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不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保险人告知相关信息。
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提供询问表,以便投保人按照要求进行告知。
03
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
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
• 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制度是指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向 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与保险风险相关的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 够准确评估风险并决定是否承保。如果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 务,将会产生一系列的后果。
告知义务的履行有 助于防止保险欺诈 和误导行为,维护 市场秩序和稳定。
02
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
告知的内容
投保人告知的内容应当与保险人询问的问题相关,并符合保险人的要求。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不得隐瞒、误导或欺骗保险人。
告知的时间
投保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进行告知,并按照保险人的要求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案例二:不如实告知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总结词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拒绝赔偿 。
详细描述
某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隐瞒了自己的一 些重要事实。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发生 了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保险公司调查 后发现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有权拒绝赔偿 。
案例三

2022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政治学题库综合试卷B卷附答案

2022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政治学题库综合试卷B卷附答案

2022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政治学题库综合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甲将其临街房屋和院子出租给乙作为汽车修理场所。

经甲同意,乙先后两次自费扩建多间房屋作为烤漆车间。

乙在又一次扩建报批过程中发现,甲出租的全部房屋均未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属于违章建筑。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租赁合同无效B.因甲、乙对于扩建房屋都有过错,应分担扩建房屋的费用C.因甲未告知乙租赁物为违章建筑,乙可解除租赁合同D.乙可继续履行合同,待违章建筑被有关部门确认并影响租赁物使用时,再向甲主张违约责任【答案】 A2、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

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B.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C.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D.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答案】 D3、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物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船舶撞坏乙的船舶,则乙就其损害赔偿对甲的船舶享有留置权B.甲以其船舶为乙设定抵押担保,则一经签订抵押合同,乙即享有抵押权C.以建造中的船舶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仅在办理登记后才能产生效力D.同一船舶上设立数个抵押权时,其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为准【答案】 B4、下列关于身上着火的处置方法,错误的一种()。

A.身上着火,着火人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B.身上着火,应尽快脱掉衣帽,快速奔跑,把身上的火焰吹灭C.身上着火,在场的其他人员可向着火人身上浇水,把火扑灭D.身上着火,在场的其他人员可用湿麻袋、毯子等物把着火人包裹起来窒息灭火【答案】 B5、电焊场所防火巡查的要点包括()等。

A.电焊施工现场是否有违章吸烟等问题B.电焊施工现场是否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是否有专人监护C.电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D.电焊作业是否事先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答案】 A6、下列关于《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说法正确的是?A.声音也可被注册为商标B.商标注册申请人通过一份申请只能就一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C.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相同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D.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的广告宣传当中【答案】 A7、甲、乙、丙、丁、戊五人是昌盛有限公司股东,其中甲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乙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2%;丙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7%,但丙与好友赵某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由好友赵某实际出资,享受投资收益;丁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30%;戊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0%,且担任公司董事长。

《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保险法》试题及答案(解答仅供参考)第一套一、名词解释1. 保险法:保险法是规定保险活动的法律规范总称,包括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保险业的监管等内容。

2.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由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合同。

3. 投保人:投保人是在保险合同中向保险人申请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4. 保险人:保险人是在保险合同中承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通常为保险公司。

5. 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调查、核实和计算,并决定是否赔付以及赔付金额的过程。

二、填空题1.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最大诚信原则、______原则、损害填补原则和保险利益原则。

答案:保险合同自治2.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______具有保险利益。

答案:自己、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关系人3. 在保险合同中,______有义务告知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

答案:投保人4.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一般属于______。

答案:保险人和投保人5.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______。

答案:保险人三、单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哪一项不具有保险利益?A. 自己B. 配偶C. 朋友D. 子女答案:C2.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A. 保险金额B. 保险期限C. 保险费D. 投保人的年龄答案:D3. 在保险合同中,以下哪种行为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A. 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B. 保险人未履行说明义务C. 受益人变更D. 被保险人违反保险标的的管理义务答案:A4.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在多长时间内通知保险人?A. 立即B. 24小时内C. 48小时内D. 合理时间内答案:D5.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况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A. 投保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B. 投保人因疏忽未告知重要事实C. 被保险人改变保险标的的用途D. 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答案:D四、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A. 投保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B. 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C. 被保险人改变保险标的的用途D. 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答案:A、B、C、D2. 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A. 投保人B. 被保险人C. 受益人D. 保险人答案:A、B、C、D3.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A.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及时通知了保险人B. 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C.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仍然有效D. 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提供了必要的证明和资料答案:A、B、C、D4. 下列哪些行为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A. 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B. 保险人未履行说明义务C. 受益人变更D. 保险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答案:A、D5. 以下哪些是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A. 保险标的B. 保险责任C. 责任免除D. 保险期间答案:A、B、C、D五、判断题1.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时成立。

保险合同中告知义务和概括性询问条款

保险合同中告知义务和概括性询问条款

保险合同中告知义务和概括性询问条款摘要:诚信的重要性在于当今社会是不言而喻的,没有信用可以说是寸步难行,现代衣食住行都与之相关。

在国家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背景下,对于不讲诚信的主体来说可谓是沉重打击,体现在保险法上最为突出的就是最大诚信原则。

该原则中所包含的如实告知义务和概括性询问条款的说明能充分地体现这一点,因此为了更好地把握保险诚信的底层深意,我们将从如实告知义务与概括性询问条款的关系来进行探究。

关键词:保险合同;如实告知;概括性询问条款一、如实告知义务的认定(一)如实告知义务的内涵曾经的保险中心当为英国莫属,作为近代海上保险制度规范的根源和源头,现代保险规范上的数不胜数的基础规范以及法律法规都源于此。

其中最为著名的最大诚信原则,都是为该国以判例法的形式率先订立和确定。

最大诚信顾名思义就是行为人要守信进行商事活动,如在保险活动中要真诚相待,坦诚曝光,泛指保险活动开展时,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欺骗、蒙蔽而且不能够有任何隐瞒和隐藏的行为,都一定要以圆满、善意地完成原本就属于自己应当尽到的事项。

我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后,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要严格遵守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1]该原则为保险活动的基础,而且以此原则而诞生的其他相关性原则也是非常具有实际和实用价值的,如最大诚信原则下其中之一的原则就是告知原则,以此可以推出该原则当属于保险法的最根基原则。

[2]综上所述,如实告知的立法内涵就是想让保险人通过投保人的告知事实行为来平衡保险活动中的危险性、保险费、公平性等问题,保障保险活动的有效展开,预防和阻止诈骗、瞒告以及欺诈等动作的出现,排除实际保险合同中的恶意投机行为,维护良好的保险秩序。

(二)如实告知内容的事实和范围回答有限告知或者是无限告知的关键问题前必须先解决一个前提性重难点,即参保的义务人需要对保险活动中的保险人坦诚的对象和事实囊括哪些内容。

即便认为投保人主动请求申告主义更能符合诚信原则,但由于保险人与保险消费者之间存在保险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悬殊差距以及核保标准的信息不对称,询问告知主义作为强调保险消费者保护的机制遂为立法者所接受。

投保人投保须知

投保人投保须知

投保人投保后须知:投保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应按照约定及时交付保险费并向保险公司索取发票,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严禁重复投保一些投保人误认为将同一机动车辆在多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后,就可以有更多的保险保障或出险后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而构成了重复保险,这是由于投保人对保险知识不甚了解造成的。

不要超额投保一些投保人由于对保险知识了解不多或者听信了不良代理人的劝说,误认为保险金额越高,一旦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赔付就越多,因此,在投保时把保险金额定得很高,不但高于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甚至高于投保时的同类型新车市场购置价。

了解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在投保时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对不清楚的条目要向保险个咨询清楚,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特别约定,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偿的手续、退保和折旧等条款。

此外,还应了解保险公司的费率优惠规定和无赔款优待的规定。

了解保险责任的起止时间我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核对保险单与投保单为了避免在将来发生不必要的麻烦,投保人得到保险单后,应认真核对其内容与投保单有关内容是否完全一致,若发现有不符或遗漏,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

投保⼈的告知义务第⼗六条第⼀款规定的投保险合同订⽴时,投保⼈明知的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有关的情况,属于保险法保险法第⼗六条第⼀款⼀、⼀、保险合同订⽴时,投保⼈明知的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有关的情况,属于保⼈“应当如实告知”的内容投保⼈基于⾃⾝原因为被保险投保,且确实不知被保险⼈存在不符合承保条件的风险的,应予以保护,投保⼈与被保险⼈不⼀致的,保险⼈对被保险⼈的询问不能视为对投保⼈的询问,保险⼈不能要求投保⼈告知其向被保险⼈询问的内容,保险⼈如就相关事项同时向投保⼈和被保险⼈进⾏询问,投保⼈或被保险⼈只要有⼀⼈如实告知的,则应视为投保⼈就该事项的告知义务已履⾏,投保⼈与被保险⼈对同⼀事项告知不⼀致,只要有⼀⼈的告知符合客观状况,保险⼈也不能以投保⼈违反告知义务进⾏抗辩。

投保⼈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负举证责⼆、投保⼈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询问的范围和内容⼆、任,保险⼈以投保⼈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概括性条款,指缺乏具体内涵、外延难以界定的条款,概括性条款⼀般是以“其他”、“除此以外”等兜底条款进⾏询问视为没有询问,例如,近3年内是否患有其他疾病等,并不是所有的包括有“其他”、“除此以外”等表述的条款都属于概括性条款,特别是“其他”所限定的内容较为明确的情况,例如,是否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

保险法第第三、保险⼈在保险合同成⽴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未履⾏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依照保险⼈在保险合同成⽴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未履⾏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依照保险法三、⼗六条第⼆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持保险⼈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在保险合同成⽴后,不包括保险合同成⽴前或成⽴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在保险合同成⽴前或成⽴时知道投保⼈未如实告知仍然向投保⼈签发保单的,适⽤《保险法》第16条第6款的规定“保险⼈在合同订⽴时已经知道投保⼈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不得解除合同;发⽣保险事故的,保险⼈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的责任”。

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政治学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政治学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政治学题库附答案(基础题)单选题(共60题)1、城市隧道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m。

A.50B.40C.30D.25【答案】 A2、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裁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判决解决民事实体问题,而裁定主要处理案件的程序问题,少数涉及实体问题B.判决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某些裁定可以口头方式作出C.一审判决都允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允许上诉,有的不能上诉D.财产案件的生效判决都有执行力,大多数裁定都没有执行力【答案】 A3、甲的房屋与乙的房屋相邻。

乙把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并为该房屋在A公司买了火灾保险。

某日甲见乙的房屋起火,唯恐大火蔓延自家受损,遂率家人救火,火势得到及时控制,但甲被烧伤住院治疗。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主观上为避免自家房屋受损,不构成无因管理,应自行承担医疗费用B.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乙是房屋所有人C.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丙是房屋实际使用人D.甲依据无因管理不能向A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因甲欠缺为A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答案】 D4、我国法官必须具备的年龄条件是()。

A.年满20周岁B.年满22周岁C.年满22周岁D.年满23周岁【答案】 D5、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

判决书生效后,周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孙华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B.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C.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D.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误的【答案】 B6、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遂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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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专题】
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及保险公司的询问范围
【观点】
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为了估量承保风险,保险公司会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与保险合同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询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为了平衡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公司询问的范围,保险公司的询问范围不是无止境的,投保人仅需对保险公司询问的与保险利益有关的具体事项进行回答,对没有具体内容的概括性条款即使回答了,也不当然发生效力。

【法律规定】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解析: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保险人询问的范围仅限于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对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无关的事项,投保人有权拒绝回答。

且只有投保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如实告知义务,并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本
身并无过错;或仅有一般过失;或虽未如实告知,但不影响保险人是否决定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后果都不足以使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解析:本条是关于投保人如实告知范围的客观限制的规定。

根据该条司法解释,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公司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且当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有争议时,由保险公司负举证责任,保险公司需举证证明自己对当事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没有超出限制。

【理论基础】
保险法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这么规定是经过周密的考量和分析的。

首先,我国保险法领域关于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采询问告知主义。

所谓询问告知主义,是指告知义务人仅在保险人提出询问时才承担告知义务,且告知内容以询问内容为限。

也就是说,投保人仅就保险人询问的,且以对于危险估计有关系的事实,据实告知于保险人,至于询问以外的事项,虽有重要性,投保人亦不负告知义务。

其次,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投保人的询问,不可采用概括性条款。


括性条款,也就是兜底条款将列举条款里未提及问题全都囊括进去,实质上仍是要求投保人承担主动、无限告知义务,从根本上违反了询问告知主义的立法目的。

故保险人的询问,必须具体、明确,不能随意采用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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