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201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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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依据《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2007)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协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监测系统需经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正常运行,其数据作为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检查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公司在线监测设施包括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施、数据采集传输设施及相关平台、管路、伴热等设施。

第二章机构和责任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为在线监测设施监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在线监测运行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拟定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二)负责在线监测设施环保验收工作;(三)负责对公司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总体监督管理,对各分(子)公司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在线监测设施使用、管理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四)监督各分(子)公司在线监测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台帐档案及技术协议的完善情况;(五)协调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办理。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为本辖区内在线监测设施的主体责任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在线监测运行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

依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分(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考核细则;(二)负责分(子)公司在线监测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管理;(三)为公司在线监测设施验收提供相关资料及文件和各项准备工作;(四)为第三方运维单位提供在线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五)各分(子)公司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有计划启停必须在启停前两日内报于公司安全环保部,突发故障性启停需在突发故障后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六)因检修、维护等原因需暂停运行在线监测设施的,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填写《烟气净化及CEMS启停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经同意后方可停运。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渗沥液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切实做好渗沥液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和预警工作,确保监测系统全天24小时稳定运行以及提高出水预警保障效率,充分结合在线监测设备特点及厂内生产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2.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测运营维护期间,专项管理人员需配合运维方开展校准、维保工作,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

3.每天安排专人通过安装在中控室内的水质在线监测平台查看水质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小时记录一次数据,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处理。

4.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5.操作和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6.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8.定期检查在线监测站房内配备的各种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及急救用品,保证随时可以使用,并且不得随意挪用。

9.在在线监测站房内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保证安全。

10.不得在在线监测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11.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12.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矿业有限公司环境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矿业有限公司环境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xx矿业有限公司环境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1 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强对环境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督,保证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1.3适用范围本办法作为本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的一个子制度,适用于xx矿业有限公司悦洋银多金属矿尾矿库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

2 设施运行、维护要求2.1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比对监测合格及验收通过,数据采集和联网传输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2.2配合做好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的定期比对监测。

2.3责任单位应做好委托有国家环保部核发的有运营资质证书的运行单位对环境在线监测系统进行维护。

运行单位需做好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制度,常年备有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备用整机或关键部件。

2.4运行服务合同正式签署或变更时,公司环保处须将合同正式文本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环保局备案。

2.5对环境在线监测设施的操作和管理人员,需进行岗位培训,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施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

2.6岗位人员必需对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各台仪器进行日常清理和维护,同时对去离子水、各种标准溶液及其它各类药剂、溶剂进行检查,及时进行更新或补充。

配置药剂时,能自行配制的由操作人员按厂家提供的技术规程自行配制,岗位无条件配制的应及时与化验室联系,由专业溶剂配制人员进行配制。

2.7当监控数据出现超标、缺值、连续不变或数值偏低等异常情况,车间应及时向运行单位及厂部汇报,要求技术人员及时到现场调查、维护。

如因监控设施故障造成的,运行单位应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和集团公司在线监测监控中心组成。

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包括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仪器、流量(速)计、数据采集传输仪及其配套设施。

第三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的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二)负责制定下达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安装计划;(三)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第四条专业分公司的职责:(一)负责组织归口管理企业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二)负责组织对归口管理企业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管理进行监督考核;(三)负责对归口管理企业污染源超标整改情况进行督办。

第五条企业是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更换与运行维护工作;(二)建立健全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岗位责任制;(三)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质量保证制度;(四)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五)报告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异常、超标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条集团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中心设在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二)负责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进行定期比对监测;(三)负责实施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管理考核;(四)负责编制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分析报告;(五)负责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培训交流。

第二章仪器设备管理第七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制定并下达重点污染源排放口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安装计划。

企业应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安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建设其配套设施,并与集团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中心联网。

第八条集团公司重点污染源排放口包括:国控重点废水、废气排放口,以及纳入国家环境保护部总量核查核算范围的集团公司废水、废气排放口。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4)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科每月应对在线监测运行、管理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线监测设备故障处理
巡检人员发现在线监测设商处理的由安环科同设备厂家或运营商进行沟通处理故障问题,并将处理意见和结果上报安环科备案。
3、安全管理
(1)在线监测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车间制定的设备巡回检查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如生产厂家、第三方运营商及其他相关部门需要对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时,需要主管人员陪同。每次要做好工作记录,离开在线监测设备的同时,要锁好门窗。
第十一条因检修、维护等原因需暂停运行在线监测设施的,应提前上报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停运。设施发生故障需立即组织抢修的,应尽快向主管单位办理环保设施停机报告手续。
第十二条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管理人员应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取样监测,并由安环科或其他指定部门及时向环境监察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记录缺失、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设备管理脏乱等情况,考核责任单位50-100元。
拟制
审核
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相关单位应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按照相关报送审核材料。
第十四条因管理不善造成在线监测设施损坏或随意拆除、破坏的,罚相关责任单位100元/次;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未及时发现设施异常情况而造成较大影响的,罚相关责任单位50元/次。
第十五条在线监测设施停机未按要求进行执行报告制度的,罚相关责任单位200元/次。
(3)安全环保管理科主管人员负责每周不定期对各在线分析仪设备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包括:设备周围设备内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数据上传情况;样品采样处理及数据是否超标情况;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所需药剂和标准气体,及时更换;和第三方运营商沟通,做好在线监测设备的定期校核工作及记录如零点、量程的检查和校正;详细做好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检查和记录台账,包括日常定期维护、保养、消耗品更换、易损件更换、停电等检查及详细记录;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检修并上报公司调度室和公司环保科备案等情况。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在线监测管理制度1. 引言在线监测(Online Monitoring)是指通过计算机和通信技术手段,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和展示相关数据,实现实时监测和远程监控的过程。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是指对在线监测设备、操作流程、数据处理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在线监测管理制度的关键要点,以确保在线监测工作的效果和合规性。

2. 监测设备管理2.1 设备采购和验收所有在线监测设备的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采购前应进行设备供应商的评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在设备到货后,需要进行验收。

验收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功能测试和性能验证等环节,确保设备的各项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设备,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退货或修理。

2.2 设备安装和维护设备的安装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设备厂家提供的安装说明书进行操作。

安装过程中需注意接线正确、设备固定牢固,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设备的维护工作包括定期巡检、清洁和保养等环节。

巡检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清洁应定期进行,避免灰尘和污物对设备产生影响。

保养工作包括更换易损件和进行润滑等,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3. 数据采集与处理管理3.1 数据采集要求在线监测设备采集的数据应符合预定的要求和精度要求,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数据采集应按照设备的采样频率和采样时间进行,不得随意更改采集参数。

3.2 数据传输和存储采集到的数据需要通过网络传输至数据中心进行存储和处理。

数据传输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数据不被篡改和泄露。

数据存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合适的存储介质,并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3.3 数据处理和分析在线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工作是确保在线监测工作效果的关键环节。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清洗、校正、合并和转换等,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在线监控系统的监管,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环境管理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与解释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是由自动监控设备组成。

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第四条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职责1、仪表、设备技术人员须定期对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进行巡查,保障自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须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并及时组织进行维修,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2、公用工程负责掌握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试剂使用情况并及时更换试剂;同时负责建立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定期打印上月监控数据,做好上月废水外排流量统计及保存。

3、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通知公用工程进行比对监测。

4、发生断电、断水、检修设备时,公用工程须及时关闭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电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不能进行定时采样分析时,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第五条公用工程运行人员环保监测职责1、负责当班定时对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进行巡查,保障自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每日巡查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所需试剂(包括清洗水)是否用完或变色,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3、发现断水、断电须及时通知当班生产调度安排人员进行处理,保证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所需自来水保持通畅和电源正常供给;如发生停供自来水一天以上,须迅速关闭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电源,认真做好记录。

4、及时抄报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分析数据,发现数据异常及时报告当班运行经理和安全环保部门。

5、定期打扫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机柜及周边环境卫生。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定期组织人员对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检查、考核。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和管理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体系,旨在确保在线监测系统能够稳定、准确地运行,提供可靠的监测数据和服务。

本文将从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管理目标、体系框架及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梳理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一、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线监测系统是监测环境和设备状态的重要手段,正常运行和准确输出数据是保证监测结果有效性和可靠性的前提。

2.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的稳定运行:制订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运行的流程和规范,能够有效避免系统出现故障、误差等问题,确保在线监测系统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

3.提升在线监测服务的水平:在线监测系统不仅是一个数据采集和传输的工具,还应当能够提供一系列专业的监测服务,如预警、报表生成等。

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在线监测系统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1.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在线监测系统出现故障、破坏和非法访问等问题,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2.提高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效率:明确在线监测系统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优化监测过程,提高系统运行的效率和性能。

3.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在线监测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的对接和互联,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4.健全监测数据管理和利用机制: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规范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分析,提高数据的实用性和价值。

三、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的体系框架1.制度建设与完善:包括制度的定义、修订、发布和实施等环节,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制度执行的步骤。

2.资源与设备管理:确保在线监测系统所需的设备、网络和软件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包括设备采购、配置、安装、维护与更新等。

3.运维管理: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日常运维,包括硬件巡检、软件更新、故障排除、备份与恢复等工作。

4.安全管理: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性,包括网络安全保护、权限管理、数据保护等措施,防止系统被非法侵入和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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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沥液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切实做好渗沥液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和预
警工作,确保监测系统全天24小时稳定运行以及提高出水预警保障效率,充分结合在线监测设备特点及厂内生产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1.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2.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测运营维护期间,专项管理人员需配合运维方开展校准、维保工作,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

3.每天安排专人通过安装在中控室内的水质在线监测平台查看水质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小时记录一次数据,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
员处理。

4.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5.操作和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6.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8.定期检查在线监测站房内配备的各种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及急救用品,保证随时可以使用,并且不得随意挪用。

9.在在线监测站房内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保证安全。

10.不得在在线监测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11.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12.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第三条职责及工作内容
1.在线监测系统特设立专项管理人员,负责设备运行情况观测,定期通过专用软件监测数据变化及波动情况,分析并整理异常数据产生原因,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并及时向厂内报告,协调运维方对设备进行校准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期对监测仪器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做好在线站点的安全保卫,切实做好防盗、防火措施。

2.当班班组长负责配合专项管理人员做好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监控与生产工艺调整、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监测系统水质平稳、达标。

3.中控室负责在线数据的时时监控,并做好记录工作,发现数据报警(显示红色)和数据异常等情况,及时向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汇报,根据指令采取应急措施。

4.巡视人员负责每两小时须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状态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班班长汇报。

第四条在线监测系统计算机管理制度
1.未经批准同意,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任何信息资料。

2.计算机必须在干净、干燥和无干扰的环境中运行,防止颗粒、灰尘、各种液体进入,并保持相应的环境温度。

3.定期检查通讯线路、物理设备、运行环境的安全,负责保证系统整体通讯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进行网络安全防范,防止网络安全攻击。

当外来攻击发生,具有相应的检测,发现和处理外来攻击的能力,以保证操作和维护系统的安全性、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5.只允许操作和运行在线监测的控制、管理和系统维护软件,不得通过在线监测网络来搜寻互联网上的其他内容。

6.未经同意,禁止外单位、外部门人员操作和使用专用电脑,禁止对外借用软件、机器等设备。

7.未经同意不得向专用计算机下载文件、拷入软件或文档,软盘、可移动硬盘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做好计算机设备软、硬件维修,系统维护、清除病毒,使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9.对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操作、维护、数据信息查询和处理等的人员,上岗前须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该设备。

第五条日常巡检制度
1.检查监测站点供电系统、接地线路和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2.检查监测站点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各种控制设备部件运行是否正常。

3.仔细观察每台仪器的运行状态及每台仪器的部件运
转情况、试剂的消耗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隐患,上报情况,确保运行的稳定与正常。

4.认真做好监测站点的日常巡查记录工作,特殊情况下应加强巡视的频次,当发现问题,须上报当班班长,及时处理。

5在经常出现强风暴雨的季节,应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监测站房是否有积水漏雨现象,确保运行的稳定与正常。

第六条化学器皿、试剂使用管理制度
1.监测站房管理人员应保管好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状况,定期提出补充计划,保证配置合理、有序。

2.危险化学试剂应放在通风阴凉处,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且不得在监测站房内积存。

3.危险化学试剂,设专人保管外,还需加锁存放,经批准方可使用。

使用时至少共同称量,并记录用量。

4.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分类存放,并做到每种化学试剂用一种器皿,避免混用。

5.稀释浓酸、碱等试剂时,应按规定的要求操作和储存。

使用有机溶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操作时,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

6.对配制好的试剂溶液、标准溶液,要按规定粘贴瓶签,按规定标示溶液名称、浓度类型、浓度值、介质、配制日期、配制温度、保质期或核校周期、配制人等。

7.定期检查保管储存的试剂、试液,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过期变质等的试剂、试液按规定进行处理。

8.出现化学试剂、试液中毒、灼伤等事故,应立即按相应的应急方法进行处理。

严重时送医院救治,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七条异常状态的报送处理
1.当发生监测数据的第一个异常突发状态(数据颜色变红)时,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第一步,异常状态发现人员须立即通知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当班班长须立即宣布停止机组产水,对比数据,处理异常,确保下一时间点数据正常。

第二步,若对比数据不一致,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立即排查工艺、仪器设备、分析药剂等,联系运维方,共同处理,并将异常状态及处理情况上报领导。

第三步,若结果仍存在数据异常等情况,专项管理人员需通知运维方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进行必要处置,直至恢复正常状态。

2.当发生监测仪器故障的异常突发状态时,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第一步,异常状态发现人员须立即通知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应立即合理、正确处理。

第二步,如为设备专业故障,专项管理人员须立即联系运维方,共同处理,排除故障,尽快恢复正常状态。

专项管理人员需同时及时记录,备案保存。

3.当发生厂内停电的异常突发状态时,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须立即向上报告,并及时记录,等供电恢复后,机组稳定运行,确保监测数据平稳、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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