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时期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标准文本

发改委时期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标准文本
发改委时期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标准文本

附件二: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标准文本

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指引

3.1、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指引

3。2、股权投资企业合伙协议指引

4、股权投资企业资本认缴承诺书标准文本

5、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合法合规情况说明书标准文本

6、股权投资企业委托管理协议指引

7、股权投资企业托管协议指引

8。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公司章程指引

8。2、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合伙协议指引

9、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法律意见书指引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1

X X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

标准文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864 号)有关规定,本企业作为股权投资企业,现报上申请备案的有关文件,请予审查。

我企业对所报以下文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投资企业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提交受托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型股权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机构的,还应提交普通合伙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资本招募说明书。

三、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合伙型股权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机构的,还应提交普通合伙人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四、委托管理协议(股权投资企业实行自我管理的,不必提交委托管理协议)。

五、委托托管协议(经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不必提交委托托管协议).

六、所有投资者签署的资本认缴承诺书[①]。.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 办法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津发改财金〔2008〕813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印发《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 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26号)同意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股权投资基金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发改办财金[2008]1006号)的要求,加快推进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促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商务委、工商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现予发布,请贯彻执行。 附: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政府金融办 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 二ОО八年十一月十日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加快发展,规范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的登记、设立、运作和监管,保护投资者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股权投资基金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发改办财金[2008]100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的、专项用于对

关于推动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的若干意见

关于推动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的若干意 见 常办发〔2011〕37号 关于推动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的若干意见 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引进和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常发[2011]18号)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企业在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引进和培育等方面的有效作用,加快引进一大批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积极助推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加速发展,现就推动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培育和引进创业投资企业 积极鼓励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及自然人等投资者,在我市设立创投企业或分支机构。大力支持我市民营企业、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具备一定资本实力的企业,通过新设企业、变更登记、增资注册等形式设立创投企业。多渠道引进境内外创投基金、私募基金、产业基金、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投资机构在我市开展创投业务。在我市设立的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的内资创投企业,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实收资本不足部分可在注册后5年内补足。在我市设立的外商投资创投企业,可以根据投资进度5年内分期注入认缴出资。 市设立龙城英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参股设立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面向市内外,区分不同产业门类,优选一批实力较强、业绩优良的知名专业创投企业,与市人才工作职能部门签约,约定每年投资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的数量。对签约创投企业选定投资的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市龙城英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签约创投企业共同投资。 二、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企业的积极作用 发挥创投企业在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引进、评审、投资、管理和资源整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引进和成长。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 单位名称(盖章):深圳市X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签名):XXX 联系电话:XXX 项目负责人(签名):XXX 联系电话:XXX 项目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XXX路XXX号 单位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65992396.html, 传真:XXX 申请日期: 2013 年 6 月 25 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制

深圳X X企业关于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 申请书 市金融办: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现报上申请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的有关文件,请予审查。 我企业对所报以下文件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章程(公司型创投企业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提供受托机构的公司章程及委托管理协议;以合伙型设立的,提供合伙协议)。 二、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型创投企业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提供受托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合伙型设立的,还应提供管理合伙人的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工商登记文件应为最近一期加盖工商档案信息查询章的登记文件。 三、投资者名单、承诺出资协议和已缴出资情况。 四、创业投资企业设立以来经营概况。 五、有关附表: 附表1、《创投企业基本情况表》 (委托管理的,还应填附表1.2、《创投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表2、《创投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 (委托管理的,还应填附表2.2、《创投管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 附表3、《创投企业资本来源情况表》; 附表4、《创投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 附表5、《创投企业从事创业投资情况表》; 附表6、《创投企业股本退出情况表》。 XX企业(公章) 年月日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干货)

【Statute Title】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of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Commissionon Further Regulating the Developmentand Filing Management of Equity Investment Enterprises in Pilot Areas[Effective] 【法规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现行有效] Promulgation date:01-31-2011 Effective date:01-31-2011 Department:State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incl. Former State Development Planning Commission, former Subject:Reform and Opening-up 发布日 期: 2011-01-31 生效日 期: 2011-01-31 发布部 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类别:改革开放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n Further Regulating the Development and Filing Management of Equity Investment Enterprises in Pilot Areas (No.253 [2011]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January 31, 2011) The general offices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Tianjin Municipality, Shanghai Municipality, Jiangsu Province, Zhejiang Province and Hubei Province: According to the spirit of the relevant documents of the State Council,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NDRC) has successively conducted a pilot program on the filing management of equity enterprises in Tianjin Binhai New Area, Beijing Zhongguancu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k, Wuhan Donghu New-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 and Yangtze River Delta Area since June 2008. To further regulate the filing management of equity investment enterprises in pilot areas and promote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2011年1月31日)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遵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我委自2008年6月以来,先后在天津滨海新区、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开展了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先行先试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试点地 1 / 5 感谢聆听

《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解读

《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11》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冯中圣 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 受《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11》编委会的委托,我就创投发展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研究结论,作个简要解读。 为促进社会各界了解我国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状况与问题,建立我国创业投资行业评价机制和相关扶持政策评估机制,有针对性地完善创业投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促进我国创业投资行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我司与中国创投专委会从去年开始,基于全国互联互通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数据与信息系统”,编纂《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今年的发展报告,除继续全面汇总分析“中国创业投资行业概况”、“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资本资产、投资行为与股本退出分析”、“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收益、税收优惠与经济社会贡献”、“各省区市创业投资发展”、“中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发展50强”、“典型地区创业投资发展与经验”等行业和地区发展情况外,还收集整理了198家未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信息,提高了报告的全行业覆盖性。此外,还就2 010年10月出台的《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1月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

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作了解读。为了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在专题研究篇中,增加了有关欧美创业投资发展概况和经验的研究报告。 基于今年发展报告的基础数据和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我国创投行业发展的十大主要特点: 一、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和资产规模呈持续增长势头 尽管2008年以来,全球创投业受国际金融危机拖累呈现出负增长态势,但我国创投业却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良好格局。截至2010年末,全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共计632家,较上年增长31.67%。 鉴于创业投资企业从设立到备案具有时滞,仅按备案年度统计不能反映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实际设立年份,我们还按设立年度口径,对目前仍备案在册的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增长状况进行了分析。2005年11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对于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2006年当年(即办法施行的第一年)全国新设立的目前仍备案在册的创业投资企业即达48家。特别是在20 07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后的2007、2008年,分别达119家、126家。尽管2008年下半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创业投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但2009年仍达122家。2009年10月创业板的开通,极大地激励了创

私募股权基金发改委备案指引全套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2 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指引 股权投资企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备案,应当依照本指引,编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招募说明书。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规定的,招募说明书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本指引未作规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补充。但对投资者出资决策有重大影响或有助于其作出决策的信息,无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招募说明书中均应当载明。 资本招募说明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招募说明书封面、扉页 招募说明书封面应标有“XX资本招募说明书”字样,并载明股权投资企业的名称、发起人机构的名称及其法律责任人(公司型机构为其法定代表人,合伙型机构为其普通合伙人或相关法律责任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招募说明书的编制日期。招募说明书应在扉页说明: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对本股权投资企业和/或受托管理机构的备案,不表明其对本股权投资企业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不存在风险。 二、招募说明书正文 (一)拟募集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企业的名称、组织形式、存续期限、资本规模及募集方式。 (二)对投资者的出资认缴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者人数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 2、投资者资格要求。根据《通知》第一条“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要求,建议单个投资者对股权投资企业的最低出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3、合法出资要求。根据《通知》第一条“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规定,所有投资者均不得采取委托某个投资者代持的方式投资于股权投资企业。 (三)股权投资企业的组织构架与管理 1、股权投资企业的组织构架。包括但不限于:权力机构、决策机构、顾问机构和管理团队构成,以及相关约束机制的框架。 2、股权投资企业拟任高级管理人员①的基本信息。 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当载明: 1、受托管理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住所、设立日期、工商登记号、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或执 ①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创业投资的基本概念

一、创业投资的基本概念 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是指通过向不成熟的创业企业提供股权资本,并为其提供管理和经营服务,期望在企业发展到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收取高额中长期收益的投资行为。 创业投资也被称做"风险投资",但这种叫法并不贴切,它不能表达出Venture Capital的真正内涵。"Venture"表示"主动进行的可能需要承担风险的行为及其取得的结果",尤指"冒险行为"、"创新行为"、"创业企业"等。如把创业企业称作"New Venture","合资企业"称作"Join Venture"等。综上所述,把"Venture Capital"译为"创业投资"最为准确。 创业投资的经营方针是在高风险中追求高回报,特别强调创业企业的高成长性;其投资对象是那些不具备上市资格的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的企业,甚至是仅仅处在构思之中的企业。它的投资目的不是要控股,而是希望取得少部分股权,通过资金和管理等方面的援助,促进创业公司的发展,使资本增值。一旦公司发展起来,股票可以上市,创业资本家便通过在股票市场出售股票,获取高额回报。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与传统企业相比,更具备高成长性,所以创业投资往往把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在美国,70%以上的创业资本投资于高新技术领域,从而对高新技术产业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二、创业投资的基本特点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投资对象 投资对象通常是经营历史较短或没有经营历史的创业企业,很难依据经营业绩对投资对象作出较准确的评价。风险相对较大,一般投资者不愿问津。 2、投资者与被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投资者与被投资者(即创业者)之间建立的是同舟共济的紧密关系。创业者往往是技术发明人,缺乏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企业处于初创阶段,创业资本的投入缺乏可靠的担保和抵押。为了保证投资的成功,投资者必须较多地介入项目(企业)的管理,从机构的创建到管理队伍的确定,从产品开发到市场开拓再到融资策划,始终与创业者患难与共。 3、分轮次投入策略 创业投资与一般投资不同,在初次投资到取得投资回报前,往往对投资对象进行多次投资,这主要是针对项目的高风险而采取的投资策略。由于创业企业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奋斗,才能被市场认同而获得成功。创业投资家根据项目(企业)的发展情况,将资金分期投入,最初投资额较少,随着企业逐步走上正轨,创业资本不断地跟进投入。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中止投资,通过这种策略把投资风险降到最低。 4、多对多的投入

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x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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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11》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冯中圣 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 受《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11》编委会的委托,我就创投发展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研究结论,作个简要解读。 为促进社会各界了解我国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状况与问题,建立我国创业投资行业评价机制和相关扶持政策评估机制,有针对性地完善创业投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促进我国创业投资行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我司与中国创投专委会从去年开始,基于全国互联互通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数据与信息系统”,编纂《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今年的发展报告,除继续全面汇总分析“中国创业投资行业概况”、“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资本资产、投资行为与股本退出分析”、“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收益、税收优惠与经济社会贡献”、“各省区市创业投资发展”、“中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发展50强”、“典型地区创业投资发展与经验”等行业和地区发展情况外,还收集整理了198家未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信息,提高了报告的全行业覆盖性。此外,还就2010年10月出台的《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1月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作了解读。为了借鉴国外有益经

验,在专题研究篇中,增加了有关欧美创业投资发展概况和经验的研究报告。 基于今年发展报告的基础数据和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我国创投行业发展的十大主要特点: 一、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和资产规模呈持续增长势头 尽管2008年以来,全球创投业受国际金融危机拖累呈现出负增长态势,但我国创投业却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良好格局。截至20 10年末,全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共计632家,较上年增长%。 鉴于创业投资企业从设立到备案具有时滞,仅按备案年度统计不能反映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实际设立年份,我们还按设立年度口径,对目前仍备案在册的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增长状况进行了分析。2005年11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对于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2006年当年(即办法施行的第一年)全国新设立的目前仍备案在册的创业投资企业即达48家。特别是在2007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后的2007、2008年,分别达119家、126家。尽管2008年下半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创业投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但2009年仍达122家。2009年10月创业板的开通,极大地激励了创业投资活动,2010年全年新设立的目前仍备案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12 0家。截至2010年末,全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增加到706家

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_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 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遵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我委自2008年6月以来,先后在天津滨海新区、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开展了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先行先试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健康规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资本募集与投资领域 股权投资企业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设立。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也可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不得通过在媒体(包括企业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向不特定公众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等)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推介。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及可能的投资损失,不得向投资者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承诺书,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实施阶段,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缴付出资。 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投资过程中的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投资方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股权投资企业所投资项目必须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有关规定。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核准手续。 二、健全股权投资企业的风险控制机制 股权投资企业的资金运用应当依据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合理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股权投资企业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股权投资企业对关联方的投资,其投资决策应当实行关联方回避制度,并在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及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协议中约定。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由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创业投资公司商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编制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上海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 二OO二年一月制

摘要 讲明:在两页纸内完成本摘要。 【摘要内容参考】 1.公司差不多情况(公司名称、成立时刻、注册地区、注册资本,要紧股东、股份比例,主营业务,过去三年的销售收入、毛利润、纯利润,公司地点、电话、传真、联系人。) 2.要紧治理者情况(姓名、性不、年龄、籍贯,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政治面目,行业从业年限,要紧经历和经营业绩。) 3.产品/服务描述(产品/服务介绍,产品技术水平,产品的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产品的竞争优势。) 4.研究与开发(已有的技术成果及技术水平,研发队伍技术水平、竞争力及对外合作情况,差不多投入的研发经费及今后投入打算,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 5.行业及市场(行业历史与前景,市场规模及增长趋势,行业

竞争对手及本公司竞争优势,以后3年市场销售预测。) 6.营销策略(在价格、促销、建立销售网络等各方面拟采取的策略及其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对销售人员的激励机制。) 7.产品制造(生产方式,生产设备,质量保证,成本操纵。) 8.治理(机构设置,职员持股,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治理,人事打算。) 9.融资讲明(资金需求量、用途、使用打算,拟出让股份,投资者权利,退出方式。) 10.财务预测(以后3年或5年的销售收入、利润、资产回报率等。) 11.风险操纵(项目实施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拟采取的操纵措施。)

目录 摘要 (1) 第一部分公司差不多情况 (3) 第二部分公司治理层 (5) 第三部分产品/服务 (9) 第四部分研究与开发 (11) 第五部分行业及市场情况 (13) 第六部分营销策略 (15) 第七部分产品制造 (17) 第八部分治理 (19) 第九部分融资讲明 (21) 第十部分财务打算 (23) 第十一部分风险操纵 (24) 第十二部分项目实施进度 (25)

企业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企业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一、办理备案 1、先进行注册。登录“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企业注册”,按提示内容认真填写注册信息,同时将企业营业执照传真至22831394,区经科局将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填写注册信息时有两个事项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填写“属地主管单位”时,需要在下拉菜中点开“佛山市经信局”前边的“+”,然后点选“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二是法人代码应填写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此代码也是企业登录的帐号。 2、审核通过后,登陆“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用注册时填报的帐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后填报备案信息和上传附件,完成后选择相应的备案机关进行备案; 填写备案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填写“改造前主要产品能力(产品名称,年生产能力,实际年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时,要填写企业现时主要产品的情况,具体内容按括号内提示填写。 二是填写“项目主要内容(主要设备技术及改造后生产纲领)”时,应先描述项目投入的情况,包括购置了什么设备,改造了什

么环节等。再描述项目完成后的量化目标,例如产能扩大到**台,合格率提高到**等等,不同的项目会有不同的目标,应根据实际填写。 二是上传的招标情况说明,应明描述经对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如不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应明确指出不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如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应说明应说明招标的内容,方式等内容。 三是上传的节能情况材料中,应明确说明项目完成后生产运转的年综合能耗,并折算成标准煤。 3、提交备案信息后,企业可登录“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查询备案项目审批情况(如企业在注册时点选了手机短信服务,将会收到短信提醒)。 二、领取备案证 当状态为已签发后,企业在系统导出并打印备案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注明“由本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到区经科局领取备案证(顺德区政府大楼西五楼区经科局工业发展科)。 三、变更和注销 1、备案证一经出具,原则上不办理变更。有正当理由必须变更的,应在原备案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原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监管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监管 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发改财金[2009]1470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9.30 【实施日期】2009.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监管的通知 (陕发改财金[2009]1470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2005第3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依法及时对合格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加强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管,规范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的运作,根据《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的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经营范围符合《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2、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3、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能多个投资者以某一个投资者名义代持创业投资企业股份或份额。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4、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顾问机构必须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承担投资管理责任。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5、按照《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对单一机构或个人的单笔代理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 (2)按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由委托方对所代理财产行使所有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3)不得承诺固定收益。 (4)不得面向不特定对象,通过发布广告(包括在创业投资企业自己的网站,在社区张贴布告,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和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推介募资。 (二)受理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请的职责划分 在西安市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向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备案。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备案申请材料

关于山东*某某*股权投 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的申请材料

山东*某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 二零一五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备案申请书 第二部分、筹备工作委托书 第三部分、组建方案 一、设立可行性、自身优势特点、运行管理计划 二、组织架构、高管配置、拟设立基金情况 三、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章程

第一部分 备案申请书 根据山东市政府“渝府发〔2008〕110号”文件《山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之规定,我们特吸引本地投资人投资,拟投资500万人民币成立山东*某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以山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通知书确定的名称为准),其总部落户山东大渡口。基金托管银行为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支行。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创业风险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股权类投资机构不断发展,已成为现代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对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助于企业实现价值创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助于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弥补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缺陷和直接融资的政策障碍,推动地方资本市场建设;有助于完善资金资产管理功能,形成要素市场辐射,推动金融中心建设。 山东*某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据现有法律和政策,发挥股东资源和高管团队的金融、财务、管理、法律技术和市场资源优势,吸引更多投资者来投资,以自有资本为风险保障,以募集股权投资基金为主要资金筹措方式,以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为主要投资

股权投资工作。山东*某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力争在力所能 及的情况下,为改善本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无门、间接融资困难的瓶 颈难题做出贡献;为推动山东市金融中心的建设做出最大的努力。 特此申请! 山东*某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 联系人: *吉祥* 电话:1*****20808 2015年4月15日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

第39号??? 为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范其投资运作,鼓励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 (2005年9月7日国务院批准,2005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范其投资运作,鼓励其投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 ??? 前款所称创业投资,系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 前款所称创业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但不含已经在公开市场上市的企业。 ??? 第三条? 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凡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接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投资运作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未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不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不享受政策扶持。 ??? 第四条? 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部门分国务院管理部门和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两级。国务院管理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管理部门备案后履行相应的备案管理职责,并在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业务上接受国务院管理部门的指导。 ??? 第五条?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本办法给予创业投资企业的相关政策扶持。 第二章? 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备案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 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1 、 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也不属于 《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XX 省 2004 年本) 》规定的范围的,则 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 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通知书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 、从规划部门取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 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 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 由规划部门核发 《项目选址 意见书》 。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在建设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 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 用地预审申请 , 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 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 、环评审批。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申请办理环评 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 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并取得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证后, 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1 、 设计方案审批。

上海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操作暂行办法.docx

上海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操作暂行办法 【标题】上海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操作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上海市发改委 【颁布日期】2006-11-01 【实施日期】2006-11-01 【文号】沪发改调(2006)047号 【题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3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06]774号)有关规定,为明确本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工作的操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理机关)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相关工作。 二、(备案对象)凡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含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包括已经设立并按照创业投资企业方式经营运作的企业,均可按《办法》的规定,到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登记。 对2006年3月1日《办法》实施以前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若经营范围、资本金规模和合格的高管人员数量尚不完全具备《办法》第九条规定有关条件的,应接受市发展改革委指导,按

规定条件进行规范改造,待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备案。 三、(申报材料)申请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格(格式见附表一至五): 1、《创业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 2、《创业投资企业或其管理顾问机构高管人员情况表》; 3、《创业投资企业资本资产分布情况表》; 4、《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情况表》(尚未从事实际投资的可不填); 5、《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退出情况表》(尚未实现投资退出的可不填)。 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四、(办理时限)市发展改革委在收到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备案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其备案申请,签发《备案申请受理通知》或《备案申请不予受理通知》。市发展改革委在受理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并向其发出《已予备案通知》或《不予备案通知》。 五、(监督管理)已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与业务报告,及时报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并接受市发展改革委监督。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闽发改股证〔2011〕1428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股权投资 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股权投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非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481号)、《福建省股权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1﹞21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范福建省股权投资企业募集资金、投资运作,促进福建省股权投资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有关问

题通知如下: 一、需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的范围 (一)凡在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股权投资企业,除已按《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的,均应按《暂行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备案并接受备案管理。 (二)股权投资企业实行委托管理的,其受托管理企业应申请附带备案。 二、备案程序和要求 (一)股权投资企业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注册登记后的3个月内,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在《暂行办法》(闽政办﹝2011﹞217号)实施前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须在2012年4月底前向发展改革部门补办备案手续。 (二)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应将有关备案文件材料送其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为经济发展局,下同)进行初审。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在收到备案初审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经初审认为条件具备的,向省发展改革委转报备案申请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对经初审认为条件不具备的,不予转报,并说明理由。 (三)省发展改革委在收到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转报的股权投 2

成立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之简介

成立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之简介 (或称“创业投资基金”) 一、成立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一般程序 首先,要有作为管理层的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合伙人的发起人。 资产管理机构可以是公司制企业,也可以是合伙制企业,或者是其他的组织,资产管理机构一般要求有金融投资界专业人士和经济、金融界知名专家、学者与教授组成顾问团队。 其次,资产管理机构作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合伙发起人,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成立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特征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般以货币出资,具体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与管理。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般以货币出资,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创业投资企业采取有限合伙制,有利于将创业投资中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三、成立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适用的法律 在北京地区,成立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2、《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自2006年3月1 日起施行); 3、《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京金融办【2009】5号)(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2月20日联合下发); 4、《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意见部分内容调整的通知(京金融[2009]9号)》(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4月15日联合下发)。 四、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设立的基本条件 (一)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设立有限合伙的相关规定:1)有二个以上五十以下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满足《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1、如果备案,必须满足《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凡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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