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专利权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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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责任保险

专利侵权责任保险

专利侵权责任保险一、专利权的侵权责任范围专利侵权责任保险,是为被保险人(潜在的侵权人)所设计的一种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要紧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保险法》第50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能够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因此,在我国,专利侵权责任完全能够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标的予以投保或者承保。

根据包含我国专利法在内的各国法律,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也是专利侵权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

但由于各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有所差异,因而如何确认被保险人的侵权责任范围则成为专利侵权责任保险首先务必解决的问题。

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说明,侵害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范围包含有意与非有意两种侵权责任,有意侵权的损害赔偿将超过非有意侵权,且将被处以惩处性的损害赔偿。

二、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范围从理论上讲,专利侵权责任保险的保险人应赔偿在保险有效期间,因承保事故的发生,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应负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

但多数国家的专利法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分为惩处性的与非惩处性的。

目前多数责任保险都承保非惩处性的损害赔偿,但关于惩处性的损害赔偿,各国的保险人则采取不一致的方式来处理,如瑞士再保国际商业有限公司(下列简称瑞士再保)的示范专利侵权损害保险合同(下列简称示范合同)将惩处性的损害赔偿列为除外不保事项;有的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不提及惩处性的损害赔偿,也有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对惩处性的损害赔偿特别约定承保。

当然有些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保险人承保惩处性的损害赔偿。

那么,在我国的责任保险中是否能够承保惩处性的损害赔偿,《保险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保险法》第50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能够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专利侵权法律规定(3篇)

专利侵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制度是国家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制度。

专利侵权法律制度作为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专利侵权法律规定,包括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的认定、侵权责任的承担等方面。

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1. 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的前提是专利权有效。

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法。

专利权有效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法规定的保护期内,其专利权未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被宣告无效。

2. 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专利侵权:(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3)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4)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

3. 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专利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即侵权行为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

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4. 侵权行为具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专利权人遭受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是导致专利权人遭受损失的直接原因。

三、侵权行为的认定1. 实施行为与专利权的重合侵权行为的认定首先要判断实施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合。

如果实施行为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重合,则构成侵权。

2. 等同原则在判断实施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合时,可以适用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是指,如果实施行为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技术效果、功能、用途等方面相同,则认定构成侵权。

3. 功能性限定在判断实施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合时,可以对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进行解释。

如果实施行为符合功能性限定,则认定构成侵权。

四、侵权责任的承担1. 责任主体专利侵权责任的主体包括直接侵权人和间接侵权人。

专利保险合同范本

专利保险合同范本

专利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保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保险公司”)鉴于甲方拥有一项专利权,并希望保障该专利权的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1.1 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甲方拥有的专利权。

1.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对于因第三方侵犯甲方专利权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2 保险责任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具体期限)。

2.3 免赔额:保险公司对于每起保险事故中第三方侵犯甲方专利权的经济损失,按照每起事故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的免赔额进行赔偿。

第三条保险费用3.1 保险费率: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率为_________________(具体费率)。

3.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具体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支付全额保险费用。

第四条保险事故处理4.1 保险事故通知: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详细的保险事故情况和证据。

4.2 保险公司处理:保险公司收到甲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第五条保险合同解除5.1 甲方解除权:甲方有权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

5.2 保险公司解除权: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a) 甲方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b) 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c) 甲方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争议解决方式: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具体期限)。

2024年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协议

2024年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协议第二部分:第三方介入后的修正第一条第三方介入的定义与范围1.1 第三方介入本合同所称第三方介入,是指在甲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除甲乙方外,涉及到的其他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方、鉴定机构、仲裁机构、法院等。

1.2 第三方范围(1)中介方:提供信息、协助甲乙方达成合同的主体;(2)鉴定机构:对侵权行为进行鉴定、评估的主体;(3)仲裁机构:解决合同争议的机构;(4)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的司法机关。

第二条第三方介入后的责任分配2.1 第三方责任第三方介入后,应按照其职责范围履行相应义务,并对其行为负责。

如第三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造成甲乙方损失的,甲乙方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2 甲乙方责任甲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并配合第三方进行介入。

如甲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甲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第三方介入的程序与条件3.1 第三方介入程序(1)甲乙方协商一致,确定第三方介入的事项和范围;(2)甲乙方与第三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第三方按照约定事项进行介入;(4)介入完成后,甲乙方与第三方进行结算。

3.2 第三方介入条件(1)甲乙方同意第三方介入;(2)第三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3)第三方介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第四条第三方责任限额4.1 第三方责任限额的确定(1)第三方介入事项的费用;(2)第三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3)第三方因违法行为产生的责任。

4.2 第三方责任限额的约定甲乙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第三方的责任限额,如无明确约定,则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确定。

第五条第三方与甲乙方的关系5.1 第三方与甲乙方的关系界定第三方与甲乙方为合同关系,第三方并非甲乙方的代理人、合作伙伴或雇佣关系。

5.2 第三方与甲乙方的权利划分第三方介入事项的权利划分如下:(1)甲乙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2)第三方享有介入事项的权利;(3)第三方不享有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权利。

专利保险实施方案

专利保险实施方案

专利保险实施方案一、概述专利保险是一种用于保护专利持有人权益的保险形式,其目的是通过向专利持有人提供理赔、维权和诉讼费用等保险保障,降低专利诉讼的风险。

本实施方案旨在介绍专利保险的具体实施细节,包括保险范围、保费定价、理赔流程等。

二、保险范围1. 专利侵权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由于他人的行为导致的侵犯专利权的纠纷。

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制造、销售、使用、进口等侵权行为。

2. 专利非侵权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对于专利持有人被指控侵权而提起的诉讼费用、担保费用等。

该保险类型旨在为专利持有人提供维权的经济支持。

三、保费定价1. 保费计算(1)专利保险的保费根据专利的风险等级和金额进行计算。

(2)专利风险等级由专业评估机构评定,包括专利的有效性、侵权风险等因素。

2. 保费调整(1)保费调整根据专利持有人的历史纠纷记录和维权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定。

(2)保费调整可能导致保费的增加或减少。

四、理赔流程1. 理赔申请(1)专利持有人在发生纠纷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2)理赔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证明、相关证据、专利权证明等。

2. 理赔审查(1)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查,包括事故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等。

(2)保险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理赔申请进行评估和调查。

3. 理赔赔付(1)根据理赔审查结果,保险公司决定是否进行赔付。

(2)保险公司将理赔款项支付给专利持有人,用于支付专利纠纷的相关费用。

五、争议解决1. 争议解决机构(1)对于保险理赔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申请仲裁。

(2)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以作为司法诉讼的证据。

2. 司法诉讼(1)如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仲裁结果作出后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将依据法律和证据等进行判决。

六、风险管理1. 保险公司应建立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对可能引发理赔的专利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

2. 保险公司可以对高风险的专利进行限制保险范围、提高保费等风险管理措施。

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条款复习课程

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条款复习课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参加境外展会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境外展会参展过程中,因境外第三方主张参展展品侵犯其专利权而发送警告信,或请求海关、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参展展品、颁发临时禁令、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等,被保险人为应对上述专利侵权纠纷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法律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二)在参展之前,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参展展品侵犯境外第三方专利权的,或境外第三方已提出侵权主张的;(三)与被保险人存在关联关系、继受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提出侵权主张的;(四)由专利许可费或其他合同约定的支付数额或时限引起的纠纷。

第五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因侵犯专利权成立而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二)任何人身伤亡和实体财产损失;(三)任何间接损失;(四)精神损害赔偿;(五)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六)被保险人参加境外展会,支出的展位费、布展费、差旅费、参展展品成本及运输费;(七)本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或按照本保险单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率)第六条除另有约定外,责任限额包括累计责任限额和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各项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七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同时约定了免赔额和免赔率的,免赔金额以免赔额和按照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二者高者为准。

保险期间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境外展会的参展期间,自被保险人参展展品运抵展会举办国家或地区边境时起,至境外展会结束之日24时止。

合同中知识产权担保条款

合同中知识产权担保条款

合同中知识产权担保条款知识产权担保是在合同中常见的一项条款,它在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和知识产权的合法性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重点探讨合同中知识产权担保的相关内容。

一、背景介绍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担保条款通常是指在某一合同项下,一方为了保证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保障他方知识产权的有效性,而向对方提供担保措施的条款。

这样的条款在知识产权交易中尤为重要,能够有效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二、知识产权担保的形式知识产权担保具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 补偿责任担保:担保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因侵犯知识产权产生的赔偿责任,将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2. 专利权/著作权担保:担保方担保其所提供的技术或著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著作权。

3. 免赔责任担保:担保方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因侵权行为而引发的赔偿责任进行免赔。

4. 法律责任担保:担保方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并保证合同项下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

三、知识产权担保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知识产权担保主体担负着一方面的权利,即享有对担保对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法使用的权利;另一方面则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即妥善保护担保对象的合法性,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1. 权利方面担保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享有合法使用担保对象的权利,并能够撤销、转让或授权给他人使用。

同时,担保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如设立相应的知识产权担保金、提供担保期限内的技术支持等。

2. 义务方面担保方需要确保其所提供的担保对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并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发生相关纠纷,担保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四、知识产权担保的保证方式为了确保知识产权担保的有效性,合同中的担保条款通常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保证:1. 担保金:担保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担保金额,作为对知识产权担保的保证。

该金额可以用于赔偿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失,并弥补相关经济损失。

知识产权保险介绍

知识产权保险介绍

知识产权保险介绍知识产权保险介绍知识产权保险是一种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专业保险产品,旨在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权所带来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防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知识产权保险的概念、目的、种类、申请流程以及保险案例等内容。

一、概念知识产权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的一种保险产品,通过保险合同对知识产权进行保障和赔付,以降低知识产权相关风险的经济损失。

二、目的知识产权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支持。

具体目的包括:减少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促进创新与发展、增加商业竞争力等。

三、种类1. 侵权责任保险:主要针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保障权利人在发生侵权时能够获得赔偿。

2. 诉讼费用保险:保障权利人在与侵权方进行法律诉讼时的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3. 专利保险:主要保护专利权的合法权益,包括专利侵权、专利无效等风险。

4. 商标保险:主要保护商标权的合法权益,包括商标侵权、商标无效等风险。

5. 著作权保险:主要保护著作权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侵权、著作权演绎等风险。

四、申请流程1. 需求确认:确定保险需求,如保险种类、保额等。

2. 报价与选择:向保险公司咨询并获得保险报价,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3. 合同签订: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保费支付: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5. 保单生效:保险合同生效,开始享受保险保障。

6. 理赔申请: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7. 理赔审批: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批和赔付。

五、保险案例1. 在甲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发现了乙公司的专利侵权行为。

甲公司提供了合适的证据,并通过知识产权保险索赔,最终获得了经济赔偿。

2. 一家餐厅发现自己的商标被另一家餐厅盗用。

依靠知识产权保险,该餐厅提起了诉讼,并获得了胜诉,并得到了相应的赔偿。

附件:1. 保险合同范本2. 保险索赔申请表格3. 知识产权保险公司名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侵权责任: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需要承担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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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产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从事保险单载明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过程中,非因故意实施投保专利清单载明的其他专利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由该专利权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侵犯专利权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犯罪行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的专利实施行为;
(三)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四)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犯他人专利权的;
(五)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针对其他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申请的;
(六)被保险人侵犯投保专利清单载明范围以外的专利权的;
(七)与被保险人存在关联关系、继受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赔偿请求;
(八)被保险人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签订的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以及因此协议而承担的侵权责任。

第七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任何人身伤亡和实体财产损失;
(四)按本保险单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率)
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责任限额包括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及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

各项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九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同时约定了免赔额和免赔率的,免赔金额以免赔额和按照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二者高者为准。

保险期间
第十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投保产品以及被保险人的其他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第十五条如未约定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专利法》以及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
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投保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收到专利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或得知可能产生损害赔偿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就损害赔偿请求与保险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行使或者保留向该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交以下单证:(一)保险单、批单、保险费发票;
(二)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专利权的检索、比对报告;
(三)能够确定被保险人侵犯专利权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与专利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及赔偿金支付凭据;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险人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一)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此处以批注为准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
(二)仲裁机构裁决;
(三)人民法院判决;
(四)保险人认可的其它方式。

第二十三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一)保险人在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或按照每次事故免赔率计算的每次事故免赔额后,依照本条第(二)项进行赔偿;
(二)对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
(三)对于每次事故法律费用的赔偿,保险人在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内赔偿,且与本条第(二)项计算的赔偿总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四)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二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
当向保险人支付相当于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本保险合同约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规定相悖之处,以法律规定为准。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法律规定为准。

释义
第二十八条本保险合同涉及下列术语时,适用下列释义:
(一)关联关系:是指(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2)合营企业;(3)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每次事故:是指针对一件专利权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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