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基本要求讲解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讲座PPT课件

使用医学术语,避免使用口语化表达。
笔迹清晰
书写工整,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格式规范
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病历,如日期、时间、 签名等。
修改规范
修改病历时,要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见,注明 修改时间和修改人签名。
03 病历书写内容及格式
患者基本信息记录
01
02
03
04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 业、婚姻状况等
改进措施与建议
加强医生培训
提高医生对病历书写规范的认识和重视 程度;加强医学知识培训,提高医生专
业水平。
加强医患沟通
提高患者提供准确病史的意识和配合 度;医生在书写病历前与患者充分沟
通,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有效的病历书写监管和考核机制, 对不合格病历进行处罚;定期开展病 历质量检查和评估。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讲座ppt课件
目 录
• 病历书写概述 •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 病历书写内容及格式 • 常见错误及改进措施 • 优秀病历欣赏与借鉴 • 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要求
01 病历书写概述
病历定义与重要性
病历定义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 疗活动过程的记录。也是对采集到的资料加以归纳、整理、综合分析,按规定 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患者医疗健康档案。
反映病情变化
病历应动态反映病情变化,及时调整诊断和 治疗方案。
优秀病历欣赏示例
示例一
某三甲医院心内科优秀病历,详细记录了患者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等 信息,诊断依据充分,治疗方案明确,术后观察细致入微,患者康复情况良好。
示例二
某儿科医院优秀病历,针对患儿特点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结合辅助检查结 果综合分析,诊断及时准确,治疗护理措施得当,患儿家长满意度高。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生或其他医疗专业人员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
正确的病历书写是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以便医疗工作者能够准确、规范地记录患者信息。
一、病历的基本组成部分病历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
医护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按照这些部分的顺序进行,确保内容全面、系统。
二、主诉的书写要点主诉是患者自述或由家属陈述的病情描述。
在书写主诉时,应记录患者病情的起因、症状、持续时间、伴随症状等详细信息。
应使用准确的描述词汇,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的词语。
同时,应注意主诉的客观性,避免主观色彩的加入。
三、病史的记录方式1. 现病史:应详细记录患者当前的症状表现,包括发病时间、症状进展的过程、治疗效果等。
对于慢性疾病,还需记录患者病史的长期演变情况。
2. 既往史:包括过去手术、疾病、药物过敏等信息。
应尽量详细地记录,避免遗漏重要的既往史。
3. 个人史:包括吸烟、饮酒、嗜好等个人生活习惯,对于与病情相关的个人史也需要进行详细记录。
4. 家族史:记录患者直系亲属中是否有某种疾病的家族史,有助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四、体格检查的要求体格检查是通过对患者进行身体各部位的观察、触诊、叩诊、听诊等手段,旨在了解患者的体征和生理状态。
在记录体格检查时,应按照系统进行,如头颅、颈部、胸部、腹部、四肢等。
对于异常体征,应详细描述,包括部位、性质、程度等。
五、辅助检查的记录辅助检查包括各种实验室检查及影像学等检查手段。
在记录辅助检查时,应确切标明检查项目、结果和参考范围。
同时,还应注意注明检查日期和报告单的编号,以便日后查询和参考。
六、诊断和治疗计划在病历中,对患者的初步诊断和治疗计划应进行明确而简明的记录。
对于不同疾病,诊断应尽可能准确,并应附上相应的证据,如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检查结果等。
七、书写规范和标点符号的应用1. 书写应工整清晰,使用规范的汉字,避免模糊不清的字迹。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服务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患者的病史、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
为了保证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以及病历管理的相关措施。
1.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1.1 患者基本信息的书写在病历首页,需详细记录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医务人员能够正确识别患者身份,并进行及时沟通。
1.2 主诉和现病史的记录患者的主诉和现病史应该详细清晰地记录下来。
主诉是患者最主要的症状和不适,医务人员根据主诉可以初步推断可能的疾病。
现病史包括疾病的发病时间、症状变化、治疗经过等内容,对于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都有重要意义。
1.3 既往史和家族史的完整记录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用药史等,以及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内容。
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生全面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从而更准确地判断患者的病情。
1.4 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对于每一项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都需要记录检查的具体项目、检查结果以及医生的分析和判断。
这些数据对于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和制定治疗策略至关重要。
1.5 诊断和治疗方案的明确描述在诊断部分,医务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信息,提出合理的诊断。
在治疗方案部分,应描述给予患者的具体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方案、康复计划等。
1.6 医生签名和日期的书写每份病历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并保证其清晰可辨。
签名是对医生对病历内容真实性的确认,也是对治疗过程和决策的负责。
2. 病历管理制度2.1 病历书写的审核与指导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务人员,负责对病历书写进行审核和指导。
他们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良好的书写能力,及时纠正病历书写中的错误和不规范之处,提高整体书写质量。
2.2 病历的保管和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管和存档制度。
病历应妥善保存,避免遗失和损坏,同时确保机构内部的病历查询和调阅的便捷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不仅有助于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更能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为了确保病历书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医疗机构需要制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以保障医务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病历的书写。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包含以下基本要素: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方案、预后评估等。
1. 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基本信息是病历的开篇,应当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信息。
2. 主诉主诉是患者的自述症状,应当描述患者的主要不适或症状,并记录患者的自述时间。
3. 现病史现病史是指患者当前的病情发展过程,应当包括疾病的起病时间、病史和治疗情况等。
4. 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以往的疾病史、手术史、过敏史等,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疾病史和治疗情况。
5.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是医生对患者进行的疾病体征和生理功能检查,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温、呼吸、脉搏、血压等生理指标。
6.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是医生通过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手段获取的辅助诊断信息。
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和诊断意见。
7. 诊断与鉴别诊断诊断与鉴别诊断是医生对患者疾病进行的判断和鉴别。
应当将诊断和鉴别诊断明确记录,确保准确性。
8. 治疗方案治疗方案是医生针对患者疾病的治疗方案和用药方案,应当详细记录治疗方法、药物剂量及用法等。
9. 预后评估预后评估是医生对患者疾病预后情况进行的评估,应当根据患者疾病情况进行预后判断。
二、病历书写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病历的书写和管理,医疗机构需要建立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1. 规定书写格式医疗机构应当规定病历的书写格式和要求,限定字体、字号、行距等相关要求,确保病历的整洁美观。
2. 培训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水平和专业知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
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未按照规定书写病历,或者未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导致医疗纠纷发生时无法提供完整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病历书写和管理的培训。
病史与体格检查
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家族史、体格检查情况,如有必要可附图片或影像资料。
基本信息
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就诊时间与科室
记录患者就诊的时间、科室以及接诊医生的姓名。
病历应贯性和完整性。
按照时间顺序书写
病历书写应使用医学规范术语,避免使用不准确或易产生歧义的词汇。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患者沟通,告知患者病历书写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患者对病历重要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病历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不准确或含糊不清的词语。
规范使用医学术语
收集相关资料
医生应全面收集患者的相关资料,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以便全面了解患者病情。
完整记录诊疗过程
医生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疗过程,包括诊断、治疗、用药等各方面的信息。
保持病历整洁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保持整洁,避免涂改、遗漏或错别字等情况。
医生应随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及时记录病情变化
医生在完成诊疗后应及时归档病历,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

(1)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指定用其他颜色笔填写者除外),内容记述一律用汉字(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处方术语的拉丁词缩写等除外)。
(2)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字不出格、跨行,不得随意删划和贴补。
(3)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不得杜撰,避免错别字。
(4)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9)》书写。
译名应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疾病名称等个别名词尚无适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但不得用化学分子式。
(5)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1991.11.27)。
必要时应加注时间,按照“小时分/上、下午”方式书写,或用Am代表上午,Pm代表下午,中午12时为12N,午夜12时为12MN。
(6)各项记录结束时必须签全名或盖规定印章,并做到清楚易认。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要求

6. 病程记录内容应确切,重点突出,有分析、有综合、有判断,内容包括: (1)患者自觉症状、心理活动、睡眠、饮食等情况的变化,新症状的出现及体政 的改变,并发症的发生等。 (2)对现病史或其他方面的补充资料。 (3)对病情、预后、主要治疗反应和预见,今后(近、远期)的诊疗计划。 (4)实验室、器械检查的结果及分析判断,诊疗操作的 经过情况。特殊治疗的效 果及反应或疗程小结,重要医嘱的更改及事由。 (5)他科会诊意见和执行情况。 (6)患者或其近亲属及有关人员的反应及要求,向患者或其亲属、代理人及患者 组织介绍病情的谈话要点(必要时可签字)。 (7)诊断的确定、补充或原诊断的修正依据。 (8)对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应每月做阶段小结。阶段小结病程记录,并在横线 适中位置标明 “阶段小结”。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日期、入院日期、患者姓名、性 别、年龄、主诉、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诊断、目前情况、诊疗计划、医生签 名。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9)抢救病例的抢救记录。抢救记录不另立专项,但要在横线适中位置标明“抢 救记录”。抢救记录系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措施时所作的记录:抢救记录由经治 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签,包括危重病名称、重要病情、抢救起始时间、抢救措施、 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职称(职务)。 (10)疑难、术前、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11)病程经过中的其他各项记录,如上级医生查房记录,手术前小结、手术记录、 手术后记录、交班记录和接班记录、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出(转)院记录等。
同意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凡在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 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试验性临床医疗和医疗美容的患者,应对其 履行告知义务,并详尽填写同意书。 1. 经治医生或主要实施者必须亲自使用通俗语言向患者或其近亲属、法 定代理人、关系人告知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目的、名称、可能出现的并 发症及医疗风险等,并及时解答其咨询。 2. 手术同意书应包括术前诊断,拟施行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 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治疗知情同意书应包括治疗的项 目、目的、风险及并发症。 3. 医疗美容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 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 4. 同意书必须经患者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关系人签字,医生签全 名。同意书一式两份,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医疗机构应将其归入病历中保存。 门诊的各同意书交病案室存档,其保管期限同门诊病案。 5. 由患者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关系人签字的,应提供授权人的授权 委托书、身份证明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其授 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随同同意书归档。 6. 新技术、试验性临床医疗等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如 实告知患者及其近亲属。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解读

既往史
询问患者过去是否有过类似病史、家族病 史等。
现病史
详细记录患者病情发展过程,包括症状、 体征、诊断和治疗等。
门(急)诊病历
患者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等。
就诊时间、科别
记录患者就诊时间、就诊科室。
主诉
记录患者就诊的主要原因和症状。
现病史
简要记录患者病情发展过程。
诊断
医师根据患者病情作出诊断,记录诊断结果。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解读》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 病历书写的种类和内容 • 病历书写的时间要求 • 电子病历的书写要求 • 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与改进
01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客观、真实、准确
客观记录
病历应客观记录患者的病情变 化、诊疗过程和效果,避免主
观描述和判断。
真实可信
处方
医师开出处方,记录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
病程记录
病程变化记录
记录患者病情变化及原因、治 疗措施和效果等。
转入记录
记录患者从其他科室转入本病 房治疗的原因和过程。
首次病程记录
记录患者入院时的病情和诊断 依据。
转出记录
记录患者因病情需要转至其他 科室治疗的原因和过程。
手术记录
记录患者手术的名称、时间、 术式、术中情况等。
THANKS
感谢观看
首次病程记录中如 何正确记录患者病 史及体格检查情况 。
首次病程记录的内 容包括哪些方面。
入院记录
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和内容有哪些。 入院记录中如何正确记录患者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
日常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记录的书写要求和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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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 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 第十三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 诊病历记录。
▪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 、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 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 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 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 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 病历保存的要求。
▪ 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 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 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 第十八条 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
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 述者。 ▪ (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 持续时间。 记录应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字。 ▪ 原则上不能用诊断或检查结果来代替主诉;主诉多于一 项时,应按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先后列出,但一般不超 过3个。如“发热4天,皮疹1天”。 ▪ 如用体征代主诉,而现病史中发现有症状的需扣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 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 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 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 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 昏迷者等,遵照自动授权原则。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 第十四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 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 第十五条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 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 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 明患者去向。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 救记录。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 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 行。
▪ 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 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
▪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 的病历的责任。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 第七条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 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 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 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如:慢 性
▪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 、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 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 每次诊疗完毕做出初步诊断、暂不能明确诊断的,应有 进一步检查措施或建议。
▪ 初步诊断、医师签名写于右下角。 ▪ 治疗处理意见其中也包括给病休假种类及时间;若要请
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 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入院证或转诊摘要。 ▪ 法定传染病应及时、准确填写疫情报告卡。 ▪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 写内容及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 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 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 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 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 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 历的责任。
▪ 一页改动超过3处或者一处字数超过5个以上则重 新书写。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 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 应医务人员签名。
▪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 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 签名。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第二章 门(急)诊病 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 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 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 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 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 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 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 基本要求讲解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 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 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 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 、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 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 动记录的行为。
▪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 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 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 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 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 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 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 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 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 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 第十七条 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 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 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可分为入院 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 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讲解
▪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 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 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