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
公司法真题06-09年

历年真题分析:2006 年司法考试真题24.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25.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
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
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26.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哪项符合法律规定?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4%用于未来 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D.决定与乙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32.汪某与李某拟设立一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汪某出资60%,李某出资40%。
在他们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下列哪项条款是不合法的?A.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的法人代表由公司经理担任B.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的执行监事由股东汪某担任C.公司利润在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公积金后,由股东平均分配D.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股东不得要求解散公司34.下列关于公司分类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一人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B.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C.非上市股份公司是资合为主兼具人合性质的公司D.有限责任公司是以人合为主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68.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0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
09失业保险案例分析2011--题

案例分析——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申领,关系到职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的稳定性,关系到社会保险操作的权威性和社会的安定。
但目前国家失业保险和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具体要求和硬约束,面对职工一些复杂的失业和就业情况,很难对照操作。
笔者就实际工作中碰到的一些案例提出相关的看法,以期引起重视和讨论。
【案例一】:要求享受失业保险金吴某1986年5月参加工作,单位同时为其缴纳了失业保险金。
2003年9月他因企业改制而失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核定了应领取的24个月失业保险金。
2003年10月他开始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
2004年9月,因他被某单位招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了其剩余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新的用工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失业保险金2年多后本人因故辞职,再次失业,并要求享受失业保险金。
【案例二】:新企业该怎么处理李某1980年5月在国有企业参加工作,单位一直为其缴纳了失业保险金。
2003年9月企业改制,转变为民营股份制公司,他领了改制单位的经济补偿后继续在新企业上班。
新企业从2003年10月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继续缴纳失业保险金。
新的用工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失业保险金2年多后,本人主动辞职而失业。
李某是否可以享受国有企业改制时的失业保险待遇?如果他没有领取改制单位的经济补偿,而将此经济补偿作为融资(或集资,或参股)提留在新企业该怎么处理。
【案例三】:李某是否可以享受前次国有企业改制时的失业保险待遇?张某1990年5月在国有企业参加工作,单位为其缴纳了失业保险金。
2004年5月企业改制,转变为民营股份制公司,他领了改制单位的经济补偿后继续在新企业上班。
企业改制与其履行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将其个人档案等材料移交劳动保障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张某的缴费年限,为其核定了应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但因重新就业而暂时停发。
新企业从2004年6月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继续缴纳失业保险金。
司法考试民诉案例分析题

司法考试民诉案例分析题五、(2011本题19分)案情: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
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
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
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
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
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
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
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问题:1.王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王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
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证据?3.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尚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字样,尚某根据此授权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为什么?4.一审法院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5.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黎某解决甲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途径有哪些?参考答案:1.(1)王某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本案是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
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
(2)江甲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他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
江甲是江乙的法定诉讼代理人。
(3)江乙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江乙是致害人。
江乙是本案共同被告之一。
2.(1)损坏设备登记表不能作为本案证据;(2)照片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物证;(3)录音资料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视听资料。
3.尚某除不能进行和解、变更诉讼请求、承认对方诉讼请求、增加和放弃诉讼请求、撤诉以及上诉之外,其他诉讼权利均可行使。
09年司考卷四及答案

09年司法考试卷四及答案一、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80分)1.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后因经营不善,公司负债累累。
甲、乙、丙三人决定解散公司,但在清算过程中,三人将公司财产非法转移,导致债权人损失严重。
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甲、乙、丙三人的法律责任。
(1)张某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哪些权利?(2)若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某提起公诉,律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应如何履行辩护职责?(1)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延期交货?(2)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有法律依据?(1)王某的听力受损是否属于工伤?(2)若认定为工伤,王某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二、论述题(每题35分,共70分)1. 论述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
2. 结合实际案例,论述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三、法律文书题(40分)原告:李某,男,30岁,住址:市区路号。
被告:王某,男,35岁,住址:市区路号。
事实与理由:2018年6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市区路号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期为两年。
合同签订后,被告支付了半年的租金。
然而,自2018年7月起,被告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至今未付。
原告多次催讨无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1. 被告支付所欠租金;2.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一、案例分析题1. 甲、乙、丙三人的法律责任:(1)甲、乙、丙三人构成非法转移公司财产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2)甲、乙、丙三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1)张某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查阅、复制案卷材料;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2)律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辩护职责:发表辩护意见;质证;申请调取证据;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等。
3.(1)甲公司无权要求延期交货,因其违反了合同约定。
(2)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有法律依据,甲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09年上岗证法规习题二

会计上岗证(法规)09年第二章金融法律制度习题2009年2月6日编印一、单选题1、以下支付结算办法中,不适用同城的是()A、支票B、汇兑C、商业汇票D、银行本票2、(D )不属于银行支付结算原则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B、银行不垫款C、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D、不准签发空头支票3、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现金收入不及时送存开户银行,直接用于支付,这种行为称为()A、白条抵库B、公款私存C、小金库D、坐支4、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A、两个月B、十天C、六个月D、三个月5、单位现金收入应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交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审查批准A、单位领导B、财务经理C、开户银行D、主管会计6、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核定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A、3—5B、5---7C、7---9D、9—117、中国人民银行()年颁布了《银行帐户管理办法》A、1990B、1994C、2000D、20038 、只有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交易关系或(D )关系时才可使用商业汇票P175或P184A、代销B、赊销C、寄销D、债权债务9、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持票人的票据为()A、支票B、银行汇票C、商业汇票D、银行本票10、A公司以支票方式向B公司支付16000元货款,B公司次日提示付款时因A公司实有存款金额仅有10000元而遭退票。
银行应对A公司处以罚款的数额为()A、3000B、800C、1000D、160011、开户银行对本行签发超过大额现金标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本票视同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制度A、备注B、备案C、登记D、登记备案12、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定额本票的面额中不包括()元A、1000B、2000C、5000D、1000013、票据的追索权是票据上的()顺序请求权,是一种附条件的权利A、第一B、第二C、第三D、第四14、空头支票是指()A、尚未使用的空白支票B、尚未填写收款单位的支票C、所签发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存款金额支票D、已经作废的支票15、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支付A、银行汇票B、银行本票C、银行承兑汇票D、商业承兑汇票16、商业汇票的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内承兑或拒绝承兑A、1日B、3日C、10日D、一个月17、即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的支票是( )A、现金支票B、银行支票C、划线支票D、普通支票18、单位卡不得用于()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A、2B、5C、10D、2019、信用卡透支期限最长为()天A、30B、60C、90D、12020、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时,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天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 )A、同意付款B、不同意付款C、拒绝付款D、付款一半二、、多选题1、现金帐目管理的“七不准”包括不准()等A、白条抵库B、相互借用C、谎报用途套用现金D、保留帐外公款E、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2、我国票据法所称的票据是指()A、股票B、汇票C、本票D、支票3、银行结算帐户按存款人分为()A、个人银行结算帐户B、集体银行结算帐户C、单位银行结算帐户D、企业银行结算帐户4、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是()A、出票人B、背书人C、承兑人D、付款人E、收款人5、〈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中的银行指的是在我国境内经批准的()等A、政策性银行B、工商银行C、农业银行D、中外合资银行E、农村信用合作社6、票据行为包括()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7、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是()A、商品交易B、代销C、寄销D、赊销8、单位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的情况包括()A、临时存款B、设立临时机构C、异地临时经营活动D、注册验资E、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9、单位银行结算帐户按用途分为()A、基本存款帐户B、一般存款帐户C、专用存款帐户D、临时存款帐户10、一般存款帐户的使用范围为()A、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B、现金缴存C、借款归还D、其他结算资金收付11、专用存款帐户的“特定用途”的资金范围包括()A、更新改造资金B、住房基金C、基本建设资金D、社会保障基金12、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的特征是()A、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B、票据是金钱证券C、票据是流通证券D、票据是文义证券E、票据是无因证券F、票据是要式证券13、票据权利包括()A、收款请求权B、付款请求权C、追索权D、催讨权14、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的基本原则为()A、一个基本存款帐户原则B、自主选择原则C、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D、信息保密原则15、背书不得记载的事项包括()A、被背书人名称B、背书日期C、附有条件的背书D、部分背书16、追索权当事人中的追索权人包括()A、最后的持票人B、出票人C、已为清偿的票据债务人D、保证人17、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包括()A、表明“银行汇票”字样B、无条件支付承诺C、出票的金额D、出票日期E、背书人签章18、支票是一种委付证券,它的基本当事人为()A、出票人B、背书人C、承兑人D、付款人E、收款人19、〈票据法〉规定可由出票人通过授权补记方式的是()A、支票金额B、支票上收款人名称C、汇票金额D、汇票上收款人名称20、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单位坐支,但有些单位如()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从现金收入中坐支现金A、农村供销社B、粮站C、邮局D、医院21、持票人因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时,票据的()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A、出票人B、背书人C、保证人D、持票人22、收款人享有()双重权利A、收款权利B、付款请求权C、追索权D、偿还义务人23、依据《票据法》,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况有()A、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二年B、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C、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D、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24、银行汇票是一种()汇票A、即期B、远期C、记名D、不记名25、支票是票据的一种,具有与汇票、本票相同的()等基本特征A、有因性B、要式性C、无因性D、文义性26、银行本票具有的重要特征是()A、银行本票的出票人资格有限制B、银行本票的出票人资格无限制C、银行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属于即期本票,是信用证券D、银行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属于即期本票,是支付证券27、非票据结算包括()等结算方式A、汇兑B、托收承付C、委托收款D、信用卡28、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A、国有企业B、供销合作社C、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D、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29、签发托收承付凭证必须记载的事项有()等A、确定的金额B、收、付款人的名称及账号C、收、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D、合同名称、号码30、商业汇票的结算程序包括的环节有( )P185A、出票B、申请C、承兑D、付款31、银行本票的结算程序包括的环节有()A、申请B、出票C、受理D、付款32、信用卡的担保方式可采用()A、保证B、抵押C、质押D、信用33、对经营性存款人在开立撤销银行结算帐户中违反银行结算帐户管理的处罚为()A、警告B、1000元罚款C、1万—3万D、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34、汇票的特征为()A、三个基本当事人B、是委付证券C、见票即付也可约期付款D、无条件付款35、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在()均可使用A、同城B、异地C、区县D、市区三、判断题(1-14老题、15-24新题)1、商业承兑汇票必须由付款人承兑2、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应当事人的申请并经银行同意,可以为其垫付一部分资金3、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银行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4、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存款结算帐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帐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存款帐户5、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不一定连续6、签发空头支票和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予以退票,并对其处以按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2000元的罚款7、开户银行对本行签发超过大额现金标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本票视同大额现金支付8、支付决算的发生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银行在支付决算中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9、一般存款帐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和现金支取10、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可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银行不予受理11、个人银行储蓄帐户可办理现金存取,不得办理转帐结算12、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3、由于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的汇票,则无需提示承兑14、银行本票的出票人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能办理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与非银行机构15、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16、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在申请复议后再按处罚决定执行17、不同的结算方式有不同的结算起点,所有结算方式都要受结算起点限制18、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多头开户19、、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才能使用商业汇票20、支票是即期的,并且是见票即付,如果支票上记载了付款日期,视为无记载21、银行本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将不获付款22、信用卡持卡人凭卡购物消费时,只须将信用卡交特约单位就可以了23、个体企业和国有企业之间进行资金清算,也可以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24、《票据法》对“回头背书”作的规定是: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也有追索权25、未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个人持票人,凭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银行本票正面26、票据的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27、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无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28、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帐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管理)29、票据收款人转让其票据权利无须通知债务人或得到债务人同意30、商业汇票是远期汇票,但未记载付款日期的商业汇票就视同即期汇票四、练习题2008年10月20日,A公司签发一张面值为501000.89元的支票给上海兴华公司购买原材料。
09中法网主观题韩景惠刑法讲义

一、刑法基本知识案例1 某施工单位包工头宋某(中国国籍)经营数年收入颇丰,为达到出国观光的目的,遂向有关国家机关人员送礼约2万余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
在开往甲国的我国国际列车上,途经乙国时,宋某因与同行的王某发生口角殴打了王某,致其轻伤。
不久因宋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将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使用,用线钢筋取代粗钢筋,造成其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200余万元。
为逃避制裁,宋某找到任某公司经理的同乡金某商议对策,恰适金某因倒卖许可证和走私文物等事发被追查,金某提出让宋某先到其在边境的一远亲家暂避。
行前金某交宋2万元作路费,并请宋某将自己倒卖许可证和走私的凭据一并带走隐藏好或者干脆悄悄销毁。
宋某走后,金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表弟谭某带刘黄二人(均系刑满释放人员)在途中将宋某干掉。
谭某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金某放弃。
金某诡称只要将自己的一亲笔信带给刘、黄二人,并随其找宋某,不必覃某动手。
谭某默许,于是金某当着谭某的面写了信,并给谭某3万元,打发谭某上路。
覃某在途中将金某的信交给刘、黄二人,假说自己有急事,一切事由可与金某直接联络,遂于中途下车。
刘、黄二人寻到宋某,欲施毒手,经宋某苦苦哀求并许以重金,遂放过宋某。
返回后谎称事毕,按事先约定各从金某处得“赏金”1万元。
事后,金某发现宋某未死,便找到刘、黄,要求二人返还“赏金”,刘、黄二人非但不给,还威胁金某,再各给二人一人50万,否则便向公安机关告发金某。
不得已,金某只得给了刘、黄100万。
后因人举报,本案案发。
[问题]1、宋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2、宋某所在的单位是否构成犯罪?如是,构成何罪?如否,说明理由。
3、针对宋某在国际列车上的行为,我国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是,可根据何种原则进行管辖,为什么?如否,说明理由。
4、如果宋某是我国某市卫生局职工,针对其在国际列车上的行为,是否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5、金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6、覃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不构成,请说明理由;如构成犯罪,请说明构成何罪。
09年自考“知识产权法”历届试题详解(三)邻接权

第五章 邻接权 1、(99上,多选,1分) 在版权体系的国家⾥,与作者⼀样对其创作成果享有版权的有()A.表演者B.⾳像制作者C.⼴播电台D.电视台E.出版者 2、(99上,多选,1分) 表演者不享有间接播放权的表演有()A.现场直播B.电影C.电视D.录像E.⼴播作品 3、(2000上,单选,1分) 就邻接权制度中的有关问题⽽⾔,正确的说法是() A.报刊杂志社对⾃⼰登载的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 B.表演者权只是⼀种财产权 C.表演权是邻接权之⼀种 D.不经有关作品著权⼈许可,录像制作者便不能使⽤该作品 4、(浙江2001上,多选,2分) 下列哪些主体可以使⽤他⼈已发表的作品以相应的⽅式传播,可以不经著作权⼈许可,但应按照规定⽀付报酬?()A.表演者B.录⾳制作者C.录象制作者D.⼴播电台、电视台E.出版者 5、(浙江2001上,简答,5分) 什么是邻接权?它包括哪些权利? 6、(浙江2002.07,单选,1分) 只能是作品的传播者才能享受的权利属于()A. 邻接权B. 出租权C. 许可权D. 复制权 7、(浙江2002.07,多选,2分) ()可以成为邻接权的主体。
A. 出版者 B. 表演者 C. 录⾳录像制作者D. ⼴播电视组织E. 报刊杂志社 8、(浙江2002.07,简答,6分) 表演者享有哪些权利? 9、(2003.04卷,单选,1分) 甲话剧团欲在其创作的话剧中使⽤⼄尚未发表的歌曲。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甲() A.不必获得⼄的许可,但须向⼄⽀付报酬。
B.应获得⼄的许可,并向⼄⽀付报酬。
C.须获得⼄的许可,但不必向⼄⽀付报酬。
D.既不必获得⼄的许可,也不必向⼄⽀付报酬。
10、(2003.04卷,多选,2分) 作家A完成了⼀部反映希望⼯程的纪实⽂学作品,作家B经A同意将其改编为电视剧本,电视剧制作中⼼经同意将其拍摄成电视剧,电视台为制作希望⼯程宣传节⽬,从电视剧中取出若⼲⽚断,电视台应当() A.向作家A⽀付报酬 B.向作家B⽀付报酬 C.向电视剧导演⽀付报酬 D.向电视剧演员⽀付报酬 E.向电视剧制⽚⼈⽀付报酬 11、(2003.07浙江卷,单选,1分) 图书出版者的专⽤出版权是指()。
综合评审案例分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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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案例分析(09年5月真题)
• 3、郑先生与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 郑先生的遗产首先应该根据遗嘱分配给韩女士30万元,剩 余125万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由刘女士,郑婷,郑峰,郑先 生的父亲四人均分,每人31.25元。 • 郑先生的父亲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由郑婷,郑峰, 郑海三人获得,其中郑婷,郑海代位继承每人10万,郑海 20万。
负债总计
客户:韩先生与韩太太家庭 资产 现金与现金等价物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其他金融资产 债券 基金 股票 实物资产 自住房 投资房产 机动车 资产总计 1200000 650000 200000 297000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00000 320000 150000 50000 200000 金额 负债
日期:2007年12月31日 负债与净资产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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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案例分析
关于商业银行贷款的计算如下(采取等额本金法): 每月偿还本金540000/240=2250; 第一月偿还利息:540000×5.81%/12=2614.50; 第十二月偿还利息:(540000-2250×11)×5.81%/12=2494.67; 2007年共偿还利息:12×(2614.50+2494.67)/2=30655.02; 2007年共偿还本息之和:2250×12+30655.02=57655.02; 2007年底未还本金:540000-2250×12=513000。 3.综合1和2题计算的相关内容计算资产负债表里的“住房贷款”余 额项和现金流量表里的年“房屋按揭还贷”项。 • 资产负债表里的“住房贷款”=343230.55+290888.15+513000= 1147118.70。 • 现金流量表里的年“房屋按揭还贷”=38737.68+23461.08+ 57655.02=119853.78。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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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09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
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
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
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
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
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不符合。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
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
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不可以。
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7、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8、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
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不合法。
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9、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
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
"小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
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
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
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
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
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
"请问: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的爸爸都违反了哪些规定?不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法律规定,女孩和男孩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歧视女孩。
小芳的爸爸让小芳中途辍学的行为是违法的。
听了老师的话应当让小芳赶快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如果不改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
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10、王力是一个15岁的初中生,她总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就想到一家餐馆去打工赚钱,可是,她又听别人说,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被雇用的。
请问,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为什么?后一观点是正确的。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
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生活;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11、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
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
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
"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
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送回教室。
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
请回答:你认为校长批评的对吗?班主任和涛涛同学应该怎样做呢?对。
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
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经过的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12、波波很贪玩,经常不完成作业。
一天,波波又没做作业,班主任张老师很生气,放学后把他单独留在教室里补作业。
这时,张老师突然想起家里有事要办。
看见波波还没有补完作业,张老师说:"补完作业才能回家,我一会儿回来检查"。
为防止波波自己偷偷跑了,临走时张老师把教室的门上了锁。
由于家里的事很多,后来张老师就把波波的事忘了。
天越来越晚,波波一个人在教室里越来越害怕。
他想出去,但是门被锁上了,窗户上有铁栏杆。
他拼命地大喊,但学校里的人都走了,没人听得见。
波波急得大哭了起来,天很晚了,波波的爸爸才找到学校,当他和张老师一起打开教室门的时候,波波的嗓子已经哭哑了,请问张老师的做法对吗?不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少年儿童的人身自由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其他任何组织、个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
张老师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只是因为情节比较轻微,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通过道歉的方式弥补,否则的话,非法拘禁他人要负刑事责任的。
13、王洋是某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成绩一直不好。
在数学课上他不认真听讲,所以老师经常在课堂上用教鞭抽打他。
因此,王洋一想到数学课,就感到害怕。
请问:我们应该怎样评价这位数学老师?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由此可见,教师也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如果因为学习成绩不好,上课不认真听讲而体罚王洋,无疑会对他的身心健康构成很大的伤害,影响他健全人格的形成,因而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老师违法行为,王洋可以通过他的监护人或者学校领导,要求教师纠正其体罚学生的错误做法。
如果老师坚持不改的话,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学生自己的合法权益。
14、强强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因智力发育得较晚,尽管学习很努力,但成绩却总是很差。
一次考试,他又考了全班的最后一名。
班主任教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强强说:"你怎么那么笨,多简单的题呀还答不对,你是不是长了猪脑子啊!"同学们哄堂大笑。
下课了。
好几个同学围着强强叫"猪脑子"。
强强羞愧极了,回家大哭了一场,说什么也不愿意再上学了。
强强的父母问明原因,找到学校。
校长在弄清楚情况后,严肃地批评了强强的班主任,要求他在班上给强强道歉,并教育全班同学要互相尊重,不能取笑强强。
请谈谈你对这件事的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荣誉。
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还不健全,因此,要更加尊重他们的人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在这件事中,强强班主任的行为已经对强强的人格构成了侵害,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为情节比较轻微,可以用赔礼道歉的方式弥补。
如果情节恶劣,严重侮辱强强人格,还要负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15、小学三年级有个小姑娘叫扬扬。
两年前扬扬的爸爸妈妈离了婚,扬扬与妈妈生活在一起,两年来扬扬的爸爸从不来看望扬扬,也不给扬扬抚养费。
前不久,扬扬的妈妈下岗了,一个月只有300元生活费,家里生活很困难,扬扬的妈妈想让扬扬辍学,你认为扬扬该怎么办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按照这些法律规定,尽管扬扬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但扬扬和她爸爸之间的父女关系是改变不了的,扬扬的爸爸仍然有抚养扬扬的义务,必须负担扬扬义务教育的费用,并把扬扬抚养成人。
扬扬的爸爸如果不给抚养费,扬扬可以请妈妈代她去法院告爸爸,法律会帮助扬扬的。
16、李某有一女李霞14岁, 系农村某镇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学无用,还不如早下来赚钱。
遂于2003年暑假,将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体户处打工。
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拒不说明其去向,有时还恶语相报:"孩子读不读书是咱们自家的事,你们不要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请问:该案例中是否有违法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违法主体是谁?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参考答案:(1)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