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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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一、施工前准备1.1 告知相关方面施工前必须向相关方面(如地方政府、公安机关、消防、供电、通信等单位)申请施工许可,并告知相关人员施工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情况。

同时,需在施工现场设置告示牌,告知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施工安全。

1.2 编制施工计划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好需要的人员、机械和物资,并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3 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2.1 负责人员必须到场指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所有参加施工的工作人员都了解安全出现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

2.2 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

机械设备在施工前应经检测合格,并进行保养和维护。

2.3 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在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标志,包括施工区域的警示标志、交通指引标志、安全提示标志等,以提醒过路人士注意安全,保障施工安全。

2.4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在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栏、标志牌、照明设施等,为施工人员和过往车辆和行人提供安全保障。

2.5 安全督查和紧急处理负责人员应随时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处理,遇有突发事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施工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三、施工后的安全管理3.1 安全检查和整改施工完成后进行安全检查,查明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保障施工后的安全。

3.2 施工后的清理施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和机械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和环保。

3.3 填写施工记录施工完成后,应详细填写施工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同时保存好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以备审查使用。

四、不当施工的处理办法如果发现违规操作,应依照《铁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停工整顿、行政处罚,严重者还可能构成犯罪。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本细则是为了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

所有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确保施工期间人员的安全和铁路设施的完整。

二、施工前准备1.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开始前,向铁路管理部门提交详细的施工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3.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和评估,制定施工方案,并向铁路管理部门报备。

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采购必要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并进行充分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5. 施工单位必须与铁路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管制和合作顺利进行。

三、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和方案进行施工,严禁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变更施工计划和方案。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如拆除安全设施、跨越铁路线进行施工等。

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并通过合理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4.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检,并及时清除堆放的材料和垃圾,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5.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提供足够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四、施工结束及安全验收1. 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整理和清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清洁。

2.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结束后没有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3. 施工单位必须向铁路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报告和安全验收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验收。

4. 施工单位必须与铁路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细则的施工单位,铁路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停工等。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铁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工程和既有线改造工程。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共同参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铁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协调解决施工安全问题。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如施工场地布置、临时设施建设等;(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安全防护设施等;(三)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如高空作业、隧道施工、爆破作业等;(四)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流程第十二条铁路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铁路建设单位审批。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施工分类(一)营业线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1、施工作业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2、维修作业包括:(1)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2)利用列车间隔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二)按照对行车影响的程度,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梁、主要干线封锁 5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主要干线封锁 3 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 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一)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业线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施工计划管理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和工期要求,提前提报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等。

2、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三)施工方案审查1、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安全管理的资质,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安全事故隐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与铁路运营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无影响地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人员第七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证书。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并将不安全的情况及时上报。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流,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向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汇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铁路营业线专业知识、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单位的安排,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第十五条流动人员和临时工应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四章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和铁路运营单位应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稳定和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的具体内容、工期、施工设备和人员配备、安全措施等。

第十九条安全措施应包括施工现场的保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监督等。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参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计划的编制。

计划中需包括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工序、人员配备等细节。

2.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保施工地点的安全性。

3.施工单位要与列车运行控制中心进行沟通,确认施工时间段内的列车运行情况,以便调整施工时间。

三、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要设立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杆等。

2.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动施工时间、地点和方式。

3.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施工单位要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5.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

6.施工单位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和杂物。

四、施工后的验收工作1.施工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施工单位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疏漏或违规行为。

3.施工单位要制定完善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记录完整和准确。

五、施工中的安全应急管理1.施工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处置程序和责任人员。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其他安全隐患,施工人员应立即停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施工单位要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并进行相关急救培训。

4.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六、违反规定的处罚和责任1.对于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将依法依规给予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2.施工单位要对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3.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的主要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施工后的验收工作、施工中的安全应急管理以及违规时的处罚和责任,以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性。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为加强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车身、人员安全,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管理3.1 施工前的准备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铁路公司申请工程施工资质及验收,确认施工方案,并提交有效保险证明。

3.2 施工中的人员管理3.2.1 总体要求•施工单位应将施工人员的情况报告铁路公司,并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开展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安全管理计划,并根据铁路公司的要求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监管。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工时记录和考勤管理。

3.2.2 在施工区域内的人员管理•管理区域内不得有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单位应该设置有效的道口和卡口,对施工区域内的入口处进行管控。

•工作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检查,明确工作任务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为防止车辆误入施工区域,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撤离区域并加强标识。

•施工组织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控和巡查,特别是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工具设备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减少安全隐患。

3.3 施工中的设备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对设施和工具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施工单位应要求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前,进行清洗消毒以减少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应对车辆进行专业的保养和维护,以保证设备的使用效果。

四、安全管理4.1 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安全会议,并记录会议内容。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重点是针对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进行宣传。

4.2 人员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监管,进行督查和劝阻。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上报铁路公司。

•施工企业应每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铁路公司。

4.3 设备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项施工及相关作业。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施工分类及等级第四条营业线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施工作业包括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维修作业包括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设备检查、养护、维修等作业。

第五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Ⅰ级施工包括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等;Ⅱ级施工包括影响范围较大的设备大中修等;Ⅲ级施工包括一般设备维修等。

第三章施工组织与管理第六条成立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

第八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施工计划管理第九条施工计划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报、审批。

施工单位应提前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内容、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

第十条月度施工计划应在每月规定时间前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施工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培训、设备检查、材料准备等。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在营业线上进行施工,必须设置防护员,防护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对涉及行车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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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昌铁路局文件南铁办发〔2008〕222号关于印发《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的通知局属各单位(防疫站、疗养院除外),江西、福建铁通分公司,南昌铁道通信事业部,电化维管段,武夷山合资铁路公司,泉州合资铁路公司,龙岩合资铁路公司,海沧合资铁路公司,福建地铁办公室,龙厦铁路指挥部,南昌枢纽西环线工程指挥部,京九(武九)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铜九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福州、厦门车站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福州杜坞与江阴、厦门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建设筹备组,福建港口铁路支线建设筹备组: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路局重新修订了《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综合利用天窗的有关规定2.施工安全协议书格式3.施工方案审查流程图4.施工计划申报流程及相关表格5.《派遣证》格式6.《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格式7.维修天窗作业项目8.维修天窗管理簿册格式9.电务部门点外作业项目10.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11.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认真贯彻和落实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7)不能纳入正常维修天窗(含站内维修天窗,以下同)的其他作业项目。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5条凡在我局管内参与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的单位和部门在施工(含影响铁路营业线安全的地方工程施工)、维修作业时,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第6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维修天窗。

对天窗内作业规定如下: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维修天窗:指供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对一个方向线别的行车设备进行有碍行车的日常检(维)修而规定的时间。

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

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含单、双线车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检修时间,称为站内维修天窗。

站内维修天窗每月应保证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维修作业时间,站内维修天窗应安排在维修天窗时间内(双线区段为任一方向的维修天窗时间内,并尽可能安排在白天的维修天窗时间内)。

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确保1次30分钟封锁时间。

3.垂直天窗:双线电气化区段,上、下行接触网同时停电进行的接触网作业的时间。

4.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1次6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

电气化双线区段,应适当安排垂直检修天窗。

5.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运输部门应在运行图资料和有关文电中及时公布。

各类天窗应重叠套用,并根据季节变化合理调整天窗时间。

调整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各类天窗并非为一个单位使用,为提高天窗的利用效率,各单位应对天窗实施综合利用。

除春、暑运,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

维修单位不需要时,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

6.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支线施工,可根据施工单位的申请,适当调整天窗时间和次数。

第7条为做好日常运输调整工作,周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货物列车对数小于8对的区段除外,不影响局间分界口运输的区段可由根据运输实际适当安排调整。

遇有成段清筛道床、更换钢轨、更换轨枕,成组更换道岔、站场改造、接触网大修等连续性施工,只安排周六停止施工。

第8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利用率。

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

局管内线路等级划分及施工慢行区段划分如下:繁忙干线:沪昆、京九线;干线:武九、皖赣、鹰厦、峰福线;其他线:除上述线路外的线路。

京九线:蔡山(不含)~南昌、南昌~向塘★、向塘~吉安、吉安~赣州、赣州~定南;沪昆线:新塘边(不含)~鹰潭、鹰潭~向塘、向塘~新余、新余~萍乡、萍乡~株洲(不含)★;武九线:西河村(不含)~庐山(九江西);皖赣线:倒湖(不含)~贵溪;鹰厦线:鹰潭客场(三场)~邵武、邵武~来舟、来舟~永安、永安~漳平、漳平~厦门;峰福线:横峰~武夷山★,武夷山~南平南,南平南~福州东;外南线:外洋~南平南★;赣龙线:赣州东~瑞金,瑞金~龙岩;漳龙线:漳平~琥市(不含);漳泉线:梅水坑~泉州。

铜九线:九江~香隅(不含)以上未提及的支线、联络线慢行处所可根据情况合理安排,鹰潭、向塘西、九江西、来舟枢纽单独统计。

注:标明(★)的区段安排一处慢行。

运行图技术资料公布的长期慢行除外。

各项施工要严格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在特殊情况下,除繁忙干线外,经路局运输处主管处长同意,各区段(间)慢行处所可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不应低于45km/h。

针对施工需要,编制了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

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

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在CTCS-2级区段慢行点内有动车组时,每方向别相邻两站一区间只允许安排1处限速(包括施工慢行)。

在非正常(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必须设置两处及以上限速时,需经主管运输副局长同意,列车调度员按有关规定发布限速调度命令。

第三章施工等级的划分第9条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为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分为ⅢA、ⅢB、ⅢC三类。

施工单位在申请计划时应分类上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下达。

(1)Ⅲ级施工A类a.停用车站一端及以上咽喉信号联锁、闭塞设备繁忙干线、干线2.5小时及以上,其它线5小时及以上的电务施工。

b.双线区段一线封锁施工,影响另一线信号联锁、闭塞设备2.5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c.成组更换咽喉道岔封锁时间在2.5小时及其以上的施工。

d.列为Ⅲ级的新线开通、新线引入施工。

(2)Ⅲ级施工B类a.停用一端及以上咽喉信号联锁、闭塞设备繁忙干线、干线1.5小时及以上,其它线3小时及以上的电务施工。

b.双线区段一线封锁施工,影响另一线信号联锁、闭塞设备1.5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c.道岔脱杆捣固、成组更换施工(不含更换咽喉道岔封锁时间2.5小时及其以上的施工)。

d.接触网停电2.5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C类除三级施工A类、B类以外的所有Ⅲ级施工。

如施工作业量及难度小,但对运输及安全影响面大的施工项目,由月度施工计划审定会确定Ⅲ级施工类别。

第四章施工组织领导第10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各级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Ⅰ级施工由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Ⅱ级施工由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的职务及职称规定:Ⅲ级A类为主管副段长(副站长);Ⅲ级B类为站段主管科室科长、运转车间主任、三等及以上车站站长、设备管理单位车间主任担当;Ⅲ级C类为站段主管科室副科长、工程师、运转车间副主任、中间站站长(包括一、二、三等站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车间副主任担当。

成员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量和施工要求派出相应的人员。

建设项目及外委工程各施工单位,应比照上述规定,相应的安排领导小组人员。

施工单位可根据施工的技术难度及工作量,提升施工领导小组人员的职务。

第11条施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工作要求及内容:1.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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